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保养合同【合集四篇】》
工程维修保养合同(精选4篇)
工程维修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南充市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的情况,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消防工程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如下:
一、维修、维保名称:养
二、维修内容:
1、 主机、烟感、手爆、声光正常运行
2、 室内消防栓正常运行
3、抽水系统正常运行
4、灭火器检查及清扫
三、维修、保养费(含税):
消防工程的年维修保养费:(¥13600 )(含税)。(大写) 壹万叁仟陆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维修、保养费50%给乙方,即:(¥ )(大写) 陆仟捌佰元整 ;
2、余下50%保养款在签订合同期后1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即:(¥ )(大写) 陆仟捌佰元整 ;
五、其它:
1、如因原消防系统运行不正常,乙方仅负责消防系统检测与维修,其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提供或另计。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消防工程的施工、竣工图纸和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乙方应为甲方建立保修档案及保修证,保修证双方签字认可一式二份。
3、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的消防技术指导、得到紧急抢修通知5小时应到场。每月一次定期的消防工程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另甲方每年需要举行消防演习时,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及提供技术指导。
4、在维保、维修消防系统如正常损坏需更换设备部件,甲方支付材料费,如人为损坏及变动,甲方则需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5、合同签订后双方对消防工程进程交接,凡与消防规范严重冲突必须进行改造的,其费用应由甲方负责。
6、乙方在消防保养合同期间,若消防部门检查时,乙方应给予必要技术与服务支持。
7、本合同有效期壹年,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至,期满时双方无异此合同则顺延。如有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维修保养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消防系统的功能可靠和正常运行,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消防系统保养如下:
一、保养范围
厂区:
1、车间内自动喷淋头系统,5400只。
2、地上消防湿式报警阀4台,地上栓水泵接合器4台(每年扫油漆一次)。
3、办公楼烟感报警系统,(烟感系统保养包括主机线路、控头、显示屏、区控)。
4、消防水泵房控制系统。
5、车间水流指示器系统。
6、车间消防管道未端排水系统。
二、乙方在消防系统保养期内,要做到定期检查,做好测试维护等工作,每月定期给甲方提供一份消防保养检查记录表存档。
三、甲方消防保养设施系统,如遇到有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务必在24小时内赶到,超时甲方受到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四、保养合同日期由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
五、合同保养费用(12个月)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甲方需要签订合同半年内付合同总价50%,余数50%合同期满一个星期内付给乙方。
六、在保养期内乙方如发现需要更换配件及材料费用应呈报甲方(100元以下由乙方支付)。
七、本合同保养期为壹年,在保养期内如发生消防设施故障和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维修保养合同 篇3
甲、乙双方根据甲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对装修项目进行维修保养,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甲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
二、工程内容及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甲方通过工程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给业主,按照工程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维修费及质保金:
1、甲方委托乙方维修时的维修费用含:乙方维修人员的管理费、维修人工费、材料费及车旅费等相关费用;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取费标准按当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办理。
2、质保金:乙方在维保期完后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跟踪追回质保金,乙方应协助和配合。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不得任意增加该施工承包合同之外的工程量予乙方。若需增加合同之外的工作量,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相关维修增项协议。
2、甲方需在工程交予乙方维修前,完善该工程的所有验收和交接手续,并保证该工程质量的合规、合法性。
3、维修期间,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协调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员关系,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4、交接期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业人员陪同甲方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
5、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6、接到维修通知后,乙方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7、因甲方或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经第三方鉴定后,由责任方承担。
8、乙方应建立回访制度,即半年一次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
9、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乙方必须填写《工程维修派工单》,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10、在维修期间,甲方必须指定维修联络人,与乙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乙方维修服务工作,甲方维修联络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因无法沟通导致经济损失的,皆由甲方负责。
甲方维修联络人:联系方式:
五、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执,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即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不可预见,在本协议履行时不可避免发生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性突发事件,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生效和终止:
1、协议生效期: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协议方可生效。
2、协议终止期:在双方本协议执行完毕后,协议终止。
3、乙方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单方解除本协议时,需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完成的工作情况对乙方实施补偿。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持壹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维修保养合同 篇4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 正常运行,签署本维护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对象
工程名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二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
2、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5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
3、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4、对乙方指出的消防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作出批复。在此审批过程中由于甲方耽误时间过长,消防系统或器材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5、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2、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3、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承担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价值50元以下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
4、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并接受其监督。
5、在保养过程中如遇到消防系统或器材维修费用超过50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对重大消防隐患及时书面报告甲方。
6、对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及消防隐患、整改方案的批复及时组织实施,由于乙方耽误时间过长,消防系统或器材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月日止。
第五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叁仟伍佰圆整 ( 3500.00 元)。
付款方式:本合同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在乙方办好《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证》交给甲方3天内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 、 消火栓系统
1、 手动启动电动消防泵,并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试验;
2、测试管网水压,检查管网、消火栓头有无漏水现象;消防水带,水枪配置是否完整;指示灯,破碎按钮、报警线路是否完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