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私人门市租赁合同热门3篇》
市区私人门市租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甲方将门面租赁于乙方,租赁期 ______年,年租金:_____ ,(¥__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租金不作变动。
一、自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时起,租赁房屋合同生效,具有法律生效责任,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内各项事宜。自签订租房合同时起,乙方须将一次性交付______年租赁房屋租金。
二、乙方的责任
自租赁甲方门市房起,具有门市房使用权,乙方需装修房屋,如改变内部房屋格局,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房屋格局,装修费由乙方自担。
1、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期间,乙方须认真守法经商,要遵守消防、防火安全,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及所涉及的一切法律程序,经营期间出现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及合同期满后交付甲方时,乙方不准将甲方门市房租赁别人。
3、待乙方租房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租赁,将门市房交付给甲方时内部装修不得拆除。
4、在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房期间,房屋电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的责任
甲方在乙方租房合同签字时起,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
四、其他
1.人为的天灾使房屋遭到损坏,甲方不追究乙方的责任,余下房租退还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2、如在乙方经营期间,租赁合同没到期,遇到国家,有关单位和开发商对房屋进行动迁的情况时,乙方需无条件的停止经营,甲方按合同规定余下的租金退还于乙方。合同终止。
3、如不动迁,租赁房屋期满后,如乙方再租甲方门市房时,享有优先租赁权。须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房合同。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市区私人门市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年限及租金交付方式
甲方有门市一套租给乙方,地址为____________,每年租金______万元整,租赁期限共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金一次性付清,房屋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中途毁约,否则甲方给乙方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承租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乙方在经营期内,需要经营所需的一些关于此房的手续,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
3、承租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使用不当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住房的权力。
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
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三、屋内暖气由太平洋供气,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自愿给太平洋免费洗车,如乙方与太平洋发生冲突,太平洋给予停气乙方自负。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水表号:___________ 电表号: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私人门市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承租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商铺: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位于商铺,用于商业经营,不得将租赁商铺于作餐饮、咸杂或污染行业。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年,从______起至______止。出租人从______起将商铺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收回。免租装修期10天。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人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拖欠水电费超过一个月的;
5、承租人将租赁商铺于作餐饮、咸杂或污染行业的;
6、承租人的行为已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严重损害出租人利益的。
三、租金、保证金、水电费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赁期的第一、二年,商铺每月租金为元;第三年商铺每月租金为元。承租人应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一次性汇至出租人指定银行户。
2、为保证合同履行,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人交付保证金元。
四、商铺装修、维修及消防:
1、租赁期间,承租人可自行装修或,但事前应将方案知会出租人。装修不得影响商铺结构、外形观感、不得防碍相邻用户的通风、取光、排水;否则,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整改。以上整改,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人的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星期内整改完毕。
2、租赁期间,由承租人负责租赁商铺的维修保养。
3、维修保养费、装修费及整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担。
4、承租人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消防设施由承租人负责报建、安装。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出租人保证拥有租赁商铺的经营租赁权。如发生租赁商铺经营租赁权的任何纠纷,由出租人负全部法律责任,承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出租人因其租赁经营权问题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造成承租人经济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
2、出租人只提现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如承租人需要增加的,施工及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合同终止后归出租人所有。
3、用电、用水费用、垃圾费、管理费及其他因使用商铺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交,与出租人无关。
4、承租人保证合法经营,并自行承担其经营责任。承租人因经营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交。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及责任与出租人无关。
5、在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时,出租人只向承租人出具收据。若承租人需索取发票的,该发票产生的所有税收和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将租赁商铺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须经出租人同意。
7、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租赁商铺,并保持租赁商铺内外环境卫生。如因承租人自身行为或保管不善,致使租赁商铺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8、租赁期满后,除能移动且不影响及破坏装修整体的物件外,装修物等其他一切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保证租赁商铺及设施能正常使用。承租人在交还租赁商铺时,由出租人对商铺及所有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才能将承租人的物件搬走。否则,出租人有权留臵承租人的物件。
9、除不可抗力或租赁商铺结构性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外,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或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六、变更和续约:
1、出租人将商铺转让给他人的,本合同对新房产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本合同期满,如承租人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但应在15天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本合同期满终止,若承租人既未提出续租又拒不搬走的,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按日千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给出租人。
2、承租人利用租赁商铺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3、若承租人不违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由出租人退还;若违约,保证金则视为违约金赔偿给出租人。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出租人解除合同的,除以保证金作违约金赔偿给出租人外,亦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免责条件:
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______承租人: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