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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细则怎么写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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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细则怎么写(精选3篇)

部门工作细则怎么写 篇1

各科任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纪律,上课时必须带教案进教室,圆满完成40分钟课堂教学任务,上课前,科任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清点人数,迎接学生。课堂内不准抽烟,讲授课不准坐着,不准串岗闲谈,不准随便进出教室,上课时不得接打电话。非考试科目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教师进教室严禁穿奇装异服,注意教师的仪容仪表。

上课期间,一律按功课表上课,不许自行调课,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擅自调课者,按旷课论处。非考试科目授课一定要按学科常规进行授课,遵守学校上课制度。

A、教师要严格按学校安排的功课表进行授课,不得随意调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拖堂,上课时不得擅自离开教室,不得随意安排学生在操场上自由活动。

B.预备铃响后,教师要迅速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进入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

C、教师必须携带教案进入教室授课,认真实施拟定的教学计划,做到目标明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同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中预设和生成的关系。

A、 教师要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的年龄特征,精心设计教学的各个环节,讲解要少而精,合理分配教学时间,留足学生独立思考与基本练习的时间,充分相信学生,放手发动学生,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B、 教师要精心设计提问,根据教学内容,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手段,创设问题情境,增强教学的直观性,鼓励学生质疑问难,对学生的回答要及时评定 ,肯定优点,指出不足,让学生领略到学习成功的愉悦,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

C、 抓住“双基”教学龙头,采用启发式,废除注入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他们在课堂上做到口到、手到、心到,以培养学生的观察、表达、创新等能力。

D、 充分发挥“达标测评”环节的作用,认真组织好课堂的练习与反馈,及时调控,尽量做到当堂达成拟定的目标,练习要有梯度,有层次,适应绝大部分学生,对学困生要有针对性的布置,一般每节课用于练习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

E、 注重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充分发挥兴趣、情感、意志等非智力因素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要注重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好读书、读好书、活读书。教师要努力营造民主、平等、和谐、宽松的教学氛围,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特别是要关注中下学生的学习,让各个层面的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活动,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侮辱、训斥、挖苦、讽刺学生,要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做到“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G、 教师举止要端庄,言行要文明,精神要饱满。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简洁,吐字清楚,不说空话、废话,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上课。

H、 板书设计合理,工整明了,条理清楚,不写错别字。

部门工作细则怎么写 篇2

为了加强对后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一:考核条例

(一)思想品德(10分)

A等:(9—10分)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工作踏实,不斤斤计较,不分份内份外,都能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同志,不散 为了加强对后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一:考核条例

(一)思想品德(10分)

A等:(9—10分)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工作踏实,不斤斤计较,不分份内份外,都能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同志,不散布流言蜚语,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闲话,不制造矛盾,无违法犯罪行为。

B等:(6—8分)以上各项做得一般,师生较满意。

C等:(6分以下)以上各项做得较差,师生有意见

(二)考勤(20分)

A等:(17—20分)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学期来无病事假,纪律性强,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各种会议无无故缺席,按时到校。

B等:(12—16分)做到A项大部分,且一学期来病事假在5天以内(含5天),无迟到、早退、离岗现象。

C等:(12分以下)做到A项大部分,且一学期来病事假在5天以上,偶有迟到、早退、离岗现象。

(三)工作量(20分)

由考评小组根据每个被考核对象的工作性质及每天工作时间分为三等。

A等:(17—20分) 每天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平时能服从学校工作需要,能在节假日义务加班。

B等:(12—16分) 每天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大,能服从学校工作需要,必要时能义务加班。

C等:(12分以下) 每天工作较为轻闲,平时不服从学校工作需要。

(四)工作态度及能力'方案范文.库.整理~(30分)

A等:(25—30分)

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且能独当一面,(转载自新世纪范本网,请保留此标记。)工作效率高。工作态度好,不但热爱本职工作,而且具有创造性,工作做得积极主动,有条不紊,群众反映好。工作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敢抓敢管,对待职工一视同仁,严于律已,无渎职现象。

B等:(18—24分)

能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效率较高。工作态度较好,能安心本职工作,能为教学服务,但工作平平淡淡,有时欠主动。工作中能坚持原则,遇到犯原则的事,能提出自己的意见,但不能果断正确方'案,范'文'库欢,迎您1采 集的处理。

C等:(18分以下)

只能应付一般性的工作。服务态度一般,工作欠主动,师生有意见。工作中原则性较差,是非观点不鲜明,有离岗渎职现象,对同志亲疏不一。

(五)实绩(20分)

A等:(17—20分)

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工作,成绩突出。工作中能团结协作,配合默契,综合工作完成较好。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无明显失误。

B等:(12—16分)

能履行岗位职责,成绩较好。虽能完成工作任务,但效果一般。工作计划性不强,工作被动,不能很好地坚守岗位,且有推诿现象。

C等:(12分以下)

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有被动应付现象。工作态度一般,效率低,有时影响学校工作,师生有意见。工作无计划,失误较多。

二:说明

1、考核等次分为ABCD四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A等。

①本学期工作中有失误现象并造成一定的后果或损失

②在廉政、行风建设方面表现较差的

③一学期并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进入D等,或作待岗处理。

①工作不服从分配

②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并造成较大损失者

③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20天(法定的产假除外),事假累计12天以上者

3、后勤人员每学期末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评定ABCD四等,分别按12分、10分、8分、5分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

4、校长对本细则有最终的解释权。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同行测评,每学期结束前召开全体后勤人员会议,由全体后勤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

2、直接领导测评,由领导赋分。

3、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对后勤工作人员填写测评表。

4、综合评价,测评中同行评价占总分的30%,直接领导评价分占30%,考核小组评价占40%。

6、考核结果

学校领导集体审定考核等次结果后,由总务处通知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复议,复议意见由学校向本人反馈,测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奖惩的主要依据。

四、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边步安

部门工作细则怎么写 篇3

一、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每月2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为中心学习组、全体乡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研究活动日。

第二条 坚持会议、学习签到考核制度。签到册由会议主持人收集并交纪委书记保存,一月一结算。学习、会议每迟到、中出、早退一次惩扣5元,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并惩扣40元。

第三条 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每次惩扣5元。

第四条 办公室每月出《信息》2期,《中心学习信息》1期以上,每次党委会、党政干部办公会必须撰写《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呈报,否则一次惩扣20元。

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财政全额负担的事业单位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 因事请假的,必须书面向书记、乡长写出请假条,书记在家由书记批,书记不在家由乡长批,获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交党政办,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七条 开会、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含主管部门)或党政主要领导的通知或同意方可认可,党政办公室必须有专门的记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每天惩扣40元;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按《公务员法》规定在年终考核中直接考核为不称职。

第九条 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包括下村期间)严禁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和其他与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动,每发现一次惩扣50元。

三、首问责任制

第十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十一条 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第十二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时限,不允许出现故意拖延不办。

第十三条 不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其它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人办公室。经办人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

四、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乡政府所用办公用品和物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采购。需在店内赊欠的物资,由办公室人员凭政府打印的专用资金赊欠单填写好货物品名、数量、金额、事由,同时签好字。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用品一律由个人负责购买,不得到办公室领取。

第十五条 差旅费报销。乡干部、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出差、学习考察,其住宿、车船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按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并凭党政办出据的差旅证明单到财政报销。出差标准为:途中补助县城每天10元;出差(培训、学习、会议除外)误餐补助县内每天20元,县外市内每天30元,市外省内每天40元;短期培训、学习的县内每天补助5元,县外的每天10元;凡在县城有住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在县城无住房而会议也没安排食宿的每晚住宿费不得超过80元。宣汉至车费每次30元。(1)(2)(3)

第十六条 来客需招待的,由党政办上报乡长、书记同意后,党政办统一安排在食堂内(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就餐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就餐标准:早餐每人5元,中餐及晚餐每人1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标准,必须经乡长、书记同意。来客原则不上包包烟,如需上包包烟,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经办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各部门来客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一切费用由部门负担。

第十七条 租车管理,原则上不准租车、包车,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包车、租车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标准为至宣汉20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先由用车人自行支付,本人凭票签字报销,不允许赊欠车费。

第十八条 宣传报道奖励。凡在国家级报刊上登载一篇,奖现金500元;在省级报刊登载的,奖现金300元;在市级报刊、电视台登载或报道的,奖现金100元;被县委、县政府、县电视台登载或采用的,奖现金30元,被县级其他部门登载的,奖现金20元。

第十九条 经费会签制度。所有开支票据必须在当月内送领导签字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签字报销),超时不予报销。所有开支由经办人注明事由交乡长审签后,送书记会签方能支付入帐。重大资金支出,原则上由党政班子成员事前集体研究预定或事后集体研究审定。事业单位发生的费用,由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乡长会签后方能支付入帐。

第二十条 严格审计报销制度。开支经费坚持一事一报销制度,严禁一事分开报销经费。凡不按经费审批程序报销的,单位出纳不得支付任何款项。所有经费收支由乡财政所每月底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1份收支明细帐表。

第二十一条 帐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计记帐,出纳报帐。会计按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报表。并坚持帐目公开制度。每半年在党委会上公布一次,年底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帐目。

五、报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林业、国土、城建、计生、民政等项目的审批及上报,由各部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盖章上报或审批,坚持每月研究一次。

六、内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机关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政所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机关内调配使用。不准转让或自行处理,不得化公为私。

第二十四条 凡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机关,应到办公室办理有关财物手续,方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二十五条 节假日值班(双休日)由党政办负责,年终累计补助XX元,五一、十一、春节由政府另行安排,补助40元/人、天,并备好记录本,值班人员对来电、来访要做好详细记录,对确需办理事宜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十六条 加强档案管理。档案必须做到专人专柜管理并登记上锁。查阅档案必须由管理人员查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第二十七条 文件收发时必须及时登记,分类处理。对传阅和交办的重要文件要追踪去向,对交办文件各分管领导要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水电管理。各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若发现“长明灯”,罚相关责任人10元/次。机关住宿同志用电实行电表抄表制,每月抄表一次,并按照实际用电度数计算电费,在其补助中扣除。党政领导办公室每月核定用电10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卫生管理。政府除因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使用杂工,每次大扫除(包括会议室及礼堂)由党政办公室提前通知,凡是不参加者每次惩扣10元,迟到、早退者惩扣5元。平时清洁打扫区域分为:院坝由党政办公室排班打扫,各楼层由各楼层负责打扫。凡打扫不清洁,惩扣责任人10元并限期打扫。

第三十条 各类文件经主要领导签发,打印样稿后,由撰稿人负责校对,主要领导审稿,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确需打印、复印经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复印。

第三十一条 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盖党委或政府公章,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办理重要事项需将印章带离单位的,填写好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离乡政府。加盖部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第三十二条 微机打印材料及管理。微机室打印主要是为党委政府服务,部门需在微机室打印的材料,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打印,否则每出现一次无签字打印材料,扣打印人员工资50元。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