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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推荐奖励制度【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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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推荐奖励制度(通用3篇)

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篇1

1.目的

为了多渠道选聘到与公司匹配的优秀人才,鼓励在职员工积极主动的推荐各类人才,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除人力资源部员工以外的公司其他员工,但各部门负责人推荐本部门人才不在此列。

3.职责

空缺职位时,可由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公司公告栏向员工发布招聘通知

4.规程

4.1.推荐方法

员工根据招聘通知所列的主要工作职责及规定的任职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资料提交给招聘专员,同时做好相关登记。

4.2推荐原则

1、被推荐人员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需在推荐时申明;

2、被推荐人员不能从事与推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利益关系的岗位;

3、推荐人提供的被推荐人简历应该准确真实,不能有协助被推荐人做任何隐瞒和伪造,否则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均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终止合同处理;

4、如被推荐人员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推荐人需如实向公司申明,不可故意隐瞒;

5、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公司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不限于学历、经验、技能、职业素养等要求);

6、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7、被推荐人员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及经济纠纷。

4.3.招聘流程

人力资源部按照人员招聘工作流程对推荐候选人进行甄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结果通知推荐人。

4.4.奖励标准

层级

P1

M1/P2

M2/P3

M3/P4

M4/P5

奖励标准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4.5奖励发放

推荐的候选人被公司录用顺利通过试用期考核成为正式员工后发60%,入职满六个月后发余下40%。

5.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2、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6.引用文件

《公司招聘工作流程》

END

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调动公司内部员工队伍的人脉优势,提升内部员工荐优举贤的积极性,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拓宽公司招聘渠道,鼓励员工举荐人才,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为规范人才推荐流程,特制定内推奖励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某(集团)公司的全体正式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员工除外)。

三、人才推荐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的原则。

2、坚持同等条件优先内部推荐的.原则。

3、被推荐人的必备条件:

(1)满足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2)认同公司价值观和公司企业文化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4)无不良社会影响。

四、职责界定

1、行政人事监督运转中心职责:负责本办法在公司的组织、落实、跟踪及推荐资料的登记、整理、收集和保密工作。对于极重要岗位,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被推荐人进行背景调查。

2、员工:根据推荐流程,积极向公司推荐符合任职条件的人才,推荐成功后,可向被推荐人提供适当的引导和帮助。原则上公司员工应回避推荐本人的直接下属,特殊情况报总裁审定后执行。

3、各中心总经理及行政稽查:负责监督、检查本办法的实施情况。

五、推荐流程

1、行政人事监督运转中心每月5日前将各中心需推荐的空缺岗位整理、提交至相关领导审核,

并定期在公司微信群发布《内部推荐岗位公告》,包括招聘岗位信息、招聘周期、奖励金额等。

2、员工根据公布的《内部推荐岗位公告》所列的岗位任职资格,来推荐候选人。推荐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将被推荐人简历等资料发至行政人事监督运转中心,并于应聘申请表中注明推荐人的姓名、部门及与被推荐人的真实关系。

3、行政人事监督运转中心严格按流程安排筛选、面试,根据面试回复周期及时把面试结果反馈给推荐人。

4、被推荐人经面试选拔合格,公司决定录用的,行政人事监督运转中心应在《内部推荐明细表》中登记该员工属内部推荐,及与推荐人关系。

六、推荐成功和奖励办法

1、 奖励办法:

根据岗位,设置不同的奖励金额

备注:

(1)对推荐人的奖励分二次发放:被推荐人通过公司面试被录用工作满1个月(发放50%);工作满2个月且正常通过考核转成正式员工(发放50%);

(2)公司设立“前沿伯乐”奖,每年度根据年累计的内部推荐情况,推选出成功推荐人数最多的员工(不得低于5人),在公司年会上给予嘉奖。

(3)凡积极参与并成功推荐人才的员工,行政人事监督运转中心负责在档案中给予记录,并作为该员工年度评优及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2、推荐管理:

(1)公司以下员工推荐外部人才,不列为奖励范围;

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为直接上下级关系或利益部门(特殊情况下需报总裁审批);行政人事监督运转中心全体员工。

(2)以下情况取消奖励的发放并收回已发放奖励:

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有隐瞒和伪造;推荐人隐瞒已知的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推荐人及被推荐人擅自联系用人部门,或向用人部门传递相关信息;被推荐人试用期满通过考核,却不愿转正,并提出离职。(3) 推荐奖励仅限于成功推荐外部人才,推荐原在本单位工作过员工不在本奖励范围内。

七、发放形式

行政人事监督运转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内部推荐人员的信息统计,并以现金形式向财务部申请,由各中心进行发放登记并拍照存档;

费用将根据被推荐人入职岗位由所在中心承担。

、其他

1、本办法自总裁审批后执行。

2、本办法由总公司行政人事监督运转中心负责解释。

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篇3

(1)为保证药品质量,创造一个有利药品管理的、优良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时间内所有营业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站立服务。

(3)营业员上岗时不浓装打扮,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解答问题耐心。

(4)营业员上岗时讲普通话,使用“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

(5)店堂内设顾客咨询台、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簿,公布监督电话,接待顾客投诉,并认真处理。

(6)备好顾客用药开水,清洁卫生水杯。

(7)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8)出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如有疑意,应详细问病卖药,以免发生意外。

(9)销售药品时,不亲疏有别,衣貌取人,假公济私。

(10)如有违上述规定,将在季度考核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