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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交会市政府房产新政实施细则(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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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交会市政府房产新政实施细则(通用3篇)

房交会市政府房产新政实施细则 篇1

鼓励自住需求 实行“差别化购房补贴规则”

房交会取消对开发商商品住房的购房补助政策,全面实行“差别化购房补贴规则”。即:凡通过房交会平台对购房百姓以优惠价格让利销售的商品住宅,方可享受房交会价格补贴、契税补贴、家装补贴三项优惠。内容包括:

1.“价格补贴”。房交会会员在享受售楼处日常优惠基础上,按购房面积不同,再享免2万元-4万元购房款的优惠。

2.“契税补贴”。90㎡以下的,按1%税率标准全额补贴;90㎡-168㎡,按1.5%税率标准的50%补贴。

3.“家装补贴”。按实际装修面积每平方米50元标准发放。

房交会市政府房产新政实施细则 篇2

组织“帮你买房” 帮老百姓争取更大价格优惠

沈阳房交会、招商银行·百姓购房卡会员中心继续开展以“五个统一”为标准的“帮你买房”服务。

1.统一选房服务。

提供商品房楼盘可售套数及实际成交价格查询服务。某个楼盘到底还有没有房子?某套房源真实成交价格到底是多少?上房交会一查便知,破解“捂盘营销术”,防范价格陷阱。

2.统一组织服务。

通过房交会大数据把需求意向相同的购房会员组织在一起,为与售楼处开展价格博弈组织力量。

3.统一询价服务。

走访售楼处,掌握各级销售人员折扣价;走访购房人,重点了解实际成交价格,为价格博弈提供依据。

4.统一看房服务。

组委会统一组织会员到访售楼处看房选房,购房顾问全程陪同,不向售楼处提供会员电话,掌握议价主动权。

5.统一议价服务。

房交会代表购房会员与售楼处讲价议价。坚持 “三不一力争”的议价规则,“不看挂牌价,不买经理价,不信总监价,力争最低价!”实现“会员购房优惠最大化”的目标。

房交会市政府房产新政实施细则 篇3

房交会对服务定位做重大调整,从“为开发商提供销售场所”向“为老百姓提供购房服务”转变。杜绝“未许先售”、“恶意炒作”、“散布涨价信息”现象,确保购房百姓通过房交会平台优惠购房。

禁止哄抬房价 开发商参加房交会须承诺让利

实行“参展商让利销售承诺制度”,拒绝趁机涨价行为。

凡开发商参加房交会须向组委会做出让利惠民承诺,未做出让利承诺的商品房楼盘不能参加房交会。

公示商品房销售信息 维护市场公平交易规则

公示全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帮助购房百姓正确决策。夏季房交会展会现场将对全市390个在售楼盘的可售房源,可售面积进行公示,同时公示可售户型分类及实际成交均价,为老百姓提供“选房、看房、询价、比价、议价”一站式购房服务。

规范中介行为 营造和谐的展会购房环境

加强展会管理。禁止中介机构在房交会现场对购房人“围追堵截”,扰乱正常选房秩序;禁止中介机构强拉、强拽、强带购房人看房,干扰百姓购房决策;禁止中介机构在房交会现场散布涨价信息,制造虚假售罄谣言,误导购房人预期。对于违反十三条房产新政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组委会一经发现,予以清场。营造良好展会购房环境,保护百姓购房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