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甲店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美甲店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美甲店合作协议书 篇1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型美甲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产品。
2.协议期限:自年月日签署起有效,至年月日止;若协议期内无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且协议双方均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3.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住宿则由乙方提供。
6.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4.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乙方发展的下属美甲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6.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7.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8.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四、乙方销售奖励。
1、基本月奖:
甲方按乙方月销售额可支付:(1)直接人员提成5%;(2)店长提成3%。
2、月附加奖:乙方月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万元,可附加返利5%;乙方月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万元,可附加返利10%。
3、年终奖:乙方年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万元,返利3%;达万元,返利4%;达万元或以上的,返利5%。
五、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六、退换货制度。
1、因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卓智*司同意确认后,给予无条件退货,运费由卓智*司承担。
2、因代理商、经销商订货计划性不够,未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货或销售不力造成产品积压需要退换货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退货比例不得超过上季度进货金额的10%;
2)、退换货前须将详细的退换明细以及退换原因传真至公司,经卓智*司批准后再将退货发出,否则卓智*司有权不予收回;
3)、退货的.产品必须内外包装完好,已开启或残缺致影响二次销售的不予退换;
4)、退货应附产品清单明细,以便双方清点核对,若实点数与退货清单有出入或产品质量检验有异的,以卓智*司清点数作实,卓智*司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代理商、经销商;
5)、退回之合格产品,以该批产品发货时间为准,按以下标准给予打折作价退换:3个月以内的,按原价调换;
4个月以内的,按原价8.5折调换;
5个月以内的,按原价7.5折调换;
6个月以内的,按原价6.5折调换;
超过一年的,不予退换;
6)、收取退货运费由经销商承担;
7)、由于外彩盒残旧影响销售,需要更换的,经卓智*司审核同意后统一按成本价换发。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特别约定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并自觉维护双方的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保守相应的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而泄露第三方;
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修改及终止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管辖;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美甲店合作协议书 篇2
一、合同事项
1、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型美甲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产品。
2.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签署起有效,至 年 月 日止;若协议期内无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且协议双方均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 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3.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住宿则由乙方提供。
6.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4.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乙方发展的下属美甲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6.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7.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8.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四、乙方销售奖励。
1、基本月奖 :
甲方按乙方月销售额可支付:(1)直接人员提成5%;(2)店长提成3%。
2、月附加奖: 乙方月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 万元,可附加返利5%;乙方月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 万元,可附加返利10%。
3、年终奖 :乙方年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 万元,返利3%;达万元,返利4%;达 万元或以上的,返利5%。
五、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六、退换货制度。
1、因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卓智公司同意确认后,给予无条 件退货,运费由卓智公司承担。
2、因代理商、经销商订货计划性不够,未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货或销售不力造成产品积压需要退换货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退货比例不得超过上季度进货金额的10%;
2)、退换货前须将详细的退换明细以及退换原因传真至公司,经卓智公司批准后再将退货发出,否则卓智公司有权不予收回;
3)、退货的产品必须内外包装完好,已开启或残缺致影响二次销售的不予退换;
4)、退货应附产品清单明细,以便双方清点核对,若实点数与退货清单有出入或产品质量检验有异的,以卓智公司清点数作实,卓智公司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代理商、经销商;
5)、退回之合格产品,以该批产品发货时间为准,按以下标准给予打折作价退换: 3个月以内的,按原价调换;
4个月以内的,按原价8.5折调换;
5个月以内的,按原价7.5折调换;
6个月以内的,按原价6.5折调换;
超过一年的,不予退换;
6)、收取退货运费由经销商承担;
7)、由于外彩盒残旧影响销售,需要更换的.,经卓智公司审核同意后统一按成本价换发。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 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并自觉维护双方的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保守相应的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条 款不得而泄露第三方;
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修改及终止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管辖;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营业证号:
签约日期:
法人代表:
营业证号:
美甲店合作协议书 篇3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一、合作背景
乙方:NIIT(Natioal Istitute of Iformatio Techology)是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的简称,1981年成立于印度首都新德里,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IT教育机构之一,作为NIIT在上海直接投资设立的独资培训机构,具有近十多年软件人才培养经验,严格的教学管理体系和成熟的市场运作经验。
在多年的教学培训过程中为行业内的企业合作伙伴输送了大批的软件开发人才,针对各合作企业日益增加的项目及各企业技术人才需求特点,大大减少企业招聘成本,降低企业新员工的内部培训成本,为合作企业代为培养具有各企业应用特色的软件技术人才。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作计划:
二、合作方式:
学员推荐:
1、乙方成为甲方的人才提供基地,乙方将按合作协议要求免费为甲方推荐经乙方课程培训的优秀学员,经甲方面试后决定录用人选并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2、乙方在获得甲方提供的《招聘需求表》后3天内,将组织合适候选人简历发送甲方,甲方积极并尽快安排面试,通过面试后务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乙方所荐候选人。
3、甲方需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录用学员的三方协议、劳动合同、毕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给乙方。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自文首所载协议签订日期后的两年。若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提出终止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壹年。
四、其他
a) 本协议适用于无锡、苏州、常州三家NIIT直营中心!
b)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