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禁毒铲毒责任书(热门三篇)》
乡镇禁毒铲毒责任书(精选3篇)
乡镇禁毒铲毒责任书 篇1
禁种铲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推进我县“无毒林区”建设进程,不断巩固和扩大我县林区禁毒工作成果,提高我县林区禁毒工作成效,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坚决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促进社会治安稳定,根据“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责任
1.把禁种铲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乡镇护林大队全年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林区禁种铲毒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禁种铲毒工作。要求各乡镇护林大队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禁种铲毒普查工作,确保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林区禁种铲毒工作顺利进行。
2.各乡镇护林大队要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做到层层签定责任状。护林员要深入各自管护区域,钻森林、找地块认真踏查铲毒,对重点户进行走访,扫清盲角,不留死角,确保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3.要抓好禁种铲毒教育和宣传。大力营造禁种铲毒声势,使群众了解“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禁毒政策,使禁种铲毒宣传深入人心。①拟订禁种铲毒工作教育宣传方案,有计划宣传禁毒禁种知识。②充分利用村广播对禁种铲毒开展教育宣传。③广泛张贴禁种铲毒公约和标语、口号,利用板报开展禁种铲毒常识宣传。通过禁种铲毒宣传工作,提高林区广大人民群众对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发现能力,坚决杜绝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大麻等案件发生。提高林区社会对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的认知能力,从而在林区全社会形成一种坚决制止种毒,自身不种毒和踊跃举报他人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良好氛围。
二、考核与奖惩办法
由清水县林业局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述责任目标,对各乡镇护林大队的禁种铲毒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禁种铲毒工作突出的由县林业局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的,由县林业局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罚;如发现工作无计划、出现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乡镇禁毒铲毒责任书 篇2
禁种铲毒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禁毒的决定》、《省禁毒条例》以及县关于禁种铲毒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国政府严厉禁止、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的一贯态度和立场,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提高全民的防毒、禁毒意识。构筑一道坚不可摧的钢铁防线,严防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落实“创建平安村委,建设平安陈店”目标,确保镇无非法种植罂粟现象发生,根据党委、政府与各村主要负责人签订《禁种铲毒目标责任书》要求,我村特与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提高认识,自觉抵制毒品,支持拥护党和政府的禁毒立场,学习国家的禁毒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禁毒观念,从源头上抵制毒品的诱惑与侵袭,我村委坚决保证杜绝罂粟种植。
二、认真摸清排查,积极检举揭发,如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人员,我村委保证及时向党委,镇政府和派出所报告,并自觉积极主动参与整治铲除工作,确保一方净土。
本责任书我村委自觉贴在大门上,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举报电话:镇派出所
政府办公室
村委: 责任人:
X年3 月15日
乡镇禁毒铲毒责任书 篇3
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全面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的意见》(禁毒委发【】1号),和省市县禁毒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由庄墓镇禁毒办与各村(居)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
二、目标和任务
(一)坚决控制种毒面积。各村(居)今年基本禁绝非法种植;对非法种植的,必须在违法犯罪人员割浆前发现并全部铲除,以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零产量”为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是当地禁种铲除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禁种铲毒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禁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禁种铲毒责任制,把任务层层分解到自然村(组)、林场、个体承包业主,并将禁种工作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范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深入持久开展禁种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种宣传。深入自然村(组)、学校进行宣传,提高当地群众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自觉性。
(五)抓住时机组织开展踏查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各方面力量,对历年种毒地块及易种毒区域进行全面踏查。在罂粟种植、开花两个关键时期,组织力量深入一线进行禁种踏查,踏查铲除率必须达到100%。
(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清查、登记,全面掌控重点人口情况,确保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无种毒。
(七)强化信息工作。按照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建立信息员制度,广辟情报信息来源,做到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打击及时。
(八)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对私种或制造毒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严厉查处。
三 考核办法
(一)本责任书由镇禁毒办牵头进行考核,县禁毒办适时派调查组实际抽查。
(二)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成绩不明显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毒情、不如实上报的,从严处理并通报全镇。
(三)本责任书一式2份,镇禁毒办和村(居)各执1份。
庄墓镇禁毒办公室 禁毒工作
主任: 第一责任人:
X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