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厂协商自愿协议3篇》
合作办厂协商自愿协议(精选3篇)
合作办厂协商自愿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江西__________公司水北加工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a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生产工厂所需厂房、道路、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建设工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b甲方负责提供工厂用__________、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工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工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冷饮食品生产设备、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工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壹佰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4.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______________(1)转让投资于缸瓦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1.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2.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办厂协商自愿协议 篇2
甲方: 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江西美裕食品有限公司水北加工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陆仟万元___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a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生产工厂所需厂房、道路、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伍仟万元__,占出资总额的__83.3___%;建设工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b甲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工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工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冷饮食品生产设备、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壹仟万元_,占出资总额的___16.7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20____年_8__月_15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20____年_8__月_15_日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工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壹佰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4.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1)转让投资于缸瓦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2. 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办厂协商自愿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出资及履行
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__RMB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整);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整)。
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提供砖厂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负责砖厂日常财务管理;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型号315)、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a乙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砖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和生产技术(包括大窑及哈风、烘干洞及机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本瓦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砖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b乙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__年___月__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分工及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 甲方担任砖厂厂长及法人,负责砖厂资金管理,人事管理;
2, 乙方担任砖厂总经理,负责砖厂对外采购、销售、回款等事宜;
3,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4,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砖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拾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甲方负责安排。
4.甲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1)转让投资于砖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a 企业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b 甲方对乙方招聘人员具有否决权;
c 甲方在经营期间,厂内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
d 每季度(或每月,视收益情况)由甲方组织召开财务会议,进行入股分红安排,财务向股东汇报业绩及销售情况;
e 甲方享有按时分得红利权利。
2 乙方权利义务
a 乙方有义务遵守工厂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b 乙方负责合作期间的生产管理及其他常规事务管理,及技术保障工作;
c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对工厂的名称,厂名,商标,乙方不可复制、二次使用。乙方应遵守保密义务。
d 乙方享有按时分得红利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_
1,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 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
3, 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1,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双方若遇突发事件(如较大的直接影响厂内正常经营的突发事件)有义务进行配合,双方协商解决,处理问题;
3, 乙方出现损害工厂利益的行为,或其他严重经济纠纷并对工厂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此协议;
4,此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违约一方承担;
第七条 有效期
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 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交 法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