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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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2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3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4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5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6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7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8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9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0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1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2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3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4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
因_________化工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教学工作需要,经协商,决定聘用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任课程授课教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学期。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
一、聘用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2、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和设备;
3、对所授课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技能;
4、乙方年龄必须在十八岁以上,男性在六十五周岁以下,女性在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乙方应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本人学历或能力的有效证件在甲方教务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作任务及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教学工作需要,担任班级课程的授课工作,并按甲方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责任规定的具体质量要求按质完成教学工作;
2、甲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备的教学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安全;
3、甲方为乙方提供教学工作必需的校历、教学进程表、教学计划表、教材(及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备课笔记本;
4、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应切实履行教师职责,悉心备课、严谨执教,坚持课后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和登记成绩,按教学要求拟定试卷、批阅试卷、总评学生成绩、写出试卷分析。
三、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甲方的教学任务后,在甲方本部教学区的聘用教师均按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实行按课时计酬,甲方按15元(人民币)/(课时)标准支付乙方授课酬金;在阜阳教学区教学的聘用教师按1200元/月支付课酬(不支付其他项补贴);
2、乙方因公致伤、致残并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需要给予治疗的,甲方按有关规定报销医药费,解聘后由甲方补发乙方一至三个月的计划授课课时课酬作为解聘后的医疗补助费。但如属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在上下班之外非因公致伤致残,或在合同期内乙方自行离聘者,不享受医药补助费待遇;
四、解聘规定:
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继续承担教学任务;
(2)乙方在聘用期内,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根据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的;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的,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五、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有事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如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能到堂授课,甲方将对乙方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相应的教学课时酬金、罚款直至解聘。
六、其他事项:
1、乙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应按原价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因个人原因,本人不能到岗履行授课职责,须至少提前一个星期向甲方请假,本人不得私自找人替岗;
3、授课期间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授课,如系临时停课未能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校后不能正常授课,甲方对乙方课时费应予支付;如系阶段性停课,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阶段计划授课课时的60%课酬。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签定聘用授课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校党群办一份。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含试用期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三)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四)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五)其他。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医疗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四)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标签:____________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3
一、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聘方(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 月
三、聘请待遇:
1.每月_____ 元,假期不付,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按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四、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从学校(甲方)的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不能和学生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学校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押金:乙方一个月工资80%
3.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学校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校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5.乙方在聘期被学校解聘或经学校允许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及奖金。
7。乙方聘期已满位续聘并交清各种财物,甲方将乙方押金、工资、奖金一律照发,否则酌情处理。
8.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____________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4
聘任方:________学校(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受聘岗位: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聘期
本岗位首次聘期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乙方在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教书育人
二、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
2.科研任务:_______
3.学科建设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3.根据乙方的工作任务,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的各项合法权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2.若甲方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提起申诉。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本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
第四条考核与续聘
1.甲方按本合同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本合同期满后进行聘期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甲方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填写相关考核表。
2.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聘期考核合格者,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续聘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乙方在聘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可视其情节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终止本合同。
2.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对乙方解除聘约后,允许乙方有1-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乙方除享受基本工资外,不享受甲方其它的福利待遇和津贴。
3.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聘。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有三个月以上时间不在甲方工作时,甲方可予以解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5.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6.本合同聘期到期时,如甲方没有续聘乙方,则本合同自动中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时间计算,每少________年,应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___元。
2.乙方在聘期内若享受过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时还应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训费用。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学院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3.本合同中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实习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实习期满后甲方组织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二、工作岗位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语言表演全职教师
岗位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第四条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形象,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乙方对外代表学校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学校授权方X,未经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的奖励和处罚方案。
第七条乙方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包括潜能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成效,严禁体罚学生。
第九条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全面落实教书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乙方在教学工作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研究活动、教师培训活动和师生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接受各级主管的领导,不得任意推拒学校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不断进行教学研究,加强自身的学习,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研水平,以成为“学者型、科研型、创新型”名师为目标。
第十三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团结同事,发挥集体智慧,形成严谨,团结、合作、进取、创新的团队。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义务:
1、态度端正,与同事沟通亲切,服从上级管理。
2、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
3、爱岗敬业、务实求新、业务过硬、效果优良,实绩达到岗位目标的要求;
4、尽职尽责,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6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因化工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教学工作需要,经协商,决定聘用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任课程授课教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学期。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
一、聘用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2、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和设备;
3、对所授课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技能;
4、乙方年龄必须在十八岁以上,男性在六十五周岁以下,女性在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乙方应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本人学历或能力的有效证件在甲方教务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作任务及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教学工作需要,担任班级课程的授课工作,并按甲方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责任规定的具体质量要求按质完成教学工作;
2、甲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备的教学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安全;
3、甲方为乙方提供教学工作必需的校历、教学进程表、教学计划表、教材(及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备课笔记本;
4、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应切实履行教师职责,悉心备课、严谨执教,坚持课后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和登记成绩,按教学要求拟定试卷、批阅试卷、总评学生成绩、写出试卷分析。
三、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甲方的教学任务后,在甲方本部教学区的聘用教师均按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实行按课时计酬,甲方按15元(人民币)/(课时)标准支付乙方授课酬金;在阜阳教学区教学的聘用教师按1200元/月支付课酬(不支付其他项补贴);
2、乙方因公致伤、致残并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需要给予治疗的,甲方按有关规定报销医药费,解聘后由甲方补发乙方一至三个月的计划授课课时课酬作为解聘后的医疗补助费。但如属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在上下班之外非因公致伤致残,或在合同期内乙方自行离聘者,不享受医药补助费待遇;
四、解聘规定:
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继续承担教学任务;
(2)乙方在聘用期内,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根据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的;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的,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五、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有事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如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能到堂授课,甲方将对乙方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相应的教学课时酬金、罚款直至解聘。
六、其他事项:
1、乙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应按原价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因个人原因,本人不能到岗履行授课职责,须至少提前一个星期向甲方请假,本人不得私自找人替岗;
3、授课期间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授课,如系临时停课未能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校后不能正常授课,甲方对乙方课时费应予支付;如系阶段性停课,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阶段计划授课课时的60%课酬。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到期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签定聘用授课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校党群办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7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名称:
姓名:
单位地址:
身份证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
教师资格种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号:
学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 种:
1.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 (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每满一个学期可以享受一个寒假或者暑假的带薪假期。乙方在甲方处工作的时间大于三分之二学期的,按满一个学期计算。
寒暑假工资包括: (寒暑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该寒假或者暑假工资;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可另加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8
职业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应履行的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其他教师一道工作。发扬“团结、拼搏、创新”的沙小精神,树立良好“教风”。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钻研课改理论,用《课标》新理念指导教学,改进教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所任科教学成绩各项指标均在镇平均线以上;能正确地使用学校现有教学设备组织教学;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撰写论文投稿或参评,每期交论文或经验文章一篇以上。按照实验小学的要求,积极投身教育科研,走“科研兴校”之路。
4、贯彻国家“体、卫条例”;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和所管财产安全。
5、能履行小学级教师职责,“四率”指标达到目标管理要求。并认真履行兼职职责。
二、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按县教育局所拨经费,发给乙方应享受的工资和补贴。
2、甲方应在本学年(期)末,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按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乙方享受相应的有关政治、经济、福利待遇。
3、甲方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努力保证乙方应享受的合法权利。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聘任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符合解聘条件之一的,甲方可对乙方解聘。解聘要提前一月通知乙方。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提出申诉或辞职,辞职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项:
1、如因单位领导人事变动,本合同继续有效。如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应按新岗位履行职责。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职位及期限职位:教师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报酬
1、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工作期间每月工资报酬。
2、工资为 元月,试用1个星期(试用期间合同签订日起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不付工资) ,遵守考勤制度,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下个月的当日为一个月。
3、上班时间为:早上7:00-18:00(夏至)早上7:30-17:00(冬至)
4、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迟到、早退、外出一次(15分钟以内),扣工资5元。迟到、早退、外出20分钟以上扣10元(超过一个小时视为旷工)。班内如有事故发生,按事故轻重情节处理。
5、工作期间甲方供乙方中餐,不提供住宿。
6、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教师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及教研组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____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9.园内举办的各型活动之准备与执行等各项工作;
四、教师要求教师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教师上岗资格证、毕业证原件、普通话测试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以便备案。
五、其他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聘用单位)乙方:____________(受聘人)
名称: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教师资格种类: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________年,但乙方提出签订期限低于________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____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____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包含试用期为个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________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________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________月。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为(当或上)________月工资的发放________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________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________月的工资。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包含寒暑假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或者____________年内累计旷工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 种:
1.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 (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每满一个学期可以享受一个寒假或者暑假的带薪假期。乙方在甲方处工作的时间大于三分之二学期的,按满一个学期计算。
寒暑假工资包括: (寒暑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该寒假或者暑假工资;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2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户口所在地地址: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师的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
第三条 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费。
四、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方于每下个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国办教师按县政府会议纪要执行本科_________元月专科及以下_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除试用期外,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xx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第十五条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负责发放给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发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第二十条 甲方以下列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阳教师行为规范》;
2.《职工守则》
3.《班主任工作条例》
4.《海阳私立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
5.《滦县海阳私立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6.《滦县海阳私立学校工资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学校(盖章)乙方: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3
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协议
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含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 (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
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每满一个学期可以享受一个寒假或者暑假的带薪假期。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的时间大于三分之二学期的,按满一个学期计算。
寒暑假工资包括:(寒暑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该寒假或者暑假工资;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受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化工学校教师聘用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含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 (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
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每满一个学期可以享受一个寒假或者暑假的带薪假期。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的时间大于三分之二学期的,按满一个学期计算。
寒暑假工资包括:(寒暑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该寒假或者暑假工资;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受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