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党员考核细则汇总三篇》
五星党员考核细则(通用3篇)
五星党员考核细则 篇1
一、依法执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言行。
2、争做服务型教师,确立教育服务理念,兑现优质服务承诺,赢得学生和家长的满意。
3、争做学习型教师,确立终身学习理念,自学笔记1万字以上。
4、争做创新型教师,在工作上具有创新精神。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歪理邪说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利用网络媒体等方式散布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言论;不遵守信访条例,擅自越级上访的;违背学校制定的学习规则的等。
二、敬业爱岗
1、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学校认可。
2、全面履行相应的教师职务职责,学校认可。
3、服从分配,认真工作,工作量饱满。
4、在教学工作中,坚持既教书,又育人,注重德育渗透。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旷工误课的;上课时会客;擅离课堂或其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场所的;听任学生错误言行或遇(险)难而不作为的;出现责任事故的等。
三、热爱学生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地对待学生,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和学校认可。
2、执行家校联系、家访制度,掌握一套与家长交流沟通的方式和策略,有效果。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歧视学生的;与在籍学生谈恋爱或调戏骚扰、猥亵奸污女生的;公开与学生家长吵嚷打闹的等。
四、廉洁从教
1、关心尊重同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和谐、奋进、向上的局面,学校认可。
2、自尊自爱,廉洁从教,不搞“学钱交易”。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在校有无理取闹、拉帮结派、诽谤诬陷、打骂、伤害、威胁、侮辱他人的;乱办班或联系学生参与乱办班;向学生及家长收费;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资料、购买保险等;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在上班时间从事经商(含参与亲友经商)等活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及科研成果;徇私舞弊;涉黄、涉赌、涉毒。
五、为人师表
1、使用礼貌用语,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课上教学行为文明规范。
2、在学校衣着整洁得体,仪态规范自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在校穿过短、透、露的衣服;染黄、红、绿等怪异发色及留长须怪发;衣冠不整,穿拖鞋到课堂或其他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接听、拨打电话及吸烟;饮酒后上课、失态、误事、闹事等;上课迟到、早退、坐着讲课、打瞌睡或看无关书报等。
五星党员考核细则 篇2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开、关园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三、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园属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外来人员不能在园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批准。 六、门卫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幼儿接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七.搞好值班室和卫生区域的清洁工作,做到无纸屑.无果皮.无垃圾等,保持大门内外的清洁。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优美整洁。八.衣着整洁,待人接物和气。工作时间不能离岗,不聚众聊天。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0元,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20元。
五星党员考核细则 篇3
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荆组通[20xx]1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五星”党员争创活动,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定标准
1、“五星”党员具体内容:学习提高星、文明和谐星、服务奉献星、爱岗敬业星、廉洁自律星。
2、各支部对照“五星”党员考核评分标准(附后),逐项评定星级。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取消评星资格。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②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在处分期内。③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④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⑤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评选办法
“五星”党员每半年评定一次,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自评、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评定”的“四评”步骤,评定结束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局党组审查、备案。
1、自评。党支部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我评价。
2、互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互评。
3、群众参评。邀请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评议。
4、支部评定。在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各方面评议结果,结合党员表现,确定“五星”评选结果。
“五星”党员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25%左右;三、四星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70%左右;二星及以下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5%左右。
三、结果运用
1、公开展示。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星级台账,开辟党员星级评定展示栏,公开每名党员的评星情况。
2、激励先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评先表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选参与全市表彰的从当年“五星”党员中产生。
3、督促后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党员评议与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对“二星”及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整改。全年两次星级评定均为“二星”及以下的,列为不合格党员。不予评星的党员,列为不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局党组要高度重视“五星”党员争创活动。局办公室、机关党总支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各支部书记为“五星”党员争创活动的具体负责人,要对活动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活动中局党组要派人参加所辖党支部的评议活动,强化指导和督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营造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评星定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注重实效。各党支部要建立党员“评星定级”档案,随时掌握每名党员的星级评定情况,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星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