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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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的管理制度 2宿舍管理制度 3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4宿舍管理制度 5宿舍管理制度 6寝室管理制度 7宿舍管理制度 82022宿舍管理制度 9寝室管理制度 10学生宿舍区的卫生内务管理 11宿舍管理规定 12宿舍管理制度 13宿舍管理制度 1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
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
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
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宿舍的管理制度 2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住宿行为,给员工休息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员工宿舍规范管理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跃集体生活,实现民主自治为原则。在此原则下,由综合管理部(简称:综合部)负责公司宿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第二条 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综合部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入住时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根据员工的变化和宿舍的使用情况,适时对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条 员工的住房标准:中层及以上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条件许可下,按1人一间安排;其他人员一律按2人以上一间安排。
第四条 员工宿舍的家具及设施,视财力情况由公司统一配置。原则上每间配备单人床两张、沙发一张、写字台一张、茶几一张、椅子一把。公用设施视房屋本身情况进行配置。
第五条 按规定应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间,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综合部随时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现住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条 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入住员工应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破坏室内设施和结构,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入住员工必须随时保持宿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在走廊内或在公共园区内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杂物。
(4)入住员工严禁在室内及门上等影响公共形象的地方乱写、乱贴、乱刻、乱画。未综合部批准不得在墙上打孔安装物品;严禁将鞋或其他杂物摆放在走廊或通道处;为保证人身安全,在晾晒衣物或被子时严禁站在窗台上面。
(5)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违反者,综合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违章用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6)员工宿舍内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来访时应注意不影响宿舍内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7)宿舍内成员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第七条 凡已分配员工宿舍的员工,如长期不在宿舍居住(一个月以上),应主动退出员工宿舍,如发现长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员工宿舍的,由综合部进行相应考核。
第八条 入住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宿舍用水、用电定额标准(用水标准【冷热水合计】:夏季单人间4吨/月,双人间8吨/月;冬季单人间5吨/月,双人间10吨/月。用电标准:夏季单人间200度/月,双人间600度/月;冬季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请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上班或离开宿舍前,
必须关掉电灯、空调、电视等电源开关及水管阀门等,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额标准的水、电费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员共同分摊。超额费用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为最炎热月份,用水标准可适当上调,单人间7吨/月,双人间14吨/月;用电标准为单人间380度/月,双人间760度/月。每年1月份为最寒冷月份,用电标准可调整为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3
为使员工宿舍能保持整齐、清洁、安全的环境,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宿舍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设施。住宿员工必须遵守行政人事部入住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不要随意进入他人宿舍。
2、保持宿舍区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准从窗口向外仍果皮杂物,乱倒污水,不得睡床吸烟;不准将有可能造成堵塞下水道的物体冲入厕所;不得在过道等公共区域放置私人物件影响通行。
3、员工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度,轮流值日人员打扫清洁卫生,不当值者,罚款5元∕次。(行政人事部不定时对各寝室进行卫生检查)
4、安全用电。宿舍内除公司设置的用电器材及照明设施外,不得私拉私装电源,不的使用明火以及额外用电,如发现有违规用电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将没收其他电器用品。
5、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准在宿舍进行赌博、酗酒等,不得在宿舍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如经发现将按相应规定给以严处。
6、外来人员须登记。未经批准不允许厂外人员在宿舍留宿。
7、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宿舍区聚众斗殴、谩骂、偷窃他人财物,不得进行所有违反国家法律规的法动,构成犯罪的将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节约用水,及时关灯。
9、员工集体宿舍晚上11:00准时熄灯,救急人员可延时1小时关灯就寝,晚上11:00后不得再进出工厂大门。
二、外来人员管理:
1、原则上不得带非厂内员工宿舍留宿,情况特殊的由公司指定负责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厂。
2、经批准留宿后,外来人员须出示身份证,经被访人员带领,由保安登记,每晚缴纳水电管理费5元,在探访人工资中扣除,在停留或留宿期间,严重违纪,或不按规定时间离厂者,将按相应制度处罚相应负责人。
3、来访人员离厂时,由本厂被访人亲自带领去保安室办理离厂手续;如被访人不在,来访人所带物品不明其主时,保安有权阻止离厂。
4、未经批准在宿舍停留、留宿者,给予来访人同被访人同等金额的处罚。
三、辞职等离厂人员搬离宿舍规定:
1、离职人员凭行政人事部离职证明去宿舍搬取行李。须在离厂时将行李交保安处检查放行。
2、离职人员不按规定办理手续,保安有权阻止离厂,强行出厂,视其盗窃处理。
3、员工辞职应交回宿舍钥匙及其他公物到行政人事部,否则保安有权不放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礼貌、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团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俭,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团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理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理解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创立礼貌楼、层、室的活动。
宿舍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职工宿舍的管理,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凡在公司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随意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
二、每个宿舍要选出一名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人员的管理,卫生值日的安排,确保宿舍的卫生清洁。
三、宿舍无人时不准开长明灯、空转电扇,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电源、电动车充电、使用电炉等,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xx元,无责任人对所住宿舍人员每人罚款xx元。
四、住宿人员要增强节约意识,用完水后(水房、厕所)要即时关闭水龙头,禁止长流水现象,如发现违反者(本厂职工)罚款xx元,外单位人员将酌情处理。
五、住宿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对宿舍现有的物品保持原状,不得随意拆除搬动。
六、住宿人员,不得随意将污水、垃圾乱洒乱扔,请自觉将垃圾扔进垃圾桶内,否则罚款xx元。
以上制度请大家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公司将不定时抽查,如经发现按规定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6
第1条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按时开关门,保证所有宿舍及上下楼通道畅通无阻。
第2条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第3条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使用房间门钥匙,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4条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加强巡逻,防止学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第5条严格执行学校两休管理制度、规定,维持好秩序,对房间人数认真清查登记,对空、缺床铺的学生做好记录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第6条学生公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第7条管理人员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8条加强对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检查,对损坏的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9条随时检查学生房间内隐患,包括杜绝火种进入房间、是否有管制刀具、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条如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同时迅速拨打“119”、“110”、“120”、或“999”等电话,有条不紊的疏散学生。
第11条保障电话畅通,不乱用工作电话私聊,如电话不同及时上报学校维修。
第12条管理人员遇到学生有病,应积极帮助治疗,并及时送往学校卫生室或医院。
第13条管理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不脱岗、离岗或串岗,夜间值班人员每间隔30—60分钟上楼巡视一次。
寝室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供给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供给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景,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回到,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事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经过的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景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南京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供给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礼貌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一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学校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经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学校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学校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主要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掉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贴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俭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供给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俭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二十二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一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忙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供给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职责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礼貌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一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坚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一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坚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坚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礼貌生活习惯,树立完美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宿舍礼貌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异常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团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礼貌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使用明火、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制度 8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6、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
9、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2022宿舍管理制度 9
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及量化管理的具体情况,制订学校住宿管理规则,从各班住宿生的纪律、清洁、内务三方面分别以四分、三分、三分来进行计分计奖,由主管宿舍的老师实施执行。请班主任加强对住宿 生的管理。
1、 各班设舍长一人,负责安排轮值,督促卫生、清洁和整理内务,维持宿舍纪律。
2、 宿舍保持清洁,接受学校随时检查。要求每天二小扫,地面清洁、干爽、无积水,墙壁、门窗无蜘蛛网厕所浴室无臭味,不往楼下倒水掷物,吃剩的`饭菜渣统一放桶内。
3、 按时作息,中午要午睡。就寝铃响后不在宿舍外活动,不吵闹,不议论,不玩扑克,不下棋,落锁息灯后未经值班人员批准不得内进宿舍,上课及晚修时间不能滞留在宿舍。
4、 服从管理,爱护公物。未经批准不能随便移动床位,不随意进入别人宿舍,不以任何方式妨碍别人休息,不得擅自留宿外边的同学或亲友,履行公共卫生值日工作。
5、 不准乱拆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用明火煮食物,不准坐走廊围栏,不准爬越攀登水管、窗台,不准上楼顶。
6、 单车统一放在车棚内,周末放学时才能取出。
7、 常备卫生纸球作便纸,严禁硬物及不化水纸屑等物注入厕所内,否则引起排污不通,则由当事人或该宿舍负责维修费用。
8、 宿舍管理“五统一”被铺折叠统一,饭盅、水桶、鞋摆放统一。
9、 按规定时间有秩序地排队取饭,不得争先恐后和欺负同学,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开水,爱惜粮食,晚饭后迅速冲洗,做好晚修准备。
注意安全,不到河里游泳,不旷课外出或外宿,不邀外人来校滋事。宿舍公物宿舍负责,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寝室管理制度 10
为确保学生寝室住宿安全、学生人身安全,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宁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学生进入寝室后须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服从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学生要严格遵守寝室秩序及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在寝室留客住宿;严禁在寝室内大声喧哗、打架斗殴、赌博酗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在寝室楼道上停放自行车或放置其他物品;严禁在寝室内和阳台上打球、踢球和攀跃阳台。
3、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回寝室;关门后回宿舍的,必须到值班室登记并说明原因。
4、非入住人员不得入内,若有特殊情况须持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并在值班保卫人员处作审查登记后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内。
5、上课(自习)期间回寝室,须有校牌、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证明并到值班保卫人员处作审查登记后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内。
6、严禁男女生串宿舍,宿舍内不准留异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7、严禁在楼内经商,随意张贴广告;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寝室楼。
8、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按程序报告。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门。现金要存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发现失盗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跟值班室、学生宿舍管理科和安全保卫部门联系。
9、严禁在宿舍楼内自炊、私拉电线、使用多功率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10、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造成损坏的按损坏物品原价予以赔偿;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对维护学生寝室公共秩序及安全做出贡献者,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学生宿舍区的卫生内务管理 11
一、学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内。不准在阳台、走廊、过道、门口、消防设施旁堆应杂物。否则,当垃圾处理。
二、学生要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学生起床后,应叠好被褥、蚊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书本要保持整齐。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达三次的宿舍,给予停电七天处理。
三、不得把硬性、难溶化的东西(如报纸、衣物、塑料袋、瓶类等)丢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内。如属以上东西堵塞管道的,原则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费用由该宿舍负责:分不清责任的,其疏通费则由堵塞层以上(含堵塞层)同管道的宿舍分摊负责。
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张贴:除指定的宣传栏外,宿舍任何地方不准张贴、钉钉子。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内门、窗、锁以及消防设备等公用设施。发现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专人免费维修;因使用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维修所需费用由该宿舍或当事人负责;如属人为损坏的,双倍赔偿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禁止私自拆换,不能维修复原的由宿舍成员照价赔偿。
六、宿舍区内公共卫生由专职人员清扫,宿舍内卫生由舍长安排值日生轮流打扫,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应清扫室内卫生,并把垃圾扫到门外两侧,然后由专职管理人员清除。超过上午7:30,把垃圾扫出门外的,按乱扔垃圾处理。
宿舍管理规定 12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一、学生须按时缴纳住宿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宿舍。
二、学生宿舍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学校有权进行宿舍调换,学生应服从。
三、住校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严格禁止出租床位或以他人名义入住学生公寓,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收回床位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保障安全,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不得私配钥匙,钥匙丢失应及时到学生公寓管理处申请换锁,费用自理。进出宿舍忘带钥匙,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宿舍管理员处借用。
四、住校学生未经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处批准,不得私换门锁。
五、住校学生如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的,须先搬离并清空宿舍物品,并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处要求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由学生公寓管理处签字确认后方能完成各项离校手续。住校学生因宿舍搬迁、调整等调换学生宿舍时,须先归还原宿舍钥匙后才能领取新钥匙,延期不归还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住校学生需妥善保护学生公寓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各类设施,污损物品,违者除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处有关物品损坏标准照价赔偿外,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宿舍应实行卫生值日制度,每天轮流值日,做好室内卫生工作。要求被褥折叠整齐,物品放置有序,垃圾入篓,地面桌面整洁。宿舍卫生检查中屡次不合格者,责令其搬离宿舍。
八、住校学生应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及做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严禁在宿舍范围内酗酒、抽烟、起哄、打架斗殴;严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在宿舍和走廊打球、跳舞、溜冰等;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打麻将或变相赌博;严禁饲养小动物;严禁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严禁在学校公共区域如楼道晾晒衣物,摆放个人物品。违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外,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住校学生要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学生宿舍范围内严禁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物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空调、热水器、饮水机、电脑、手机、台灯外,其它电器须经社区管理中心批准方可使用,未经允许禁止使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灯头;严禁使用与治安防范要求相违背的器具,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住校学生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准时熄灯,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
十一、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来访人员要办理登记手续,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未经批准,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层),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所有退宿的同学在办理完离校手续时必须清理并带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学校对学生离校后遗留物品在3个工作日后将作无主处理。对于换宿舍的同学须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并带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学校对换宿舍截止时间后遗留物品在3个工作日后将作无主处理。
十三、学生社区管理中心不定期组织学院、辅导员、学生代表开展学生宿舍抽查,住宿学生须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抽查。
十四、在宿舍内发布不当言论或做出不当行为,造成恐慌,且有悖社会公序良俗或扰乱宿舍、校园秩序,经学校警告制止后仍不改正的,学校有权收回床位,不再安排宿舍。
十五、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总院(上海市心理咨询和治疗中心)诊断后,确认患有心理或精神疾病,且经学校评估后认为在治疗(尚未治愈)期间不宜住在学生宿舍中的学生,必须在家长监护下自行安排住宿。当上述学生经治疗痊愈后,且经学校认可可以恢复居住在学生宿舍的。
十六、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上外贤达学〔20xx〕64号)、《学生违纪计分实施办法》(上外贤达学〔20xx〕62号)给予处理。
十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学生工作处。
-- end --
宿舍管理制度 13
为了管理好教师宿舍,加强治安、保障住宿教师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一、住宿制度
1、入住教师有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住宿教师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2、教师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晚9:00后值班教师负责锁上周庄房大门。(如果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管理委员会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3、住宿教师若提供钥匙给非住宿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有失窃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
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5、严禁将周转房的物品带出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周转房会不定期的对周庄房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6、为保证教师正常休息,晚9:00以后到次日5:00以前,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影响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教师严禁在自己寝室以外吸烟,违者罚款处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大声喧哗。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时,要立刻通知管委会。
10、严禁在周庄房内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饮酒,发现一次立即搬离周转房。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须征得管委会的同意,不听劝阻者,宿舍内所有人员有义务设法消除潜在隐患。
二、卫生管理
1、住宿教师应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各层楼卫生。
2、寝室内教师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给人以舒适温馨的感觉。
3、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内和抛出窗外。
4、各楼层值日教师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扫一遍。(包括窗台)
5、发现哪一个寝室乱、赃、有异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则搬离周转房。
宿舍管理制度 14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学生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9.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10.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6)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管理教师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涵江私立银河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总 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一、宿舍生床位安排
1、学生寄宿必须根据学校寄宿条件,由学校统一管理分配,具体床位由舍
务老师和班主任编排。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不经舍务同意,不准随意调换或并铺,违者一次限期改正,二次停宿一周。
二、舍长职责
1、由学生民主产生舍长一名,报班主任和舍务老师批准。
2、舍长负责安排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并上墙公布,每天要督促、检查
值日卫生工作。
3、舍长必须对宿舍的公共财产全面负责,填写好宿舍财产管理合同。
4、舍长必须认真做好宿舍轮流值日工作。
值日职责:制止乱倒水及处理偶发事项,认真做好记录。
5、舍长有权制止学生的越轨行为。
6、舍长必须经常向班主任和舍务老师汇报宿舍情况。
三、宿舍清洁卫生工作
1、值日生每天必须做到早、中、晚三扫制,平时应做到见脏就扫,见灰就擦,保持全天整洁。
2、公共区域的包干范围,每天中午统一行动,要求人人动手打扫各室的包干区。
3、被褥应折叠成型,每舍要放在同一位置,同一方向。蚊帐挂或不挂每舍都要统一。挂蚊帐的要挂好蚊帐。
4、床下鞋子应放成一直线,鞋尖一律朝前。
5、盆、杯、包等物应排列整齐。
6、毛巾、脚巾应分别晾整齐。
7、舍内不准乱挂衣、裤(雨天例外)。
8、端水进宿舍,不要装满盆,以免弄潮地面。
9、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水,严禁乱停自行车,严禁随意乱倒垃圾,
便纸要入篓。
10、清洁用具要定位放置。
11、不准随意乱扔瓜皮果壳,不准随地吐痰等。
四、宿舍纪律
1、寄宿生必须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身。
2、严禁打牌和下棋,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责令其检查改正,屡教不改
者以校纪处分。
3、严禁吸烟、喝酒,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警告处分。
4、不准乱接电源,乱拉灯火,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明火,违者批评教
育,没收电器、蜡烛,屡教不改者以校纪处分并责令通学。
5、严禁在舍区点放烟火、爆竹,违反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校纪处分。
6、严禁-看黄色淫秽书刊,收听黄色录音,一经发现,将追查到底,视情节
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7、不准随意在外留宿,有事向班主任请假。
8、不准随意留宿外客,亲属探望,如遇特殊情况,需住宿者,经学校同意,
实行住宿登记,方可住宿。
9、宿舍必须保持安静,熄灯后不准讲话、播放录音机、听MP3,玩弄乐
器、打手电、不准敲打墙壁。
10、学习时间不得随便进入宿舍,如遇特殊情况凭班主任证明,实行学生入舍登记手续,方可入舍。
11、学生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手机、小灵通
宿舍总门开关时间:
关锁时间:(1)上午第一节正课预备铃
(2)晚自修上课前(17:50分)
开门时间:(1)当日下午洗澡时间(第三――四节)
(2)晚就寝集合整队后(20:30分)
五、宿舍财产管理
1、公共财产做到人人爱护,专人保管,每件公物落实到专人管理,每学期同舍长订立一次财产管理合同,并上墙公布。期初点数交待,中途检查,期终验收清点,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视其情况轻重2~3倍赔偿。
2、爱护舍内墙面,保持整洁完好,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乱拉绳线,乱钉钉子。
3、注意节约用水,水用完后立即关好水龙头。严禁打、砸、扳,以至损坏水龙头。凡堵塞下水道、排污管,其疏通费用由各舍负责,故意者从严处理。不准随意更换灯泡,以至损坏,故意损坏按第一条处理。
六、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1、不准随便带外客到本宿舍闲谈。
2、进出宿舍关锁好门窗,保管好钥匙。各自保管好衣物、钞票、磁卡等。
3、严禁偷窃,对偷窃者视其情节轻重,在追回赃物的前提下,给予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检举偷窃者可加分、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知情不报者给予扣分处理。
4、翻越围墙、门窗视偷窃处理。
七、人人争当文明学生,个个寝室争创“文明宿舍”
1、学生在舍区要做到谈吐文明,服装整洁,不穿奇装异服,遵守社会公德。
2、对人要有礼貌,尊重老师和舍务人员,服从安排。
3、实行“星级宿舍”评比制度,每天检查,每周小结公布,期中初评,期终总评,对连续三周检查为最差的,除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外,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4、被评为“文明宿舍”,学校将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对该舍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其舍长可评为优秀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