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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服务股权转让协议(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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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服务股权转让协议(通用3篇)

公司法律服务股权转让协议 篇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服务事项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购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起草并购意向书;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4.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5.起草并购合同及并购所需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与乙方联络,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五条律师费用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2.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购事宜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8.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企业并购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甲方所需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与甲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双方同意,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时;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5.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当本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十一条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

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_____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约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签署。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法律服务股权转让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诉讼、执行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事务活动中,甲、乙双方就委托服务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

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10万元赔偿金;

2、如若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10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7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律服务股权转让协议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为于 年 月 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公司注册证号: ;

或:甲方为 国合法公民,身份证号码: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公司 (下称标的公司)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 %股权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

3.乙方为依据 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 (性质)的公司、或机构,注册证号: ;

或:乙方为 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 (公司名称)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 转让方,是指 (公司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甲方;

1.2 受让方,是指 (公司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乙方;

1.3股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

1.4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股权的对价。

1.5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公司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公司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交易,(iii)标的公司的价值,(iv)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6登记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7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8过渡期:是指本合同签订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

1.9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1.10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凡提及$或美元时均指美国法定货币。

1.11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转让标的

2.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股权。以下均称股权。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 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已经全额缴清;

2.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股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标的公司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公司 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 %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资格。

3.2标的公司拥有在下列范围内经营的、合法的批准或许可文件:

(1) ;

(2) ;

(3) 。

3.3关于标的公司的财务和法律状况,尽调或双方确认情况如下(详细见《资产及资料清单》、《债权债务清单》):

【 】。

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4.1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就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5.1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转让给乙方。

5.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5.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6.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视为股权转让完成之日。

6.2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6条规定的清单,将标的公司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

6.3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公司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4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公司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公司实施管理。

过渡期安排

7.1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公司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7.2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公司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公司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公司承担新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7.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公司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

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转让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职工安置方案(如需)

9.1标的公司的职工情况:

9.2标的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依据《 (公司名称)职工安置方案》的规定负责妥善安置。

第十条 债务处理方案

10.1乙方受让股权后对原标的公司进行改建,标的公司法人资格存续的,原标的公司的债务仍由改建后的标的公司承担;债权人有异议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0.2乙方受让股权后将原标的公司并入本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标的公司法人资格消亡的,原标的公司的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1.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11.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1.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11.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

第十二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2.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12.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2.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股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

的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13.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4标的公司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公司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股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公司的损失数额。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4.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4.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14.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5.1本合同及股权转让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标的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

17.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此页无正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