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检测项目管理制度合集三篇》
公司检测项目管理制度(精选3篇)
公司检测项目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
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一)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四个单位的考核
1、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预拨月度基本工资和70%月度效益工资;完不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百分之几。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
2、季度考核平衡后,完成季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季度基本工资和70%季度效益工资;完不成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季度全部效益工资;完成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效益工资的扣发标准与月度相同。
3、年终累计完成承包指标,返还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年终累计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公司不再返还。
(二)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的考核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针对各单位月(季、年)完成承包指标的实际情况,公司按合同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发、扣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
公司检测项目管理制度 篇2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完成新产品、改良产品包装的评估与检测(含自检和发外检测);
2、按要求完成包装实验室常规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参观接待、设备维护、样品管理、审计等);
3、负责新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及常规人员培训;
4、统筹或参与包装实验室相关制度的回顾及更新,新制度的制定;
5、统筹或参与现有包材测试方法的回顾及更新,新方法的制定;
6、完成上司安排的其他安排。
职位要求:
1、熟悉健康食品、日化产品、养生产品常规包材类型及表面处理工艺;
2、熟悉行业常用的包材验证方法及测试标准;
3、熟悉常规包装设备操作及维护;
4、熟悉实验室日常管理。
公司检测项目管理制度 篇3
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共同发展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本厂全体员工需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纪律
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车间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
三.爱惜公物。
四.车间内物品要摆放整齐。
五.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厂。否则作旷工处理。
六.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之事。
七.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接电话须得控制时间。
八.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清理自己工作台周围的垃圾。废料、废件应及时交付给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丢弃。
九.轮流值日人员应负责好当天整个车间的卫生打扫工作。工作结束后,认真打扫并检查各机器、电器、电灯是否关好。离开时,注意门窗是否已经关好。
十.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口角争执或打架等行为。
(二)生产纪律
一.积极对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待产品质量问题。
二.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严格执行各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生产过程中,做好自检、互检工作。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自己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更正。对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应及时挑出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五.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影响质量问题的因素并现场不能立即解决时,应及时向车间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拖延时间或因此怠工。
六.各员工应树立起控制成本,节约用料的责任感。按需领料,不多取、不滥用。如有多余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时退回。
七.有不符合生产要求的材料或废料,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向车间管理人员调换合格用料。
八.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在开始每一个新的工作任务之前,应认真听取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细则。
九.每一个员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损坏,需向管理人员以旧换新。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需按价赔偿。
十.各车间生产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生产纪律总则,同时应严格按照各车间相应的操作守则进行操作。
(三)请假、辞工制度
一.员工有事需向厂领导提前请假,并提交请假条,待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离开。不得私自旷工或离开。
二.请假条上需注明请假原因。如有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证明。
三.一个月内,除病假外,请事假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两天。病假论情况而定。
四.如有中途辞职不干者应提前一个月告诉有关领导,不得临时决定辞工。
(四)处罚条例
一.违纪处理方式分口头警告,罚金条例及处罚处分三种。
二.口头警告:如有违反纪律者,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各员工需重视领导的口头警告,及时改正。
三.罚金条例
(1)任何事情请假情况期间,逢年过节,农忙放假期间本厂概不发放假期期间工资。
(2)辞工不提前一月申请临时不干的,不发当月工资或押金。
(3)上班迟到30分钟至1小时之内罚款5元,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的罚款10元,超过2小时不到3小时的罚款15元,以此类推。
(4)把厂内制造的半成品或成品带走出厂的属于盗窃行为,第一次发现给予口头警告追回被带走物质,若追不回按一件100元处罚,第二次发现追回物质并直接处罚按一件100元,多次发现的直接开除并没收当月工资或押金。并以盗窃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处罚、处分、对多次警告,劝听无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相应的、合理的惩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本厂财物损失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对其要求赔款或开除的处分。
四,奖金奖励
(1)满勤奖励50元
(2)每月评劳动之星5名各奖励100元
(3)揭发他人有盗窃行为的奖励100元。
制定审核:嘉豪皮具厂
二〇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