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拼车服务协议(合集三篇)》
共同拼车服务协议(通用3篇)
共同拼车服务协议 篇1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
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顾问服务,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需提交的基础资料和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体现其对乙方设计要求的完整、可靠的资料、文件,包括:
1、等高线测绘总图
2、概念性规划设计任务书
3、项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
4、项目策划文件
5、规划设计风格的探讨和认证
7、官方规划设计规范
乙方各阶段设计应以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为基础,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二、乙方基本工作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地段初步研究,乙方主要负责该项目前期概念性规划方案阶段。
三、乙方规划设计服务周期
乙方所需设计时间乙方收悉定金和所需图纸资料翌日起计算,概念性规划设计周期为45个工作日。
四、工作成果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图纸内容),列表如下:
1、设计说明;
2、区位分析;
3、现状分析;
4、概念总平面图;
5、技术经济指标;
6、功能结构图;(以下简称“甲方”)同意委托
7、道路交通规划图;
8、绿化景观及开放空间规划图;
9、分期开发图;
10、用地指标控制;
11、主要节点及建筑风格示意(以图片表示);
12、控制性竖向规划示意图;
13、鸟瞰表现图2张;
14、主要节点效果图2-3张。
注:乙方提交以上最终设计成果电子光盘成果一份,乙方不负责任何其他打印图集。
五、服务费用酬金
依照上述基本服务项目内容,乙方专业规划设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乙方将按工作进度提交请款单/发票向甲方收取款项,乙方基本服务费用另加上协定的杂项费用支付进度如下:
1、乙方向甲方汇报时将提交PDF格式的设计成果,CAD格式电子文件将在甲方付
2、如果要求制作额外的效果图、模型或建筑单体设计,则费用另计。
3、若甲方于签订本合同书后,将本项目分期进行,乙方对因项目分期而引致的额外工序,如分期进行的图纸编制、协商会议、项目审查等,乙方将收取额外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时如甲方要求在原来范围内再
六、设计批示
甲方委派和认可负责本工程之一切设计批核事宜,其具有决定签字和最终反馈意见权。乙方只会认可甲方这位委托人的指示,如甲方日后需要更改人选,甲方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当设计完成及经批准后,如甲方要求乙方作出修改,或需重新设计,乙方将就此服务向甲方收取额外服务费用。
八、额外服务
额外服务包括以下所列基本服务之外甲方所要求的服务,任何额外服务的费用均须在工作开始前由甲方批准。
1、阶段设计成果获得甲方批准后,甲方要求作出变更而产生的重新设计工作。
2、在政府机关作出批准后,该机构要求作出有别于其先前批准的变更而产生的重新
3、如甲方要求乙方对已认可的设计提供重大修改,或替未有在合同内注明的额外地区进行设计工作,应被视为额外服务,收费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
4、乙方于本项目内容的任务主要是向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一切设计讲解和展视会议对象均只限甲方,不包括向本项目的各小业主进行设计讲解和各大宣传活动,若甲方特别要求乙方提供该服务,则需提前一星期通知,双方并需事先进行协商。
九、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如因甲方提供设计资料不及时、不准确或不明确而引起设计失误及返工,设计周期顺延。
2、甲方应及时提出各种规划设计要求、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将按所完成工作进度提交设计阶段确认函,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设计成果后14日内对乙方予以书面回复意见,否则可视为甲方确认该阶段成果。甲方的所有要求、问题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确认及时答复时间计算在乙方设计时间内。
3、所有工作均按照双方认可的工程进度执行,如因甲方因素造成延误,则设计周期顺延。
4、甲方若要求乙方提前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或该阶段由于客观需要在上阶段尚未
5、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对已认可的设计提出有矛盾的调整意见,致使乙方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6、针对乙方所提交之设计成果的修改意见,甲方须提出书面反馈,甲方的要求或修改意见,应于合同约定的各设计阶段开始之前提出,否则视为对设计的`变更,涉及设计费及设计周期按前款办理。
十、乙方的责任
1、依据本合同、中国政府的批准文件、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以及设计资料进行各
2、遵守中国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3、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获得全权授权代表甲方处理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完成本合同规定职责与义务,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甲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根据甲方书面意见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做必要微调、补充。同时甲方需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给予乙方必要的设计时间,以便乙方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
十一、工程终止/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工作关系,任何一方在终止合同时,需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3、若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则甲方将系负担所有为停工和顺利移交所需支付的费用,并按合同余额的10%给予乙方作为赔偿。
4、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需按合同余额的10%给予甲方作为赔偿。
5、本工程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知识产权
1、自乙方向甲方正式移交设计文件且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相应的设计费时起,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对全部设计文件的版权。甲方保证乙方拥有对其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及广告宣传权。
2、甲方应保护乙方有关本项目的一切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和电脑软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十三、其他
1、补充协议、附件及任务书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拼车服务协议 篇2
车主(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搭车(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所称拼车属于双方自愿民事互助行为绝无盈利性。
拼车各方本着对车上人员安全负责为首要原则,节约公共资源,提倡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共摊油费、过路费为次要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明确车主为非营利性条件下协商订立本拼车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搭车的事宜上达成协议如下:
1关于搭车的路程、及出行时间(乙方行程,考虑到交通及其它特别原因,时间上可以有一定出入)
出发地点:目的地点:
出发时间:到达时间:
二、搭车的期间范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周至每周搭车。
三、搭车的费用及支付方式(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1、搭车费用:双(各)方同意按车上乘坐人员平摊本次出行的过路过桥费、油料费,计元人。
2、支付方式:按一次支付。
四、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乙方送达指定地点(因自然灾害和天气情况造成的晚点除外因天气(如下雪,路面结冰)堵车等情况,双方以安全为第一,停车等待,等情况好转双方都同意方可再行车)。
司机不可疲劳驾驶,禁止吸烟,喝酒。
2、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搭车费用。
3、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造成甲方的车辆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甲、乙双方如一方因特殊原因,需不能如期履行合约,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可以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5、在搭车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7、若甲方在提供搭车服务的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非甲方人为故意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对乙方任何赔偿。
8、若甲方在提供拼车服务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根据事故情况,保险公司提供给乙方的费用为全部费用,甲方不提供任何赔偿。
9、甲方具备驾驶与本车相应的驾驶资格。负责承保车辆自身保险险种与费用。
10、甲方在驾驶途中发生的本车维修费用、违章罚款由甲方承担。
11、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搭车费用。
12、乙方在车上不得发生吸烟、吐痰等非文明行为。因乙方过失或过错使人员伤害、车辆发生事故及车辆、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13、双方约定,各方须申明无传染病、心脏病、严重晕车及不适宜乘坐车辆出行的疾病与缺陷。
14、搭乘车辆及附属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车辆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15、车上人员责任险及意外险,乙方同意自行在保险公司购买,费用自理;出现该投保限额的损失由乙方个人承担。
16、本次拼车是朋友结伴出行,非赢利行为,双方不得为此引发商业行为,如:过分强调按时乘坐与到达、向他方提出投诉、索要发票等;参与者是在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发生的费用仅为平摊的出行成本,相互之间提供的是免费和无偿的服务,除上述约定外,出行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导致的责任事故以及损失,本车驾乘人员之间互不承担事故的任何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
五、任意一方违反拼车合约的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协议,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人民币元整;
(2)按本协议总金额的%确定。
2、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如果仍旧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都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六、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和补充条款及附件共有贰页,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共同拼车服务协议 篇3
驾驶方(以下简称甲方)
搭乘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为车主方,驾驶已经年检合格的、正常保养的、已经按常规交纳“车上职员座位险”的 牌轿车一辆,牌照为苏E ,并提供驾驶服务。
2、甲方主观上信守诺言,按照预先商定的乘车时间、地点提供利便,但并分歧错误任何的延误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的责任。乙方应当完全按照商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车。临时变化时双方及时电话联系,但不管协商的结果如何,均互不追究延误责任。
3、甲方保持车辆完好,严守交通法规,严谨酒后驾车,谨严驾驶,主观上努力保证包括自身在内的所有乘车人的安全。但并分歧错误任何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对乙方承担任何的责任。乙方应当提醒、支持甲方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但除怂恿、胁迫甲方违法驾驶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违章处罚或造成对第三方的责任及或车辆损坏的亦或甲方自身受到的伤害责任仍由甲方自行负责。
4、部门直接本钱的分摊方式:仅象征性的分摊部门高速通行费、油费:单趟 5元次、来回25元天,由乙方于每周末一次性主动放于车内。
5、本协议自双方及其直系支属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不再拼车时自动失效。
双方及直系支属签字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直系支属代表:
乙方直系支属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支属紧急联系方式:
支属紧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