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优秀汇总30篇》
规章制度优秀(精选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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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 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 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 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 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规章制度优秀 篇2
为加强对我镇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对象为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和职工。
2、实行双休日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双休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凡在双休日镇党委、政府有中心工作安排或双休日逢赶场天,双休日自然取消,按正常时间规定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能擅自离岗。每旷工一天,扣其本人当月工作的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中心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按扣罚三天工资处理。
3、坚持每月考勤制。每天上午8:00—8:30为干部、职工签到时间。干部、职工下村、出差必须到党政办说明事由和去向,党政办不清楚去向不能说明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每逢星期五的上午8:30—12:00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各工作组汇报一个星期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下一周的工作。
2、除例会外,其他会议由党政办电话、书面或口头通知相关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带笔记本参加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3、因事、因病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
4、会议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三次,算旷工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一罚三处理,并计入年终考核。
三、学习制度
1、每月的10号、20号、30号三天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学习时间,学习的考勤按制度执行。
2、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学习期间,每位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年底进行检查,作为本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测试,以检查学习成果。
四、请假制度
1、请假方式。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站、所长、办公室主任或工作组长审批;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批。站、所长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2、请假必须先写假条,注明请假原因,经领导签字后方能准假。遇特殊情况者,事后补假,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计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或领导核实后才能准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奖惩制度
干部、职工的考勤由党政办记载,并与当月工资挂钩。上班时间内、办公场所和下村一律不准赌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计入年终考核。
六、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镇管村用,各村只设一名报帐员。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大额支出(超过1500元以上的)必须报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财政所才能予以开支。
4、镇机关的各项支出,必须由镇长签字报销,会计审核监督使用。未经镇长签字同意,财政所不准支出或报销。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5、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并将结果送党政办。
6、镇财税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和镇纪委的监督。
七、后勤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镇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驾驶必须是持有驾驶证的专职人员。驾驶员必须服从镇领导的安排用车,并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能私自开车外出。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一般情况下不准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时,必须书面请示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往返费用由申请人开支。同时,必须在批准时间返镇待用。
5、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7、各工作组或站、所因公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8、镇领导成员因公出差,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用车。
9、车辆的保养、维修,由驾驶员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并由财务人员结帐。
10、外单位用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二)食堂管理制度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食堂由专人负责,服务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食堂服务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接待工作正常进行。否则,按矿工论处。
4、食堂服务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食堂所需物资又办公室安排人员采购。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办公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丢垃圾和废弃物,不得随地吐痰。
2、政府办公大楼的一至四楼过道、二楼小会议室、党委书记办公室、镇长办公室及政府门前院坝和屋后水沟以及厨房的环境卫生由聘用的服务员负责打扫(按平湖镇后勤管理制度执行);各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的办公室自己打扫;财税所办公楼及周围的环境卫生由财税所的干部职工负责打扫,具体安排由的财税所负责人负责。
规章制度优秀 篇3
一、 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审查教研组和班主任工作计划。
二、 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掌握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情况,以教学质量为中心。开展各种教学、教研和第二课堂活动。
三、 协助校长与党小组和少先队大队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定期布置,检查班主任工作,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向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组织校外教育活动和家长会。
四、 组织安排学生的体育卫生和生活管理工作,抓好“三操、两课、两活动”(体育课、活动课、课间操、眼保健操)和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搞好卫生保健工作,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
五、 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搞好招生、编班、学籍管理、考勤、考绩、课程表刻印以及资料室、图书室、实验室、电教室的有关工作。领导并组织课任教师进行教学研究活动,搞好档案整理、图书室阅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实验室实验开出单、电教室的电教课等有关工作。
六、 每学期末对教学工作、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工作,安全工作,勤工俭学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并组织教师总结教育和教学经验,积极开展期末或学年末的评优奖励活动。
规章制度优秀 篇4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xx元以上由村两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开支应由村民代表会或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理财制度
1、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理财的原则,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会公布。
4、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主任两人印章及村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最新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优秀 篇5
为了保证美容院或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的各种工作顺利进行,美容院或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服务项目、员工的岗位责任、日常管理制度作一套完整的规定,以文字形式公布。这是对员工行为规范及准则作出规定,也是检查工作的依据。
一、规章制度制定
(一)美容院规章制度
美容院规章制度可根据不同地区、开展的不同美容项目以及规模来制定。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严格执行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分配调动。
2、员工应该关心美容院的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
3、爱护美容院各种设备。
4、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监督。
5、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热情待客,举止大方。
6、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代他人签到;遵守美容院的考勤制度。
7、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8、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服饰须整洁。
9、不准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假公济私。
10、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美容化妆品材料,不得浪费。
(二)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规章制度
在经营和管理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过程中,其实是涉及到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它的规章制度比美容院更严格、更细致,主要包括领导体制、医疗、教学科研、技术管理、经济管理、总务、财务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但作为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毕竟具有其特殊性,其规章管理制度主要可以从下面几方面考虑:
1、职能科(室)的日常工作制度:包括领导带班、各级会议、请示报告、值班、病案管理、会诊转科、隔离消毒、仪器使用等多方面的工作制度。
2、对服务对象的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等医疗保健时必须遵守的各种规章制度。
3、有关工作人员职责的规定:主要是以工作人员的种类和职称为主纲,对不同职位、不同技术人员、不同职称的主要责任,依据具体的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进行细致的规定。
4、其他应该完善的规章制度: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与其他医院相比有其特殊性,应该制定一些有自己特点的规章制度,以完善对它的管理。
二、日常管理
1、定期培训制度:包括定期业务培训、定期新技术讲座等制度。
2、化妆品与仪器设备使用制度:包括领用化妆品制度、设备使用与维护制度等。
3、定期开会制度;美容院或美容科都要养成定期开会制度,一方面可互相切磋美容新技术以及互相遇上的具体事情,另一方面也可以将美容院或美容科的事务与员工进行沟通。
4、岗位责任制度:美容院、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所定的各个岗位责任都必须让员工自觉遵守。
5、考勤制度:包括上下班时间、轮班制度、请假(事假、病假)手续制度,还有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制度以及辞退等制度。
6、财务制度: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可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执行,美容院则按自己企业规定的财务制度执行,做到有收款、登记、结账、收据与发票管理以及财务监督等。
7、奖勤罚懒制度:美容院管理应该看清特殊性,讲究艺术性,突破传统性,强调灵活性,做到量化基准,奖勤罚懒,超额加薪,多劳多得等制度。优秀员工实行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要批评教育、处分或经济上处罚,严重的要接受法律制裁。同样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也应当做到这点。
8、财物保管制度:不管是美容院还是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都应当对财物货品保管定个制度。做到分类保管,有出入库记录,有保管员、领用人、复核人等签字。
规章制度优秀 篇6
一、基本制度
1、中国地质学江城学院地质科学与工程学部分团学生会学习部(以下简称“学习部”)由1名部长、1名副部长及8名部员组成。
2、学习部任何成员都应服从校、院领导统一安排、指挥。
3、学习部每位成员应思想端正、认真学习、工作尽责、热情服务,做好同学们的好榜样。
4、学习部每位成员应认真、尽职尽责地完成每项工作,做事不拖拉,开会不迟到、不缺席。
5、分团学生会每月一次的全体会,任何人员不得缺勤,迟到,应提前15分钟到会场签到,会后等待部长安排。
6、学习部部门例会每周日晚上8点在B201开会(遇特殊情况,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位成员应准时到达会场,开会时应做好会议记录。若有事无法到来,请提前向部长请假,若会后请假,视为缺勤,应书面检查。
7、学习部每位成员不得无故缺勤任何一项会议、活动,每次会议、活动前后办公室会进行签到,若有事,需提前请假,会后请假,视为缺勤,应书面检查。每次活动与会议应携带好自己的工作证。
二、部长、副部长制度
1、部长与副部长应对本部门有长期的规划及对本学期活动有一定的前期准备。
2、部长与副部长应团结协作,为了部门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若出现不同意见,应及时商讨,确定一个共同的方向。
3、部长与副部长应领导好自己的部门,传授经验给部员,让他们尽早地开始进入工作状态,同时应注意部员的思想情绪,要保证对工作的热情。
4、部长与副部长应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遵守规章制度,给部员做一个好榜样。
5、部长与副部长应在各项活动、会议前向各部员短信通知,并且在部门例会上告知本周所有活动的时间、地点。
三、部员制度
1、部员应以学习为主,同时不能懈怠工作,协调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2、部员之间应团结友爱、互互助,应以为部门建设为共同目标,不断地为之奋斗。
3、每位部员不得缺席,迟到任何一项活动、会议,并且主动到办公室签到处签到。若有事无法到场,需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需得到批准后才能准假。会后补假视为缺席。
4、部员应对组织安排的工作尽职尽责的完成,讲求速度与质量。
5、每位部员若遇见问题无法自己解决,速与部长或副部长联系,征求意见。
规章制度优秀 篇7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家收集的公关部规章制度,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关部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成员之间的团结与合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作宗旨:协助协会,为交院全体学子服务。
第三条:工作任务:
(1)与外公司建立长阿合作伙伴,寻找赞助或技术培训支持,讲座培训;
(2)负责与省内兄弟协会及部门的交流合作或联谊活动;
(3)协助协会或学校举行的相关活动,如职业规划赛,校园招聘会等;
(4)策划协会的品牌活动;
(5)加强与校内有关老师的`联系;
(6)为会员及学生提供兼职,实习,参观,工作等机会。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在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若有事可预先向部长请假,经允许方有效;
第二条:每次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托人主持,并有专人做好考勤和会议内容详细记录,把出勤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
第三条:会议通知有专人负责如是短信通知,收到后必须回复。
第三章、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为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各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而制定;
第二条:当一次活动被确定某一项目时,由部长成立项目小组,推选负责人,项目结束后项目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在不影响部门和协会正常工作基础上调动人员,受调动者不应以不正当理由拒绝;
第四条:项目开始时,由项目负责人X活动计划,计划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日巢排、人员安排、经费预算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项目活动进行时,由负责人根据情况修改计划并实施活动中的各种问题;
第六条:项目活动结束时有负责人向部长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的材料,并存档管理;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负责,并对部门负责,做到权责统一;
第八条:无论项目小组如何划分,各成员有权管理和义务相互协作。
第四章、建档管理
第一条:凡外出工作应先制定计划,并向部长说明,工作结束归校后应及时做工作总结并存档;
第二条:经费各项开支应用账本具体记录,经费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财务负责人离任前要依据一定程序向下一届负责人移交,并交代财务情况;
第三条:会议记录有部长托人负责,并用统一格式存档;
第四条:校外公司企业及社会,各兄弟院校协会的联系方式
第五章、财务制度
第一条:在活动中应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讲究计划性,不得铺张浪费,动用经费应预先得到部长的同意;
第二条:不得随意把经费用于与本协会本部门无关的活动中,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违者视情况轻重,作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第三条:经费须有专人统一管理,并接受本部门员监督;
第四条: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是用账本明确登记收入和支出情况,并注明用途、时间、经手人的签字及包销情况;
第五条:所有经费透明公开,并不定时向员汇报,如发现漏洞,由经手人负责,并主动向部门作公开检讨
第六章、自律制度
第一条: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协会及部门的规章制度团结,友爱,拼搏,创新。
第二条:增强服务意识,时刻以协会及部门利益为主,不能以权谋私,坚持协会为交院全体学子服务的宗旨。
规章制度优秀 篇8
1、对顾客的`投诉应热情接待,并及时分析原因和解决。
2、对货物质量、数量及次销贷物及时反应,并采取解决措施。
3、各类报表认真填写准确无误。
4、要求服务员做到收集顾客提出的建议和热点,关注同行业所经营的商品价格变动情况。
5、全体员工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信方可上岗。
6、有全体员工二部以上的联系方式。
7、安排好宿舍、卫生间、及公共区轮流值班表,垃圾无存留。
8、店内如有货品积压过大,造成损失由店长买单负全责。
店长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店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营销策略并上报于总部;
2、执行总部下达的各项任务100%完成;
3、做好各个部门的分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店面人员分工,发挥员工最大价值;
4、监督商品的要货、上货、补货,做好进货验收、商品陈列、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有关作业;
5、监督门店水果损耗管理,把握商品损耗尺度;
6、全面负责并履行水果店面操作流程,并提出整改意见;
7、监督门店内外的清洁卫生,负责保卫、防火等作业管理;
8、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和服务工作中所发生的各种矛盾;
9、商品陈列遵照二指原则;丰满、美观;
注:以上制度有违反处50-500元罚款,并加以警告事情节严重给予辞退。
服务员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1、全体员配制的工作服,所有权归本店,不能私自整改损坏,辞职后不能带走,否则押金不退还,不满一年辞职不退押金,服务员自行处理,着装整洁合体、穿工装戴工牌,不准穿拖鞋。
2、对顾客有礼貌,语气随和婉转,热情接待,不大声喧哗。
3、对自己工作要有责任心,对顾客有耐心、信心、专心、和爱心。
4、对刁难顾客不准挖苦讽刺。
5、不准和顾客发生争吵,一旦发生争吵视其情况予解雇。
6、服务员应唱收唱付,以免发生口交,一旦发生,服务员负全责。
7、服务员要配合各店工作调度调整工作岗位及工作环境。
8、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以辞职报告形式上交,否则予以无效。
9、工作时间内严紧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对质量、数量、没定代码等问题及时上报反应。
10、要时时做到货物的整理和卫生清洁,排面上不准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11、代替请假、领导不批准者视为请假无效,连续三日旷工开除处理,无工资抵押金,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病假经核实后扣当天工资,事假扣二天工资。
12、旺季和节假日全体员工必须上班,不得请假,如有急事需请假,一天扣100元。
奖励和惩罚
1、每月对业绩第一名员工发奖励100元,第二名50元。
2、每月对最佳服务态度优秀员工奖励100元。
3、迟到10分钟内罚10元,20分钟内罚20元,依次类推。 员工工作《十戒》
1、盗窃货品及金钱
2、隐满账目、金钱、货品
3、以外人协同欺骗货品或收回扣
4、挪用销售货款
5、在店内辱骂(打架)顾客、同事、上级领导
6、故意损坏公司产品及财物
7、经领导警告重犯错误
8、不严守商业秘密,使店内秘密外泄者
9、禁语:不知道、别问我、不归我管、等会儿
10、严禁随意吃、拿排面货物
安全制度
1、营业结束后全体员工按责任应仔细查看地面烟头和安全隐患。
2、关于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通知,电线必须规整,不予私接电源、。
3、卫生间保持清洁,不要乱扔杂物及头发等,每人必须值班打扫。
4、离宿舍及卖场后关闭所有电源、水源,锁好门方可离去。
注: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给予严重处罚或辞退,并追究其负责,后果自负,望全体人员高度重视。
罚 日期:201 年 月 日 单 日期:201 年 月 日
罚 单 日期:201 年 月 日
规章制度优秀 篇9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
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
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等。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
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
4、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
5、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
6、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
(二)公告栏
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学校重大事项,最新工作动态,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事项。
(三)教职工、学生家长来信来访
1、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或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建议和意见,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定时开启、收集、汇总。
2、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对教职工、家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
属于常规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按阶段公开,属于短期工作的要随时公开。学校在每学期或每学年末,要将校务公开的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的监督。
五、校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事项的性质确定。
学校要根据具体实际,按有关要求,由党政工共同协商确定公开的范围,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校务公开沿着正确的轨道方向健康发展。
规章制度优秀 篇10
1、自觉遵守实习厂方和学校的纪律与规章制度,安全实习,健康实习。
2、实习期间,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习生产上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先向驻厂老师汇报,无法自行解决的事情,必须向老师汇报后由老师协助处理。
3、实习生产(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厂牌。自觉按照厂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迟到按照厂规章制度执行扣罚。
4、有事请假(病假/事假),必须自行在其生产线的线长(或管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并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填写好请假条但线长(或管工)没有签名批准的任何请假行为视为无效,强行请假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厂方按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厂方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处理。
5、实习期间,同样严格按照学校的仪表制度随时抽检。仪表不合格(染发、烫发、长甲、男长发等),提醒自觉处理,提醒后两天内不处理的,按学校规章制度箭处分。
6、晚上必须按照日常作息时间作息,晚上不能超过11:20回宿舍,对夜不归宿的同学,按学校规章制度一律给予箭处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经发现,记过一次处分。
8、不得喝酒、赌博,情况严重,按学校制度给予箭处理。
9、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外,由厂方和学校量情严肃处理。
10、辞职、自离必须联系家长,由家长提前15天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驻厂老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才能离厂。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厂,按厂规定扣除当月30%-80%实习工资处理,学校并给予记过两次处理。
规章制度优秀 篇11
学校物业巡视员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
1、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劳动时间和接班制度,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爱岗敬业,严肃认真履行检查巡视职责并做好工作记录。
(4)行为规范,衣着整洁,保证个人良好的仪容仪表。
(5)态度端正,服务热情,耐心细心地解决师生的问询、求助。
(6)熟练掌握楼内的水、电、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开关位置及其管护单位的相关信息。
(7)熟练掌握楼内的办公环境,对重点部位按规定加强巡视。
(8)发现安全隐患或遇有突发紧急事件,从容应对,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9)不断学习专业的消防及安保知识,尽己所能地保证楼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10)协助门卫做好清楼工作,清楼完成后方可结束一天的工作。
(11)发扬奉献及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及领导的工作分配。
(12)认真完成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流程:
具体时间工作概述详细内容
18:00——18:05上岗准备签到换工作服。
18:05——21:50分四次检查巡视全面检查各办公室门窗,公共区城门窗有、无异常对重点部位加强巡视。
18:50——22:00填写记录,处理异常填写工作记录,有特殊情况联系处理。
22:00——22:30
清楼
巡视外围协助门卫进行清楼,离去时全楼外围转一圈,检查
门窗有无异常,如有,需返回处理后方可离去。
规章制度优秀 篇12
一、目的
为了使仓库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做到数据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个仓库物料的收发、贮存、搬运、包装和管理。
三、职责
1、仓库组长:
(1)在生产部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各个仓库的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物资需求。
(2)制订仓库管理制度及人员分工。
(3)合理协调仓库收发货,确保帐、卡、物一致。
(4)监督各仓管员做好仓库的“6S”及防尘、防锈、防盗工作,物资定置管理工作。
(5)负责各仓库报表的审核并按时上报生产部主管。
(6)安排各仓库每月月底盘点,每月自盘一次,每季度专人普查一次,每季上报盘点报告。
2、仓管员:
(1)负责各类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出、入库管理。
(2)熟悉所保管的各种物资的特点、性能和保护、保管方法。
(3)执行仓管制度,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台账清楚、准确,账、物、卡相符。
(4)做好库存物资的防火、防锈、防蚀、防水工作,按规定进行易燃、易爆、易蚀和有毒物品的领发。
(5)库存物资定期盘存、上报,做到同类物资先进先出。
(6)协助仓库物品的搬运、卸货工作。
四、仓库定置管理规定
1.仓库设置:根据我公司的生产需要及厂房条件,设置五金仓库、包装仓库、塑料原料仓库、塑料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净水器仓库,由生产部直接管理。
(1)五金仓库:储存从外部购买或委外加工的五金冲压件、电子电气件、标准件、紧固件、辅助材料、零星物料、机器配件、工具。
(2)包装仓库:储存各种产品的印刷包装件、外购塑料件、外购橡胶件、装配车间的半成品。
(3)塑料原料仓库:储存所有塑料原料及色粉、色母等,包括PVC(聚氯乙烯)、PE(聚乙烯)、PP(聚丙烯)、PS(聚苯乙烯)、PC(聚碳酸酯)、POM(聚甲醛)、PA(尼龙)、ABS、PBT、AS等。
(4)塑料半成品仓库:储存所有公司自己开模(包括客供模具),注塑车间自己生产或委托外面工厂加工生产的塑料件。
(5)成品仓库:储存已经全部加工完成等待出货的产品。
(6)净水器仓库:储存所有净水器成品、专用物料及其配件。
2.料位设定
(1)仓库区域划分以方便物料进出为原则,并将划分区域的仓库定置图绘出,悬挂于仓库醒目位置。
(2)物料定位应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3.存储方式
(1)立体堆放,尽量利用空间。
(2)按物料体积大小及重量分别存放在货架上或周转箱中。
4.物料标示
(1)建立物料位置标识牌,在标识牌上写清楚位置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等。
(2)建立物料台帐,明确标示出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出库日期等。
(3)物料进、出之后,其标示的数量、日期等内容应及时变更。
(4)应保证不同批次的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5)应用颜色管理或区域来区分不同性质的物料,如绿色区(或绿色箱子)存放合格品,黄色区(或黄色箱子)存放待检暂存品,红色区(或红色箱子)存放不合格品,配料区存放按单配好即将投放生产的物料
五、实施
1.搬运
(1)成品进仓搬运中要根据产品标识,按订单、按品种进行单独存放,堆放时各天、各班组生产的产品有明显的位置、空间区别,以便追溯。
(2)搬运时要用专用的搬运车辆搬运,要轻拿轻放,禁止野蛮操作。
(3)搬运中要严防对产品型号及级别的混装和丢失,做好防水防潮工作,雨天应用防雨蓬布或塑料布遮盖,以免产品受潮,影响使用寿命。
2.入库
(1)外购外协件入库
①暂收作业:
a. 供应商交货时凭《送货单》向仓管人员申请办理入库手续,必要时需提供《产品购销合同》。
b.仓管人员将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与本公司《产品购销合同》(或采购明细表)进行核对,确认供应商所送物料的规格型号、名称、数量等是否与《产品购销合同》相符,是否有超交现象。
c.超交的物料以退回为原则,但可以考虑让供应商寄存于我公司仓库,而不作进料验收处理。
d.仓管人员在核对所交物料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不符,数量不符,或混有其他物料,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要求供应商的送货人员立即修改《送货单》,或予以拒收并报采购员处理。
e.仓管人员核对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并通知进料检验人员(IQC)进行质量验收。
②验收检查:
对仓管人员清点、核对无误的来料,IQC接到通知后,依据《外购外协件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来料检验管理办法》实施检验,填写《进料检验记录》,并对来料做好质量标识。进料检验结果有两种,即合格(或允收)和不合格(包含挑选使用、加工后使用、特采使用、退货)。
判定合格时,由进料检验人员(IQC)在《送货单》上盖“合格”印章并签名,并反馈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判定不合格时,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同时在《进料检验记录》上注明不合格项目、数据等,并上报技术品质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不合格评审,不合格评审的结果有四种:挑选使用、加工后使用、特采使用、退货。
a.最终评审结论为“挑选使用”或“加工后使用”时:
由采购员联系供应商(或装配车间)安排人员挑选或加工,处理完毕经进料检验人员(IQC)复检合格后方可入库和投入生产,对于挑选或加工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b.最终评审结论为“特采处理”时:
特采的物料数量由技术品质部主管确认,并提出必要的处理方式,如需对供应商进行处罚的,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c. 最终评审结论为“退货(拒收)”时:
采购人员及时联络厂商办理退货手续,仓管人员与厂商对清物料数量、品名一致时,进行物料交接,并做好相应的登记。仓管人员按照公司物品出厂管理规定,协助厂商办理退货物料出厂手续。
③入库作业:清点核对无误、检验合格的来料方可安排入库,将《送货单》中的一联交供应商,另一联交仓管人员作为开具《入库单》的依据,仓管员根据《送货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将实物点检入库,并根据点检结果如实填制《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交货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项目与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同时仓管人员在《物料管理明细表》上注明来料日期、规格型号、实收数量、结余数量等,并将《产品购销合同》、《送货单》、《入库单》整理齐全,核对无误后交采购员,由采购员整理汇总后交财务部做帐及安排付款。
(2)成品入库
a.成品必须经过专职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b.成品进仓前仓管员应清理场地,做好接收贮存准备工作。
c.凭装配车间的《入库单》验收进仓,核实入库产品名称、型号、级别及数量。
d.全都核实无误后仓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并将《入库单》作入库凭证交财务部做帐,同时在《物料管理明细表》上注明入库日期、规格型号、实收数量、库存数量等。
(3)工装夹具、工具、机器配件、计量器具、零星物料入库
a.新购买的工装夹具、工具、机器配件、计量器具、零星物料等,仓库管理员仔细对照《零星物品请购单》、《送货单》进行物料清点,确认所送物料的规格型号、名称、数量等是否与《送货单》相符,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安排入库,在相应的物料台帐上做好登记。
b. 对生产车间暂时不使用的工装夹具及机器配件等,由仓库管理员登记后归类存放,需要时凭《领料单》从仓库领出。
(4) 委外加工品入库规定
参照“外购外协件入库”规定办理,需登记每一委外订单的入库数,包括我公司随同产品一起提供的周转箱的数量,以核对厂商从本公司领用的物料是否有缺少现象,如有于厂商结帐时进行相应的扣减。
(5) 自制塑件半成品入库
注塑车间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并签字(或盖合格印章)后,方可入库。入库时由仓管员对入库产品进行入库清点,将操作工姓名、产品型号名称、数量等准确填写在《入库单》上,《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一联操作工留存、一联交财务部核算工资,同时在《物料管理明细表》上注明入库日期、规格型号、实收数量、库存数量等。
3. 贮存保管
(1)仓库必须建立外购外协件、成品、半成品、工具等管理台帐(明细表),做到及时记帐、帐面清楚,帐、物、卡一致,定期核对账、卡、物,发现问题及时查对,凭证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账目不准随意涂改,改正必须盖章或签字。
(2)原辅材料、成品应根据其品种标识,做到分类贮存,标识向外,堆放平稳、库容整齐;物料堆放尽量做到过目点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整齐易取。
(3)所有原材料及成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经抽样复检被确认为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出库。
(4)对长期积压的成品,要经常检查是否超过防锈期,有无锈蚀现象,一经发现,要及时清洗、除油并再次进行油封,以保证产品的防锈质量。
(5)经常检查,掌握记录在库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库存情况,以及零星物料、常用生产辅助材料、工具的管理状态,及时汇报采购员、副总经理以便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
(6)成品库保管员有权不收无计划、超计划和不合格产品入库,特殊情况凭副总经理指令办理入库手续。
(7)上班后及下班前认真检查,了解仓库门道、窗户及其它设施的异常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8)做好仓库内的防潮、防火、防盗工作,仓库管理员要做好工装夹具及机器配件的防锈工作,经常用机油擦拭工装夹具及机器配件,以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
(9)物料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仓管员应如实上报,由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帐目或处理物料。
(10)物料储存要考虑其特性,注意温度、湿度、通风、照明、防水等条件,保证物料安全和不变质。
(11)仓库面对生产车间发放物资,是供应服务重点,要坚守岗位,改善态度,为生产做好服务。
(12)仓库应防卫严密,慎防盗窃,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严禁随意进入库内。
4. 领发料管理规定:
(1)领料规定:各车间、部室人员领用物料时,依据订单核定的数量,开具《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填写领用物料的订单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及领用数量,并有负责人签名。大批量的按单领料可凭《配料单》发料。
(2)发料规定: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仓管人员接到领料单位的《领料单》时,仔细核对手续是否齐全,与订单上的订单号、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相符,一切出库物资发放必须由库管员验证领料单据是否合法、有效,签字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应拒绝发料。符合时当面清点交付物料,《领料单》一式三联,除《领料单》第一联退领料单位外,其中一联自存并登记入帐,另一联交财务部。
(3)成品出库:成品根据销售部开具的《发运单》发货,经复核无误后予以出库,成品出库必须做到规格、数量准确无误、包装无损,标志清晰。成品出库时由仓管员填写《出库单》,一式三联,除《出库单》第一联仓库自存并登记入帐外,其中一联交收货人(可由销售部代收),另一联交财务部。
5.退补料管理规定
(1)退料规定:
a.余料退库: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写《退料单》,在对应的栏目中详细填写品名、规格、数量及退料原因等。
b.质量不良退库:如果是因为质量方面引起的退料,必须经过车间检验员检验,并注明原因(制程损坏、来料本身不良等)后方可退料。
(2)补料规定:车间损耗超标或制程异常,导致物料数量不够需要补料时,需由车间主任填写《补料单》,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补料原因等,经过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补料。如果是因为物料本身不良需要补料时,可凭不良物料以次换新,按调换处理,仓管员做好相应的登记。
6.呆滞物料处理规定:
对于呆滞物料,由副总经理组织仓库、生产、采购、品质等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做出处理,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将呆滞物料再加工后予以利用。
(2)将呆滞物料代用于类似物料,以不影响功能、安全、及外观为原则。
(3)将呆滞物料退还供应厂商。
(4)将呆滞物料转售给其他使用厂商。
(5)将呆滞物料售与中间商,如废品回收站。
(6)暂缓处理,继续呆滞,等待时机。
(7)将呆滞物料报废处理。
7.仓库盘点管理规定:
(1)实行缺料盘点法,当某一物料的存量低于一定数量时,(如体积大的物料低于100个,体积小的物料低于400个时),仓管员应及时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2)实行循环盘点法,每月底由仓管员对库存物料逐一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3)实行定期盘点法,每年一次,在年底进行,盘点完毕后在《物料管理明细表》(台帐)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注明“年底盘点”,经过仓库组长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和副总经理。
8.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物料堆放不得影响照明,不得妨碍机械设备的操作,不得妨碍通道与出入口,不得妨碍消防器具的紧急使用,不得堵塞电气开关及急救设备。
(3)物料储存重量不得超过货架的安全负荷量。
(4)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隔离存放。
六、相关记录表格
《物料管理明细表》(台帐)
《领料单》
《补料单》
《退料单》
《入库单》
《出库单》
《配料单》
《采购明细表》
《产品购销合同》
《零星物品请购单》
《合理库存一览表》
七、附则
规章制度优秀 篇13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活氛围和安静、整洁的环境,维护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养成温文尔雅的生活习惯。特拟定以下管理条例,希望各位同学共同遵守。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排,接受学校的教育。
二、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保持寝室安静。熄灯铃响后,应立即安静,不准吃东西、讲小话乃至吵闹,不得听广播、录音机、MP3、MP4等,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三、坚持文明用语,培养集体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性,生活上互相关心帮助。不起哄、不打架,不吸烟喝酒,不玩扑克麻将,不赌博。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理。
四、经常保持宿舍和个人清洁,起床后,整理好内务。个人衣、被、鞋、袜要保持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不准随地丢弃废物,乱泼污水。不准在寝室里洗漱,乱泼脏水,严禁往窗台、室外扔垃圾或其它东西。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关门锁。注意安全防范,禁止点蜡烛,不私接电灯、电炉、不准使用明火及家电;不在床上跳跃玩耍;就寝时应睡在有护栏的一头。
六、严禁在安全保护措施不具备的情况下踩窗沿和阳台边缘等危险区域晾晒衣物或故意做危险动作,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不准私自换寝,特殊情况应经管理员和班主任批准。不得擅自留他人在寝室内就寝,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因生病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和管理员同意的除外。
九、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脏物,保持寝室内外整齐清洁,各种生活用品必须排列整齐。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寝室内外卫生,人人整理好个人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室内外不得乱放、乱挂物品,不乱倒污水。打扫完寝室内外卫生后注意门窗上锁,以防财产失窃。
十、爱护公共财产,不乱钉钉子,不准乱拉铁丝或尼龙绳,不乱写乱画,不涂污墙壁。寝室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
十一、严禁将火药、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管制刀具或其它威胁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寝室。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还将追究责任。
十二、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纪律、卫生、公物保管等工作;安排好值日轮流表;记好寝室日记;每晚就寝前清点人数,并如实向寓管部学生、值周教师或寓管员报告;有义务如实向值周教师或宿舍管理人员报告违纪情况;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寝室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
十三、熄灯铃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接听、拨打电话。
十四、值周寝室要按照规定及时彻底打扫公共场所的卫生。
十五、其他:
1、愉快接受寝室长的监督管理,不得有意为难寝室长,逃避责任。
2、遇卫生大扫除,当天值日生要积极参加,服从安排,相互协作,顾全大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规章制度优秀 篇14
多媒体教室规章制度
1.多媒体电化教室是学校进行课堂教学和教育研究的重要场所。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专职管理员要密切配合教师运用教室设备开展教学。
2.任课教师在使用本室前三天到专职管理人员处填妥使用登记表,以便及时安排。
3.各学科教师应努力学习,尽快熟练掌握室内各种设备的操作。为避免设备因操作不当而人为损坏,教室设备和液晶投影仪的开关由管理人员负责控制。教师在使用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通知管理教师处理。
4.管理教师要定期做女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给设备除尘和清理液晶投影机进风口的灰尘,检查设备工作时的通风散热情况。霉雨季节和暑期要定时给设备通电驱潮。
5.教师使用结束离开教室时要填写“使用情况登记”,使用中发现问题,应请管理员进行处理。
6.保持室内整洁,教师上课时不得将粉板擦放在讲台上,要注意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应负责室内清洁卫生。
7.学生进入本室,不准喧哗,按指定座位就坐。注意室内整洁,不乱抛纸屑。
规章制度优秀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团队名称:网络
第二条团队定位:诚实守信,网络兴业,做一个致力阳江人民的网络传媒。
第三条团队文化:
1、一计:每天有一个明确工作计划的重心。
2、三自:自信、自律、自动。
3、五种精神:邮差的精神、虚心请教的精神、巧克力的精神、精益求精的精神、打电子游戏的精神。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团队的义务与要求
1、自觉遵守团队章程制度,执行团队决议。
2、维护团队的利益,不得对外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团队商业秘密。
3、积极参与团队讨论及会议。
4、积极与团队其他成员交流沟通。
第五条团队成员的权利
1、团队实行同工同酬,一视同仁。
2、团队成员可以对团队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3、团队成员享有团队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活动的权利。
4、团队成员享有应与享受的其他权利。
5、团队成员享有项目进展知情权和过程控制权。
第三章团队管理制度
第六条团队的例会制度
1、团队每周于周一早上9.点召开周会,由队长主持。
2、会议内容:阶段工作进度公示及问题总结、重大决策和项目问题探讨、对下一阶段进行工作部署、团队成员问答等。
3、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队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提前告之队长。
4、会议讨论决议及会议纪要,由队长整理总结。
第四章附则
以上章程如有变动,再行通知。
本章程从制定之日起实施。
规章制度优秀 篇16
1、目的
为强化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站内检查与主管公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
3、职责
3.1安全检查计划和安全检查表的编制由加油站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3.1综合性、季节性、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站长负责,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
3.2专业安全检查由加油站上级部门派遣专业人员负责或加油站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
3.3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站长负责,由当班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加油站安全检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计划,并填写《安全检查计划表》,建立《安全检查台账》。
4.2编制各种类型安全检查表,并且评审通过后,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且每年评审修订一次安全检查表,填写《检查表评审修订记录》及《检查表问题整改记录》。
4.2加油站应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以及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即对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油站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填写《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2)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
(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填写《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4)节假日检查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还要对加油站附近企业,居民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联防检查。在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等)前后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填写《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表》。
(5)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生产工艺设备、安全装置、监测仪器、厂房建筑及防火防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并填写《专业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6)其他检查编制其他检查安全记录表,通过审核,批准后,填写存档。
4.3对加油站各项检查、上级单位检查和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出的隐患,要逐项整改,编制整改方案。隐患治理整改依照本体系中《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相关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记录。
4.4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采取临时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预案,确保经营安全,必要时采取临时停业措施。
4.5安全检查表由安全员负责编制,报主管领导审批;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和修订。
4.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章制度优秀 篇17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改变了企业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宽松的劳动用工管理环境,给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带来很大的冲击,使企业不得不思考如何改变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劳动合同法》时代的到来,预示着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必须改消极、被动的管理为积极、主动的管理。如何架构其积极、主动的管理模式,规章制度是关键。因此,在《劳动合同法》时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无论怎样被强调也不过分。具体而言,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
1、正面引导与教育作用
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内部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准则,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比如规章制度中规定上下班时间,员工就知道了什么时候是工作时间,什么时候是休息时间,就可以指引员工按时上下班,以防止因迟到或早退而违反劳动纪律。
再如,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由此可见,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2、反面警戒与威慑作用
反面的警戒和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做出规定来威慑员工,使员工能够事先估计到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如果作为以及作为的后果,自觉抑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其次,通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惩处,让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从中受到教育的同时也使其他员工看到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达到警戒和威慑全体员工的效果。
3、防患未然与预防争议发生的作用
企业生产劳动的过程,也是劳资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过程。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多种措施来保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国家法规政策是其中的重要保证之一,而企业规章制度也是重要的保证之一。规章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可以更为具体的明确劳资双方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措施、途径和方法等。
因此,当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和义务实现的措施、途径和方法通过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具体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纠纷的发生,从而可以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比如,休息休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劳动合同中可能仅仅涉及假期的种类,至于各类假期的请假条件、请假手续、假期期间的待遇等等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这就需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对休假进行详细规定,否则,会引起很多纠纷。
4、事后支持与提供处理劳动争议证据的作用
由于劳动关系具有对抗性的一面,因此,企业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劳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所能做到的也只是尽量缓和劳资矛盾,无法消除、杜绝劳资矛盾。当劳资矛盾爆发无法通过协调解决时,诉诸法律就是唯一的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需要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由于规章制度也涉及到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裁判机关也会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来裁判案件。特别是在国家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对纠纷的有关事项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时,规章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内容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同时,又把制定规章制度,并以此对员工进行实际管理的权利留给了企业。比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企业事先作出规定,即首先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中必须对何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绝大多数企业在面临劳动争议纠纷中解除劳动关系这一难题时,都输在了“规章制度”上。规范的企业则正是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就充分考虑所有的情形,将可能成为争议焦点的内容加以细化,并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争议,这样的规章制度便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贯穿于企业管理和纠纷解决的全过程。
案例一:某公司以连续旷工12天为由,单方解除了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及时办理了退工等相应手续。办理退工手续后,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拿出了自己手写的请假条以及部门经理的批准证明,用以证明这期间属于请事假而非旷工;而用人单位则出具了经过张某曾经签收的《员工手册》。
该《员工手册》明确规定了各级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员工一次性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一次性请假3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一次性请假5天以内的,由部门部总审批;一次性请假7天以内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性请假8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同时,单位还规定了“连续旷工10天以上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过员工签收,是合法有效的;而张某提供的请假条并没有按照单位《员工手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不合法,应视为旷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在有合法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据此支持了单位的主张。
案例二:谢某是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对年终奖数额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10万元。
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中的奖惩制度里面明确规定了“破坏生产设备”属于违纪行为,而且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谢某的请求。
专家点评:上述两个案例最终都是以企业胜诉告终。企业胜诉的原因在于这两个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科学和完善。案例一中企业对员工请假审批手续事先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员工张某请假12天没有按照规定的请假手续办理请假事宜,最后被认定为旷工,且该企业的规章制度也明确了连续旷工10天即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案例二中,企业对于违纪行为的“严重”标准作出了界定,谢某破坏生产设备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企业预先规定的“严重”标准,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由此可见,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规范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把握主动权,降低败诉的风险。
(二)不完善的规章制度,成为劳动争议的诱因,甚至成为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的关键
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不完善的规章制度可能是企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帮助企业规范管理的目的,反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麻烦。
案例:小刘20xx年7月进入某高科技公司工作,公司发放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20xx年5月合同到期后,小刘离开公司,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工作两年期间的周六加班工资近6万元,公司认为自己仅仅在《员工手册》上规定了周六工作,事实上公司并非每周六都安排员工工作,且即使安排周六加班,加班工资都已在平时的工资中支付,不同意支付。
协商不成,小刘提起劳动仲裁。案件经仲裁、一审,庭审中,小刘提供了公司的《员工手册》作为公司安排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证据,在公司没有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小刘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
专家点评:该案企业败诉的教训无疑是深刻的。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有类似的情况。如有的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10小时,但其实每天工作没有那么久。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将来员工拿企业的规章制度去打官司的,公司提不出相反的证据的情况下,败诉肯定是企业的。所以,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切记要符合规范和完善。
(三)在中长期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背景下,规章制度将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在《劳动法》之下,企业在终结劳动关系方面用得最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制度,因为企业可以选择短期劳动合同,即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甚至是一年签订几次劳动合同。因此,当企业不想在继续使用劳动者时,只需等到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即可,不仅十分简便,而且也没有任何风险。
但是,《劳动合同法》为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大大放宽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成立条件。如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将可能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
这就意味着,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将走向中长期甚至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短期合同只是补充。企业一旦与劳动者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终止制度将不再好使。如果是中长期合同,企业需要经历漫长的等待才能终止;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没有到期的概念。
企业要想终结劳动关系,只要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将受到诸多限制。企业要想在受到诸多限制的情况下行使提前解除权,必须事先完善自身的制度,将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事先明确的“严重违纪”、“重大损害”、“不能胜任工作”等界定清楚,一旦劳动者达到企业规章制度事先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便可以依据规章制度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制定一套比较完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同时也因其中所包含员工的行为规范及员工的责权利,对规范企业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规章制度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的载体,企业文化的内容要通过规章制度来体现,而且也是对企业文化的一种传播和企业形象的一种宣传。
规章制度优秀 篇18
十月起暂住证升级为居住证
从10月1日开始,“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昨日,本市正式发布《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将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这也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
1谁能领
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三条件之一
《办法》中对符合申领居住证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来京人员,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在京有稳定就业
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在京有稳定住所
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在京连续就读
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2准备啥
尚在有效期暂住证可证明居住时间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相关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
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住所证明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读证明
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怎么领
材料齐全当场受理15日内就发证
准备好了申请材料,就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进行申请了。《办法》中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并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区公安机关。
随后,区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其身份、居住时间、就业、住所、就读等状况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发放《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办法》中还特别强调,因法定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最长不得超过30日。
4有何用
给积分落户“打底”保障合法权益
相比之下,居住证像一个享受服务的准入门槛,而暂住证管理意味更浓。根据《办法》规定,《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领取居住证以后,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就可以参与积分落户。《办法》中称,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此外,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提醒
居住证每年需签注一次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法》中称,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解读
申领居住证前应先申报暂住登记
对《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市法制办昨日进行了解读。
之前公安部废止了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给实践中如何证明“来京居住半年以上”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公安部在去年12月31日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非户籍人口先行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后,符合其他申领条件的,可申领居住证。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采取了一种与公安部通知要求相衔接的写法:“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申报暂住登记”,以保障居住证制度的平稳实施。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居住证申领材料审核涉及来京人员就业、住所、就读等多种信息,有必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合审核机制,但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申请人,实施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再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由公安机关统一向申领人告知办理结果。
此外,实施办法对来京人员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与居住证暂行条例做出了衔接性规定(包括三项权利、六项服务和七项便利)。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释疑
积分落户并非落户唯一渠道
不少人会把居住证和积分落户建立某种必然联系。《办法》中明确表示,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对此,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态,积分落户只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并非是来京人员落户的唯一渠道;而且,基于本市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较为复杂,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规定积分落户政策为宜。因此,实施办法对此只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现行的落户渠道主要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来的政策执行。
附: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地户籍来京人员(以下简称来京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来京人员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需要证明居住事实的,应当出示其《北京市居住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来京人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核验来京人员的《北京市居住证》。
第四条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来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将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保障《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暂住登记和《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北京市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应当为来京人员提供暂住登记服务。
第七条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八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监护、委托关系存在的证明。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收到《北京市居住证》申请材料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更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经告知补正后拒绝补正的,不予受理。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区公安机关。
区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其身份、居住时间、就业、住所、就读等状况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发放《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二条《北京市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遗失的,《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因证件损坏难以辨认而换领新证的,应当交回原证。
第十三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五条在申领、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以及办理居住信息变更、签注等手续过程中,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不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办理程序,不予发放《北京市居住证》;已经发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证》应当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
(一)死亡的;
(二)已在京登记常住户口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十七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负责《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来京人员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条市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北京市居住证》办理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对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承担办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逐步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以及其他便捷手段,方便来京人员申报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使用、管理等活动中有违反《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13日北京政府第11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规章制度优秀 篇19
(一)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二)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後,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他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後,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後才给予购买。
(五)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後,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规章制度优秀 篇20
食堂工作纪律
第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健康证、上岗证等必备。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二条、食堂时刻保持清洁卫生,每餐后必须对食堂的桌椅、地板进行清洗。餐具清洗干净后,统一消毒。
第三条、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洁,账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四条、提前一天制定隔天的食谱,品种式样多,改善员工伙食,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未烹调的食物要生熟分类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虫的人侵。
第五条、平等待人,饭菜定量,食品足秤。
第六条、每餐准时开饭。按时上下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七条、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第八条、下班前,要关好食堂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做好防盗工作。
食堂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九条、每天起床后漱口、刷牙、洗脸(整理仪容)。
第十条、每天至少一至二次的沐浴(避免汗臭)。
第十一条、每天工作前或饭前洗手一次,并注意手指甲。
第十二条、制服每天更换一次,并力求整洁。
第十三条、头发梳洗干净,女性工作时应佩戴发网。
第十四条、工作时不穿拖鞋与木屐。
第十五条、不用味浓的香水及发油。
第十六条、打喷嚏时,应用手帕遮住,并离开工作地方洗手一遍。
第十七条、不用手指抠鼻孔、牙缝以及耳朵。
第十八条、不用手摸头发、揉眼睛。
食堂采购、验收管理
第十九条、采购员凭食堂开出的经部门经理批准的采购单进行采购。
第二十条、采购员采购物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请购单上注明的需要数量、规格购买。
第二十一条、采购员采购用品,持请购单发票交验收员,验收员验看物品与请购单、。发票上数量、质量、规格。验明后,开出验收单,验收单要求小类开列,不可混合,验收单一式三份,财务、仓管存底和会计入账。
第二十二条、采购员凭发票、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表,经会计审核、部门经理签字,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同意报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每月验收员将验收单与会计对账,要求数目清楚,如有错账、坏账由验收员负责。
第二十四条、每月、每季会同财务部与采购员核定执行新价、要求货比三家,做到价廉物美。
第二十五条、发现验收、采购员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一经查实,从严惩处。财务部、部门经理要经常检查验收采购和仓管工作。
厨房卫生管理
第二十六条、厨房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厨房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厨房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厨房泥泞不堪。
第二十七条、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出入。
第二十八条、应装置抽油烟机。抽油烟机之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亦适当处理。
第二十九条、橱台及橱柜以铝质或不锈钢材质为佳,木质品容易孳生繁殖蟑螂。
第三十条、橱台及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免冲洗地面时,将面包碎片、碎肉、菜屑等冲入死角处遗留腐烂。
第三十一条、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第三十二条、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净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存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常温太久。
第三十三条、凡易腐败的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或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尽臭味。
第三十四条、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第三十五条、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规章制度优秀 篇21
一、本口腔诊所实行主任负责制诊所所有工作人员接受主任的管理服从主任的安排诊所人员的工作分配方案等诊所主任决定。
二、对就诊病人实行电脑管理和病历记录认真记录病史安排顺序就诊。
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礼貌有责任感工作要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四、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均按消毒标准严格消毒。每天紫外线消毒。
五、对待病员及家属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要耐心有礼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对待特殊病人应适当予以照顾。
六、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准时开诊工作要细致、及时进行各项 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范进行。
七、学习和掌握有效的表达方式加强与病人沟通建立良好而健康的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八、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持诊室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和安静的工作环境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诊环境。
九、工作时间不得到其它人的工作间聊天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工作 时间坚守岗位。
十、同事之间密切协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绝对不允 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的争吵。
十一、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事先请假。
十二、下班前应检查各房间水电切断治疗台、气泵等机器水、电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规章制度优秀 篇22
学习管理一、礼待师长,认真完成老师的课程安排和学习任务,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画室规章制度学生守则。
二、 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早退、旷课,迟到者罚款人民币50元,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需有家长证明;
旷课两次以上通报家长,通报家长一次后再次旷课者直接开除,不退还学费。
三、 同学之间互相礼让,互相交流、帮助,携手共进。
四、 上课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
五、 上课时间必须关闭手机,不得接听来电,不得外出购物、接见同学、朋友或家长。
六、 爱惜学校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 个人画具按规定摆放整齐,作业、习作当日取走,否则按垃圾处理。
八、 教室内不得随地吐痰,削铅笔应将铅笔屑放入垃圾桶内,洗笔桶使用完后立即清理,放到指定位置,
否则按垃圾处理。
九、 学校窗台、静物台、教师课桌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垃圾处理。
十、 未经同意严禁带走学校物品、范画,情节严重者按盗窃论处。
十一、 上课期间不允许准备画具,发现者罚款人民币50元。
宿舍管理一、 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保证休息质量。
二、 室内物品、寝具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三、 就寝后不大声聊天、喝酒、聚会等影响他人休息,管理制度《画室规章制度学生守则》。
四、 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没收处理。
五、 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和夜不归宿,夜不归宿者第二次警告并通报家长,第三次直接开除,
不退还学费。
六、 宿舍内严禁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烟头必须扔到指定容器内,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引起严重后果的个人负全责。
七、 爱护住宿部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 禁止偷盗、打架斗殴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交国家相关执法机构处理。
安全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维护培训中心治安秩序,优化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1、每堂课的班主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3、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4、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校并通知到学生家长。
二、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
1、行政处是学生安全教育的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与教育。
2、学生安全管理由专业老师和管理老师共同负责,负责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工作落实和安全问题的处理工作。
3、各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工作要进行全面的落实与跟踪。
4、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和夜不归宿,后勤老师每晚查寝,并在夜间不定期抽查,如有发现及时上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严禁吵架、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及时劝阻并上报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一切室内严禁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烟头必须扔到指定容器内。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后勤老师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监督学生将室内物品、被褥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规章制度优秀 篇23
第一条为加强饮品店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一次性饮具向顾客提供饮品的经营者(包括即制即售或现场分装销售雪糕),但不包括提供饮用场所和向顾客提供小吃的小吃店以及无固定食品处理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食品处理区:指饮品、雪糕的调配、制作、储存和食品加工工具、容器的洗消区域。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
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原料夹带的杂质和原料、工具表面的污物所采取的操作过程。
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消毒不能完全杀死细菌芽胞。
第四条本规定中“应”的内容表示必须这样做,“不得”的内容表示禁止这样做,“宜”的内容表示以这样做为佳。
第五条选址应符合规划有关要求,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六条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面积在8平方米以上,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第七条设施卫生要求
(一)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应平整、无裂缝。
(二)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1.5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
(三)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的设施,应设置专用的工用具清洗池和消毒池各一个,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包括不锈钢或陶瓷等),结构应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制作现榨果蔬汁应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操作设施。
(五)食品和非食品保管柜应分开设置,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设置设冷藏柜或冰箱。应设专供存放一次性饮具的保管柜。
(六)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必要的灭蝇防尘设施。
(七)食品处理区应设有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的废弃物容器。
(八)在食品处理区不得设厕所。
第八条食品工具卫生要求
(一)食品加工工具和容器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并易于清洗消毒,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二)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四)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饮具。
第九条原料采购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十条饮品制作的卫生要求
(一)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二)制作的设备、工用具应专用。每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三)用于现榨果蔬汁的瓜果应新鲜并先清洗处理。
(四)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入饮品中的成品如“珍珠”等应当天用完。
(五)产品宜即制即售,成品常温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应弃置。
第十一条贮存卫生要求
(一)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应当分类存放于食品柜内,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食品冷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温度范围要求。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柜和冰箱,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第十二条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负责对本单位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卫生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与培训情况、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一)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
(二)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
(三)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场所及设施卫生管理
(一)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制度,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十五条清洗和消毒卫生管理
(一)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1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应有固定的场所并上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
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者应建立投诉管理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第十九条应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第二十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五)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二)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三)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规章制度优秀 篇24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三查四对(三查:放时查、存时查、发时查;四对:对品名、对数量、对日期、对科室)。
二、污染物品回收后,应清点检查其数量及性能,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使用科室联系。
三、包装时,应认真检查物品清洁度、性能、数量、质量等。
四、物品包装后,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检查者、灭菌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期等。
五、发放无菌物品时,应查对科室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期及化学灭菌指示物变色情况。
规章制度优秀 篇25
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__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__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规章制度优秀 篇26
一、目的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进取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进取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能够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异常奖励等。
(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略)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规章制度优秀 篇27
1、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
(1)防洪闸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无特殊情况,防洪闸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向局党委说明原因。
(3)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
(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本单位干部职工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3)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1)党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的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4)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写考核记实。
(6)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次,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和整顿。
(7)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过2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规章制度优秀 篇28
1、乡政府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6、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10天内,书面向乡政府和乡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优秀 篇29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有效运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力度,增强执行力。建议实行公司总值班制度。具体实施建议如下:
1、值班人员
公司现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参与公司轮流总值班安排,办公室根据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每月安排轮流值班表。
2、值班地点
生产部办公室作为值班室地点。
3、值班时间
早班:8:00-18:00
中班18:00—24:00
夜班:24:00—次日8:00
具体时间根据公司生产时间作相应调整,值(夜)班人员次日安排休息一天,值周六中班、周日白班人员,可在下周工作日中安排调休半天,值周六夜班人员可在下周工作日中调休一天。
4、值班要求(值班职责)
①中、夜班,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值班岗位,不得无故脱离值班工作岗位,早班值班人员应于班前半小时到达车间门岗,主要加强劳动纪律督促工作,因事值班人员可相互调剂,但不可缺岗。
②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生产经营过程中突发性事件,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报告事件处置结果。
③值班人员应定时或不定时对公司各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清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巡查内容同时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的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通报办公室即时处理。
④值班人员次日应对值班当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协调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工作衔接的连续性,交接清楚后方可安排休息。
规章制度优秀 篇30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 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二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三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四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五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六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七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八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十九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一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1. 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2.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
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口试、笔试或特定测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
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
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三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3个工作天内为试岗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最低工
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3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新进人员任职未满十五天者,当天薪资延后至下月薪资发放天时一起发放。
3、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4、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一个月)。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 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 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 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 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 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 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
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
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五:10:30——19:30;
2、中午休息时间:14:00——15:30 ;
3、本公司为每周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
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2、 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4、 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
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凡请假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二条 事假:
1. 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 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3、病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四条 产假:
1. 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 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 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 入职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员工结婚者给假八天,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 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 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 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 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一年以上两年(含)以内者,薪资减半,超过两年者依劳保法申请给付。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
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
视同旷职。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工论,旷工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 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 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 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 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 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 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 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 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 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四条 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工论。
第十五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六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
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 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工三天者;
4、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5、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