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吊车承包租赁合同 吊车包月租赁合同结算方法【优秀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吊车承包租赁合同 吊车包月租赁合同结算方法【优秀9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有关吊车车辆租赁合同 吊车车辆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篇1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货运日期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___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吊车车辆租赁合同 吊车车辆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篇2
甲方:
乙方:
因双方租赁合同到期现就解除租赁合同一事商议如下:
一、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将 交于甲方。
二、 乙方交车前应将车保养修缮至正常运营状态。
三、 出租车自20xx年 月 日前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 乙方交车时甲方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剩余保证金日后如车无异常情况十日后退还乙方。
五、 乙方交车应将携带所有证件全部交还甲方。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
有关吊车车辆租赁合同 吊车车辆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篇3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吊装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配合甲方吊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地点及车型、内容
1、租用吊车类型及数量8吨汽车吊
2、施工地点:马鞍山
3、施工内容:吊装
4、租车时间:年月—年月止,初计贰个月。
二、租金和费用计算方式
1、租鑫定万贰仟元/月(进出场费壹仟元),超小时按时另计收费。
2、白天必须按八小时制作业计算,晚上加班按月租计时收费。
3、乙方提供驾驶员壹人(上下车均会操作)。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十不吊”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5、路途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按时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所欠金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3、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失,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车辆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5、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时间每月为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时间每月为天,原则
上在无作业时保养。
6、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之日或设备离开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计算租金,退场租金支付完毕之日停止计算租金,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2、设备到场日或设备离开公司基地之日为起租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据,税金由甲方承担,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汇总的方式均可。
3、甲方必须每月按时支付吊车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无偿提供。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有关吊车车辆租赁合同 吊车车辆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篇4
出租车方(甲方)将自己的白色东风日产逍客汽车出借给(乙方): (身份证、驾驶证)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金押金:协议预租 天,租金每天: 元 ,超时4小时内算半天,4小时以上算1天,乙方在约定时间如果不能按时交车需要超时用车要提前电话说明,恶意延期又不提前说明和预交费的,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50元。超公里费:日限里程400公里,超限部分1元一公里,租车满3天不限里程。交,收车时双方各自加满油箱。(车损押金1000元整,还车应为交车时原貌,无车损立即退还1000元押金;违章押金20__元整,15天后直到一个违章统计截止日无违章立即退还20__元押金)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3、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5、甲方随时了解车辆状况和所处位置并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扣不足的,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等造成车辆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7、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实行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8、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9、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0、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自行负责。
五、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车承包租赁合同 吊车包月租赁合同结算方法 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 汽车起重机 规格型号: sym5330jqz(stc250h) 台 数: 一台 出厂日期: 20xx年3月7日
二、设备使用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设备进场时间
本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工地现场;工程项目名称: 公司所有工地 ;设备进场时间:随叫随到,不固定时间。
三、租赁期限:
根据甲方需要,随叫随到,不固定期限。
四、租赁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租用吊车为包月制,租金按月计费元/月(含税金)。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天数/30天乘60000元计算。包月最低期限为一个月。
五、租赁相关费用的约定
2、 设备租赁时间自设备进场正式使用起计算。
3、 吊车燃油费以及乙方操作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由保养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方为该设备配备司机、起重工。
5、 采用按月结算方式设备,当月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单,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时间按台班计算。另甲方在工程结束后五日内应结清乙方所有的租赁费。
六、甲方责任
1、 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保证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
2、 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抵押及变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变更施工地点。
七、乙方责任
1、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能正常投入使用。车辆每月维修期限为两天,维修时间可以尊重甲方的意见,乙方应已不影响甲方现场施工进度为主,合理安排修理时间。
2、 乙方司机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持证操作,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上班时间:乙方驾驶员应完全遵守甲方工人的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每天10个小时工作时间。如因进度需要,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加班需求。
4、 乙方司机在现场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配合度不够好的司机人员,乙方应尽快送选合适司机,以不影响进度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车承包租赁合同 吊车包月租赁合同结算方法 篇6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需用乙方汽车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机型机号:
2、租赁期限:采用包月租方式,期限为
3、作业范围:
4、租赁价格:汽车吊固定部分为/月,车辆加油由负责,乙方食宿由 负责。
第二条 结算方式
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算,每月付清租赁费。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行为,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甲方对施工现场地面和地下设施、设备重量申报不清而造成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于乙方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于甲方指挥失误或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租赁期间由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甲方有权在合同范围内按生产需要对所租赁的设备进行指挥、调配,但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至合同外的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设备,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吊车在甲方工地上停置时,安全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如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
1、乙方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的指挥、调配,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运行正常,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提供乙方3天的车辆维修、保养时间,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抢修。
第五条 其它事项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至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表人)
年 月 日
有关吊车车辆租赁合同 吊车车辆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有关吊车车辆租赁合同 吊车车辆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篇8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车型及价格
1、甲方租用乙方车型:,承载人数人(不含司机)。租还车地点:。
2、租车费(不含停车费、路桥费)每月万元,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每天行驶公里,月累计不超过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元计算。双休日若需要用车,另行计费。驾驶员的相关费用、车辆油费、维修费及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
二、租赁时间
双方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租赁合同自动延续。
三、运行路线及用途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车辆属于工作用车,用于市辖区。运行线路自至,途径。
四、结算时间及方式
租车费用经双方协商为先使用后付费方式,三个月结算一次。甲方第四个月的10日前(节假日自动后延)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清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正规车辆租赁发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用途使用车辆,不能转租、转包,不能从事其他营运性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车型。
2、甲方保证实际乘坐人员不多于车辆限乘人数。
3、甲方不得要求司机违章开车、停车、疲劳驾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乘坐人员造成乙方车辆内部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
6、合同到期后,甲方如解除租赁合同,应在l个月内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件齐全、合法有效。
2、乙方负责租赁车辆产生的油料、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各项保险费用以及车辆驾驶员的费用。
3、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乙方不擅自改变双方约定的行程,如需改变需经双方协商增加费用。
5、乙方车辆驾驶员应服从甲方的安排,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准时提供运行服务。
6、租赁车辆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产生的费用。
7、租赁期间车俩停放在院内,乙方不得私自动用。
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吊车车辆租赁合同 吊车车辆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篇9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租赁事项
1、甲方租用乙方客车一辆,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员工上下班接送任务。
2、车辆要求:
3、租用客车行驶路线:
4、原则上甲方用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甲方节假日休息。具体时间及线路见附件。
5、甲方节假日如需用车,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安排。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若双方确认继续租赁,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每单班租费为 元,每天每班计 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则按上述运价结算。
2、每月按实际发生班次结算租车费用,先租后付,乙方于次月5日前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给甲方,甲方于五日内付款。
四、特别约定
1、乙方承诺:如客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闯红灯、服务态度恶劣、因乙方驾驶员原因导致漏载甲方员工等情况,甲方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被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乙方车辆不能按时接送甲方员工的,每次扣款 元;如一月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换客车驾驶员,乙方则必须更换驾驶员,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而影响正点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内出现上述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况的,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便双方能通过协商给予以解决。
2、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