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定做加工合同书推荐3篇》
服装定做加工合同书(精选3篇)
服装定做加工合同书 篇1
甲方(定做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一、品名或项目、数量、单价、金额定做项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款式、面料及辅料、其他要求款式:以双方确认的样板为准。
面料及辅料:他要求:样板与成品颜色如存在色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要求、型号标准
质量要求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及面料作为标准,甲方提供定做产品的型号及数量,由乙方按质、按号、按量生产。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要求
乙方按质量标准制作,如生产成品存在型号不对、颜色偏差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修改、调换或者重做至合格为止。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技术资料及图纸由乙方提供,可供甲方参考,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乙方技术资料及图纸,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相应责任。
六、验收标准和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期限、解决办法
甲方按照样板款式质量、颜色、数量验收产品,如对产品存在异议,可由双方协商,承揽方应自验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办法。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
包装及费用由承揽方负责。
八、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交货。
九、付款条件及方式
甲方在收到相应金额的专用发票、验收产品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向本合同记载的乙方银行账户转账。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收据。
十、违约责任
如出现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每日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且还需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取证费等)。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因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送达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就与本合同及案件有关的函件或通知或法律文书经专人递送时为送达对方,或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方式向本合同中记载的对方的住所地或地址邮寄的,自寄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对方。一方地址变更的应书面通知对方,逾期通知或不通知的,对方或仲裁机构向本合同记载地址发出相应文件或法律文书的,仍视为有效送达。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定做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服装定做加工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揽的服装定做合同,现委托乙方进行加工,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规定如下,并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装款式号或品名:
二、加工件数:,交货日期。
三、加工费单价(含税):元件,合计金额元。
四、加工标准及质量
1、根据委托方或甲方提供的样衣、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乙方加工过程中,甲方或委托方有权对加工质量进行监督,对甲方或委托方派出跟单员提出的质量要求必须服从,并按跟单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更改或返修。
3、经过甲方或委托方验收后交付,但最终的质量应符合甲方或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五、付款方式
1、按交期经甲方或委托方全部检验合格后第20天经行结算。
2、如有特殊原因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终止及变更
1、乙方加工过程中质量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加工生产进度速度结合订单要求,可以对乙方委托加工合同进行变更。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
1、违反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乙方在得到甲方的合同终止通知后,应及时将已加工的服装和半成品、原料、辅料及其他材料等退回甲方。
并赔偿甲方带来的损失费用(包括返工修理和运费)。
2、乙方延期交付影响甲方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违约损失、航空运输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3、乙方故意延期或变更结算条件擅自提出贷款提货、提价提货,甲方为完成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作出的任何行为都不表示甲方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提供赔偿请求。
4、乙方同意以下赔偿标准: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订单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产生的损失,以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约定价格确定,违约损失依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中的约定确定,其它赔偿以外方或定作方的索赔函中的数额确定,诉讼费、律师费依票据确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产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装定做加工合同书 篇3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要求乙方为其订制尚蓝雅品牌服装,达成以下协议:
(一)内容:
1. 款式
2.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____
3.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面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做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期限 天,由甲方先行交付货物预付款50%,计人民币 ,乙方收到预付款及确认小样后开始计算工期,其余款项生产完成甲方验收后支付50%,如有拖欠,则按1‰每天给付滞纳金。同时,乙方应按时交货,如有拖延,按滞纳金1‰每天扣抵货款。
(三)乙方严格按甲方所注明的内容制作(参照样衣标准),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乙方返修或重做,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注:①在返工期内乙方不再承担滞纳金;②返工期不得超过原交货期限天数),但如果甲方中途要求更改制作内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有义务为甲方选择正规布行的面料进行生产,但因布匹厂家每批次颜色上的缸差而导致的颜色偏差不承担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所生产的货品面料质量存在争议,可要求乙方提供合同所约定的布厂的发货清单。如果甲方仍有置疑,可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确有问题的,乙方承担此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保留向第三方(布料生产企业)追究责任的权利。否则甲方无权对外观无显著差异的布料自行论定,或以此为借口拒付货款。
(五)乙方正常提供四个尺码(S、M、L、XL ),一个尺码少于20件的,每件加收10%的裁剪费。若有个别需要特别量身的,则每件价格加收20%。
(六)合同所签金额均为不含税价格
1)甲方如需开具17%增值税发票需加收必须加收17%的合同金额作为增值税上缴国库,同时请转账至:
开户名:
开户行:
公司帐号:
2)甲方如需开具普通税务发票,需加收4%合同金额作为税金上交国库,同时请转账至:
开户名:
开户行:
公司帐号:
3)不开发票转账至:
法人户名:
开 户 行:
卡 号:
(七)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