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工作会议演说词(推荐三篇)》
社区治理工作会议演说词(通用3篇)
社区治理工作会议演说词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xx年3月23日,是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我正式成为了一名社区志愿者,参加到社区工作中来,踏上了我的社区工作之旅。
刚进入社区时,工作时间短,还有节假日,暗自觉得社区工作很轻松。但当真正的接触到社区工作时,我才发现,社区工作其实不好做。社区人多,人员结构复杂,有的居民能够理解咱们的工作,有的居民不理解,当你不为他办事时,他不但不会配合你,还会影响你。
记得有一次,社区居民来开居住证明,他没有带任何的有效证件,还要求我们给他办事。我们要求他出示有效证件,他就大声的嚷起来:我在社区住了近十年了,小区的每个角落我都清楚,为什么还要我用证件来证明,我本人就是最有力的证据,你们到底给我们开不开?碰到这样的居民,我们只能心平气和的和他讲道理,给他倒上一杯水,让他感觉到我们不是针对他,我们也是尊重和关心他的。只是每个单位都有每个单位的制度,我们也是按制度办事,等他冷静下气来,再做工作,居民就更配合我们了。这个经历无疑是对我工作的鼓励,让我明白了社区工作的琐碎与复杂,同时也意识到要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用全方位的思维考虑事情,以更好的为民服务。
日常的工作中,我边学习边进步,不断得让自己更深心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业务上来,更加了解我们美丽的三和温泉花园,只有真正的热爱它,才能从本心里去维护它。在没有参加社区工作的时候,我只知道我所住的8号楼在哪里,有路人问我,天时园17号楼怎么走时,我乐而不语,是真不知道17号楼在何方。自从成为社区的工作者以来,我努力工作,经常到居民家中了解居民情况,解决居民所需。您要是现在问我三和的基本情况,我可谓是倒背如流。
我所分管的科室比较多,党务、宣传、纪检、妇联、工会、共青团,档案,民族工作。一个口分配一个任务,多吗?不多。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八个任务。刚接手工作时,我产生的抱怨的想法,但仔细想想,我是三和最年轻的一个,我没有家庭负担,我可以加班加点。我更是一名大学生,我有能力,我能干好这些工作。于是,踏下心来干工作,把事情分好轻重缓急,一件一件的处理,一件一件的完成。便发现工作很好做。记得有一次,宣传科下发了一个文件,要求做社区宣传栏,并在两天之内报到河北区宣传科。面对这样的紧急任务,我和陆秀英主任及时发动小区内的志愿者,为我们出谋划策,在社区志愿者解会文老师、书法家刘世贤老师、摄影家侯增锦老师的帮助和努力下,我们早七点晚七点加班加点的工作下,短短两天完成了任务,并参加了天津市文明办举办的参赛活动,获得了市文明办、今晚报社、河西区委共同主办的天津精神社区宣传栏优秀组织奖。现在的我发现社区工作者这个职业,很能锻炼人,不愧被大家誉为“小巷总理”的称号。它不仅要有很强的洞察能力、专业能力、沟通能力,更要有无尽的热情和奉献精神。
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社区工作不仅锻炼了我们的工作能力,更能把我们打造成为全能的人才,为我们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提供舞台。
作为社区工作者,我要以严肃的态度认真踏实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通过自己的行动将上级领导及社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待工作要知难而上,虚心向社区里的其他同志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社区工作者。要本着“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的原则,积极协助社区领导依法办理好各项公益、公共事务。紧紧围绕居民群众的需求,完善社区的服务体系。发挥自己的特长,结合社区居民们的特长和兴趣爱好,协助社区去组织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民间活动,丰富居民生活。
我骄傲,我是一名社区工作者,当我走在宽敞、洁净的社区巷道时,看到红砖铺地,孩子快乐的奔跑,心中荡漾着幸福的涟漪;我骄傲,我是一名社区工作者,虽然每天工作繁杂琐碎,虽然常常奔波在社区的各个角落——但是,看到居民满意的笑脸,看到我们的努力改变了社区面貌,多少的辛苦,多少的汗水,都是值得的。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社区治理工作会议演说词 篇2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创新社区治理 共建美好家园”——社区“减负增效”成果展示暨项目推进会有关筹备工作。首先,我代表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活动相关情况。
一、举办背景
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重大命题,五中全会更进一步明确了“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以“减负增效”为抓手,加快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去年7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千人大会,专题部署社区建设工作,同时出台“1+7”文件,在制约社区发展的体制机制、管理模式、资金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突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涉及城乡社区的“八大类”负担已集中清理到位,有力推动了社区回归自治本位。各级各部门主动适应社区“减负增效”的新常态,在服务群众方面推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广大城乡社区呈现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气象。社区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政社互动”全面覆盖,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更加明晰;“三社联动”深入推进,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跨界合作全方位开展;专业化社工队伍建设有力突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率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等等。这些都有效激发了社区的整合融合效应,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为了进一步理清思路,准确把握社区建设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在“减负”基础上加快推进“增效”,实现各类资源在社区层面的有效集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于本月底举办社区“减负增效”成果展示暨项目推进活动。为办好这次活动,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前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拍摄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纪实专题片,评出了一批“三社联动”先进典型,遴选了一批“社工实训基地”和“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员”,对接了一批政府购买和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服务进社区项目,并完成了“四级联动”公务服务平台开通的相关基础工作。应该说,截至目前,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到位,已满足举办条件。
二、具体安排
本次活动定于12月30日下午2:00,在常州奥体中心新城体育馆乒羽中心举行。活动主要有八项议程:一是播放常州市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纪实专题片;二是请市委阎立书记和省民政厅侯学元厅长讲话;三是表彰10个“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创建示范单位”、“十佳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以及15名“优秀社会工作者”;四是命名首批“社工实训基地”,聘请首批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员;五是分批进行政府购买和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服务进社区项目签约;六是启动“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七是观看“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宣传片;八是开展社区需求对接洽谈。
活动出席对象包括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辖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市社区、村主要负责人;部分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力量代表;项目签约单位、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代表,共20xx余人。届时,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省民政厅的领导均将出席本次活动。
三、主要特点
此次社区“减负增效”成果展示暨项目推进会,以深化“三社联动”机制、提升服务群众效能为目标,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一是坚持为民导向。此次活动是继去年全市社区“减负增效”千人大会之后,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又一次社区建设大型活动,目的还是要巩固和提升社区“减负增效”成果,更高水平建设城乡和谐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社区服务。因此,活动中推出的政府部门购买和社会力量支持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均是紧紧围绕社区需求,以及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设计和安排的,涵盖了养老、助残、心理关爱等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且直接进入社区为居民服务。同时,即将在活动中宣布全面启用的“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也是我们回应基层关切,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受理和处置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诉求,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一个创新载体。
二是突出“增效”主题。我们始终认为,“减负”不是最终目的,“增效”才是根本追求。本次活动围绕服务增效,推出了很多创新举措,有的在我市均属“首次”。如,首次向社会发布各级政府部门购买和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服务进社区项目清单,首次命名社工实训基地,首次聘请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员,首次组织社区需求对接洽谈,首次全面启用公共服务信息化联动平台,等等,这些都是各级各部门紧扣“增效”主题,切实转变思维理念,主动推出的务实、创新之举。
三是体现“社区+”理念。社区的建设发展,除了要依靠社区干部任劳任怨、辛勤付出外,还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离不开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因此,本次活动我们积极引入“社区+”的理念,一方面通过购买服务、建立“四级联动”平台等方式,推动政府公共资源向社区延伸;另一方面充分调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主动融入社区治理和服务之中,从而实现各类资源在社区层面的有效集聚,真正发挥资源的叠加效应。应该说,这种组织形式契合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将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
本次活动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改进作风、会务的相关要求,以节俭办会为原则,在活动组织安排上避免铺张浪费,避免形式主义,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最后,再次感谢并真诚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一如继往地关心、支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环节问题:
一、刚才,您提到将分批组织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与社会组织签约。请问,本次活动共计有多少个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累计投入经费是多少?
答:首先要申明,这次公布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均是直接延伸到社区的项目,不涵盖所有跟政府职能转移有关的购买服务项目,目的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独特功能和积极作用,为基层和社区居民提供最直接的服务。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经过前期对接,组织和落实了将在明年全面实施的308个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进社区项目,涉及市、辖市(区)、街道(镇)三级,总金额达5600余万元。同时,还落实了71个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进社区项目,金额达620余万元。活动中将选取30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上台签约,其余项目通过项目汇编等形式进行公布。
二、您好,刚才讲到将全面启动“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能详细介绍一下“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的基本情况吗?
答:建立“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是社区“减负”之后,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增效”的创新举措。该平台依托现有的常州市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系统,开发新增相关功能模块,并借助于电子政务服务网络和系统大数据库,高效受理和处置社区居民提出的公共服务诉求。为保障平台顺利运转,市、辖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均设立了本级派单中心,各级业务部门均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员。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网上社区、电话、社工走访现场反映等渠道提出公共服务诉求,其中网上社区提出诉求由居民自己操作,电话或现场提出诉求由社工通过手机APP、“四级联动”后台等方式录入信息。信息进入平台后,由各级派单中心按照权限进行派单操作,各职能部门接单处理并反馈结果。我们已制定了完整的接收、流转和办理流程,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并完成了相关技术培训。平台详细情况请参阅活动当天播放的“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宣传片。
三、本次活动上,我市将命名一批社会工作实训基地和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员。请您介绍一下,今后我们将如何发挥实训基地和助理督导员的作用,推动我市社工队伍建设?
答:本次活动上,我们将为常州福利院等10家社工实训基地授牌,并为10名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员发放聘书。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基地的硬件设备和教学设施,广泛开展社工实务培训,切实提升各级社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组织助理督导员进行现场指导和能力培训,传授项目运作、活动组织、课题研究等专业技能,助推社工快速成长。
四、您刚才讲到,此次活动还要举行社区需求对接洽谈。请问,目前收集到的社区需求多吗?主要由谁进行对接洽谈?
答:通过前期工作,我们共收集到700余项社区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养老、助残、青少年关爱、心理健康等多个民生领域。由于场地有限,我们这次以街道(镇)为单位进行摆台,统一由街道(镇)代表社区进行对接洽谈。目前,各街道(镇)均印制了所辖区域内的社区需求汇编,各级党政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代表等,均可以现场索取并进行深入交流。受邀参加对接洽谈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将达300余人,社会组织预计达400余家,企业代表、爱心人士等近200人。同时,现场还将有80余家社会组织,通过摆台展板等方式,展示自己的组织品牌和重点项目,听取基层社区的意见、建议,并寻求各级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
社区治理工作会议演说词 篇3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