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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制度【最新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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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

资金的管理制度 1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 2

合作社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

五、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监督委员会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会计室不予结算。

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 3

一、基本制度

1、开立两个账户,基本户用来付款,一般户用来收款。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建议使用网银。每天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日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执行现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库。

二、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专人(出纳)负责。

2、 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流水账),每天结出余额并核对实存。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一定数额(建议5000元,且是收入额)时必须存入银行(一般户)。

4、 出纳收取销售现金时,须立即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开具一式至少两联的销售单据,一联销售留存,一联会计处理。经手人一定要有经手依据。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人员(如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三、支票和网银管理制度

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并建立支票登记备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两本)。

2、 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流水账),结出余额,每天登录网银核对银行存款实存。作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 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至少三联的收据,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或网上付款必须事前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支出支票时,由领取人在支票头上签收签字认可,并及时登记支票备查簿。

5、 基本户余额不足时,申请按支出预算从一般户转过来(建议半月一次)。

四、印鉴的保管

银行印鉴原则上必须分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分别派其他专人和出纳负责保管。

五、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 出纳至少每半月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半月报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指定人员于每半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

2、 会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每月现金与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及其他帐务处理。

六、支出审批制度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办公家具等、会务费、差旅费、工资与奖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应审批。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效率,负责人可适当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指定专人。

七、差旅费报销规定

报销人持原始凭证签字,报负责人、会计签字认可,交会计报销。

资金管理制度包含资金支付及费用核销管理。

资金管理制度 4

一、总体原则

1、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严格预算管理的同时,对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账内核算;对村级支出实行以收定支;做到无预算的不开支,有预算的不超支。

2、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实行“定性、限额、分类”管理,坚持从紧节约,区别对待,合理使用。

3、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民主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严格执行村级财务联审联签和收支逐笔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收入管理

凡村集体承包上交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土地租金收入、资产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财政转移支付收入、上级专项拨款、“一事一议”筹资资金、往来资金以及接受的社会各界帮扶款、捐资款、赞助款等款项必须由镇经管站开出票据收取,集体资金收缴量大的村可由镇经管站开票后交村助理会计代收。村收取集体资金时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算凭证》和“一事一议”专用票据,否则农户有权拒交。

村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助理会计收取的现金三日内必须及时、全额解交村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白条抵库、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用,每村备用金为2000元。

(二)、规范支出管理

村级支出实行以收定支,支大于收、财力无法承受的村不得报支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支出,应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的可使用镇统一印制的《支款凭证》,但每张凭证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且必须取得收款人的原始手续作为附件。原始凭证要合法、有效,并注明用途,手续齐全,即: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齐全。5000元以上的大额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必须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报支隔季发票需书面说明事由,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入账核算。发生超过500元的付款业务,应通过转账形式支付,发放农民的所有款项一律打卡。具体支出标准为:

1、村干部报酬及奖金 严格按照镇考核文件精神执行,由镇组织科和经管站审核发放。

2、村干部保险费 按区镇文件精神执行,严禁利用职权,擅自提高标准或多头投保,由个人负担的部分集体不得报支。

3、村级办公、会务费 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水电费、打字复印费、电脑耗材、专栏制作、横幅标语等支出。根据各村人口规模确定,每人每年10元,实行限额使用、按实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办公经费支出的,须经“五议三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并报镇政府批准。

村级会议一般不支付相关补贴,确需支付的,如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党员冬训等重大活动,禁止到饭店就餐,时间超过半天且村财力允许的,每人每次列支不超过15元的费用,凭参加活动人员的签字名单履行报批手续。

4、四属户补助费 五保户(包括集中供养的和分散供养的)、烈属、军属等补助按区、镇标准执行。村民因遭灾或生重病,救助金额200元以内的,由村“两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救助金额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报镇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给予救助;特殊情况报镇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给予救助;一次性救助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且不得镇、村重复救助。

5、差旅及交通补助费

(1)除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突击性任务等特殊情况外,村干部不得擅自租用车辆,严禁私事用车公款报支。

(2)因外出参观学习等需集体用车的,事前报镇xx批准后方可另行开支。

(3)任何人都不得在村集体资金中报支车辆修理费、加油费等。

(4)村干部到泰州市外出差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并于出差归来后一周内到镇xx履行费用报批手续;未经同意的,出差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6、报刊费 严格执行省定标准,总额控制在2000元以内;报刊种类以党报党刊为主,自费及其他刊物村不得列支。超限额部分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自负。

7、用工支出 严格控制用工费用,用工实行定额管理:定额为各村总人口数。确因村务发生的用工,如村庄环境整治、“秸杆双禁”、公益事业建设等用工,必须使用镇统一印制的《村集体用工结算单》,工价掌握在每个工日30—40元,用工结束后,及时公布用工情况,按时结报,打卡发放。超定额发生的用工支出由村党组织书记自负30%,村其他干部自负70%。

8、捐助、赞助、贺礼支出 不得以捐助、赞助、贺礼费等名义向外单位捐款,确需捐赠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

9、学习培训费 村干部参加学历学习必须经镇批准,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到镇组织人事科审核,经批准后凭手续报支70%的学习费用(不含书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其培训费用按相关部门的通知执行。

10、村级招待费 村级公务招待费零支出。确因公用设施建设维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发展村级经济等必需开支的招待费用,按区xx《关于规范村级招待费开支管理的实施意见》(姜纪发〔2008〕29号)文件规定执行。

商务招待费(用于招商引资、涵养税源和上争资金等必须开支的招待费用),按下列标准执行:

招引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在2000万(农业项目200万)以上,且通过区考核办验收通过的,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计提商务招待费;

涵养税源按镇财政奖励总额的40%计提商务招待费;

上争资金按上争到账额的10%计提商务招待费。

组级一律不得列支招待费。

计提限额内的商务招待费按程序列支,超限额部分一律从村党组织书记的工资中扣除,严禁通过虚列工程支出、用工支出等行为变相支出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全额清退,并追究村党组织书记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1、计划生育费 育龄妇女参加妇检,村可以视财力给予一定的补助,每次每人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元。特殊户发生的计生费用,原则上由对象户承担,情况特殊的经村“两委会”和监委会研究确定后报镇分管计划生育的负责人审批后由村承担。

村干部带队外出寻找计划生育违规人员,其费用原则上由对象户承担,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可由村用备用金先行垫付,待对象户回来后归户结算,无法落实的经村“两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研究,并报镇分管计划生育的负责人批准后由村承担。

12、征兵工作费 基数每村1000元,每进市站体检1人增加200元,每输出一个兵员再增加100元。超支部分村党组织书记负担30%,村主任负担25%,村民兵营长负担20%,村其他干部负担25%。

13、工程建设款项支出 凡属村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五议三公开”决策程序,报镇批准后,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

拨付建设工程用款时,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表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正式税票、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并按程序审批结算。严格控制工程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项目批准部门审批。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导致工程款项超支的,谁审批,谁负责。

14、其他 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经镇分管农经的负责人同意后报支。

(三)、规范债权债务管理

村组集体资金原则上不得出借,确需发生出借的,要严格按照“五议三公开”的程序,由村两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经镇经管站审核,报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出借,收取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并签订书面协议,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担保,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回借款本金和资金占用费。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清收应收款项,做好资金回笼工作,对有偿还能力的债权予以清收,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款项的减免。如出现债务人死亡或破产等情况,确实无法收回的,要经镇经管站审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核销。

2、各业承包合同必须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兑现到位,特殊情况造成尾欠的,由承包人作出书面限期还款承诺,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入账。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化解往年形成的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原则上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确需举债的,在落实还款来源的基础上,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出方案。由村两委会集体提出举债方案。

(2)、民主决策。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听取意见,并采取投票的方式表决。

(3)、公开公示。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方案,于7日内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申报审批。将经讨论通过的方案、会议记录、申报审批表,报镇经管站审核、镇政府审批。

(5)、实施跟踪。镇经管站负责跟踪监督举债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4、对未按规定程序擅自举债的,实行“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

(四)、规范报批程序

1、编制预算方案 每年3月底前各村根据本村实际进行预算,提出当年各项收支的计划,经“五议三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上报镇xx审批并报镇经管站备案后实施。无预算的不予支出。

2、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结算 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消费,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结算。

3、实行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制度 村级开支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证明人、审核人(村主任)共同签字,交村监委会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监委会签字盖章,再经村党组织书记审批后由财会人员审核付款记帐。

4、对非生产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各村要建立非生产性开支台账,逐笔逐项记载,并注明事由,对非生产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5、实行定期公开 村级开支必须按村干部报酬、日常办公、会务、交通差旅、招待费、用工、学习考察、报刊等项目进行分类,以“日记账”形式逐项明细按月或按季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监管措施

1、明确监管职责 村党组织书记是抓好村集体经济收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组织实施。对弄虚作假报支的一律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对因领导重视不够、控制不严、管理措施不够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落实监管要求 一是专户核算。各村要建立支出明细账进行专户核算。当年开支指标已用完的,财会人员不得付款记账,当年有节余的可结转下年滚动使用。二是公开财务。村级各项经济收支必须按财务公开的要求,按季向村民公开,每年年初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度集体经济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定期检查。每季镇组织一次各村经济收支执行情况的检查,主要查看各村收入是否按时记账,查看支出是否掌握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查看各村是否实行“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的账务处理流程。四是强化专项考核。镇将收支管理执行情况列为农经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未按收支管理预算方案执行的村、支大于收的村,将及时通报批评。

3、加强监督指导 镇纪监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监督,对机关工作人员在村报支费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农经部门具体负责业务实施;审计、财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镇驻村勤廉督导员负责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由镇xx和经管站负责解释。

资金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活动,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资金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评估等。

第三条 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筹资计划和筹资策略。

第五条 公司应通过合法的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

第六条 公司应定期对筹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筹资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按照业务计划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对资金使用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九条 公司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四章 资金监督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督体系,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结算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对资金状况进行报告和分析,及时向管理层和股东报告资金状况和风险情况。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进行预警和应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企业的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6

1、每次用款前要上交资金申请表及支票申请单,各部门签字后才能付款,并且付款前必须提供发票,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付款单位名称一致。

2、股份制项目必须在签完股份制协议后预先估计前期至少一个月内需先垫资的金额并在协议后的一个星期内所有股东按比例把资金存入公司账户,项目上所有用款(包括备用金、工资、材料款等等)都应向公司申请并支付给项目部或相应的单位。

3、股份制项目部人员应记现金流水帐(包括所有现金支出)和项目总资金流水账。以便于各股东及时了解资金动向等。

4、项目上的工资由项目提出计划然后报至公司,有各相关部门签字后公司统一发放。发放前各班组准备好工资单及借条

5、项目上小额备用金应该先提出申请,然后有项目上专人保管。单据应该有相关经办人,项目经理,各在现场的股东签名才能支付!每月上报公司。

6、项目上的收入(押金、罚款以及废品买卖)应开具收据,收据有公司提供并盖公司章,办理收入收据时至少有3人签字(经办人、材料经理、项目负责人),并且每月上缴公司并入账。

资金管理制度 7

第1条 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

第3条 本制度所涉及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公司章程及制度。

第4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公司资金支付行为。

第5条 资金支付审批,在审批的单据中,用款人应详细列明主要或重要事项、金额与总额,并附有相关原始凭证、附带说明或其他补允资料,手续齐全完备。

第6条 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主管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7条 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一次性或累计支付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含1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2人中任何一个签字有效);一次性或累计支付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1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必须由董事长审批。

第8条 用款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付内容,在资金申请单、报销单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

第9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第10条 对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人员,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第11条 分管领导、董事长或其授权人遇不在岗需要急需支付的资金,事前电话 请示相关负责人,征得其同意后,财务部方可支付,事后2个工作日内由负责人补签。没有特别情况,禁止越级审批或越权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越权审批支付的资金。

第12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执行。

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8

(一)现金管理

1、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有情况变化,重新向银行申请办理核定手续。

2、各项收入及时解缴银行,不坐支现金。

3、办理现金收支,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收到现金及时开出相应的收据。付出现金,及时入帐,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存款是货币资金的主要部分,每笔货币资金的收付,包括现金的缴存和提取,都必须反映在银行存款的`帐户中,并于月度终了时进行对帐。

2、对银行存款收支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存款的使用,以便使单位的`货币帐支活动符合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计划的完成要求。

3、只开设一个基本银行帐户,不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他货币资金收支活动,都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不使用现金。

4、及时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三)专项资金管理

1、严格划清各项专用资金使用界限。不相互挤占,不相互留用,遵循专款专用原则。

2、专项资金按项目分别核算,分别管理,分设帐户,以便各级管理部门的审查和监督,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9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省残联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部门的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较快地发展。财务工作在省残联计财处和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我会积极筹措并合理科学地运用好残疾人资金,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我会财务部门在履行部门职能、抓好财会核算、打好财务基础、抓好财会队伍建设,当好家、理好财、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彰,主要表现在:

一、认真贯彻会计法规,夯实财务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市残联实际,结合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对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了《市残联财务管理制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以此来规范单位财会工作行为。今年下半年,我会财务部门利用省残联、省审计厅组织的财务执法检查的机会,印发了《黄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市残联财务原始凭证取得、审核、签批暂行规定》,极大地提高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财务部门要成为核算的高手,理财的能手,领导的助手,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和素质提高是根本保障。二年来,通过内部强化培养和外部考核培训等办法,经常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新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政府定点采购等业务培训,教育财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精神。针对财务工作知识更新快,要求高的特点,鼓励财会人员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后续培训。推荐财务人员到业务岗位和其他管理岗位进行定期锻炼,尽量将财务人员培养成既熟悉残疾人各个业务环节,又熟悉财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及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

三是创新体制,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因业务发展需要,从xxx年开始,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先后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部门的财务工作收编,统一归并到市残联财务部门。单位的人员经费、劳保福利、项目经费、专项经费、事业发展资金等实行统一调度、统一安排、统一预算、统一实施,确保全市残疾人各项经费的正常投入、确保残疾人专项经费的足额到位,确保残疾人各项经费用在残疾人事业及残疾人身上,有力制止了挪用、转借、变象、克扣等财务工作中的不良行为。这样既保证了各项资金的集中控制和统一调度,也保证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了残疾人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全市残疾人事业各项经费的正常投入,有效促进全市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是做好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我市从20xx年开始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后,我会资金全部纳入全市财政预算编制范围。结合我市残疾人的业务,及时做好我会机关及事业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将残疾人事业各个专项挤进财政部门的整体“蛋糕”之中,做大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的“大块头”,做强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的“子项目”。三年时间,市本级机关及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实现了“三大步”,从原来的不足xxx万提高到现在的xxx多万元,实现了历史的大跨越。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政府采购实行规范化。每年年底对第二年需进行政府采购的设备、电脑、复印机、空调、数码像机等办公用品的购置工作全部实行了政府采购,对车辆保险也实行政府定点保险,有效地堵塞了漏洞,确保了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突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财务审计监督

为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市残联建立了内部审核制度。每季度将财务收支及车辆维修、用油情况在单位局域网中向职工进行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每年邀请财政相关科室对市残联机关财务及就业保障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通过局域网予以公布,做到公开透明地使用资金。“十一五”期间,随着国家对残疾人事业投入力度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加强,对残疾人方面的专项资金的投入也越来越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是摆在各级残联财务部门的。首要问题。为此,市残联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行文,每二年组织一次县市区残联的财务大检查。将残保金、上级拔入的专项资金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强调守法廉洁,按章办事的道理,及时纠正资金使用工作中的偏差,对检查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当地残联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予以内部通报予以整改,确保日常审计工作及时监督到位。在抓好监督、管理的同时,做好服务,以服务促监督、促管理。如在残保金征收工作中,大量的开票工作给财务部门增加了工作量,财务人员克服困难,给就业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方便服务。对一些突发性事务,急需资金或是报帐心切的人员,财务部门充分理解他们的心情,对他们总是笑脸相迎,加班加� 对这些,职工们较为满意,财务工作也得到他们的充分理解和支持。近二年来,我会的财务工作受到了市纪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多次审计及稽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多次得到政府审计等部门的肯定。

近些年来,我市残疾人专项项目资金不断增加,投入面进一步扩大。20xx年,全市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就达xxx多万元,较去年增加了200多万元。专项资金为我市残疾人的教育培训、康复服务、扶贫托养、特困救助、就业服务、法制维权、无障碍环境、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为确保各专项资金用在残疾人身上,我们严格专项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各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刀刃上。在专项资金的投入中,做到年初有早预算、早安排,围绕工作中心,突出工作重点。

如20xx年专项资金安排时,突出残疾人托养中心开办、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假肢安装、残疾人培训、专门协会活动的开展等经费补助。为调动各级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加大对同级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一定比例落实相应配套经费,充分发挥上级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我市县(市)区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高达xxx多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全部用于残疾人项目上,从未出现过挪作它用现象。

三、加强日常财务审核,准确填报资金数据

残联的财务工作体现在多方面,既包括日常资金管理,也包括成本控制,涉及到市残联相联的各个部门,明确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各项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如何,是做好财务工作的关健。为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会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规章制度办事。财务人员在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填写是否规范、审批是否完善、手续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审查,在坚持原则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与某些人产生摩擦与纠纷,财务人员及时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尽量消除误会,减少矛盾的发生,争取相关人员的支持与理解。比如招待费用的管理和报销,财务部门按工作需要及年初预算的限额指标分解到各科室,并按进度控制报销。个别部门因为缺乏计划性,指标突破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分管领导在签字时也不能随时掌握使用动态,这样使限额指标的动态管理责任落到了财务部门,造成一些人员因报帐问题与财务部门产生分歧。会主要领导都会出面支持财务部门按章办事,按年初财政制定、人大通过的预算项目执行。

残疾人事业资金报表是全面反映残联系统财务收支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权威性资料,是残疾人事业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会领导及财务部门历来十分重视资金报表工作,将残疾人资金报表作为了解基层残联资金运行状况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使资金报表达到真实、准确,我会财务人员严格把关,要求每个县(市)区的财务人员分别将数据报到市残联财务室后,要求进行当面审核,反复进行修订数据,做到前后跨年度数据街接准确,数字精确无误,既要做到数字准确,又要做到按时上报。通过严把质量关,使得市残联的资金统计工作准时准确圆满完成,得到我市财政等部门的充分肯定。

虽然我会财务部门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残联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本次财务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学习兄弟市州残联的先进经验和作法,有决心、有条件、有能力将我市的财务工作做得更好,更�

企业的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10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 参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设立出纳岗位,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保管等日常业务, 并进行核算、检查与监督,保管银行银行票据,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 《会计法》和公司各项规定。

第四条: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出纳人员应时刻保证帐面货币资金金额与实际存有的货币资金金额相互一 致,如有差异,在查清差异原因后,追究责任。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六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给职工的个人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补助、医药费等款项;

2、支付给不能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用于购买物资和劳动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2000 元)以下的,与公司业务挂钩的其他零星支出;

6、公司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共同审批确定需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七条:公司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50000元,如需大额支出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财 务部。

根据核定库存限额,出纳人员每日结存的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部分应于当日及时送存银行;由于特殊原因当日无法送存的,当日16 时前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安排人员保卫,妥善保管,未作安排或安排不落实的,有关人员应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

1、现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由出纳员办理。出纳员请假时,可由财务负责人指定具备资格的专人临时负责出纳工作。

2、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其它事项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入,必须交财务部入账,不得自行保管和挪用,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出纳员对收入的现金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3、取送款在 20000 元以上,必须安排专车或派人护送。

4、每笔现金收入、支出,都必须有签批过的合法原始凭证作为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出纳员必须认真审核确认是否办理各项签批手续、签章是否齐全,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付业务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应予返回,补办手续。如遇伪造或涂改,虚报、冒领等不法行为,应当日报告公司总经理处理。对符合要求的凭证收付款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经办人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经部门经理签批同意; 财务部出纳审核,财务负责人签批同意;

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5、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公司统一购制的“现金收款收据”

给交款方。

6、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票据的管理规定申请领用“现金收款收据”, “现金收款收据”连续编号,出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种原因需作废时,应在“现金收款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待每本“现金收款收据”用完后到主管会计处定期缴销时备查。

7、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制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现金,不准擅自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相互借用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如特殊情况需办理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8、在核算工作过程中发现长款或短款情况,应及时查找并请示财务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九条:公司现金的登记和保护

1、公司设立“现金日记账”,出纳员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程序逐日逐笔登记,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白条等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每日结存现金和己盖章的支票,必须锁进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3、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帐”和“现金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现金收付月报表”由出纳人员以及会计人员双方签字,以确保帐帐相符。

4、财务负责人要对现金管理进行抽查,不定期地组织库存现金盘点工作。

5、现金、银行单据等重要物品保存在公司的“保险箱”中。

第三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条:公司银行存款的使用范围和方法

1、公司除按规定留存的现金定额以备日常开支外,超过定额的货币资金必须全部存入银行结算户内。

2、公司发生的各项结算款项,除允许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转账结算。

3、公司与银行之间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填制和取得各种银行凭证、付款通知单等书面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会计凭证作为核算依据。

4、银行出纳员每日收到的支票,必须于当日16时前送存银行,以便及时入账。第十一条: 公司银行存款的登记与清理

1、银行出纳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结余情况,经常核对银行对账单。 当存款不足时,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组织资金。如不及时汇报,造成款项不能及时支付,要追究银行出纳员的责任。

2、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分账号设置,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 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余额要与总账余额、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随时督促催办未达款项,掌握银行存款的动态和余额。

3、月终,出纳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核对,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将该归档。

4、出纳人员必须在办理完毕收付款单据的当日将其及时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第十二条:银行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

公司应严格控制“开户银行”的管理,凡是涉

及到新增银行帐户或注销银行帐户的,均需要由出纳人员填写书面的“开户(销户)申请书”,

交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和精简的原则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企业在各银行的预留印鉴应保持一致;

企业每半年对银行帐户进行一次清理,及时撤消不需要的帐户;

为便于存档、查找,银行帐户开立、撤消的有关文件、资料应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帐凭证后面。根据需要,出纳可保留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公司账户不得以各种原因出租、出借、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名章的管理

1、 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如因假期等原因暂时离岗,离岗前应将印章交 由直接主管或跨级主管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2、公司财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时,要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执行“章票分离”制度,负责保管财务专用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保管支票等各种票据。

4、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名专用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行管理或授权专人管理。

第四章 网银管理

第十四条:网上银行支付是指以 Bank Internet Web 为媒介,将公司以电汇、支票方 式改用以网络电子方式进行的支付。

第十五条:网上银行支付开通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向银行提出开通申请。第十六条:网上银行支付流程 (职责与权限)

1、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付款凭据,在网上银行中生成网银支付信息。

2、财务负责人对网银付款业务进行审核,并进行支付授权。财务负责人为网银最终审批人。网银支付确认后,如果发生银网退还需重新提交网银支付的,各审批人依据付款出纳打印出的网银支付交易不成功信息或对方退还入账凭证进行重新审批确认。

4、如审批操作员出差期间可以经总经理批准后,授权他人进行网上银行审批。第十七条:网上银行安全管理

1、 网上银行所有操作员需要妥善保管网银动态密匙和操作员密码。

2、 操作员的网上银行登录密码要定期修改。

3、安装了网上银行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 出纳员负责对网银计算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4、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妥善保管网银动态密匙。第十八条:网银支付给内部单位员工款项,视同支付现金,必须遵守现金管理规定, 按现金的使用范围支付。

第五章 银行票据

第十九条:银行票据的购买、保管及使用

1、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等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公司需要使用上述票据时,由出纳向开户银行购买,并保存于公司的“保险箱”中。

2、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好银行印制票据,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纳人员应保存好所有银行票据的留底联(包括因某种原因报废的银行票据全部联次),以备银行票据使用完毕缴销时登记到“票据领用单”上。

3、出纳人员需要使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 等银行票据付款时,应严格遵照公司财务报销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付款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相关

单据是否完整合法、金额计算是否正确,经过审核无误后方能对外付款。并要求收款对方当事人在“银行票据” 的公司留底联次上签署名字。

第二十条:公司支票

公司支票是公司对外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是由公司签发、通知银行付款的一种书面证明。

1、公司支票的管理

(1)出纳管理从银行购入的空白支票,并建立台账,登记购入日期、种类、起止号码,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预留印鉴卡。

(2)公司财务部要建立支票领用台账,逐笔登记领用人姓名、支票号码、用途、金额、收款单位等,并由领款人签章。

出纳在将支票交给持票人或经办人前,应要求其在支票存根上签收,经签收后的支票存�

(4)付出支票后,出纳应在凭证上加盖“转讫”或“银行付讫”戳记;

(5)凡公司签发的支票,必须严格管理。结算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以保证支付。财务部在签发支票前必须查明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防止超过存款金额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支票后,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受银行处罚时,由财务部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6)签发的支票必须采取记名式,写明出票日期,收款单位或收款人,并列明款项的用途和大小写金额,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内容填写不全的支票,属空白支票)。财务部不得办理迟期或远期支票。

(7)支票领用的报账期限

一般情况从支票领用当日算起十日内必须报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报账需延长时,必须写出书面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备案。否则,财务部有权停止办理下次支票,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8)支票金额起点每张 100 元,退款、找零以及结清账户的支票,不受起点限制。支票有效期为 10 天,自签发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假日不顺延。

(9)公司收到的转账支票,必须当天送银行转账,如因银行营业时间限制,必须于第二个工作日营业送存银行。

(10) 公司支票使用人如丢失支票时,要立即向财务部声明,由财务部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丢失人要写出书面检查,交总经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请总经理批准,给予处罚。

(11)公司支票到期未用,应及时退回财务部,并办理有关退回手续。

(12)公司支票作废时,应及时退回财务部,并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对退回的支票,财务部应及时办理注销。

(13)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好领用的银行票据,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纳人员应保存好所有银行票据的留底联(包括因某种原因报废的银行票据全部联次),以备银行票据使用完毕缴销时登记到“票据领用单”上。

(14)财务部门要加强对支票的管理,每周至少清查一次,并做到及时与银行核对,以防造成账目错乱。严格掌握支票的报销手续,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2、公司支票的办理

(1)办理支票要按支票签发的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支票签发“六不准”:

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将支票作抵押;不准签发印鉴不全、不符的支票;不准签发假用途的支票。

第二十一条:其他结算方式采用银行汇票、信用证、托收承付等方式结算时,应遵循银行相关制度, 遵循本制度中对银行存款的管理进行控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发后实施。

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资金使用 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 币资金。

第三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 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支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 票)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

第四条 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 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分工与授权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要设置如下岗位:

(一)出纳员岗位,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保管银行支票等有编号的银行结 算凭证,保管内部收款收据和本人名章,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和收付业务,出纳人 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二)设置货币资金核算岗位,负责审核货币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填制有关会计 凭证、登记有关会计账簿,对货币资金的账簿记录和实际金额进行核对;

(三)设置货币资金业务负责人岗位,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货币资金核算、管理 工作,保管除出纳员名章之外的所有与货币资金收付有关的印章,拟定资金管理和 核算办法、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负责资金调度、负责资金筹集、负责公司的各项投 资等。

第六条 公司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合格人员,分别担任货币资 金业务的`各个岗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且要定期实行财务部门内各岗位之间的 轮换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 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 公司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权限统一由公司付总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超 过授权范围的,由董事长行使。

第八条 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批准方式为书面方式,付总经理必须在付款通知书上签 字批准方能生效,付总经理在外地急需用款的可在本人的批准限额之内委托本单位的 货币资金主管人员代理批准手续,但付总经理回来后要立即补办批准手续。

第九条 签字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通知书交出纳员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应当与承办的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并配备专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审核。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部门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个人借款的填写借款单,直接付往来单位材料款的填写付款单)注明款项的用途(事由)、金额、预算、结算种类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

(二)支付批准。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三)支付复核。部门负责人审批完毕后,由财务部会计对货币资金支付申请

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 合同或证明资料是否完备有效,金额计算是否准确,结算种类、支付单位是否妥当 等。复核无误后,最后上报付总经理审核。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并经付总经理签字的支付申请,办理货 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一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 实施与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为 1 万元人民币,出纳员每天工作结束前应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核对一致,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在当天下午下班之前存入银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概由出纳员和货币资金核算人员承担。

第十三条 取得的现金收入一般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公司职工、其他单位和其他外来人员需要借出货币资金,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督促及时还款或报账以结清借款,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一经发现,应立即将出纳员调离岗 位,由出纳人员补足已擅自挪用、借出的货币资金,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 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五条 货币资金收入、支出要取得合理、合法的凭据。取得货币资金收入要开 具发票或内部收款收据等合法的凭据;货币资金支出要取得发票或内部收款收据、 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特殊行业专用收款收据等合法的凭据;如有与货币资金收 付相关的合同、协议等证明资料,应附在会计凭证之后。

第十六条 要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要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 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每月的货币资金收付凭证由出纳员登记日记 账并连续编号后交货币资金核算人员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装订成册,在 货币资金收付凭证装订成册之前,其余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翻查。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 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 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 户;不准出借或出租账户,为他人套取现金。出纳人员有擅自出借或出租账户为他 人套取现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将其调离本岗位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货币资金核算人员应当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对出纳编 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核并签字,使公司银行存款账面调节余额与银行存 款对帐单余额相符。如调节后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上报处理。

第十九条 要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盘点库存现金,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 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 货币资金业务负责人应督促、检查本单位有关人员核对银行账户、盘点 库存现金,保证本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 库存相符,如不相符,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否则以失 职论处。

第四章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内部控制

第二十一条 购买货币资金结算票据由出纳员提出申请并负责购买,货币资金结算票据由现金出纳员负责保管,由货币资金核算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在预支货款、费用或带款购货时,

原则上不准开空白支票,当金额暂时无法确认确需支付时,须经过货币资金业务负责人特批,列明单位或限制金额方能开具空白支票,出纳员对领出的空白支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并对领出的空白支票的用途进行跟踪监督,催促领用人及时交回支票存根或回单。 第二十二条 要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货币资金业务负责人保 管,出纳员名章由本人保管,其他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由 一个人保管支付货币资金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 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不相 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支付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制度的授权批准 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的全部印章交由 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银行结算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 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五)随机检查库存现金的账实相符情况。

(六)货币资金收入、支出是否取得合理、合法的凭据。

第二十五条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 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 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资金管理制度 12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应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总部各管理部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负责本部门大宗采购和资金安排计划,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集团总部各管理部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大宗采购和资金安排计划,由集团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审批计划审核报销,对违反本规定的支出项目有权拒绝报销。

4、具体规定

4、1财务印鉴保管制度

4、1、1集团财务部是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印鉴二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或总复核人负责保管,法人名章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财务人员在印章使用前须认真复核资金支付审批是否符合集团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1、2财务部必须建立财务印鉴使用登记簿,对除上述正常经营资金支付业务范围以外用章,使用前须由印章保管人员认真登记,并随同用章人员取得主管副总裁的签字,方可加盖财务印鉴。对于以集团或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司法鉴定等专用章,必须取得总裁签字。

4、2资金审批制度

4、2、1财务部库存现金的储备,必须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支付的标准执行。

4、2、2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4、2、2、1属于日常经营性必须支付的固定费用,如水电费、邮电通讯费、租赁费等,由主管经办人员、子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总监批准即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4、2、2、2对于日常经营性开支的费用,额度在2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员签字,集团职能部门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即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不包括招待费、出租车费)。额度超过200元以上的须经主管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签字。额度超过20xx元以上的必须总裁签字。

4、2、2、3招待费用必须经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的批准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

4、2、2、4对于20000元以上的支出,资金使用部门必须编制出支出预算,包括工程预算,经总裁办公会批准,由财务部在预算范围内控制执行。

4、3属于日常资本性支出的审批权限

4、3、1固定资产的购置:集团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子公司年初必须编制购置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由财务部按计划控制使用。购置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须由子公司经理、主管副总裁签字,超过10000元以上的须由总裁签字,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报销时,财务部要根据部门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并负责定期盘点。

4、3、2对外投资:无论投资额度大小,必须经董事会批准,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经专家论讨确定投资额,签定投资协议,取得合同及法律文书,经主管副总裁、总裁、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到财力部办理付款手续。

4、4集团所属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拆出资金,不得擅自向外拆入资金,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抵押等一切与本公司无关的经济事务。

4、5集团内部资金调拔,无论额度大小,必须经总裁签字,财务部方可办理。

资金管理制度 13

1、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明确有关部门职责,以对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事项统一管理,有效控制,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2、适用范围

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的业务过程,适用于董事会、财务部、以及涉及资金统一计划的各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如未进行特别说明,本程序管理文件内所称控股子公司均指其资金纳入公司资金统一计划管理的控股子公司。

3、相关程序及文件

3.1对外结算管理程序fm-tm-03

4、职责

4.1总裁

召开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协调平衡资金缺口,讨论落实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计划;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4.2财务总监

审核批准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审核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审核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审核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4.3财务部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综合预算、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完成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审核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年度预算;

负责内部资金调拨;

向公司领导层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按照付款审批程序办理转账业务;

5、管理权限

5.1首创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内部资金调剂,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5.2内部资金的融通及调动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和总裁,所有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5.3财务管理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6、工作程序

6.1内部资金融通计划管理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预算管理岗

根据经批准的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平衡资金缺口,编制年度综合预算。

2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根据年度综合预算,编制完成《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3

财务总监、资金管理岗

如果财务总监审批不通过,则返至资金管理岗修改;如果通过,则由资金管理岗存档。

4

每月20日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按照经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完成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公司总部财务部。

5

财务部预算管理岗

审核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年度预算,提交财务总监。

6

财务总监

审批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资金管理岗;若不通过,则返至预算管理岗修改。

7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根据经批准的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完成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上报财务总监。

8

财务总监

审批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和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若不通过则返回资金计划岗修改,若通过则提交总裁。

9

每月30日

总裁

召开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协调平衡资金缺口,讨论落实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计划。

6.2内部资金融通业务管理

6.2.1公司总部资金融入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后,与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协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协议草案,包括:融通金额、融通期限、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能归还的罚则等,财务总监参与并指导该过程。

2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提出书面内部资金融通申请,内部资金融通申请须注明借款金额、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罚则等报财务总监。

3

财务总监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若不通过则返回资金管理岗修改,若通过则提交给总裁。

4

总裁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若通过则下发至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

5

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依据总裁审批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所确定的资金融通条件,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6

公司总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7

财务部综合管理岗

财务管理协议存档。

8

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开出转账支票送公司总部财务部。

9

财务部出纳

办理转账业务。(参见对外结算相关程序)

6.2.2公司总部资金融出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后,与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协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协议草案,包括:融通金额、期限、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能归还的罚则等,财务总监参与并指导该过程。

2

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提出书面内部资金融通申请,内部资金融通申请须注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用途、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罚则等报公司总部财务部。

3

财务总监

审核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提交给总裁。

4

总裁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5

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依据总裁审批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所确定的资金融通条件,准备公司总部所需资料,到公司总部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6

公司总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7

财务部综合管理岗

财务管理协议存档。

8

财务部出纳

按照对外结算程序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7、单据与记录

7.1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7.2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7.3财务管理协议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4

1、幼儿园报账制度。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日常经费支出及专款支出的报销业务,在业务上接受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

2、审批制度。经费开支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应由有关部门写报告,总务主任和主管财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审批。2014元以上的开支由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主管财务的园长签字,要做到“一支笔”的审批。

3、经费支付报销验收制度。报帐员应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有关条例和幼儿园有关报销规章制度办理报销事务。幼儿园采购用品的凭证和旅差费报销单位应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报账员将报账单据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按审核权限批准后,予以报销;对于审核结果与报账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对于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错误的,报账员须退回原经手人,按规定进行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办理报销。

4、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核拨定额备用金,用以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周转使用。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并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

5、民主财务制度。幼儿园除应坚持政治民主、教学民主外,经济上也应坚持民主,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幼儿园经费的预算编制应在全校教职工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财务人员应向幼儿园领导和教职工报告经费的预算决算的编制安排和执行情况。经费的收支帐目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月收支情况进行月报,使大家了解经费收支情况和掌握经费使用的动态,真正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依靠全体教职工节约开支。

资金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规使用,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资金相关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筹措、使用、监督和风险控制等。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确保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 资金筹措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合理规划和筹措资金。筹措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

第五条 在筹措资金时,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债务管理机制,对债务规模、结构、利率等进行合理控制,防范债务风险。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和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资金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合规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对于重大资金使用项目,应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督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风险控制机制,对资金筹措、使用等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资金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对于重大风险事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确保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资金管理制度 16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 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 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 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 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 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 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 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 金使用的范围:

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 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 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 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 2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 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2、技改及工程项目支出 50 万元—2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5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4、对外大宗或大额采购、投资项目 100 万元—3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3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5、内部单位借款 由于银行融资的需要,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以及控股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资金的拆借,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 授权财务处、分管财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投资、技改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技改、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会议决策文件;

4、需要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第八条 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 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 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送集团 公司效能监察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 至集团公司财务处。 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 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 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

2、支付审批:集团公司财务处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策。 3、支付复核:集团公司财务处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 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 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 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 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送给所有参会 决策人员,也可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 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 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 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 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财务处、XX、审计处、监察室有权对大额 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 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 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订符合《公司法》和证券监管相关法规的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企业的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17

1、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减少资金浪费,在确保集团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集团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偿使用”原则,以确保资金供需平衡。

2.1、“集中管理”是由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统一管理资金的收入、支出。

2.2、“统一调度”是由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根据各公司资金收支计划及集团资金总体平衡计划,实行资金审批原则,对资金需求进行总体、时间上平衡,协调公司各方面,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

2.3、“有偿使用”是指集团下属公司、控股公司使用集团资金,需要支付资金使用费。

3、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必须遵守本制度,同时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

资金运营部职责

1、保证集团资金安全和资金充足供应。

2、适时进行低成本融资。

3、对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支、存情况、贷款还款情况,做到日清日结。

4、每月对集团公司的资金运作情况、资金占用情况、现金流量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告。

5、对各所属单位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6、合理进行资本运作,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库存现金管理

1、库存现金是指库存的人民币及外币,现金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保管。

2、现金收入除从银行提取现金外,所有的现金收入都必须由出纳开具收据(销售回款在高达开具收款单)后收款,超过库存备用金额度必须当日送存银行。

3、公司“收据”由各公司会计主管保管,并进行编号;出纳领用,开具收据后,将收据存根联交会计保管。集团总部由财务经理保管。

4、现金支出必须以手续齐全的合法凭证为依据,从备用金中支付。出纳付款时应审查手续是否齐全完整,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付款。

5、现金收入、付出后,须在有关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

6、现金日记帐由出纳逐日逐笔记载,并编制“资金日报表”;出纳应对每日的库存现金进行自盘,会计定期或不定期实行监盘,保证帐款相符。

7、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存放,不得以白条抵库,挪用公款。每日余额不得超过30000元的备用金定额。

8、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存款是指存放在各金融机构基本户、一般户、储蓄卡中的货币资金,各公司的。银行存款必须由专人管理。

2、未经公司总裁许可不得设立私人存折用于存放货款,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公司需要经总裁批准后,可以以公司指定的人申请开设用于客户汇款的个人储蓄卡。

3、储蓄卡办理后出纳应将卡号和密码交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收到卡后将卡毁灭,以后办理转帐等采用存折和预留的银行印章办理,主办会计对卡的运作进行监控。

4、不得出租、出借帐户,为他人套取现金。

5、银行收入单据须及时拿回,并把货款收入金额,客户名称及时告诉业务员和业务部经理。

6、银行付出须经审批,符合“财务报销、付款流程制度”,手续齐全出纳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7、对于开具现金支票或从存折中支付款项的,取款人、财务经理还须在现金支票存根或存折取出的单据背面签字。

8、银行存款日记帐(目前由资金日报表替代)由出纳登记,逐日逐笔记载收付情况,并把所发生的单证编制现金、银行存款会计凭证,在次日上班前移交会计,办好交接手续。

9、每月月末应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连同对帐单移交会计审核,若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10、印鉴法人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银行存折的印章,由财务经理(或财务主管)保管。若财务经理(或主管)有事需外出,需交接给财务总监,集团下属公司交公司总经理。

11、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租、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对目前公司有此类情形的,有三个月内将此类帐户收回后注销。

12、 公司按规定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3、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14、公司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缴银行;一切支出,除按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照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5、公司支付款项时,存款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16、集团财务中心资金经理、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资金的收入、支出。

17、公司针对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必须建立授权批准控制制度,规定审批权限,建立规范、合理的审批程序。

18、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短暂离岗时,由其电话、传真或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事后经审批人确认。经由审批人电话通知的款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的,财务人员有权追回该款项并取消电话付款义务。

19、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20、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21、出纳根据各用款部门提供的付款票据和付款方式,参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填制付款凭证,交付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22、出纳人员收到银行转来的外单位的委托收款凭证时,应及时交本单位的经办人审核,以便在规定的付款期内确定是否付款。

23、按顺序逐日逐笔正确、及时地编制“资金日报表 ”。

24、银行存款清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月度终了,公司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 18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4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28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15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五条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六条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

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九条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条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他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10%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10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5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资金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活动,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和合规使用,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资金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处置等。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三条 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和财务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筹资计划,明确筹资规模、筹资方式、筹资期限和筹资成本。

第四条 公司在筹集资金时,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五条 公司应按照事先制定的预算和计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配置。

第六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批流程,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防止资金被滥用或流失。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四章 资金监督

第八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 资金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风险状况,确保公司高层对资金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资金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章 资金处置

第十一条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闲置资金进行合理投资或处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 公司在处置资金时,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