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买卖合同(实用3篇)》
矿产买卖合同(精选3篇)
矿产买卖合同 篇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进行约定)。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_________。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_所有。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时间、数量。方式:_________。地点:_________。时间:_________。数量:_________。
第七条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八条检验标准:_________。
第九条检验单位、方法、地点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一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买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调解权限的行政机关受理合同纠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卖方名称(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买方名称(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矿产买卖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
出卖人: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出卖人送货;出卖人代运;买受人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期限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按政府定价执行;按政府指导价执行;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邮编: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订
矿产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卖方(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买方(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同:
一、作品概况
二、作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第一条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说明作品的情况及瑕疵。
三、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作品的价格合计为:人民币,甲乙双方均有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和其他事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应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 年 月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五、作品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 日内将作品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的同时对作品进行现场验收。
1、 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定。
2、 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概况。
3、 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对作品进行确认正视、俯视、底视的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六、交易终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终止交易:有证据表明作品在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在 日内退回,逾期则按照每天2%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七、甲方取回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于日内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乙方收取合理的保管费。甲方如采用邮递方式取回,应向乙方出具书面申请,邮递、保险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物交予承运人之后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在作品的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逾期每天则按照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发生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及时协商合同终结或延期协议,并书面做出合同附件。
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未做规定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协议与其他补充材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年,自至 年月 日,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手印)生效。
十二、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分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可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乙方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卖方:卖方: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第三方见证人: 地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