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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管理制度【3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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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管理制度(精选34篇)

仪器管理制度 篇1

为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提高安全检查与检验的水平和效率结合公司项目的情况制度本制度。

一、仪器工具的配置

1、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仪器、工具购置申请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本公司现在应配备如下仪器及工具:

①经纬仪

②水平仪

③扭力矩扳手

④游标卡尺

⑤塞尺

⑥5米卷尺。

2、用途:

①经纬仪用于测量垂直运输机械的垂直度以及外脚手架的垂直度。

②水平仪用于测量机械基础的水平度。

③扭力矩扳手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扣件螺栓及机械金属连接之间的螺栓紧固强度。

④游标卡尺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用的钢管直径和管壁厚度及机械金属的厚度。

⑤塞尺用于机械与基础及机械金属连接之间的间隙。

⑥5米卷尺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临边防护钢管间距机械整体尺寸等

二、仪器工具的入库

1、仪器、工具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2、新购置的仪器、工具应按装箱单验收型号数量无误后及时入库并建立台帐做到物卡帐相符库存处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光、防震。

三、仪器工具的领用

仪器工具的领用应办理领用手续领用人应当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保管人。

四、仪器工具使用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5、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6、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7、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8、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9、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10、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11、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火炉或暖气管。

12、仪器长途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汽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13、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了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五、仪器工具的归还仪器工具用完后应擦去泥土、灰尘、油污保持清洁归库并及时归还保管员在办理归还手续前应对仪器工具进行外观及精度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并更新台帐

六、仪器管理奖惩办法

1、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我公司工程测量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测量管理先进的单位、有关领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测量工作积极踏实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技能提高成绩突出者可以推荐提升。

2、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测量、计量法规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计量管理制度由于测量工作失误给项目造成损失者应给予必要的处罚。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3、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罚。

4、项目工程部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确保测量仪器完好准确。总之为了加强测量仪器的管理使测量仪器管理制度规范化保证测量仪器正确使用精度满足测量规范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更好地为我们工程建设服务确保工程测量控制有效望大家自觉遵守。

仪器管理制度 篇2

1、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熟悉各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方法。

2、熟悉各仪器设备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定期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正常状态。

3、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应归原位,已便于下次使用。

4、使用人员应负责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停用一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不少于30分钟。

5、仪器设备必须按检定日期进行检定,还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保养校核,确保其正常功能,性能完好,精确度达到标准要求。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检测室负责人汇报,仪器设备因事故损坏,应写出事故报告,明确事故发生的责任及损失。

7、工作变动时做好交接,办理交接手续。

仪器管理制度 篇3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的.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教学仪器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和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

仪器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确保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2范围

各实验室内分析仪器等。

3职责

3.1实验室主任统筹管理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3.2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购置、安装、调试、保养和维护。

4仪器设备的购置

4.1根据工作需要,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负责拟购仪器的调研和采购。

4.2调研过程中,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4.3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4.4小型电器设备和设施的购置直接由设备设施负责人提出计划,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做好记录。

5仪器设备的验收

5.1实验室主任、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共同完成验收。

5.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5.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5.4由仪器管理人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5.5实验室主任确定仪器管理人员。

5.6仪器管理人员对具备相应合格资料的小型电器设备和设施并做好验收记录完成验收。

6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

6.1仪器管理人员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6.2仪器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安装调试中发现的问题,由仪器管理人员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6.3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仪器使用人员要及时记录仪器的各项工作性能,审查仪器的工作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递交调试、性能检验报告。

6.4调试期间,仪器使用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6.5仪器安装调试完毕后,仪器使用人负责写出书面调试报告,进口仪器说明书应译成中文后与仪器的原始资料一起存档,当说明书内容较多时,应至仪器操作程序翻译成中文。

7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7.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7.2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一般仪器也不得随意搬动。仪器离开、返回实验室均应通知仪器管理人员,仪器返回后,在使用前由仪器管理人员对其性能进行核查,显示满意结果方可使用。

7.3仪器使用后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表。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切断电源、热源、气源等,并做好防尘措施。

7.4按照仪器规定达到的指标或调试时的性能指标定期进行检验,并且登记备查。(大型仪器半年一次,常规仪器三个月一次,检验项目包括仪器的稳定性、灵敏度、精密度与精度等)。

7.5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梅雨季节每周通电一次,其它季节半月通电一次)和更换防潮硅胶(硅胶发红即更换)等,并且登记备查。

7.6与仪器配套使用的电脑不得安装与仪器使用无关的软件。

7.7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要按特殊要求进行维护。

7.8仪器室内要穿工作服,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燥,一切有腐蚀性物质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8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8.1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出厂号、固定资产号、购置日期、仪器管理人员等。

8.2每台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调试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交由档案员存档。

8.3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其中仪器责任人要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

8.4所有仪器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设施与操作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使用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仪器设备损坏或污染。

8.5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终止测试。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和分管站长汇报,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8.6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8.7所有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并制定仪器设备一览表新仪器要及时归档,并添加到仪器设备一览表。

8.8仪器档案要做到一台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仪器登记表,技术说明书,验收调试报告,维修报告,使用及维护情况记录表及检定报告。

8.9每台仪器设备的档案应按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整理并定期进行清点,以防资料丢失,一般一个季度一次。

9仪器设备的维修

9.1仪器的一般故障,由仪器使用人员自行排除。同时实验室主任,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登记。较重大故障要报告部门负责人。

9.2当仪器出现使用人员不可解决故障时,必须填写仪器维修申请单,由专业人员维修,大、中型精密贵重仪器未经维修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9.3检修过程中,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或报告,使用人员应进行性能检验并有检验报告。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9.4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10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10.1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10.2对需要强检的仪器,质保室应及时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

10.3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10.4大型仪器一经搬动都必须进行调校、检定。

10.5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国家技术监督司认证办公室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11仪器设备的降级、报废

11.1仪器的降级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1.1.1仪器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且无法改善的情况下,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11.1.2部门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共同参加鉴定。

11.1.3 鉴定必须降级使用的,由部门办公会研究批准。

11.2降级使用的仪器包括:

11.2.1按照仪器规定的指标,经调试达不到要求的可降级。

11.2.2有某项指标不稳定的可降级。

11.2.3经过改装、大修和超年限使用的可降级。

11.3需要做报废处理的仪器包括:

11.3.1仪器性能达不到现行的环境监测标准的可报废。

11.3.2仪器损坏,无法修复的可报废。

11.4需要报废处理的仪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1.4.1经仪器管理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书面报告上报分管领导。

11.4.2部门负责人组织仪器管理人、仪器使用人及室主任共同参加鉴定。

11.4.3 鉴定必须报废的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再上报分管领导研究批准。大、中型精密、贵重仪器的报废必须写出专题报告。

11.4.4批准后送档部门档案室然后上报办公室和公司档案室核销固定资产和整理仪器档案。

仪器管理制度 篇5

1、实验室门窗必须牢固,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

2、录音机、摄像机、录像机、照相机等电教器材和精密仪器以及高档乐器,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专人负责保管;

3、各实验室应制定安全规则,张贴墙上,严格遵守。必须防范火灾、中毒和违规操作引发事故。禁止无关人员在实验室逗留;

4、实验室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实行专人专柜和双人双锁管理,专人领用并做好使用记录;督促相关教师及时归还,以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仪器管理制度 篇6

一、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是确保实验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满足素质教育及社会服务的需要。学校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落实监管措施。

二、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仪器配备目录的要求配置、分类、编号,定橱定位存放,存橱卡应标明仪器编码、名称、数量,仪器、药品上的标签张贴位置、大小要适宜,字迹清楚,同一台(套)仪器的.主件或附件,都应编同一编号,以免主、附件错乱而影响使用。仪器、药品的存放做到排列整齐,上轻下重,科学合理,取用方便。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要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严格遵守使用手续。

三、教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应严格加强保管。建好仪器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账,每年年底要在校主管领导的监管下进行清点盘存工作,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四、贵重精密仪器和未使用过的、新添置仪器,要认真学习该仪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熟悉性能和使用方法,通过培训后,才能启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卡,以备查阅。

五、实验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无法修理的仪器应及时办理报废报损手续。结合教学大纲或教材的变化,要及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保持教学仪器在数量和品种的动态平衡。

六、一切仪器药品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借用,须经校长室批准,出具借条,按期归还,借出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负责赔偿。仪器设备一般不借给私人。

七、仪器室应设置合适的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并按仪器性能做好防尘、防潮、防蛀、防霉及避光、避磁等工作,落实安全防盗措施。

八、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通知单,用后及时归还。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须在场,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最后由三方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上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仪器管理制度 篇7

1.公司设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和维修,工程副总经理分管该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修,损坏、报废等情况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3.机电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5.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并保持动作灵敏可靠)。

6.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维护好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法操作。

8.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确保在用设备台台完好。

仪器管理制度 篇8

1、掌握教学仪器的保管、维修知识。建立健全收入、管理、使用、损耗、赔偿和借用等制度,提前做好仪器的年度计划和临时购补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2、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

3、掌握仪器的分类和编号方法,安全、合理、整齐地存放仪器室内的仪器、试剂。

4、根据实验计划,提前检查仪器,做好一切实验准备。

5、发生损坏仪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向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督处理意见的执行。

6、对仪器要经常进行维护和修理,保持仪器的整洁。

7、了解仪器实验室的安全规则,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熟知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8、仪器室的仪器、药品均属国家财产,要爱护、珍惜,决不允许私自挪用。

9、仪器购置、使用、损坏、变动等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妥善保存。

仪器管理制度 篇9

(一)为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其爆炸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及职工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矿属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否则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三)空气压缩机风包、乙炔氧气瓶、开水炉均属压力容器。

(四)压力容器由机电科统一管理,并由分管科长具体负责,各使用单位由科、区长兼管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工作。

(五)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新安装的压力容器必须有设计书,否则不准安装、使用。

(六)压力容器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准操作,否则按违章论处。

(七)乙炔瓶、氧气瓶由供应科统一负责充气发放,定期检验容器和妥善保管。矿属使用单位必须有合格证的氧、焊工领取氧气和乙炔。

(八)井下和井口从事氧气的焊割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矿长批准后进行。操作时容器必须放置在工作地点风流方向的上方,工作点与乙炔、氧气瓶三者之间在规定的距离内。容器在上下时必须捆绑牢固,而后由信号工通知绞车司机其提升速度小于3m/s。

(九)氧气瓶上应装有防震橡胶卷和安全帽,搬运时应将安全帽拧紧,不得甩掉不用。氧气瓶应防止阳光直接爆晒和靠近高温热源和使用铁器猛击,且严禁靠近易燃品、油脂等,严禁使用不完好的氧气瓶和减压器。

(十)开水司炉工、蒸汽烘干设备和主分气包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达到应知应会方能上岗。

(十一)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装设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设施,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0%,分管科长和技术员应定期到现场检查、调试和试验,并定期校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十二)新装或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应按规定的工作压力进行试验,合格后使用。机电科应及时联系对运行的锅炉进行定期校验。

(十三)压力容器的安全保护装置,操作工必须每班检查一次,专职维修工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分管科长和技术员必须每月检查一次,并负责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校验,做好记录。

仪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仪表设备由机动处负责归口管理。各单位在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机动处在主管设备管理的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机动处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各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公司各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供销部采购,负责审批公司各部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各单位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督促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七条检维修部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三)上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到机动处。

(四)参加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

(五)负责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六)参加运行部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运行部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组织参加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八)参加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到机动处。

(九)建立健全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十)制定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第三章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八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九条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十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二条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

第十三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四条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五条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六条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七条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九条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机动处、仪表队应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装置提出,运行部到生产处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机动处,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增加信息管理系统必须打报告到机动处,机动处报到公司主管仪表副总工程师批准后安排施工。

仪器管理制度 篇11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仪器管理制度 篇12

一、设备维护保养要实行定机、定人、定期保养与职工维护保养相结合的原则。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设备的维修工作。

二、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做到“三会”,“四懂”,即: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润滑、安全、正常。

三、设备小修的间隔为500-600作业小时,中修间隔期为1000-1100作业小时,大修间隔期为20xx-2100小时。

四、电器设备小修间隔期为一年,中修间隔期为五年,大修期间隔期为十年。

五、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检测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执行。

六、加强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其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保持设备在最佳运行状态。

七、充装站设备仪器应建立台帐、卡片、档案。

八、设备仪器实行定期检查考评,根据各类设备的完好标准,确保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l00%。

九、设备管理实行双包机制度,每台机组每个阀门每条管线,每块仪表都要指定专人操作,专人维修,并在设备显著位置挂牌明示。

仪器管理制度 篇13

一、仪器教具,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使用教具、仪器,必须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

三、爱护教具,仪器,人人有责。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按价赔偿。

四、经常擦拭、打扫,保持仪器、教具及室内整洁卫生。

五、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温工作,学期结束,全面清洁,及时充实,修整,保证教学要求。

仪器管理制度 篇14

一、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损伤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事项等。

二、对本组仪器和工具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或作价扣款。

三、对所负责使用、保管的仪器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护,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责任者处罚。

四、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大修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组长同意,科长批准,归还时进行检校。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情况给予罚款。

五、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进行擦拭,并擦拭机油。

六、经纬仪、水准仪下井前应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应避免剧烈摆动和碰撞。使用后用绒布轻轻擦净仪器上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与三角架腿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地面使用仪器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必须打伞。

七、激光指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分管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检校由测量部门负责。

八、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所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核正,精度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性。

仪器管理制度 篇15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2、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废纸、火柴等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实验完毕后按教师要求清洗仪器,做好各项清洁工作,仪器、药品安放整齐,桌面、地面保持整洁。

3、进入实验室后,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玩仪器、药品,实验前,在教师指导下检查仪器药品,如有缺损,及时报告教师。

4、保障实验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听从教师指导,按时完成实验,不得乱倒实验废液,不得擅自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取用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用量。

5、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物,若损坏了仪器药品,必须及时报告教师,说明原因,并酌情赔偿。

6、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不得带出实验室。

仪器管理制度 篇16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本厂设备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并做好设备维修记录台帐。

2、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3、设备使用:

1、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本厂设备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并做好设备维修记录台帐。

2、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3、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4、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5、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6、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7、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8、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单位领导批准。

9、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管理员归档,以便检查。

仪器管理制度 篇17

一、教师取放仪器必须通过实验员,演示实验和材料,最迟要在三天前填好书面通知单,学生分组实验最迟要在前一周书面通知管理员。

二、仪器使用完及时归还,并由实验员当面验取。

三、新到物品未经高度,不得随意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仪器不外借,教师因非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须按时归还。

五、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时要进行登记,限量发放,如有剩余,要如数归还,实验后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六、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在归还时要向实验员说明,实验员要及时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凡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七、教师要尊重实验员的.劳动,积极协助实验员维护仪器设备。

仪器管理制度 篇18

1、凡不按照实验老师指导,违反仪器操作规则而造成的损坏,应责成学生照原价赔偿,并将情况通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2、对学生在使用甲类仪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的`意外损坏,按所损坏的仪器部件成本的20%-100%赔偿或支付修理费用的20%-100%;损坏公用仪器、设备不报告者,一经发现原价赔偿。

3、使用甲类仪器时,学生操作规范,破损是由于仪器老化所造成的,在实验教师确认后,对破损仪器予以报修或报废处理,学生不承担责任;

4、对学生使用乙类仪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根据实际情况,按(学生破损仪器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5、发生破损事件时,由当事人写明事件经过,认课老师签字确认后,到相关库房开出有连续编码的三联单收据,再到指定老师处交款,开单人和收款人双方都须在收据上签字(学生、开单老师和收款老师各持一联)。

6、损坏或丢失显微玻片标本、玻璃仪器和器械后,填写仪器破损单,然后找实验管理人员,给予调换。

7、学生在实验开始前发现玻璃仪器已破损,填写仪器破损单,然后找实验管理人员,给予无偿调换。

8、学期结束,根据各班仪器破损单汇总,算出总破损玻璃仪器金额,划出总金额的30%,余款由学习委员(或班长)凭交款收据领回(附赔偿清单)发给同学。

仪器管理制度 篇19

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规则

一、所有贵重精密仪器必须安放在固定房间、位置,不可随意移动;

二、所有贵重精密仪器均由专人分类保管,定人使用,使用人员必须对所有仪器的工作性能、操作规程基本了解,能熟悉使用方能上机;

三、每天工作完毕,必须按仪器要求进行清洁保养,包括仪器工作室和分析室。地面、桌面耻要保持清洁,使仪器经常处于清洁环境;

四、按仪器要求每周、月、季进行全面清洁保养;

五、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开机通电,定期保养,保证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六、如果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作记录,维修时间、维修过程、维修结果都应记录。

贵重精密仪器使用保养维修有关规定

根据卫生部有关加强医疗仪器管理的文件精神和省文明医院考核,评定标准的要求,制定贵重精密医疗仪器使用保养维修有关规定如下:

一、使用范围:仪器设备价值在万元以上者都要使用“贵重精密医疗仪器使用、保养、维修记录本”;

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各科室都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本”应放在仪器设备附近,使用该仪器后,应及时填写工作量,工作量能填写人次的应依人次计算;无法计算人次的`应正确填写工作时间,以利进行仪器设备使用率的统计;

三、较长时间暂时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由负责人根据设备要求,气修情况等各种因素,定期进行通电保养,检查,以确保设备完好,并填入保养记录各项目;

四、在设备出现故障,操作人员不能排除时,应及时通知采供中心修理组人员进行检修,并在维修记录页上详细填写各项目,并签名。

仪器管理制度 篇20

一、物理教学仪器是进行物理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均应及时登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帐、仪器明细帐、仪器台帐。由实验教师验收,并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合格后分类编号按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摆放在仪器柜内。自制教具要单独立帐记载。

三、教学仪器使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修和维修,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

四、对贵重和精密的仪器要严加保管。仪器柜内要按层设卡,列出仪器名称、规格、数量,每件仪器上要贴签编号,柜外要标明仪器类别。

五、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计划,填写实验记录,列出所需仪器明细,交实验教师给予准备。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装备与调试,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实验完毕实验教师验收后放回原处,并完成实验记录的填写,留存以备检查。

七、每学期末,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会计协同实验教师对教学仪器进行核对和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八、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经常通风,保持整洁卫生。

仪器管理制度 篇21

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指的是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它是我院实验室的重要物质装备,是保证实习教学和科研的物质基础。

二.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三.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所购设备的必要性及工作预测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四.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

五.贵重仪器设备的购买应实行招投标制度,节约采购成本,保证所购仪器设备优质优价。

六.贵重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并由实验设备处统一建帐、建卡、贴标牌。要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定期对其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修复。

七.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专用,应有专门的设备使用人员且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八.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

九.每年年终由学院、系(部)按照《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仪器设备进行考核。若出现事故应详细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事故报告表(见附表)。

十.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是我院的重点实验设备,它的报修和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交报修、报废申请报主管院长审批。

十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报废,实验设备处应组织有关专家审议并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并交由主管院长审批。

十二.如需上报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填写报废卡。

十三.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十四.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仪器管理制度 篇22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仪器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电教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处所有。

三、实验、电教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四、每期末,实验、电教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学期中,需购进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电教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派人购回,仪器购回后,由学校领导、实验教师、实验员组成验收小组,对仪器进行验收。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

仪器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 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

1、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

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

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 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

第六条 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

第七条 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

第八条 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

第九条 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

第十条 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

第三章 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

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

3、重复购置多余的

第十二条 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第十四条 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 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

第十六条 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仪器管理制度 篇24

一、学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教学仪器设备性能,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学校设立专用仪器室,做到仪器、药品分室存放、专人管理。

二、教学仪器和设备,学校财务部门设该项财务帐,各学科仪器室建实物帐。仪器设备应按部颁标准分类存放,仪器柜和仪器架应有物资存放登记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资(烧杯、试管、试剂瓶等玻璃仪器除外),主件必须编号,除特殊情况外,附件也要编号。化学药品试剂应酬有标签,并涂蜡保护。

四、仪器室和实验室区域,应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备有消防设施和防盗设备等。

五、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放置在安全地点,有必要的保安设施和使用规定。

六、仪器室需经常保持清洁,注意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蚀、防挥发等工作,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性能。

七、 教师领用仪器须先填好通知单、进行登记后才能拿出仪器室,用完及时送回,并经主管人员验收入柜,有损坏的要说明原因, 报学校领导处理。

八、教学仪器只供学校教学使用。仪器的借用、报损、报废、赔偿等须先经学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同意,办好登记手续。仪器报损时,报损金额在100元以上的.由学校领导审批,无审批手续,一律不予销帐。

九、学校要经常开展修理、改进、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对于有利用价值的仪器应积极进行修理,不得轻易报损、报废。

仪器管理制度 篇25

1、测量仪器、测绘工具、测绘材料是国家和企业的财产,是地测人员工作的武器和装备,每一个地测人员都必须珍惜爱护它们。

2、测量仪器是一种精密仪器,必须由观测员使用和管理,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检修和校正。

3、测绘工具按科内分工由各工作人员负责使用和管理。

4、以科为单位按年度制定计划经矿领导批准购制测绘材料,并制定统一测绘材料购进使用台帐,按使用对象一月下发给各工作员进行登记使用,并以季度检查矿新需制、绘描、晒图纸张数的实际用量和存量是否符合购置量。

(1)绘图纸和计算纸以及铅笔、橡皮、刀片等由绘图员保管。

(2)各种记录薄和记录表由记录员保管。

(3)晒图纸和晒图机具由记录员保管。

(4)描图纸由描图员保管。

(5)各种计算表由计算员编制和保管。

5、50米鉴定钢卷尺,在每次测量工作结束后,必须由观测员和记录员进行防锈保管。

6、各种绘、描、晒图纸必须按其各其特点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管。

7、地质罗盘由地质员使用保管。

8、塔尺、花杆、小平板、丁字尺、悬挂罗盘等其它用具由内业人员保管。

9、建立测量仪器和测绘工具登记台帐。

10、每个工作人员(科员)对测量仪器和测绘工具及绘测材料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

(1)不允许将测绘工具转借、丢失和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2)测绘材料必须是本矿测绘使用,如私用和用于矿外,必须由其保管者进行加倍赔偿。

(3)测量仪器无权外借,不允许其他外单位及私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在不影响本矿地测工作的`前提下,经由矿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但必须由观测员和仪器同行。

11、地测科人员调出时,必须办理使用权和工具及材料移交手续,如短缺、丢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仪器管理制度 篇26

工程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化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的各种检测设备的管理。

3、职责

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的清洁,使用,维护和保管。

4、工作程序

4.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如铂器皿、玛瑙研钵等)需有登记造册,建卡立档。仪器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验收和调试记录,初始参数,定期保养维护、校准及使用情况的登记记录等;档案统一存放,由班长统一管理。

4.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4.4仪器使用完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4.5计量仪器(包括天平、砝码、滴定管、容量瓶等)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性。

4.6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器皿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若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4.7凡有计算机打印出的.原始图表必须附在原始记录表后,做好存档;

4.8在一起随机配带的计算机上严禁使用自带的软盘和光盘;严禁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9仪器设备专业计算机只能保留原工作站内容,与仪器工作站无关的内容一律不准装入;若因工作需要确需装入其它软件,必须经过部门领导同意;

4.10药品及仪器负责人不能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请假两天以上,必须将钥匙交给部门领导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仪器管理制度 篇27

1.一般要求

1.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是搞好检验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应保证检验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2集团公司检验仪器设备工具的管理由检验仪器工程师负责。

1.3设备管理落实到人,各单位使用的设备、检测仪器、检测工具由个人长期使用的,由使用人专管,其余仪器设备由检验仪器工程师专管。

2.检验仪器设备工具的购置

2.1集团公司仪器设备的购置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检验仪器工程师编制计划,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向集团公司申请购置。

3.检验仪器设备工具的验收

3.1仪器设备的.验收,由检验仪器工程师按仪器装箱单对部件逐一核对,按仪器的制造标准或说明书提供的保证数据测试仪器性能,两者均符合要求后,由检验仪器工程师填写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后报技术负责人审核。

3.2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由检验仪器工程师建帐、建卡、建档,进行统一编号,标出合格标记。

4.检验仪器设备工具的发放

4.1仪器设备由专管人员领出保管。

4.2个人检测工具由使用人到检验仪器工程师处登记领用。

5.检验仪器设备工具的检定和检查

5.1检验仪器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全站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检定,检定后填写仪器设备检定记录表,汇总后报技术负责人。

5.2检定结束后,及时标上色标,绿色表示合格,黄色表示准用,红色表示停用。

5.3检验仪器工程师每年应对个人检测工具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情况书面报告技术负责人。

5.4法定计量器具,由检验仪器工程师按规定送检,同时按“设备检定台帐”认真如实记录。

6.检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

6.1仪器设备由专管人员负责维护保养。

6.2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技术,使用结束后,及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6.3检验仪器工程师负责集团公司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技术指导及管理工作。

7.检验仪器设备的更新和修理

7.1仪器设备事故分为责任事故、自然事故和质量事故三类。仪器设备事故处理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仪器事故设备的修理要由当事人或专管员写明事故原因交检验仪器工程师,检验仪器工程师按要求,说明原因和意见,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送外修理。

7.2仪器设备的更新需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更新。

7.3个人检测工具遗失、损坏后要及时更新、补充,更新,补充按规定办理手续后,由仓库发放。

7.4个人检测工具遗失、损坏的处理。

7.4.1领用不足一年者,赔偿原价50%。

7.4.2领用超过一年,不足二年者,赔偿原价30%。

7.4.3领用超过二年,不足三年者,赔偿原价10%。

8.仪器设备的报废

仪器管理制度 篇28

一、各类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各种安全(包括使用安全、防盗安全、设备防腐、)。

二、仪器室是贮存仪器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药品安全和室内安静。

三、贵重器材室应安装防盗设施。

四、根据《危险品管理规则》管理有毒、易燃、易爆、腐蚀等物品应确保单独存放,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正确处理“三废”:注意通风换气,天晴时隔天进行一次通风换气工作。

六、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如触电、烧(灼)伤、中毒、起火、爆炸等 , 事先应有足够的`重视与预测,并落实相关措施。

七、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确保安全。

八、每天上、下班检查水、电、门窗。专用教室及资料仪器室等无人时,必须关闭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九、慎用火源,严禁吸烟,在实验室和仪器室以及有关场所均应配置灭火器。

十、各类设备定期检查,如体育设备(篮球架、平梯、肋木等)、电器设备、灭火器材等要定期检查维护或维修。

十一、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尘等工作。

十二、积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

仪器管理制度 篇29

仪器设备出借制度

一、教师需要使用教具、仪器,请在一、二天前向保管员办理出借登记手续,并验明教具、仪器质量,用毕即还,损坏赔偿。

二、对易损物品,请谨慎使用,如有损坏,应办理报废手续,由领导签字后销账。

三、爱护公物,提高教学增加仪器的'使用率,以便有利于开展教学工作。

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制度

一、易损物品,如有损坏,即办理报废手续,请领导签字后销账。

二、因年久日深,物品不能继续使用者,请领导审核,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并销账。

三、已不适合小学教学的仪器设备,请领导审核,进入仓库,听候处理。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教师使用教具仪器,因失职而造成损坏者,按质论价,酌情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故意损坏仪器者,按质论价,酌情赔偿。

三、教师借用的教具仪器如不慎遗失、损坏,视实际情况酌情赔偿。

仪器管理制度 篇30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坏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仪器管理制度 篇31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仪器管理制度 篇32

1、做好各类电教器材的保管工作,安放到位,定期检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负责班级电教设施管理,加强对班级教师正确使用电教设备的指导和培训。

3、负责运用电教多媒体教学的`指导、管理和推广工作。

4、对电教设备变动情况要及时登记在册,保证电教硬软件目录清楚。

5、负责全园大型活动的音响设施准备。

6、负责全园电子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负责管理幼儿园网站,及时更新整理内容。

7、参与管理并带好教学班教学工作,按要求按时完成电教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园交办的其他工作。

仪器管理制度 篇33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院具体实际出发,依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已动手研制新型仪器设备,不断扩充学院研制仪器设备的潜力。

第三条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和管用结合原则,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和教务处归口管理全院仪器设备的采购、登记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有一位领导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四条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变动时,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部门领导应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总务处备查。

第五条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单独建立帐卡。单价低于500元,但数量较大的批量购入的仪器设备也应计入固定资产。

第六条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不记入固定资产,但其管理模式与固定资产相同。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资为低值易耗品,这类物资以领代耗,由各部门建帐管理,学院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

对于可公私两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执行。

第七条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设备属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xx职业技术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八条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上述规定入帐建卡,不允许出现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现象。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建帐

第九条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学院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发展建设规划,其内容包括建设目标、项目内容、应达到规模、水平、专业设置、现有设备情况,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计划和并根据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计划或三至五年建设规划。经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购置仪器设备在壹万元以下必须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由购置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采购。单价在壹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报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经主管院长批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以招标形式采购。

第十条全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购置,属于个别急需的仪器设备,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由使用部门购置,但报销时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同时入帐建卡。

第十一条各系部提出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及用途等填写清楚报教务处,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错。

第十二条采购必须遵循自制、市内、市外、国内、国外的先后顺序原则,不得舍近求远。

第十三条赴外地看样或订货的人员由使用部门和教务处联合组成,重大采购项目必要时可请纪检部门派员参加,部份专用、急需的小件仪器设备和物资,经教务处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买。

第十四条采购前,应将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项目和采购金额等情况报纪监办备案,必要时纪监办派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货采购,如需改变规格型号者,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计划变更也应与教务处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或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还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经教务处及总务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自制仪器设备必须考虑到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并附论证报告,经部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及总务处审核后,列入自制仪器设备专项计划,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执行。试制开发的仪器设备经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帐。

第十八条购置设备到校后,教务处约请使用单位指派专人共同按订货要求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经办人凭发票或调拨单以及仪器设备的标牌或说明书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验收不合格者,应及时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经同意,由使用部门自行购置的仪器设备,由本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凭验收单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技术性较高的仪器设备,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验收。

计价转帐调入、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建帐事宜。

第十九条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邀标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更好的效果。招标、邀标应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责承各系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和各使用部门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建立相应的帐卡,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及时做好对帐工作,总务处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主管院长汇报。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检查、校验、维修等工作,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所管物品经常盘点,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物资的增减变化。

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性能。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建立技术管理档案,按学院档案管理要求,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四条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时,必须办理有关领用登记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五条进行拆装(含大修)类的教学实验(实习)应尽量使用废旧仪器设备。实验室在使用新购入的仪器设备(专供拆装的除外),一律不许随便拆改。若确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进行拆改,须制定技术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领用实验仪器需向实验员(指导

教师)办理领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送实验室,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验收,保证实验仪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收回。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陈列室和模型室等均应按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分类,并经常检查,以防损坏和损失。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借、领与处理

第二十八条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劳动或科技协作,原则上应使用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如确需携带本校的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同意批准方可携出。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的仪器设备借入与借出,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设专册登记。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借出,需经教务处和主管副院长批准。借入的仪器设备要及时验收,凡违返规定者,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第三十条仪器设备出借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收回时出现损坏、丢失、缺少零件等,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仪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供货商负责;保修期内由供货商负责维修,过了质保期,校内无法自行修复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条仪器设备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不影响本部门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无,相互合作。为了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统一调配。

第三十四条凡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经教务处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申请报废。报废工作按《x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五条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积压和浪费,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仪器管理制度 篇34

1、仪器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在仪器室内抽烟、用食、会客。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仪器室。

2、仪器室所有的财物应分门别类建立《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卡》和《低值易耗品帐》。并要定期进行对帐,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仪器和药品要进行分类、编号,贴上标签(或把标签内容直接写在仪器上),并分科分室上橱入柜,以标签定位,陈列有序。仪器和药品应严格分室存放。

4、应根据仪器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震、防碰、防变质、防蛀、防腐、防爆、防磁、防光、防冻等工作。

5、要掌握各类药品性质、特点,并根据不同的性质、危险特性分类隔离存放和保管。剧毒药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

6、严格执行仪器和药品的申购、采运、领用、借用等一系列制度。损坏、丢失、报废仪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室、药品室(或药品库)应设排风、急救、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

8、进行演示实验或学生分组实验前,授课教师应提早做好准备,并办理好借、还手续。实验完毕,应及时填写《实验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