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安装合同_木门安装合同实用5篇》
木门安装合同_木门安装合同(精选5篇)
木门安装合同_木门安装合同 篇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 门 元/樘,(此价格包含五金配件、门锁、门框和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包括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日,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 年日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
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2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 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 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3.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 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 验收合格之前相应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相应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班组进场前承包人指定管理人员一名随时与甲方协调。进场后必须做好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位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带安全设施,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制安现场清洁。因返工或工程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罚款返工费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8、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3、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双方协商后进行解决。 十三、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十四、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20xx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2、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5、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7、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十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木门作法详附图做法进行,附图共2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日 期:
木门安装合同_木门安装合同 篇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 门 元/樘,(此价格包含五金配件、门锁、门框和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包括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日,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 年日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2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 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 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3.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 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 验收合格之前相应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相应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班组进场前承包人指定管理人员一名随时与甲方协调。进场后必须做好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位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带安全设施,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制安现场清洁。因返工或工程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罚款返工费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6、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2、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双方协商后进行解决。
十三、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十四、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20xx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2、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5、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7、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十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木门作法详附图做法进行,附图共2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章):代表签字:日 期:电 话:年 月
乙方(章):代表签字:日 期: 电 话:年 月 日 日
木门安装合同_木门安装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方将71762部队公寓楼室内实木复合门,发包给乙方承包制作、安装,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 程地点及名称
工程地点:焦作市沁阳市
工程名称:71762部队公寓楼
二、 程承包范围
1.工程项目:门制作及安装。
2.承包范围:门制作,包括门套、门扇的加工制作;门安装:包括门套、门扇、(门、锁及五金由甲方认可样板)、合页、磁吸的安装;颜色依据样板制作,所有门安装完成后包验收。
三、 门的规格、数量、单价、原材料要求及款式要求 1·门规格、数量、单价、原材料要求,按设计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施工,依据乙方送甲方样板们制作、安装;
2.门款式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样式图纸制作。
四、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制作、安装、验收。
五、 施工时间和完工期限
1.乙方自 日,天内完成全部门安装工程。
2.乙方完成安装工程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14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凭据,确认乙方工程进度情况。
六、 门保修期限
1.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通知次日起2天内,到工地翻工或维修。属于制作安装技术问题造成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工料费由甲方承担。
七、 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本合同签订进场施工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给乙方作备料款,门板进场天内付至,全部完成验收后天内,支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留作保修金,至保修期满时清洁退还乙方。
八、 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免费给乙方提供门和有关材料的堆放场地、施工人员住宿场地、垂直运输设备、施工和生活的用水用电,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人员膳食场地问题,尽可能提供施工方便。
2.及时核实和验收乙方施工进度关出具有关凭据,供乙方结算工程进度款。
3.对乙方的施工工序、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及时纠正或补救。
4.配合乙方做好门及相关材料的管护工作,如出现失窃和损坏现
(2)乙方的责任:
1.施工安装人员进驻工地后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2.派专职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织、落实、协调、监督门制作和安装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门制作、安装工程。
3.接受甲方、监理及业主对安装质量、进度的检查、指导、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4.制作好的门扇和有关材料到场后,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验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
5.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及文明施工的工作,不得在施工场地吸烟,做到工完场地清,关好门窗,保证施工安全和场地整洁卫生。如因管理不善或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双方应当切实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误工期的,按工程款总价款的1%给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工程款清结时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木门安装合同_木门安装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梦天产品安装施工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安装浙江华悦木业有限公司木制品产品的外包安装队。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2. 施工内容:
3. 暂定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4. 工期:自 月日开工,至 月日竣工(具体以实际开工令为准备,单总工期固定);总工期 天。
5.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电话: 电话:
第二条:承包内容、方式、要求
一、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定义的客户的梦天系列产品的安装施工,即工程木门产品的业务安装施工。
二、安装施工承包方式,包括木门卸货、产品安装保护、上楼等二次搬运;所有五金件安装;工厂未开到位的门扇合页、锁扣板等的五金现场开孔及工厂未开到位的孔洞修正;木门测量及安装;现场住宿、交通、差旅费;安装工具机械费用;油漆修补;安全管理费用;其他辅料(甲方只提供安装发泡胶标准:不超3樘门/2瓶);木门安装完成通过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交至物业整过过程的安装服务;及与安装有关的未明确费用;支付安装款时需提供正规安装发票。
三、乙方施工队伍人员,必须符合市劳动局建筑工程施工用人有关条件规定,因条件不符,出现问题由承包方负责。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新产品培训的指导;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需安装施工客户的资料、完工时间及相关安装施工产品的技术,如安装施工产品的新款式图纸及安装施工产品的安装施工手册。
三、甲方负责将产品按照订单上交货日期入库。
四、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专有五金配件材料。
五、甲方有权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对安装施工进度、安装施工质量以及安装施工规范进行全面监督。
六、因乙方延误工期或安装施工原因导致的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利向甲方索要新产品安装施工培训资源料。
二、乙方有权利向甲方索要需安装施工客户的资料、完工时间及相关安装施工产品的技术资料,如安装施工产品的新产品款式图纸以及安装施工产品的安装施工手册。
三、乙方需配备专业配套工具设备,包括机械设备、配电箱、检测设备、通讯设备等配套设施。
四、乙方负责产品部分相关的安装施工辅料,辅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检测要求,并提供相关辅料产品的质保书。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施工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客户的安装施工。
六、乙方承担安装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产品的损坏赔偿(从安装款中扣除)。
七、乙方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表》上的时间进行安装施工,并严格按计划表进行安装。
八、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及相关配件丢失、损坏的,乙方须按甲方《维修产品部件,零配件收费标准》的价格赔偿(从安装款中扣除)。
九、乙方必须对安装施工前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基层验收,如有问题在安装前提出整改意见,如因乙方未验收而造成的一切安装施工问题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在安装施工前须对洞口的尺寸、平整度、质量以及产品附件等进行细致的检验,在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安装施工并在安装施工中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手册进行安装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十一、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有义务保护客户现场卫生及清洁工作,做到“落手清”, 所有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料必须及时清理。
十二、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相关物品的完好性负责,如因损坏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从安装款中扣除)。
十三、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入户安装施工服务标准,为甲方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十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成品保护方案或按现场监理及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做好产品的成品保护。
第五条、安装施工验收标准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安装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甲方、第三方的安装施工操作规范要求。
二、乙方完成安装后先进行自检,再交与客户验收,直到客户对安装施工质量无异议,并在《安装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安装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三、若乙方不按《产品验收标准》施工,在客户验收时发现安装施工质量问题, 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经济赔偿(从安装款中扣除)。
第六条、售后维修与服务;
一、责任归属:
a:乙方承担与工程有关联的售后维修与服务,如出现售后维修服务时,乙方在没有撤离现场的情况下,须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项目经理进行维修;
b:工程交房验收后,乙方须听从甲方项目经理及客服部的维修安排或按约定上门定期进行维修工作。
二、维修期限及服务:
a:乙方负责产品两年的维修期限,待维修期终止以后有偿服务的形式进行后续维修工作。
b:乙方在没有撤离现场的情况下保证接到甲方或客户来电12小时内到场,如遇紧急情况,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场;
c:工程交房验收后,乙方须在甲方项目经理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或按约定上门期进行维修处理,完毕后做好清理现场工作,凭业主方或物业管理处签收的验收合格凭证报甲方客服部办理维修移交手续。
三、费用结算:除产品搬运、安装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关零部件费用外,其余都由甲方提供零部件,乙方提供人员维修安装,乙方所承担的零部件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或在质保金内扣除
四、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未能承担或者不能承担其约定范围内的维修与服务,而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人代办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倍的维修材料、及人工费用;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联系人: 电话: 人员及联系方式如有变动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
五、其它:凡项目业主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甲方的、关于产品维修与服务的相关责任的,相应部分由乙方承担(包含人员费用)
第七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费用清单,工程结束按实际安装数量结。
二、乙方完工后所有人工结算及工程量的确认,须甲方现场项目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予以结算。结算资料有:1、安装付款审核表2、安装验收单3、安装施工合同(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填报部门(区域)经理审核后报直营中心。所有费用结算(安装人工费等)须经直营中心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经公司审批签字后予以发放。
三、安装人员进场,支付安装预付款10%;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七个工作日内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及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80%后,七个工作日内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及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施工安装完成经甲方组织现场竣工验收交付物业使用及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交付物业使用后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协助售后服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做施工班组交底培训,每次处以30-50元的处罚。
二、乙方未对门洞进行复测每个处以10元的处罚,同时造成的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未能按时制定出合理的施工计划,将处以合同总金额的1-5%的处罚。
四、乙方造成产品损坏的,按甲方维修价承担费用,多次发生的除全额承担外同时追加(损失额20-50%)一定的处罚金。
五、乙方造成产品遗失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六、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度施工造成工程施工脱节或直接影响交房,由此产生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遭到业主方、监理、总包公司投诉,甲方有权处以200-5000元/次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不得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以外的其它经营活动。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1000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一、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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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木门安装合同_木门安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防火门(窗)安装(油漆)工程分包意向合同,甲方将 东方电气—实木豪华套装门、实木装饰防火门的安装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双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分包工程内容:
1、实木豪华套装门。
2、实木装饰防火门。
二、分包工程数量、工程施工单价
1.实木豪华套装门、实木装饰防火门规格1000mm×2200mm_50.00元/糛
2. 实木豪华套装门、实木装饰防火门规格1500mm×2200mm_75.00元/糛
3.内户门上挂板:规格1500mm×600mm 20元/块
4.甲方提供安装所需的码仔铁、水泥钉、发泡胶(用于补墙缝),其余工具材料乙方自行解决。
4.工程安装完毕,通过消防,质检验收为完工条件。
5.乙方配合甲方在工程完工后与业主办理结算手续,按甲方与业主方收方结算数量为准。
三、分包工程施工面积的计算规则:
1.乙方每月签回业主方签认的工程进度单。
2.以甲方的收方面积为双方结算依据。
3.安装工作量划分方案:门框:门扇为25﹪:75﹪
四、质量及技术标准
1.达到甲方技术标准。
2.符合消防质检验收要求。
3.达到业主方质量技术要求。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与项目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乙方协调工作及工程验收工作。
3、甲方应将所需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便于乙方查阅。
4、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付款。
5、甲方为乙方工程施工提供必需的条件:包括产品运送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指定 为现场产品签收人, 负责具体施工及技术协调工作。
2、负责在现场测量尺寸,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图纸及时准确全面上报生产计划。
3、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
4、若甲方有合同外的变更,需签字认可。
五、售后服务:
工程完工后,甲方扣发乙方工程款的3﹪为工程质保金,乙方承担一年保修责任,(自工程交付使用,与业主办理结算手续后计一年),质保期满后返还。保修期内,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保修,甲方另派工维修,费用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
六、付款方式:
1.每月乙方向甲方报工程进度单(需由业主方签认)。
2.月工程进度款按报回有效完工数量乘以单价后的60%支付。
3.工程完工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与业主方结算完毕后,甲、乙双方2个月内办理结算。
七、进场时间
以第一份送货单为准。
八、成品保护
乙方进场至保修期结束,成品由乙方保护。
九、违约责任
1、工期违约:
a.若因乙方组织施工不及时,不能达到施工方综合工期要求,每延后一天罚款100元,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若因乙方施工组织施工不力,工程进度及质量无法达到项目综合要求,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与第三方另签分包合同,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实际核算,共同确认,工程完工后结算付款。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挡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b.若因业主方原因,甲方无法协调时,不能按时提供乙方安装所需的工作面,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期要求,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c.乙方对工程实际使用的产品安装数量负责,该工程完工结算时,甲方根据乙方上报的产品生产计划生产的产品数量大于实际收方数量或出现产品与实际需求不符,多余部分系乙方多报错报计划所致,由乙方照产品销售单价向甲方购买。
d.乙方对其签收的产品配件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损毁,乙方照甲方产品销售价赔偿。
e.甲方按工程安装配置表配发工程所需配件,如有超出,乙方自行购买,保证工期及质量。
2、质量违约:乙方组织施工的工程不能通过消防验收,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工程施工中,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未达到甲方技术及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接受甲方处罚。
3、合同履行违约:
3.1乙方若单方面撤消或无故不履行合同,除应赔偿守约方合同预算总额的10%违约金外,还要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其他约定
工程进行中,如发生此协议约定外的劳务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提签证单,甲方签认后生效,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防火门安装(油漆)工程分包意向协议为主合同,此分包协议不再加盖公章)。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委托代表人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