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柑桔收购协议【通用3篇】》
黄岩区柑桔收购协议(通用3篇)
黄岩区柑桔收购协议 篇1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购人与销售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经见证人见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收购时间与数量
1.收购时间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 ______ 日。
2.收购量为 ___ 公斤/月,收购量上下浮动范围为:___ %。
第二条 收购价格
生鲜乳收购基准价格为 ___ 元/公斤,当地有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并公布交易参考价格的,收购人和销售人应参照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为鼓励销售人提供优质生鲜乳,生鲜乳最终收购价格按收购人和销售人商定的质量等级有所浮动。生鲜乳质量等级应根据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非脂乳固体、菌落总数、体细胞数等指标确定。生鲜乳计价方案经收购人和销售人协商一致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乳应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1)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2)收购人与销售人商定的其他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销售人不得销售、收购人不得收购:
(1)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生鲜乳;
(2)奶畜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3)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生鲜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生鲜乳;
(5)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生鲜乳收购站挤奶的,应遵守生鲜乳收购站的操作规定;销售人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4.贮存生鲜乳的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于本条第2款约定的付款日期前至少两日,书面通知销售人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如销售人对以上数据有异议,应于收到以上数据之日起两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销售人无异议;异议期间,收购人不支付货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但无异议部分的货款仍需按约定支付。异议解决后,收购人应在两日之内支付异议部分的货款。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并支付上个月的货款,具体付款日期为每月的 ___ 日前,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 检验方式
1.收购人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并在收购之时起4个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将有异议的生鲜乳样品留存48小时以上。
3.收购人与销售人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检定结果由收购人和销售人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对生鲜乳的检查及取样工作。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发现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存在或者可能存在添加任何物质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举报,并留存相关证据。
第六条 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 ___ 时至___ 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 ___ 时至 ___ 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3.销售人无法按时送奶或收购人无法按时收奶,应在至少24小时之前以 ___ 方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 ______ 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___ 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则应在合同到期前完成新合同的签订;收购人和销售人中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应在合同到期前至少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收购人与销售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收购人和销售人可协商调整购销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__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___ 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收购人或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月收购量收购或销售生鲜乳的,当月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___
元。
2.销售人出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3.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4.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万分之
___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收购人与销售人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收购人与销售人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销售人为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的,应提交本合同第七条所述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销售人为大型养殖企业的,提交收购人与销售人协商约定的争议解决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经三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见证人原则上应为本合同第七条所述合同履行地的奶业协会,当地没有奶业协会的,可为收购人、销售人共同认可的独立个人或组织。见证人不得因见证行为受益。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 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黄岩区柑桔收购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基本种植收购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耕种地域的环境(空气、水质、土壤)进行检测,在符合无公害标准的条件下,方可建立产品购销关系。
第二条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并帮助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各品种的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地在“档案”中记录。
第三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必须到甲方认可的供应点购买,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资物品。
第四条订购农产品内容
第五条 验收标准
1.质量标准:柑桔产品应符合GH014—8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包装标准:为防止产品内伤,用袋装、散装包装的拒绝收购。
第六条 交售地址:甲方场地及设在各地的临时收购点内。
第七条 收购价格:在最低保护价的基础上,按当地当天市场价格面定。
第八条 付款方式:凭收购单领取现金,每______天结算一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者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柑桔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 违约及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协议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约定的下列第______项方法解决:
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 监制
黄岩区柑桔收购协议 篇3
合同编号:__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__
甲乙双方就20xx年原料收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名、数量、保护价及交(提)货时间地点:
品名数量(吨)单价(万元/吨)金额(万元)
南美白虾
合计
收购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至20xx年xx月xx日
收购地点: __xx有限公司
收购金额(大写)¥:__x元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新鲜,天然,无污染腐烂变质
第三条 收购价格:以基准价为基础,按收购时的市场价格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 收购办法: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应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电话通知或公共通知形式,分时间段预约收购。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及时按指定的质量和数量交货。交货时,乙方的产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甲方应当在当日予以收购,并开具收购单。因数量、质量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甲方盖章确认的入库单进行付款,款项通过转帐或者现金付至乙方,原料交货入库完毕后三周内必须结清该原料货款。
第六条 生产要求: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并进行档案记录,努力提高产量和质量,并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养殖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管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应该按协议标的总额的3%承担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免责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核实后,免除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