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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调研报告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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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是指公安机关通过公正行使法定职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公共信用,是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运用公权力进行执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所具有的信任程度和心理认同感。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公安调研报告范文篇1:

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分局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为此,通过对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1、为保证广大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执法活动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网络审批系统,围绕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证据固定和赃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制定出各项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对我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广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示范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特别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见警情处置规范,规范了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行为,使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达到了整体推进的效果。

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会同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制度的落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催办制度,通过在分局法制科网页设立“案件催办”专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的人员,提前催办。从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象大量减少,“保而不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实行“周通报月考评”制度,对各办案单位承办的每个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及时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个案考核分数同时纳入执法质量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奖惩逗硬,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积极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派出所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1、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人权保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观念不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造成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

2、基层民警数量少,公安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赶着鸭子下水,匆忙上阵执法,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办理认识模糊,执法不规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较多,办案人员新手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办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在平时的学习、培训中不认真、走过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相关规范、规定学习不认真细致,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研究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和严厉打击犯罪的力度,导致了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要解决以上问题的存在,应着力从以下入手: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

公安调研报告范文篇2:

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之一,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及公信力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了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但受执法环境、民警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笔者结合丹江口市实际,就县级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思考和体会。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面对新的治安形势和执法环境,少数领导、民警主动应对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当前,我国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历史时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治安形势更加复杂。同时,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对公权力的制约力度明显加大,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对以上变化,少数领导和民警认识不够,应对不够,主要存在三个偏差:一是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执法是公安机关的“权力”,用权意识强,规范意识差,重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少数民警谈“以往”眉飞色舞,谈“现在”垂头丧气,束手无策。二是部署上有偏差。没有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来抓,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法制部门的事情,没有形成全警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落实上有偏差。片面认为抓执法规范化会束缚公安机关的手脚,是在自找麻烦、自寻烦恼,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口头上表示支持,但内心存在抵触心理,“作表面文章”、“喊口号”可以,抓落实不够。

(二)没有处理好长期性与阶段性关系,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思想不统一、思路不清。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长期坚持,分步推进。但一些单位和部门没有处理好长期规划与阶段性目标的关系,执法规范化建设思想不统一,目标不明确,思路不清晰。少数单位领导不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措施,而是今天一个方案,明天一个措施,对实际工作没有起到促进作用,突出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有的单位还存在有方案不落实,有措施不执行,应付差事的现象,这已成为基层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少数民警学习不够,自身素质与执法规范化要求有较大差距。公安执法主体是民警,关键在民警。民警执法素质的高低, 直接决定着执法质量的好坏。虽然法律对案件的实体、程序和证据等相关要求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中往往受到民警个体素质的影响,执法质量也往往差别较大。究其原因,一是部分民警执法思想陈旧。存在惯性思维,不能与时俱进,凭经验执法。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还存在着忽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权利,甚至有辱骂、体罚现象。部分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低下,不会打字,不会查询,网上办理案件要靠别人代劳。二是部分民警学法用法不够。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对新法律、新程序、新知识不愿学、学不进、学不精,在工作中对案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取证不及时全面,程序不到位。三是少数民警宗旨意识淡薄。一些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思想上不贴近群众,感情上不尊重群众,工作上不依靠群众,不能争取群众的支持配合,调查难、取证难,造成案件证据不足,久拖不决。还有的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讲程序,不重细节,消极应付,以致授人以柄,陷入被动。

(四)执法制度建设尚不健全,存在落实不够问题。近年来,各地在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上做出了努力,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但是,一方面一些突出执法问题的解决尚未形成制度,如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法制员考核制度等。另一方面因领导重视程度、注意力的转移以及职责分工的变换,使得许多制度抓一阵放一阵,未能形成长效机制。如,法制员跟班培训制度实行了一段时间,因人员紧张、督办不力等原因没能坚持下去。在月查季考上,人为因素干扰较大,没能起到应有的把关审核作用。在执法档案建设上,由于没有“严格过程记载、严格质量监控、严格考核激励、严格责任追究”,与实际执法管理工作脱节,利用率较低,使得这个本来很好的制度变成了基层民警的负担,引起普遍反感和抵制。

(五)内部执法监督乏力,存在把关不严,责任追究不到位现象。一是案件审核把关不严。虽然实行了“三级五审”案件审核机制,但是各个环节的监督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存在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现象,致使部分问题案件“过五关,斩六将”,突破监督圈。主要表现为民警办案水平不高,把握案件的能力不强。法制员责任心不强,怕麻烦,审核积极性不高。单位领导把关流于形式,过于依赖法制部门审核。法制部门因职能不断拓展,工作任务繁重,法制民警忙于事务,法律知识更新不够,审核出来的案件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以致案件天天在审,问题月月通报,考评年年进行,但执法问题仍屡纠屡犯。二是责任追究不到位。执法责任制提得多,落实少,笼统规定多,具体规范少,对执法质量瑕疵案卷、问题案卷没有具体明确的追责规定,板子举得高,但打不到具体人。执法过错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警示,以致少数民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三是内部执法监督部门职能缺位,监督效能弱化。少数单位领导怕“露丑”,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大胆监督,遇到矛盾绕着走。执法监督部门工作不主动,除非因上级督办或群众上访投诉,捂不住、盖不严了才去查处,使得一些本来可以通过提醒和内部监督就能解决的问题,最后往往要付出惨重代价。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认为执法是“权力”,自己有绝对自主权,想怎样就怎样,以致随意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有的认为执法就是“摆平”,只要当事人不追不闹,程序上、法律适用上无所谓,以致问题案卷、“口头案卷”多,经不起检验,存在较高的信访、诉讼风险。甚至还有少数领导、民警廉洁执法意识不强,在执法办案中追求个人私利,有利益的偏着办,无利益的拖着办,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严重影响执法公正和执法效率,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教育培训不到位。培训机制不健全,对学习效果要求不高,对参训民警约束不严,民警既无压力也无动力,认为学与不学一个样,学习氛围不浓。有的单位忙于事务,平时不组织学习,在集中培训时不支持、甚至阻挠民警参训。同时,贴近民警执法活动的培训较少,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存在脱节,民警法律知识得不到更新,执法水平得不到提高,严重影响到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奖惩落实不到位。现有的考评方式单一,“虚”指标多,“硬”指标少,考评过程不透明,考评标准不统一,执法考评流于形式,甚至暗箱操作,以致少数单位热衷于“公关”,不愿费力去抓执法质量,影响了基层单位抓执法规范化的积极性。在单位内部考评中,能干事、想干事的民警容易出现干事越多扣分越多的现象,严重挫伤民警工作积极性。同时,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执法责任没落到实处,执法过错没有得到真正追究,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头脑里没有一个“怕”字,执法考评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三、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

(一)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一是要认真开展宗旨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教育整训,进一步树立“执法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意识,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公信力要通过规范执法来体现,信访案件要通过规范执法来预防,群众满意度要通过规范执法来提升,切实提高干部、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营造领导抓、抓领导,警种抓、抓警种,全警参与的氛围,让领导、民警自觉成为本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动者、实践者。二是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通过真实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以案说法,让广大民警认识到规范化建设不是束缚民警的手脚,而是通过规范执法活动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争取群众广泛支持,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既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从根本上扭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二)加强调研,理清思路,在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上下功夫。要深入调研,对本单位执法工作全面把握,正确判断,制定切合实际的执法规划、措施,并一抓到底,长期坚持。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找准症结。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围绕接处警、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要认真分析梳理涉警信访案件,作为判断掌控本部门执法维稳情况的“晴雨表”,在全力化解的同时,分析研究规范执法活动的对策,切实抓好整改,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教育培训,培养执法人才,在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一是以考促学。根据上级要求和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考核标准,分阶段考试考核。组织民警积极参加网上学法考试、执法等级考试和司法考试,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民警给予一定奖励,并作为评优升职的依据之一。二是以培促学。建立民警轮训制度,保证民警每年能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在培训方式上要结合实际,克服大轰隆上阵,一刀切的培训模式,避免会的不愿听,能力差的听不懂的问题,保证培训效果。三是跟班带学。选派法制员、办案骨干到法制室短期跟班培训,提高案件审核水平。组织执法办案民警到法院旁听庭审,通过观摩案件控、辨、审全过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强化证据、程序意识,提高办案水平。四是信息领学。以全面推广应用警综平台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应用学习培训,做到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监督,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五是建立法制人才库。挑选各单位执法办案业务骨干和法制人才进人才库,由法制、政工部门跟踪考核,动态管理。对入库人才优先培训,优先交流,优先提拔,形成良性循环,提高民警学业务、当骨干的积极性。

(四)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在规范流程上下功夫。要完善细化考评制度。制定出台教导员、法制员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评,进一步落实初级审核把关责任。制定具体的案件评查评分标准,完善考评方式,简化考评程序,依托省警综平台,大力推行网上考评,最大限度地弱化主观因素,力求考核公开公正,并把日常考评、个案考评情况作为年度考评成绩的重要依据。要完善关键环节制度规定。从接处警、办理行政、刑事、劳动教养等案件的程序规定入手,进一步完善审核审批、涉案财物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健全完备的执法流程体系。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狠抓落实,实行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切实提高制度、考核的权威性。

(五)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一是发挥有效做法。要充分发挥三级五审制的层层监督把关优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每一级责任都落实到位,切实减少执法问题发生。二是抓好内部监督。要树立监督既是对执法大局负责,也是对监督对象负责的理念,摒弃老好人思想,大胆监督,将执法问题的苗头性、萌芽性问题及时指出、制止。同时,内部执法监督部门不参与内部测评,使监督的同志放下包袱、没有顾虑。三是实行人性化执法监督。对执法办案中屡纠屡犯的错误,坚决予以考评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一些因认识上、能力上的原因导致的错误,实行第一次帮助提高、第二次通报批评的分层次监督管理。法制部门对问题案件只通报到单位和单位负责人,消除办案民警与法制部门的“矛盾”,提高单位负责人抓执法质量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设立执法办案奖,对优秀一线办案民警进行奖励。同时,在考评上实行总扣分除于案件总数的办法,解决办案越多,扣分越多的问题,保护愿做事、能做事民警的积极性。

公安调研报告范文篇3:

群众工作,就是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公安机关的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当前基层公安机关“群众工作难做”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公安工作的有效开展。如何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群众工作能力,着力做好群众工作,切实打牢群众基础,成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基层公安民警群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群众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基础工作,更是公安民警的一项基本功。但当前有很多基层民警并不精通甚至是没有掌握群众工作这门艺术,从而出现了交通工具改善了一张玻璃把我们与老百姓隔开了,通讯改善了我们和老百姓的距离拉远了,我们的学历提高了但说不到老百姓语言了,使我们与群众的感情丢失,警民鱼水关系没有了,失信于民,出现了信任危机,导致我们的基层基础工作十分薄弱。

一是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基层民警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做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总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重视入户走访,不注重与群众的沟通,因此不主动去做群众工作,凡事不善于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

二是身子沉不下。群众工作是一项细致、艰苦而又繁琐的具体工作,需要民警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民警在行动上不能“沉”下村组、社区,不能深入群众中,不能同群众打成一片。

三是能力不够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中学习、探索、磨练、积累和总结。相当一部分民警没有练就过硬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掌握基本的方式和方法。把握不了群众心理,学不会群众语言,掌握不了沟通技巧,在开展群众工作时,不会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没有主动服务的意识,不会宣传发动群众,不会开展群众工作,让群众对民警失去了应有的信任。

四是作风不扎实。民警在平时的工作中,遇到邻里纠纷或发生的案件不能及时予以化解和处理,甚至出现久拖不决的现象,还有的在具体警务和执法活动中,考虑社会效果不够,工作不深不细,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公安工作,对公安机关产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误解。

二、基层公安民警群众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不愿做群众工作。部分民警职业优越感太浓,对群众缺乏应有的感情、热情和亲情,在工作中,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等报警,不愿意深入群众、深入田间地头,不愿和群众打交道,不愿接触群众,更不愿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

二是不会做群众工作。部分民警尤其是年轻民警综合素质不够高,社会阅历浅、工作经验少,但又不虚心学习、讨教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导致做群众工作时无所适从、无从下手。

三是不善做群众工作。部分基层民警为民服务的观念差、意识弱,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得当,方法简单、粗暴,群众基础比较薄弱,甚至是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伤害了群众感情。

四是不敢做群众工作。有些民警缺乏做好群众工作必需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缺乏社会知识和处事经验,切不准群众的思想脉搏,抓不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因此,不敢去做群众工作。

三、解决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措施

群众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我们平时不拿群众当回事,关键时刻群众就不会拿我们当回事。要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需要我们在工作中虚心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积极改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的被动局面,以提升“搭得上话、交得上心、办得好事、情况捞得上来”等方面的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从而达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总体要求。

一是要迈开双脚深入群众。作为基层公安民警,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就是要改变坐等报警的被动警务模式,走出办公室,迈开双脚,带着诚意、带着敬意、带着热情,以公仆的身份、平等的心态,常到群众家中串门走访,和群众打成一片,真正做到面对面的沟通、心与心的交流,从中了解辖区的治安情况,听取群众的心声与诉求。尤其要勤到辖区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组干部、治保干部、调解干部,以及治安积极分子家中串门,知其冷暖疾苦,解其苦难忧愁,只有充分调动起他们参与社区治安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和提供情报信息的积极性,才能形成工作的合力。如果辖区群众平时见不到我们民警人影,我们有事要找群众才上门,群众对我们民警就会有距离、有隔阂、有戒备,就会因不了解而不信任、不配合,甚至避而远之,公安工作将难有作为。只有我们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建立密切联系,形成血浓于水的鱼水关系,使自己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获取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才能做到信息灵、情报准,才能有效服务现实斗争。

二是要耐心细致联系群众。我们基层公安民警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同样一个案子或一件事情,有的民警到群众中去调查处理,轻而易举就获得了线索,把事情圆满解决了,而有的民警却再三碰壁,原因就是这部分民警没有真正把群众当作老师,没有用请教、学习等态度去做工作,而是采取了强硬、命令、责问等态度,群众连最起码的人格尊严都不能保证,又怎么能配合你的工作呢。从中也可以看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是何等的重要。因此,我们要把群众当老师,不仅要有虚心、要有诚心,更要有耐心。要学会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说老百姓想听的话,用群众的话说群众的事,用群众的语解群众心中的结,切忌说大话、假话、空话、套话,多说真话、实话、掏心窝子的话,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言行一致,使群众感到亲切朴实,产生情感共鸣。要树立“攻坚不畏难、解结不畏烦”的思想,一次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四次甚至更多次,一种方法不行,就换换其他方法,以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坚韧不拔的态度、作风和意志,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从人民群众最急需的事情做起,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在一点一滴中体现公安机关的爱民之心,在一言一行中累积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信任,以真情换真心,以实绩赢得民心,以实际行动打动群众,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真正实现警民一家亲。只有这样,群众才会对我们交真心说真话,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这样以来就没有发动不了的群众,没有收集不到的情报信息,没有解决不了的治安问题,从而推动和实现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真正实现新时期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有机结合,开创新时期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要主动热情服务群众。服务群众,就是为群众办事,就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就是要把维护群众利益的事一件一件地办好。面对群众上门办事、报案求助时,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面对群众反映意见、批评投诉时,要虚心倾听,坦诚面对。对一时难办的事情,甚至办不到的事,我们不能回避,更不能“忽悠”,要主动给群众讲清楚、说明白。群众的事,有些看起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对老百姓来讲,就是大事,就是急事,就是难事。因此,群众的事没有小事,必须一件一件地办好、一件一件地办实,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四是要多措并举宣传群众。有效地宣传是增强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了解,促进理解,得到群众支持与配合的主要方法。在各项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首先要围绕热点搞宣传。宣传一定要贴近群众生活,引起群众兴趣,围绕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搞宣传,抓住群众心理,必然事半功倍;其次要围绕群众需要搞宣传。把宣传作为为民服务一种方式,在宣传内容上要充分考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会有何帮助和作用,把群众需要作为重点,自然能引起群众注意和感谢;最后要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工作不能板起面孔说教,不能僵化教条。要采取吸引群众兴趣的载体,使用深入浅出的表述方法,方便群众理解,提高宣传效果。逐步增强主动配合公安工作的自觉性。

五是要充分依靠发动群众。实践证明,哪里的群众工作做得好,哪里的群众就满意,哪里的社会治安就稳定,哪里的警民关系就和谐,哪里的公安工作就顺利。只有我们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调动积极性,群防群治,才能在基层派出所民警控制的社会阵地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所以我们在开展工作中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调动群众支持公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齐心协力把公安工作做好。

总之,做好群众工作,赢得群从满意,不是一日之功,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牢记群众观点,真心服务群众,站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美好旬阳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更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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