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安工作制度(热门3篇)》
幼儿园保安工作制度 篇1
为加强幼儿园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尊重师生和领导,服从管理。
二、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幼儿园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幼儿园公物。
三、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四、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五、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六、外来人员的来防
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七、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八、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九、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幼儿园保安工作制度 篇2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6、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8、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幼儿园保安工作制度 篇3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外来人员因事来校联系工作,门卫工作人员在问清情况后,向校长办汇报,经同意后放行,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上岗时衣着整齐,上班期间不饮酒,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在校期间,对学生外出要认真查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准学生出校园。上课时间学生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的请假批条。
9、节假日期间,学生不得随便进校,如有要事,须经门卫工作人员同意,方可进校。
10、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11、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12、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13、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