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汇编3篇)》
律师事务所实习单位鉴定意见 篇1
今天早上,方律师突然叫我把代理词拿给他看。我的直觉反应就是有点类似反问地回答方律师这个不是明天才要交给他。他说先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给他看,乖乖地交待着我不懂怎样写录音的有效性。方律师看后,他说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写得太过理论以至于容易给审判员以空洞套话的感觉。他同时从证据的三性这方面列了提纲给我,让我朝着这个方向去写。于是整个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写代理词。套句俗话“时光飞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饿了才发现已经十二点有多了。而此时,方律师也准备离开办公室。我趁方律师离开后赶快订餐吃饭。这实在是饿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词发给方律师看看,然后他跟我说录音的有效性要从肯定方面上着笔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发给方律师批阅。代理词的终极版就这样诞生了!
律师事务所实习单位鉴定意见 篇2
在20xx年8月X日至8月X日期间在我庭实习,该同志在民事审判庭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出色地完成了本庭所交办的工作任务,达到了实习所应有的效果。
在实习期间,该同志能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工作岗位,自觉遵守本院的有关规章制度。该同志理论基础扎实,工作态度积极主动,为人谦虚谨慎、勤学好问,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通过实习基本掌握了民事审判工作规律、庭审规则和审判程序,能独立担任书记员完成庭审记录工作,且记录质量能达到庭审记录的要求,积极协助审判人员拟写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且拟写裁判文书质量较好,积极参案件的装订归档工作及内勤工作,对庭内审判人员交办的工作任务能认真负责并及时完成,且完成质量较高,领悟能力强,对实践能力 我庭给予充分肯定。
二零XX年X月X日
律师事务所实习单位鉴定意见 篇3
昨天接到陈翰老师的电话,我跟他回顾了我的实习过程,谈了我的实习感受。说真的,自己谈话的要点觉得经过老师的口说出来感觉就是不一样,那可我所说的要简洁有力多了。这种简单而有力的击中要点的语言能力是我们要好好学习的。不知这是天赋还是经验的累积而成就的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我们现在必然不断加倍地努力——我们这一辈人似乎总是能够为自己的懒惰找到最佳的借口,我们的勤奋努力度远远不够。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我终于懂了大学生活是应该如何过、如何享受这个过程。但讽刺的是,我即将不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