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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论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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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论文吧,论文是学术界进行成果交流的工具。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该页是勤劳的小编帮大伙儿整编的内部审计论文(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中国内部审计论文 篇1

[论文摘要] 比较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可以发现其既存在着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都对内部审计人员从独立、客观、保密和执业能力上做了相关的规定,但在有些内容上则存在差异,且要求也各不相同。

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的,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从职业道德行为的角度,对审计主体的职业素质、品质、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业责任提供进一步的指导。

一、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框架结构

本规范共有十一条。包括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观念、职业纪律、职业态度、职业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说明了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的法律法规,即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从正面规定了内部审计人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和第九条规定了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观念的基本要求:独立、客观、正直、勤勉。“独立”是审计职业基本观念,是审计这一职业的基础,不论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都必须遵守。这是由审计工作产生的背景所决定的。审计源于受托关系,它是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存在委托和受托责任关系,委托者为了检查受托者是否忠于职守而产生的。不难看出,审计人员既不能偏向委托人,也不能偏向受托人,否则就会出问题,这便是审计的独立性。

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了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纪律的基本要求:保密、诚信、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审计取证必须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确保被审计单位不隐瞒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只有这样,审计人员才能做出恰当的审计结论。而要获得被审计单位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就必须诚实守信,替被审计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是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谨慎是一种警惕性,是人们处理事务的一种态度。审计工作简单地说,就是取证并作出审计结论的过程。证据是审计结论的前提,必须有一定的数量的保证,否则取得的证据不具有代表性,无法做出恰当的结论。当然,谨慎地取证并不是意味着证据越多越好,取证毕竟需要花费一定人力、物力,我们必须“合理使用职业判断”,以减少不必要的取证成本,这也是现代审计的基本思想。

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是对审计人员职业能力的基本要求: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应当接受后续教育等。内部审计人员入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背景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入职后还必须接受后续教育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除了专业能力外,内部审计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妥善处理好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备人际交往能力,是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人际交往能力是内部审计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国际审计准则中关于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会在2000年6月通过的新道德准则包括原则和行为规则两部分,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的标准:

第一方面为诚实。这是内部审计师建立信用,保持其判断的可靠度的基础。

第二方面为客观。指出内审师在收集、评价和沟通有关被检查的活动或过程的信息中,应展示其最大限度的 职业客观性。在其做出判断的过程中,不受其个人喜好或他人的不适当影响,对所有相关环境做出公正的评价。

第三方面为保密。内部审计师尊重其收到的信息的价值和所有权,除非是在合法或有职责的情况下,否则没有适当授权不披露信息。

第四方面为能力。内部审计师在工作中应具备并使用在内部审计业务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三、中外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比较

比较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可以发现其既存在着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都对内部审计人员从独立、客观、保密和执业能力上做了相关的规定,但在有些内容上则存在差异,且要求也各不相同,如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而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办相应提出审计师应当持续地提高其服务的熟练程度、效率和质量,未明确达到上述要求应采取哪些具体方式。从该方面看,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更加具体,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而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则更重视结果而非过程。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将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作为专业胜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正式提出来,并在后来颁布的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中,以更具可操作性的形式完善起来,这象征着我国内审现在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注重内部审计师与董事会、管理当局的人际协调关系。而国际内部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并未明确提出该方面要求,而是在其实务准则中,将人际交往能力以十分具体的形式规定出来(红皮书:1200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突出了重视内部审计师的交际能力,并认为这是发挥内部审计师“高参”和“助手”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这一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相对而言,我国在内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中条文形式的规定,更彰显对内审人员人际交往能力的重视程度。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规范》.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2]红皮书:内部审计实务标准,2005修订版

内部审计论文 篇2

[论文摘要]内部审计形成于20世纪20至30年代,其产生的真正动因是企业管理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管理内外部环境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内部审计其职能也随之从最初的监督延伸至咨询领域,它对公司治理中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起到再监督与再管理的作用。

内部审计形成于20世纪20至30年代,其产生的真正动因是企业管理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管理内外部环境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在当前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下,内部审计扮演怎样的角色,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如何,本文愿做一尝试性探讨。

一、内部审计的涵义及职能拓展

(一)内部审计的涵义

2001年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机构实现它的目标。”对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首先,我们不难发现内部审计最终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而企业的目标就是增加价值,结合两者,内部审计的最终目标就是为增加企业的价值而服务;其次,它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保证和咨询,这里的保证服务是一种为了机构的风险管理、控制或治理过程进行独立评价而客观地审查证据的行为,而咨询则是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客户服务活动;再次,内部审计应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系统、企业治理结构为工作范围,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进它们;最后,内部审计人员应该以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完成其职责,其中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在确定活动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时不应受到任何因素的干扰,客观性要求内部审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对他们的工作结果秉持诚信的原则,不与任何方面达成重大质量妥协。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在参考了IIA定义后,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于2003年在公布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师在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这个定义明确了内部审计是由组织内设的机构所实施的一种独立、客观的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对组织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使组织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认识和解决,从而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定义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基础上提出,尤其进步意义,但是与IIA的发展相比,还是有局限性。尤其是面对全球化的影响,将内部审计主体封闭在一个组织内将难以满足企业决策的信息需求。因此,笔者将按照IIA所提出的理念进行后续论述。

(二)内部审计的职能

在内部审计产生和发展早期,以查错防弊为主的监督职能是其主要职能,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以及内部审计所承担的角色的增加,笔者认为,企业内部审计包括四个递进的职能:监督、评价、控制和咨询。

1.监督职能。内部审计首先是单位内部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那么监督职能也应是内部审计最基本的一项职能。监督职能是指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状况等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确定其会计资料是否正确、真实,反映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违法违纪和浪费行为,从而督促被审计对象遵守财经纪律,改进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2.评价职能。评价职能是由经济监督职能派生出来的另一种职能,包括评定和建议两部分,也是内部审计的一项基本职能。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全面了解部门、单位的真实的经营管理状况,并以此来来评价经营决策、计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价其规章制度设置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正常运行,评价其经营管理水平及效益的优劣。

3.控制职能。现代企业已越来越多元化,层级化,跨国公司业务遍布全球,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风险随之而增加,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对每一项业务进行监督,必须委托一个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单位进行控制,以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因其受企业高层的直接领导,对公司的决策层负责,能够站在企业发展的全局来分析和考虑问题,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控制活动可以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并检查控制程度和效果,提出控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4.咨询职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ERP系统及会计电算化的普及,账面资料的错误会越来越少,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为内部的管理、决策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也已从监督评价向咨询方面延伸。另外,现代企业所面临的环境复杂且多变,经营风险增加,市场竞争激烈,这些导致包括各管理者层尤其是高级管理层迫切地需要有人以“顾问”的身份,对其制定的目标、决策、计划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内部审计人员熟悉企业整体情况,且独立于公司的其他部门,使内部审计人员较其他部门更易于提出较全面、客观、可行的建议。因此,内部审计人员承担了专业的咨询服务。咨询职能更能适应内部审计在现代公司治理中的发展,促进内部审计价值增值。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

关于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审计学家钱伯斯认为,内部审计所拥有的一套管理理论需要以内部控制概念为中心。1977年美国的《国外反贪污行贿法》确立了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方面的法定职责。内部控制已成为现代内部审计的主要产物。审计学家布林克在回首IIA50年时指出,内部审计最应该关注的是“内部控制”。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框架中“监督”要素的要求,企业的监督可以分为持续性监督活动和内部审计定期的、相对独立的评估两部分。那么,可以将整个内部控制体系划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经济业务发生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设计的要求,相互牵制开展业务活动,建立起第一道监控防线;第二个层次,经济业务最终的流向都必将反映到财务报表中去,因此财务部门就要在事后建立起第二道监控防线;第三个层次,内部审计部门要建立起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独立地按照法人要求,有选择地对内控的各方面行使检查功能,发现管理流程中的不足和风险,提出改进措施,并能够将这些评价结果反映到高层,高层同时也要赋权给内审部门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促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趋于完善。对于风险较高的组织如金融机构来说,第三道防线更是必不可少。从监督职能来说,尽管内审监督检查的频率要比其他部门的自我监督检查和财会部门的管理监督要低得多,但是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在组织内应有的权威性,再加上直接由最高层领导,赋予该部门对内控具有再监督和再评价的特殊而又重要的职能。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监督者,为了强化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许多西方金融机构都成立了独立于经营管理之外的内审稽核部门。

当然,从组织结构上看,内审检查部门并非独立于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之外的,它也属于控制的一部分,本身也需要对自身的各种内外部风险进行管理,和经营管理部门一样,也要采取自我控制措施,须注意自我检查和批评。

(二)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

关于风险管理,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是威廉与汉斯在1964年出版的《风险管理与保险》中所提出的,他们认为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低的成本使风险导致的各种损失减到最小程度的管理方法。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是控制。

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下,企业要实现目标,其管理者应该确保其拥有健全的风险管理过程,且这些过程发挥了应有的效用。高层决策者和审计部门应该在确定企业是否拥有健全的风险管理过程及这些程序是否有效运作等方面起监督作用,在此,内部审计人员作为高层机构下设的独立机构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一工作。正如本文开篇介绍的II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中指出:内部审计需提高风险管理、控制与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使企业达到预定的目标。《IIA实物标准》(2001)实务公告2100-3中描述到:内部审计部门应该评价并帮助改进机构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体系。我国著名内部审计专家王光远认为:“内部审计人员是风险管理潜在的重要利益相关人和参与者。”“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延伸,内部审计是风险管理的确认者,是对风险管理的再管理。”国内外许多审计实践表明,对风险管理审计的报告更容易被管理当局所接受,管理部门也容易理解内部审计存在的意义,风险管理可以帮助内部审计度过正在影响企业的价值危机。

那么,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有几何呢?

1.站在全局的角度上审视风险。企业是一个由各个单位有机结合起来的整体,每一个部门之间要么直接相关,要么间接相关,只要有一个单位发生风险就会或多或少传递至其他部门,并经常危及企业整体。而各部门都站在本部门的立场上处理风险,难免会一叶障目,考虑不周,内部审计则与之不同,它独立于企业经营管理部门,使得它可以从全局出发、客观地管理风险。

2.调控、指导企业的风险策略。内部审计部门处于董事会、总经理和职能部门之间,可在企业风险策略和各部门决策之间进行协调,通过这种协调,内审人员可以调控、指导企业的风险策略。

需要注意的是,内部审计虽然可以促进风险管理过程的建立或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但是它并不参与风险管理的设计和实施,而是管理层负责ERM的设计,所有员工协助贯彻实施,董事会监督管理层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设计与实施,内部审计部门通过检查、评价、报告企业风险管理过程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来协助管理层、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而不是履行风险管理的受托责任(Bailey等,2006),否则将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作者单位:深圳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Bailey,AndrewD,,SridharRamamoorti:内部审计思想,王光远等译[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5)

[2]RobertMoeller,SOA与内部审计新规则,刘霄仑译,[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1)

[3]张庆龙,内部审计价值[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10)

内部审计论文 篇3

论文摘要:面临WTO,商业银行的竞争将日益激烈,其经营风险也会逐渐积聚,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作为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是商业银行拓展业务和防范经营风险的最现实的保障并对增强银行实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经营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论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现状、内审的缺陷、组织机构的构建。

1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现状

商业银行是依照法律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其经营对象、交易特征、机构分布、社会影响等特征决定了他是风险聚集性很强的特殊企业。作为金融企业,银行通过吸收储户的存款,管理着巨额的资金,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风险。随着国家对银行业监管力度的加大,银行业内部风险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近年来,银行内管理人员或一般员工职业犯法、挪用储户资金等现象造成银行巨大损失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并且我国银行业在逐步加大与国际接轨的进程中,最为关注的不良资产问题往往也与违规行为相关联。业内有关权威人士指出,内部审计力量薄弱,是屡屡出现以上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也尤为突出的摆在了我国银行界的议事日程之中。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是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要求,是金融监督管理体系在商业银行内部的延伸,由于历史的原因,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重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业务的扩张及商业银行内部金融案件的逐年增加,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制的建立日益受到重视。

2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模式上的缺陷

2.1内部审计的方法手段落后

与国际大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方法手段明显落后,主要运用原始的审计方法,即通过查凭证、翻账簿、看报表取得审计资料,上作效率低,发现问题滞后,对问题的定性主观性强,影响审计上作质量。在现场审计中,虽然也使用了计算机,但只是起到记录、制表和打印功能,计算机技术还没有运用到整个内审监督过程中,没有专门的处理审计事务的系统软件,无法与业务处理系统接口。

2.2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监督能力有限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众多和网点分散,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接触到现金和证券等,并有权限进入客户的账户,一项微小的控制薄弱环节可能导致出现大的问题,因此,内部控制和审计任务非常繁重。而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的情况,导致审计监督不连续,审计面窄和间隔时问长,不能及时发现和揭露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弱化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2.3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尽合理

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方面,虽然已初步建立了相对独立和垂直管理的组织体系,但仍存在一批尚未理顺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总行设立的审计部只是一个职能部门,没有达到应有的地位;(2)一级分行总审计室受总行审计部和本级行的双重领导,不利于其对本级行实行有效监督;(3)一级分行总审计室所派驻的办事处,实质上是原来二级分行审计机构的简单组合,并未在真正意义上实行跨区域管理。

3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构建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是要营造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按照有利于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有利于维护统一法人体制,有利于促进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的原则,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分级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重构大一统的内部审计模式,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1)建立“下管一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双向服务”的大一统内部审计体制。(2)建立内部审计中心上作制度,实现内审上作的制度化、规范化。(3)建立经济处罚和责任处罚制度,提高内部审计效果。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应当具有必要的制约手段。一方面,由于分支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自身利益,因此赋予内部审计一定的经济处罚权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另一方面,内部审计肩负着对管理活动进行监控的职责,也应当具有必要的责任处罚权。对未尽到职责的责任人按照责任制度进行处罚,是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上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手段。(4)推陈出新,探索科学实用的审计方法。运用风险控制模型,做好重点防范上作。加强非现场稽核,增强内部审计上作的风险预警能力。(5)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高素质的人员是高质量工作的保证。

参考文献

[1]万静芳。论我国商业银行外部审计制度和模式的创新[J].金融论坛,2004,(7):57-61.

内部审计论文 篇4

中医中的“望诊”,是通过对患者的神、色、形、态的变化进行观察,从而侦测到患者所患疾病的线索,其实质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将中医的望诊法运用到审计工作中,其关键就是要有双火眼金睛,对被审计的部门和相关帐薄和凭证等要看个透彻,从外部表现出的现象直接深入到内部实质。在运用“望诊”方法时一定要态度热情和尊重别人,消除被审计人员的敌对心理。另外要注意观察被审计人员的言谈举止和细微变化,对观察到的可疑事件要及时追查核实并取到相关证明资料。作为一名合格审计人员,通过“望”诊基本就能够判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或“帐外账”的问题。中医的望诊常常采用从上到下,从外到里的顺序。在内部审计的“望”诊中,我们建议先查会计凭证,查看的重点要落在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等方面。接下来要“望”诊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簿,核对会计账簿中的数字与记账凭证,查看有无凭空记账的情况。然后“望”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最容易出现随意编制财务报表,夸大经营业绩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等情况,因此要重点审计上述问题。最后“望”诊的是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以及法律和部门规章。尤其是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收费是否全额上缴财政、违纪和违规行为等。

2“闻”诊法在医院内部审计工作中的运用

中医的“闻诊”,既包括了用耳朵听患者说话的声音,听患者的呼吸、咳嗽、呕吐等的动静。同时还包括用鼻子闻患者身上和排泄分泌物所发出的气味。我们将“闻”诊法运用到审计工作中,除了要有敏感的嗅觉发现问题所在以外,更主要的是“听&rdquo ;。审计中的“闻”就是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广泛收集疑点和线索,从而寻求审计事项的突破口。其次要注意分析被审计者的谈话内容,通过梳理和归纳,听出问题所在。在医院内部审计中,一进驻被审计的部门时,就要听取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不仅在审计前听,审计中也要听取分管财务领导或其他领导的工作汇报。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1)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上的数据不实。(2)原始凭证中的单据或发票填制不规范,报账事由不明,说明的理由不充分,报账手续不符合要求。(3)当有些收入、损失或减值的确认不真实,成本核算方法不正确,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运用不当,要先听会计人员和当事人的解释,然后再进行审计取证。在“闻”诊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听,听出其中的“奥妙”所在,如果将“闻”诊运用得当,很多问题将迎刃而解。

3“问”诊法在医院内部审计工作中的运用

“问”诊法不论在西医还是中医都被广泛运用,通过问诊可以了解疾病发病时的诱因,疾病的主要症状,疾病的主要发生发展过程。将“问”诊法灵活运用到审计工作中,并且与“闻”诊二者相配合,既听又问,问与听相结合能够更好地了解审计事项发生的来龙去脉。审计中的“问”要有的放矢,问到点子上。可以采用印证式:对被审计单位人员谈话中发现疑问要进一步证实,使被审计人员的回答更加清晰明了。也可以采用引身式:把被审计人者得谈话内容向更高深层次引伸挖掘,以掌握更充分材料。还可以采用引导式。把被审计者的谈话内容引导到所需要的轨道上,切中主题,突出重点。问诊的主要内容建议包括如下:(1)是否有独立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是否有合法资质。(2)被审计部门是否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3)单位设置的会计账簿是否规范和齐全。(4)申报的纳税类型和纳税种类是否符合相关政策。

4“切”诊法在医院内部审计工作中的运用

“切”就是中医的号脉,将“切”诊用于审计中,就是要求审计人员抓住要点,对医院内部被审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方案,落实审计决定“。切”既要切中要害,更要为被审计单位提供改进、预防的意见和建议。医院需要审计的项目和部门较多,审计工作刚开始时往往如一堆乱麻,无从下手。即使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又会出现审计出的问题错综复杂,使人眼花缭乱。因此,审计工作一定要分清主次,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选好主攻方向,不能造成顾此失彼的被动局面。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运用“切”诊抓住主要矛盾,切中要害,对症下药。具体到医院内部的审计工作中,就是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整改:(1)有针对性地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方案。(2)有针对性地对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3)有针对性地对资产、收入、损失的确认方法及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4)有针对性地对税法运用不当,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5结语

中国内部审计论文 篇5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是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证明。

第三条资格证书的取得采取资格认证和考试两种办法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审批,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备案后,可发给资格证书:

1.具有审计、会计、经济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的人员;

3.具有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证书的人员;

4.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两年以上,以及大专学历工作满4年以上的人员。

对已取得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学)会颁发的内部审计资格证书,时间不超过两年的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后可进行一次性的确认,发给资格证书。

(二)不具备上述第(一)款条件者,须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

第四条资格证书考试内容:

(一)内部审计原理与技术;

(二)有关法律法规与内部审计准则;

(三)计算机基础知识与应用。

第五条资格考试一般每年统一举行一次,时间为每年9月第三周的星期六。开始施行阶段,也可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授权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考试安排。

第七条资格证书实行年检注册制度,每两年为一个年检注册周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通过年检,并进行注册: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准则》;

(三)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

(四)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后续教育。

第九条对无故不参加年检和注册的人员,应收回并注销其资格证书。

第十条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吊销其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对已调离内部审计工作岗位满两年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须收回其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统一组织资格证书的考试、考试大纲的拟定和教材的编写、考试的命题和资格证书的印制,以及对违反本办法人员的处理。

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证书考前培训,考试的实施,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和年检注册,对违反本办法人员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提出查处意见。

第十三条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让,资格证书遗失后应及时到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挂失,经查实后可予以补发。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取得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IA证书的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办法接受后续教育。

第三条后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与内部审计准则;

(二)内部审计理论与技术方法;

(三)相关专业知识;

(四)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四条后续教育一般采取以下形式:

(一)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学)会举办的境内外培训和考察活动;

(二)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大专院校学历教育和专业课程进修;

(三)在大专院校或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培训活动讲授内部审计课程;

(四)参加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和亚洲内部审计联合会组织的专业会议和培训活动;

(五)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学)会召开的专业会议;

(六)在省、部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内部审计文章,出版有关内部审计著作,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学)会举行的论文评选中有获奖的论文;

(七)参加与内部审计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并获取证书;

(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其他培训方式。

第五条后续教育采取学时累计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第一年不得少于30学时)。

第六条后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

(一)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按课程设定的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

(二)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每授课1学时后续教育按两学时计算,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学时;

(三)属本办法第四条第四、五款规定的,按参加会议和培训的实际时间计算后续教育学时;

(四)属本办法第四条第六款规定的,每千字按两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翻译按每两千字计算后续教育1学时,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学时;

(五)取得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的,当年按50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

第七条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后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制订教学大纲、编写教材。

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学)会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后续教育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八条省(行业)级以上内部审计(师)协(学)会,应及时对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授课和专业会议的内部审计人员和取得CIA资格人员出具后续教育学时证明。

第九条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应根据内部审计人员和取得CIA资格人员提交的后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及时记录于《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后续教育栏目中,并按规定进行注册。

第十条本办法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内部审计论文 篇6

【论文摘要】我国的内审制度从1983年建立起与国家审计一样,经历过初期的“边组建、边工作”、“抓重点、打基础”,进而到“积极发展,稳步提高”和“加强、改进、发展、提高”的几个发展阶段。在新时期下,内部审计已经由一种零散的组织活动向一种社会职业发展趋势。文章提出四种对策以适应这种发晨趋势:更新观念、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提高素质。

现阶段,我国企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不可忽视。2003年7月美国COSO委员会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讨论稿。这意味着传统内部审计的角色将发生根本性的转换,而借鉴了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职业化将在企业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必然性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前,内部审计只是一些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和交流,在组织内部独自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1941年,有人把它称为内部审计的奠基年,该年在美国成立的内部审计师协会使内部审计成为一种社会职业。发展至今,西方内部审计已成为一种成熟的社会职业,内部审计基本上实现了规范化,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特定的知识和技能,已经推行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CIA资格考试)和授证制度,全球己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这项考试。考试内容包括4个部分: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技术、管理控制和信息技术、审计环境。同时,内部审计已从一种单纯的实践活动上升为一种理论体系,完成了由“术”到“学的转变。实践证明,参加CIA资格考试,有利于促进我国内审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高,使已经达到国际水平的专业人才显现出来,向国际同行证明我们的实力;有利于加快我国内部审计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进程,进一步提高我国内部审计的国际地位。但随着CIA考试工作的拓展,取得CIA资格的人数将不断增加,解决我国CIA的注册和执业问题已迫在眉睫。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和IIA签订的CIA协议,我们应该尽快制定CIA的注册办法以解决好CIA的法津地位、执业、管理以及后续教育等问题。注册办法尚未出台,表明我们还有职责没有完成。

二、强化内部审计职业化的措施

1、更新观念

职业化是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是可搞可不搞,而是必须要搞,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要不断创新,按企业管理层的意图,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行使审计职能,努力实现从监督导向型内审向服务导向型内审的转变,为领导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助手。同时要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主导和对社会审计执业质量的监督,逐步形成社会审计监督企业、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的监督链,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审计的作用,审计机关才能集中企业审计的力量,确保“突出重点”。

2、法制建设

作为构成审计体系的三类审计组织机构,国家审计有《审计法》作为法律依据,民间审计以《注册会计师法》作为法律依据,而在我国,内部审计却缺乏高级的法律规范来指导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只有审计署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一项部门法规。当前,伴随轰轰烈烈的“审计风暴”,国家审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民众将其视为反腐倡廉的利器,而民间审计的建设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我国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内部审计法》,从法律上确立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而由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并颁布《内部审计准则》,从实务上具体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内部审计职业化进程。

3、理论研究

为加强对内部审计学术活动的组织,审计学会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多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学会的分会。这些分会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学术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也为内部审计师协会成立后奠定了组织的基础。此外,为了提供一个学术探讨的阵地,中国内部审计学会要多创办一些刊物,宣传内部审计工作,探讨内部审计理论。比如在2000年,为了适应学会改建为协会的要求,正式出版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学术及实务刊物《中国内部审计》,从而在宣传与探讨内部审计理论方面上了一个新台阶。4、提高素质

随着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发展,原来旧的审计方法显然不满足要求,应力求在审计方法上断创新。与此相应,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多种专业和综合知识及经济管理、综合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审计人员的审计技能培养,把他们培养成具有商业、技术、人力风险控制等多方面知识的人才,使他们知道何处查找评估风险的技术依靠,同时能理解相关控制目标和能辨别测试控制、评估测试并做出适当建议。审计人员还能理解和使用审计系统,并被包括进评估实施管理有效性和系统使用者的角色中去,即他们既是系统审计者,又是使用者。

总之,内部审计的发展,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发展。一定要深刻认识面临的形势和肩负的责任,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着力于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能,着力于促进内审事业的新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益明:知识经济与审计创新[J].上海审计,2001(4).

[2]齐兴利、剧杰、袁新:从内部审计的历史演变透视现代内部审计发展态势[J].广东审计,2003(1).

[3]宋文杰、李宜三:企业内部审计的创新与发展[J].内审天地,2004(4).

内部审计论文 篇7

关键词:煤炭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内部审计

煤炭是中国经济建设的重要能源,其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关键的战略意义。当前,随着煤炭市场的不断变化,煤炭企业的经营环境也更加复杂,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着一定的困境,因此,想要实现健康和平稳的发展,煤炭企业先要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和我国规划战略,然后进一步改革创新、整合资源。合同管理风险是企业产生法律风险的重要根源,其对企业的稳步前行具有直接影响,而审计部门是企业内部的重要监督部门,因此,煤炭企业要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优势,对合同管理中潜存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分析,同时鼓励审计部门主动参与到合同管理中,为煤炭企业提供发展保障,切实提升企业的管理和经营能力。

1煤炭企业合同管理中潜存的主要风险

煤炭企业在具体的经营和管理中,其重大经济活动主要以合同的方式实现和体现,合同管理风险主要是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中,合同双方或者单方存在利益损害的可能性,进而对企业经营带来严重影响。合同风险存在于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其涉及到管理的诸多方面,合同本身可能产生风险,而外部因素也可能产生风险,其对合同实现带来严重的制约,对企业的平稳发展具有直接影响。第一,策划风险,在策划合同过程中,合同目标与煤炭企业的业务目标或者战略目标存在冲突,为了规避合同中的规定,将重大合同分解为不同的小合同。第二,对象风险,企业将不具备经济实力或者履约能力的个人及企业列为合同对象,进而为合同出现风险埋下了一定的隐患。第三,谈判风险,其具体体现在:对争议解决方式、违约承担方式、履约方式、履约地点、履约期限、支付方式、价款确定、技术标准、产品质量、产品数量和合同标的等合同条款和内容的核心内容没有进行严格规定,导致合同可能存在漏洞,为企业增加合同风险,对国家法律要求的合同事项进行忽略,增加了合同出现风险的可能性。第一,文本风险,其具体体现在:合同条款和内容存在表述不当、不准确、不完整、不严密以及不合理的情况,进而导致出现重大误解,合同内容或者相关条款违法产业政策和国家法律。第二,审核风险,其具体体现在:审核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文本中条款和内容不当的风险,或者当审核人员发现问题并且提出问题后,没有对文本进行及时的修订,导致文本中存在的不当条款和内容具备法律效应。第三,签署风险,其具体体现在:签署后篡改合同、违法管理程序加盖印章、合同印章不规范和超出权限违规签订合同等。第一,合同对方丧失了履约的能力,受到客观环境、政策法规以及经济形势的影响,合同对象存在丧失或者降低履约能力的可能,对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影响;第二,合同转让或者变更风险,合同转让或者变更没有经过受让人与当事人的一致同意,或者没有经过正当的管理程序,相关转让和变更行为无效或者不当。第一,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合同双方对执行情况存在评价风险,为二者未来的合作埋下了一定的法律隐患;第二,档案保管风险,在履约结束后,合同档案丢失或者保管不当,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在缺少原件的情况下,难以维护企业正当权益[1]。

2内部审计在煤炭企业合同管理中的相关责任

当前,随着中国企业管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逐渐受到煤炭企业的高度重视,其作为企业开展内部控制的关键举措和重要手段,在控制合同风险、完善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企业需要发挥审计的相关优势,在合同管理中体现内部审计的职能和权力,进而有效规避合同风险。随着现代企业的不断发展,服务咨询已经成为企业稳步前行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审计部门的一项新功能和新责任,是内部审计完成转型的未来方向。企业管理的目的是对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并且采取科学的措施转移以及化解风险,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预防和规避,降低和分担风险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在合同管理中,也要切实发挥审计部门的服务咨询功能,积极开拓全新的咨询服务模式,为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服务,进而识别合同中潜存的风险。在煤炭企业内部审计中,无论是经济审计还是管理审计,审计部门都需要结合企业的合同执行情况,开展评价总结工作,对合同中潜存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并且对风险的损失程度、形成原因以及阶段构成开展有效分析,结合风险的危险程度进行逐级排序,为风险控制和处理奠定决策基础。企业内部审计以查阅合同、审核合同条款以及参与谈判等形式,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切实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和监督功能,判断以及分析合同风险,并且在准确识别风险的前提下,反映问题、坚持原则,做好风险防范和规避工作,并且承担起防范和监督责任,结合完整的合同程序,对合同进行管理监督[2]。

3利用内部审计优化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相关对策

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生产企业,对于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都要通过合同的方式实现和体现。重大合同关乎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战略和战略规划,其金额巨大、条款众多,如果合同出现任何问题,会对企业稳定发展带来直接影响,甚至可能对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一定要建立以及完善合同审计制度,企业审计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和管理的职能,积极参与到合同的管理和审计中,对合同开展有效的检查和审计,进而预防合同可能出现的风险[3]。煤炭企业在对合同开展内部审计中,如果发现合同中存在严重的风险,例如重要条款变更、合同对方诚信缺失、财务状况较差以及合同主体缺乏履约资格等,导致合同内容可能无法实现,审计部门结要合审计制度,提醒企业管理者和业务负责人,并且建立以及完善风险预警系统,配合相关部门制定风险应急方案,尽可能降低企业经济损失。审计部门要对合同开展常规性日常监督,并且对合同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总结,保证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在总结合同风险的过程中,也有助于企业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提升自身抵御合同风险的能力,进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4]。

4结语

在社会经济新局势下,煤炭企业会在经济和生产中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因此,企业想要实现更好的发展,一定要结合行业和市场需求,不断整合资源、开拓进取、提高警惕,针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和总结,并且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优势,有效规避合同风险,促进煤炭企业稳定的发展,为中国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光,魏增玮。风险管理视角下煤炭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的探索[J].煤炭经济管理新论,2014(5):328-333.

[2]张纪军。风险管理视角下的大型煤炭企业内部审计探讨[J].煤炭技术,2013,32(11):280-282.

[3]陆正波。风险管理视角下的煤炭企业内部审计策略研究[J].能源技术与管理,2009(2):133-135.

内部审计论文 篇8

现代企业内审工作更应该认清形势,更新思路,探索适应内部审计欲有所位必先有所为,欲有所为必先利其器的新思路,将内审项目管理作为内审工作质量提升的重要武器。为此,内审项目管理应从三方面入手:项目的计划部署、项目的选择和项目质量控制。

(一)内部审计项目管理法宝之一———针对性的计划部署。

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职责,企业需要什么样的管理,内部审计就应把监督这把仞剑指向哪里。审计工作要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应按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详细布置项目开展数量,确定项目类型,规划项目开展时间,明确项目最终效果。

(二)内部审计项目管理法宝之二———多管齐下的项目选择。

企业年度审计项目选择的核心思想包括三点:1、将实施传统审计作为内审项目选择的必须,是审计工作的基础;2、将开展管理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是审计工作的趋势;3、将探索创新项目作为内审工作的亮点,是内审工作向前推进的体现。内部审计项目选择时应该坚持审计项目有为有位的观念,以提升审计价值为终极目标,谨慎选择项目。在坚持传统审计项目推进的同时重点从以下几类项目开展工作:1、增加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坚持三年审计全面覆盖原则,将事后审计向前推进,避免离任再审带来的重大潜在经济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检查的作用;2、针对管理需要,开展适当层面、合理范围的管理审计。如,针对某部门的新产品研发基金管理,从制度设计的健全性与执行的有效性、账务核算的真实准确性、预期与实际经济效益差异分析等方面入手开展管理审计,改进新产品研发基金的管理水平;3、配合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推进,实施风险防范审计,在充分了解审计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选择高风险事件开展风险防范审计。如,为强化资金安全,对现有资金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以加强单位资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目标,开展风险防范审计,使内部审计工作与风险管理相融合,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内部审计项目管理法宝之三———拧紧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阀。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应贯穿于审计项目全过程,它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审计价值的实现。过硬的项目质量控制应做到三先三后:1、调查在先方案在后。高质量的审计项目应建立在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包括了解单位机构设置、所有权形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投资情况、筹资情况、制度建设等等,切忌无调查就急于制订方案的做法;2、取证在先结论在后。审中阶段审计证据的取得、底稿的记录应客观规范,做到在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基础上未获得证据的事项和提出问题的事项不表态,确保所有审计结论均是在充分获取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形成;3、制度在先执行在后。审计机构应建立适应本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明确项目质量控制责任人,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内容,在审计人员思想上树立质量至上的观念,并将质量控制落实到工作开展上。

二、审计项目管理应注重项目实施时间,必要时将审计关口前移,开展全过程审计

传统的内部审计通常是静态的事后工作,如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经营业绩审计等。全过程审计则可以将审计工作转为动静相结合的工作,实现过程跟踪,实时监督。这类审计项目在对象选择上多是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回报备受关注或者无投资回报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这类项目的审计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方面入手,重点应沿着项目“决策———投入———管理———产出”过程检查制度贯彻执行有效性、决策审批流程的完整性、资金使用的真实性、项目合同的风险性等。

三、实施双层面的跟踪整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