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会上的讲话》
强化自身建设 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是我们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也是我们了解和研究县级人大常委会职能和作用的第一次会议。今天上午,我们利用半天的时间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我认为很有必要,也很及时。通过培训,我们大家初步了解了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职能和工作方法,我们还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和《组成人员守则》等规范性文件,这是我们县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基础,更是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神圣职责的需要。下面我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建设方面提几点要求: 一、搞好业务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议政能力 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能否得到认真履行,主要取决于人大常委会的整体素质。而人大常委会的整体素质又是通过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体现出来的。每个人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源于工作实践的积累,而另一方面就要依靠学习来不断提高。因此,要求在座的各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尽快胜任角色。今天的学习培训仅是个开头,除此之外,大家要多挤时间进行自学。除要学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外,还要重点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届新当选的18名组成人员中,16名同志是新当选的,仅有2名是上届的老同志。过去大家或从事行政、或从事企业、或从事专业方面的工作,可以说是各方面的专家,这对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十分有利。但人大常委会工作法律政策性强、程序性强,要做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大家仅靠原有的经验是不够的。由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希望大家通过系统学习,加强对人大地位、性质和作用的认识,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认识,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好一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有的作用。 二、树立主人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是一个领导集体,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组成人员集体行使权力。《组织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须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在人大常委会内,每个组成人员的权力是平等的,这是有别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根本点。所以,人大常委会整体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个体作用的发挥。也就是说,只有每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发挥了作用,人大常委会的整体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各位组成人员要按照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紧紧围绕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十四项职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为此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求大家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按照《赤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的要求,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关系,在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安排好本职工作,做到本职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工作两不误。 二是要求大家要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等活动,以便深入了解政情、实情,进而推动和改进“一府两院”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和人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是要求大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要积极发言,为此,要经常与代表和选民保持联系,了解他们所想所求,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呼声;要围绕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议题。提前做好调查研究,为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发言作好准备,以提高发言水平和质量;要发挥委员的专业特长,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对口专业的委员要主动带头发言。大家在人大常委会要当好主任,不要做客人。 三、村正气、讲团结,突出人大常委会班子的集体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是一个集体负责的工作班子,集体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因此,在我们人大常委会班子内,要讲求团结,严守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风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要求,也应贯彻于我们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之中。 我们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上与县委和人大党组保持一致,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守纪律。会上要认真准备,积极发言,不瞻前顾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会后要严守纪律,不传小话、不开小会、注意保密,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通过大家的努力,把县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整体素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代表和选民,团结奋进,依法行使职权的领导集体。 这次会上,经过大家审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议事规则》和《人事任免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前者是约束我们人大常委会每一个体的行为规范,后两个文件是约束我们这个领导集体的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我们有了约束自己的规矩,但定规矩重要,严格按规矩办事更重要。因此要求大家言出必行,自觉遵守和执行,以良好的个人形象,来共同塑造我们这个集体的形象。 同志们,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中央提出的宏伟目标。而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实现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还需要相当的时间,需要立法监督部门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们县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地方权力机关,我们在座的各位作为县人大常委会这个领导集体中的一员,肩负着县委的信任与重托,肩负着全县183名人大代表的信任与重托,肩负着全县22万选民的信任与重托,在逐步推进民主与法制进程中,应该感受到责任的重大。 我相信,我们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出色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出色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