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餐厅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可以引导各类组织、机构和社会成员遵守特定的规则和标准,从而增强他们的意识认知,降低违规行为的概率,维护秩序和社会稳定。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学生餐厅管理制度,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餐厅管理制度(精选篇1)
为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1、学校师生食堂由学校统一管理,保本经营,不赢利,一切为师生服务。
2、学校师生食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由校长负责管理,食堂管理员专职监督,经营人员具体经营。
3、学校师生食堂将饮食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确保设施完好,严格按照有关法定操作管理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一杆插到底,严肃处理,即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师生食堂必须随时接受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当地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食堂管理机构
1、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
职责: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决定食堂管理办法;确定饭菜基本价格;抽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抽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
2、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
主任:
成员:张奋文万雅倪
职责: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教师代表会和家长代表会,评议伙食;核查物品定点供应单位的情况;核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食堂管理员
职责:
(1)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
(2)协助食堂经营人员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3)协助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4)负责召开炊管人员会议,对炊管员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5)协助食堂经营人员确定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单位;
(6)对原材料入库进行核查验收;
(7)核算饭菜基本价格;
(8)负责食品加工程序过程监督;
(9)负责饭菜数量和质量检查监督、负责食品留样;
(10)负责食堂内外卫生安全检查;
(11)检查监督食堂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12)负责对食堂帐务核算进行审查;
(13)负责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督促和落实;
(14)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15)检查监督食堂设施管护;
(16)负责填写食堂管理日志。
4、食堂劳务承职责:
(1)负责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2)负责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3)负责食品原料定点采购;
(4)负责落实人员对库房、加工间进行24小时值班管护;
(5)负责食堂所有设施的管护维修;
(6)负责食品加工;
(7)负责库房、加工间、餐厅等食堂区域卫生清扫、消毒、保洁;
(8)负责食品加工、出售;
(9)负责食堂帐务核算;
(10)负责食堂工作日志填写;
(11)负责师生基本开水供应。
三、炊管人员的管理
1、炊管人员的招聘
学校食堂管理员由学校从校内公办教师中选聘,待遇等同学校一般教师;学校食堂经营人员由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签定经营协议,
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学校食堂厨师及炊事员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协助食堂经营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由食堂经营人员与炊事员按《劳动合同法》签定用工协议,明确工资待遇和相应工作职责。
2、炊管人员的基本要求
所有炊管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所有炊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炊事员应从自身做起,工作服整洁合身,用帽子或发网固定头发,鞋子要穿得舒适,不准穿高跟鞋上班,鞋带要扎实,防止拌倒,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以免不慎掉入食品中造成严重后果;使用刀具或其它电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一些因疏忽大意造成的自身伤害。炊管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不能留长发,不能留指甲,衣服坚持每周洗一次,头发坚持每周洗两次,时刻保持身体干净整洁。
3、炊管人员的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所有炊管人员身体必须绝对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热心服务工作,学校建立炊管人员卫生档案,新参加工作的炊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再上岗,每年学校统一组织炊管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换发健康证,学校对炊管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炊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经营,必须立即离岗,当炊管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仪表仪容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凡患有五种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5、炊管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食堂管理员和经营人员要认真制定炊管人员培训计划,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炊管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待考核合格后上岗,建立炊管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三、食堂管理基本规程
1、食品原料采购按《铁锁关中学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制度执行》;
2、库房、加工间等食堂区域安全管护由食堂经营人员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看护;
3、食品加工、留样、售卖按《铁锁关中学食堂食品加工办法》执行;
4、食堂库房、加工间、餐厅、炊管人员等卫生管理按《铁锁关中学食堂卫生制度》执行;
5、食堂设施管护按《铁锁关中学食堂设施管护制度》执行;
6、食物中毒处理按《铁锁关中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执行;
7、食堂财务及饭菜价格管理按《铁锁关中学食堂财务制度》执行。
四、食堂管理责任
1、学校食堂管理员承担食堂管理后果,无不安全事故发生、饭菜质量基本能得到社会满意、食堂设施无重大损失,可享受与其他教职工相同的所有待遇,对食堂在安全、质量监管、设施管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学校进行嘉奖,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食堂管理混乱,发生重大问题,管理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学校予以解聘。
2、学校食堂经营人员须先期缴纳安全质量设施保证金,缴纳食堂设施使用折旧费。
3、学校食堂经营人员承担食堂经营后果,无不安全事故、饭菜质量基本得到师生满意、食堂设施无损失,学校退还保证金,同时有优先继续经营的权利,食堂管理混乱、不按要求经营、发生安全问题、食堂设施损坏严重、饭菜质量差等情况,经营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学校扣罚保证金,不得再继续经营。
学生餐厅管理制度(精选篇2)
1.食堂由专人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禁止入内。
2.仓库应指定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出。进出仓库的物品必须登记并签字。
3.每天检查食堂水、电、燃料的使用情况,及时维修相关设备,工作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料的供应。
4.每天上班前,厨房、餐厅、仓库的门窗必须关闭,并按规定上锁,防止他人进入。
5.下班后首先检查安全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报告。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和工具是否受到污染。
6.在长假期间,应有人值班和巡逻。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洗涤、消毒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的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清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3、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餐饮具应分开存放。
4、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按餐饮具要求进行消。
5、餐饮具保械应当足量密闭、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严禁存放私人碗筷。
1、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向供货商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2、进货渠道不明,标签和说明内容不规范、怀疑有卫生质量问题的食品及原料,除查验卫生许可证外,还必须索取产品的化验单。
3、采购鲜(冻)畜肉类,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检验证,查看肉体上是否加盖验讫印章。
学生餐厅管理制度(精选篇3)
1、新参加工作和临行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凭单验收货时须验收货物的规格质量,生产日期,保存期是否符合规定,并索取食品合格的有关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列证食品拒不收货。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做到一货一卡,注明食品按进货日期及食品最终食用日期。
3、仓内货物要定期检查是否超过保存期,发霉变质锈盖食品,一旦发现,上报处理,及时清除。
4、应保持空气干爽,地面干燥,作好防鼠虫、蝇及蟑螂工作。
5、散装霉食品,储存于密封加盖的容器内,其他货物堆放做到定期清洁,定期化霜,生熟食品分类存放。
6、调味品存放的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塑料桶其原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品种并经出厂化验合格所有容器都应加盖。
7、保持仓库内环境卫生。
学生餐厅管理制度(精选篇4)
建立健全完善的卫生制度是学校食堂保证师生用餐安全的基本前提:定期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卫生检查是全面落实卫生管理制度的根本保证。
1、个人卫生天天查(如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劳换衣服;不得留长发、涂指甲油、戴戒子;严禁在操作时吸烟;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等。)
2、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天天查。
3、厨房、操作间卫生每餐加工烹饪、销售完毕,及时打扫并进行督促检查。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对含有天然毒素的植物(扁豆、豆浆等),要高温加热。
4、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品烧后供应。
5、炒菜、烧煮 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6、烘烤食品受热均匀,蜜糖、麦芽糖使用前,必须消毒处理。
7、用于煎鸡蛋的生鸡蛋,必须经过清洗消毒。
8、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
9、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学生餐厅管理制度(精选篇5)
1、认真检查特加工的食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进行消毒处理。
3、加工食品必须燃烧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C。加工后的熟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时应当经常补充新油和滤除油渣。用于油炸食品的不油,不得再用作炒菜。烘烤食品应当避免明火直截与食品接触。凡隔夜或隔餐的热食制品,必须在充分加热后食用。
4、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使用前应当严格消毒,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原料检查挑选使用、发霉、虫蛀、变质原料来变。
2、操作前用肥皂水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制作前将刀、案板、棍棒、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
4、馅芯用多少加工多少,剩余馅芯放入冰箱储蓄。
5、鲜蛋经清洁消毒后方能使用。
6、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7、工用具、容器、盛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
8、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柜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9、工作结束后将刀、案板、盛器、食品容器、工具等洗刷干净。
学生餐厅管理制度(精选篇6)
1、学校有关部门应将食品卫生宣传培训列为经常性卫生管理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规,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2、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长期从事学生食品工作的人员,经初训考核合格后,每三年还需复训一次。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和物资进出建帐登记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工作原则,并按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月末要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登记。
四、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
五、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货物入库登记,坚持货物领用签字登记制度,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
六、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抽烟、酗酒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学生餐厅管理制度(精选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食堂(指万州区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以下相同)是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饮食安全、营养状况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切身利益、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平安校园、健康校园的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食堂经营行为,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食堂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建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食堂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14号令)和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
第三条 学校的主要领导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由分管校长、后勤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生食堂必须坚持“服务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保本微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就餐标准选择,满足大多数学生的就餐需要。禁止学校强迫学生统一就餐。
第五条 学生食堂的经营形式,只能是学校自主经营,不得搞规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承包经营。
第六条 学生食堂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堂管理制度,并严格规范执行。如: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物资采购制度,食物保管制度,定价制度,原辅材料进货检查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检查制度,消毒制度,食堂监控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参与伙食监管工作制度,建立有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监管工作小组,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经常听取师生及学生家长意见,接受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监督,规范操作,堵塞漏洞、节能降耗、降低成本,严格控制伙食价格,促进学生食堂民主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八条 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帐,独立核算,按照会计相关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实行专户管理,规范成本核算,加强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第九条 食堂支出发票实行“审核会签制”,即由食物采购员或经手人、食物验收人、后勤主任或炊事班长签字后,学校领导审批报销。
第十条 规范食堂成本支出。学校食堂成本支出项目只能是以下十一项:(1)肉类支出;(2)素菜类支出;(3)粮食支出;(4)油料支出;(5)调料支出;(6)燃料支出;(7)食堂水电气费支出;(8)食堂物资采购费用;(9)食堂聘用人员工资;(10)食堂设备的购置、维修支出;(11)食物报损等综合管理费支出。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支出均不得列入食堂成本。
第十一条 不得超范围列支。与食堂管理无关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招待费等不得在食堂帐中列支。
第十二条 严禁将食堂收入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
第三章 核算管理
第十三条 食堂财务设置专(兼职)会计、出纳、物资保管员等岗位,且做到岗位相离。
第十四条 每月必须进行成本核算,按时向学校报送月报表。
第十五条 账簿设置:会计设置总分类帐、收入、支出明细帐、往来明细帐、物资购销存三栏式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出纳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物资保管员设置购销存三栏式明细帐、物资采购台帐。
第十六条 核算科目:主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收帐款”、、“材料”、“固定资产”、“折旧”、“其他收入”、“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十七条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应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四章 物资采购及管理
第十八条 成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制定采购制度,实行大件、批量、常用物资定点采购,多渠道并进,选择证件齐全、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定点购进批量食物应坚持索证并与供应商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十九条 采购物资,必须严格按规定流程办理,即物资采购——物资验收——物资入库——物资出库,所有流程需经手人签字生效。
第二十条 库存物资每月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帐实相符。物资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物资管理台帐,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章 监督检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开透明理财,实行帐务公开,每月定期在公示栏公布食堂收、支、余情况。设立检举箱,学校师生对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举。
第二十二条 区教委对全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状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1.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暗箱操作,牟取不法利益的。
3.不按规定设置帐簿,帐目混乱的。
4.私设“小金库”,弄虚作假、虚列支出等违纪行为。
5.其它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6.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