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部工作细则【汇编3篇】》
后勤部工作细则 篇1
托教主管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后勤工作的主要内容:校内卫生打扫、中晚餐制做、全托生衣物清洗。
1、学校供应中晚两餐,采取桌餐形式,就餐人员每人两双筷子,一双用于夹菜,一双用于吃饭。中餐进餐时间:12:30—13:00,晚餐时间:19:30—19:50(10月1日—次年5月1日时间为19:00—19:20)
2、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服务的思想,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饭菜。
3、每餐保证一荤四素一汤(火锅),汤可酌情调节。厨师应经常变换饭菜花样,进行食物品种调节,并努力提高烹调质量,保证饭菜质量稳定,做到优质服务,师生满意。
4、厨师应根据订餐人数做好菜量把控,既要保证需求,也要避免浪费。不用过期、变质的原料,瓜果和生吃蔬菜要洁净消毒。防止食物中毒,切实为学校做好成本与质量把控。
5、伙房用品要严格做到工具专用,面案、菜板、食具、冰箱、墙壁、地面等必须洗刷干净,无油腻、积垢,保持清洁且要定期消毒。 物品存放有序,便于使用,取放方便。冰箱内保存的食物要生熟分开,注意整理。
6、厨房内要保持清洁,保证无蝇、无鼠、无蟑螂,每次就餐后要及时打扫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确保橱柜里无腐烂过期的物品且物品摆放整齐。餐具应每餐消毒,垃圾每天要及时清理,确保厨房卫生规范。
7、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操作的常规制度必须严格遵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证者禁止从事后勤工作。
8、后勤工作人员进餐免费,但不得单独在学校内做饭、待客,更不得将学校购买的生禽、鱼虾、肉蛋、蔬菜等食品带走。
9、每天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电器设备、煤气有无问题。离岗时必须锁好门窗。餐具必须每期开学时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赔偿责任
10、每日上午对学校内区域(教师办公室除外)要进行卫生打扫,地面要先扫再拖,所有橱柜、桌椅表面要擦拭干净。垃圾桶里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垃圾桶要保证每周至少刷洗一次。
11、每日上午在打扫卫生的同时,用洗衣机把学生的脏衣服分类洗干净。晾晒湿衣服时,注意及时取下学生的干衣服并在指定的地方放整齐,衣架不可随处乱放。
12、公共区域的物品要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中晚餐后要及时对餐厅重新打扫,确保室内外环境洁净、美观,空气清新。
13、每月上旬和下旬要进行共两次大扫除,时间由后勤工作人员自己安排。大扫除后必须做到门窗、橱柜等无灰尘、无泥垢杂物,桌椅四面干净、无污迹。
14、地面要保持洁净、光亮,尤其是墙角、学生床铺下面要确保无明显污痕。扶手栏杆无尘土、天花板无蜘蛛网。
15、卫生间墙壁、大便器、面盆及洗衣机每天要擦洗干净,保证大便器里外及周围无粪迹或尿碱,墙壁上无赃物。
16、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电源未切断,必须帮助关闭电器,确保用电安全。若发现学生中有不良现象、公共物品损坏现象或其它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托教主管,若托教主管未及时解决,要向校长如实反映情况。
后勤部工作细则 篇2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后勤管理,健全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安全和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后勤保障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鹤峰县境内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均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 学校开办食堂、超市、创建文明宿舍和绿色生态校园的目的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以人为本、精细服务”是学校后勤工作的基本原则;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肯定是学校后勤工作追求的目标。
第四条 学校食堂、超市的卫生安全管理坚持 “预防为主、分层负责”的原则。卫生安全管理由县卫生局监督指导,县教育局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
第二部分 学校食堂
第一章 食堂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学校食堂的建筑布局应合理。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储存间、食品出售间及学生用餐场所;食堂建筑面积:中学生均不低于1平方米、小学生均不低于0.8平方米;食堂离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
第六条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加工操作间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就餐人数,面积应宽敞明亮,有利生产工艺流程顺利进行。加工操作间可分为准备间和烹调间;其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白瓷砖墙裙,无污渍;地面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且具有一定的易排水坡度;有符合卫生标准的灶、灶台、案板;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防蝇、防尘、防鼠、防虫的设施,有污水排放通道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要分别建有洗菜池、洗肉池、学生洗碗池以及供餐饮具洗刷、消毒的池子和消毒柜,并分别标示清楚;食堂要保证自来水和污水排放通畅。
第七条 食堂原料储存间主、副食仓库应分设。主食仓库以存放大米、面粉和食用油等需求量较大,储存时间较长的物品,副食仓库以储存鱼肉蔬菜类物品为主;仓库应当建有离地lO公分以上的防潮层、分类架、隔墙。有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尘、防蟑等设施。
第八条 食堂饭菜的销售间应隔离密封,门窗安装有纱窗,有安全卫生的销售平台、窗口,有饭菜保温设备。饭菜销售间要有“三防”(防鼠、防虫、防蚊)和相应隔离设施。
第九条 学生用餐场所要有就餐的桌椅,其数量应不少于进餐学生数的三分之一。要有与就餐环境相适应的名言、警句、温馨提示等文化氛围。
第十条 食堂内装修简洁优美,通风明亮,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并配备有消防安全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食堂外部应建有封闭的垃圾箱和排污沉淀池。
第十一条 学校食堂要有安全、节能、环保的锅炉。要有向学生提供热水、开水的安全设备。
第二章 食堂管理与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学生食堂不得采取承包的方式经营。食堂必须实行保本核算,微利经营,优质服务的原则。食堂应建立统一核算,分堂结算,质效挂钩的分配激励制度。
第十三条 食品卫生安全实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清洁区包干到人,有定期检查、奖惩的记录。
第十四条 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无关人员、有害物品禁入制度;逐级签订卫生责任状,建立安全与卫生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制度上墙。
第十五条 学校聘请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后才能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如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锅炉运行期间坚守岗位,并作好运作情况记录。食堂防火器材设施齐备、有效,摆放到位,防火、防盗、防毒措施落实。
第十六条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应切实做到:
㈠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清洁剂或流动清水洗手。
㈡穿戴整洁,有工作服、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㈢不得留长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从事加工食品。
㈣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不随地吐痰。
第十七条 食堂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挂牌上岗,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和蔼可亲、言谈举止规范文明。食堂设有意见簿收集意见,并有答复。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㈠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县卫生局报告。
㈡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㈢保护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常
㈣配合县卫生局进行调查,按县卫生局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㈤落实县卫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二十条 严格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细则,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必须严把采购关。食堂大宗物资如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实行公开招标或择优遴选,定点采购,集中配送;食品供货商必须有合法的经营资质,有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批量供应的食品物价总体上低于市场价。
学校采购食品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并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采购单位索取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保证其质量的可靠性。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应做到:
㈠必须有两个采购人员同时到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㈡食堂原材料的采购必须新鲜洁净,感官良好,无异味,无腐败变质。
㈢采购员应有详实食品原材料采购记录并填好《采购单》,两个采购人员同时签字后与所采购食品原材料一起交材料保管员验收。
㈣材料保管员对采购员采购的所有材料及物资认真验收,对照《采购单》核实品种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填制《入库单》,由采购员、材料保管员签字,并对食品原材料分类存放、生熟分离,并采样存查。最后登记到《材料账》,按月向会计报送《材料出入库汇总表》。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学校应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处理。
食品采购支出单据须经采购员、保管员、食堂管理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账,非食品支出单据还须分管校长签字后方可入账。采购的米、面、油、蔬菜等商品价格应每星期公布(填写统一做好的公示牌),主动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食品原材料的贮存:
㈠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且有标示(品名、出厂日期、保质期)。
㈡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㈢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㈣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严禁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混放,必须分柜存放。
第二十三条 食堂原材料的领取加工:
㈠由炊事员和食堂管理员同时填写《领料单》领取原材料;供加工的原材料必须新鲜洁净、无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
㈡饭菜质量好;主、副食烹调制作规范;配菜时注意营养搭配。能为学生提供各类特殊的服务,如病号饭等。
㈢小学中晚餐至少应向学生提供一荤三素一汤、中学中晚餐至少应向学生提供两荤四素一汤供学生选择。
㈣饭菜出售前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小时,若超过1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成品菜。
后勤部工作细则 篇3
为了加强对后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一:考核条例
(一)思想品德(10分)
A等:(9—10分)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工作踏实,不斤斤计较,不分份内份外,都能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同志,不散 为了加强对后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一:考核条例
(一)思想品德(10分)
A等:(9—10分)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工作踏实,不斤斤计较,不分份内份外,都能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同志,不散布流言蜚语,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闲话,不制造矛盾,无违法犯罪行为。
B等:(6—8分)以上各项做得一般,师生较满意。
C等:(6分以下)以上各项做得较差,师生有意见。
(二)考勤(20分)
A等:(17—20分)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学期来无病事假,纪律性强,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各种会议无无故缺席,按时到校。
B等:(12—16分)做到A项大部分,且一学期来病事假在5天以内(含5天),无迟到、早退、离岗现象。
C等:(12分以下)做到A项大部分,且一学期来病事假在5天以上,偶有迟到、早退、离岗现象。
(三)工作量(20分)
由考评小组根据每个被考核对象的工作性质及每天工作时间分为三等。
A等:(17—20分) 每天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平时能服从学校工作需要,能在节假日义务加班。
B等:(12—16分) 每天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大,能服从学校工作需要,必要时能义务加班。
C等:(12分以下) 每天工作较为轻闲,平时不服从学校工作需要。
(四)工作态度及能力'方案范文.库.整理~(30分)
A等:(25—30分)
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且能独当一面,(转载自新世纪范本网,请保留此标记。)工作效率高。工作态度好,不但热爱本职工作,而且具有创造性,工作做得积极主动,有条不紊,群众反映好。工作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敢抓敢管,对待职工一视同仁,严于律已,无渎职现象。
B等:(18—24分)
能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效率较高。工作态度较好,能安心本职工作,能为教学服务,但工作平平淡淡,有时欠主动。工作中能坚持原则,遇到犯原则的事,能提出自己的意见,但不能果断正确方'案,范'文'库欢,迎您1采 集的处理。
C等:(18分以下)
只能应付一般性的工作。服务态度一般,工作欠主动,师生有意见。工作中原则性较差,是非观点不鲜明,有离岗渎职现象,对同志亲疏不一。
(五)实绩(20分)
A等:(17—20分)
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工作,成绩突出。工作中能团结协作,配合默契,综合工作完成较好。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无明显失误。
B等:(12—16分)
能履行岗位职责,成绩较好。虽能完成工作任务,但效果一般。工作计划性不强,工作被动,不能很好地坚守岗位,且有推诿现象。
C等:(12分以下)
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有被动应付现象。工作态度一般,效率低,有时影响学校工作,师生有意见。工作无计划,失误较多。
二:说明
1、考核等次分为ABCD四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A等。
①本学期工作中有失误现象并造成一定的后果或损失
②在廉政、行风建设方面表现较差的
③一学期并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进入D等,或作待岗处理。
①工作不服从分配
②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并造成较大损失者
③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20天(法定的产假除外),事假累计12天以上者
3、后勤人员每学期末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评定ABCD四等,分别按12分、10分、8分、5分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
4、校长对本细则有最终的解释权。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同行测评,每学期结束前召开全体后勤人员会议,由全体后勤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
2、直接领导测评,由领导赋分。
3、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对后勤工作人员填写测评表。
4、综合评价,测评中同行评价占总分的30%,直接领导评价分占30%,考核小组评价占40%。
6、考核结果
学校领导集体审定考核等次结果后,由总务处通知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复议,复议意见由学校向本人反馈,测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奖惩的主要依据。
四、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边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