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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知识:公文写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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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当中,有的时候会考到公文写作的部分。写好一篇公文,需要了解这个文种的特点,以及写作的要求。今天,主要针对15种法定公文中的批复进行简单阐述。欢迎阅读。

  一、标题

  正常情况下,公文的标题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分别是发文机关的名称+事由+文种,事由绝对不能省,有的时候可以省去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但是批复一般情况下采用的是完全式标题,而且一般需要在标题中加入表态用语。例如: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雄安新区的批复。

  二、主送机关

  批复的主送机关一般是请示的发文机关,例如河南省人民政府给国务院写了一篇请示,国务院的主送机关就应该是河南省人民政府。

  三、正文

  正文一般情况下是分成三个部分的,分别是:

  1.批复对象。该部分一般是有固定的格式的,一般情况下都是“你单位《关于xxx的请示》(发文字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2.批复内容。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内容进行针对性的批复,当然在批复的时候也可以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进行相关的指导,提出一些执行要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批复是需要一文一事的,因为批复针对的是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请示需要一文一事,所以批复也需要一文一事。

  3.结语。批复的结语一般情况下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例如“此批”“此复”“特此批复”,都是可以的。

  四、落款

  包括三个部分,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以及印章,但是需要注意,写作的时候要先写成文日期,先右空四字写成文日期,写完成文日期之后,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写发文机关署名。这个时候是需要注意一个问题的,我们写的公文一般情况下都是加盖印章的公文,但是我们不可能带进去一个印章,也不可能自己画一个印章,这个时候为了告诉考官,你知道这个地方有印章,需要在发文机关署名后面加小括号,写上章或者是印章,都是可以的。

  和版头一样,如果标题当中没有特殊说明,公文的版记部分也是不需要写的,写到落款部分,一篇批复也就写出来了。所以公文写作并不是特别难,只要大家掌握写作的规律和技巧,平常的时候再多加练习,一定可以再这个部分取得一个比较好的分数,在整个事业单位的考试当中也能获得一定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