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调整请示(实用三篇)》
物业费调整请示 篇1
*业主委员会:
*于20xx年建成,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公司在接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十几年来,*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在市机关事管理局领导全力支持下,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督指导和广大业主配合下,经过物业公司全体员工的负重拼博不断努力,较好完成小区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受到市有关部门的表彰,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中,得到了大多数业主的好评。
一是用人上我们共用64人,其中保安33人,负责6个大门,24小时巡逻和车辆管理,夜间专人负责蹲守,确保夜间防火、防盗和安全工作。保洁、绿化,工程维修等服务管理人员一兼多职,尽量减少不必要开支。二是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老化,物价在不断的上涨,管理的成本逐年加大,法定税费也在不断提高,养老保险等五项险种、工资福利、地方各项基金等也在逐年增加。致使每年亏损额度在增加,运转很困难,在用工上年青人不愿干这项工作,用的是中老年人,工资偏底,目前连聘用中老年人都很困难,给公司用人管理增加难度和矛盾,再不调工资将面临找不到人的状况。
小区三年以来收支情况:*物业收支,每年通过管理局安排审计部门审计。小区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按0.28/㎡收取,元全年收73.9万元,其它收入:车位费10万元至15万元左右,房屋出租8万元,广告收入2万元,合计:25万元,总合计:98.9万元。
20xx年收入106.6万元,支出116.9万元,亏损10.3万元。
20xx年收入110.8万元,支出124.5万元,亏损13.7万元。
20xx年,收入103.7万元,支出123.6万元,亏损19.9万元,三年亏损金额43.9万元。
这三年收入为什么高于应收收入,因几年来部分业主欠费和无人居房欠费在21.3万元。通过采取措施上门催缴、起诉等办法,收回16.7万元。还有4.6万死帐,管理局几年补助12万元才勉强过去。
经过市场调查:新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已收到0.35元/平方米,*周边如兴鸿一品0.40元/平方米,阳光花园0.36元/平方米,明都水景0.33元/平方米,仁恒公寓0.53元/平方米,水木清华0.76元/平方米,中港雅典城0.47元/平方米,海天翡翠城0.56元/平方米等,另收水电分摊费,每月5元-12元。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每月1200元-1600元,交五险。
测算依据,按照宿政规发〔20xx〕2号文件《宿迂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标准配备物业服务人员,按“四级”服务标准,每3200平方平应配一名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测算管理各项费用。《附预算表》
根据测算结果,建议提高0.38元/平方米至0.45元/平方米。另外,小区水电一直没有收分摊费,建议进行收取每月5元,
我们在服务过程中也存在一是业主不满意的问题,我们将积级响应业主委员会和局领导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四评议、三公开、二创优、一满意”活动和后勤服务工作大提升大改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强化员工爱岗敬业的责任心。真抓实干,开创好20xx年物业各项工作新局面,在业主委员会监督指导下。共同为小区广大业主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而努力。
特此请示
4关于物业收费标准调价的请示
高安市物价局:
随着CPI的上涨,人员工资的大幅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涨价压力逐步增大。而人员工资近两年涨升幅度增大,新的《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力成本将推高企业经营成本,最终传递到物业服务价格上,如果不调高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将使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出现大面积的亏损,一些经营项目小的公司将会入不敷出,濒临倒闭。现向贵局申请调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确保物业服务公司的正常经营。
近年来物价总水平不断上升,而莱茵花园小区实行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0xx年的收费标准。此收费标准已实施了四年多没作出过调整。近几年,物价也稳步上涨,人员工资提升,人员费用基本上占物业服务总支出的6成,甚至8成。每月上门抄表及收取水费,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推动物业服务成本费用直接上升。适度调整只是合理成本的回归,只是消化近年涨价的压力。
根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具体调整方案如下:由原来每平方米0.18元调整为每平方米0.35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高安市惠人物业管理公司
二零XX年十一月
物业费调整请示 篇2
尊敬的领导:
根据贵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公司要求在下一个合同期员工增加至4人,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一、从安全角度考虑,外来人员的繁杂导致已发生了十余次偷窃事件,增加人员可以加强巡逻力度,提高安全系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从人员休班方面考虑,因人员的缺少,员工的休班是一直存在的问题。增加人员后既保证了员工的正常休息,平衡了员工的工作心态,又增强了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几年以来,物价上涨飞快,合同上规定的合同额1600元/每人/每月,已难以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20xx年5月起,东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760元/月上涨到920元/月,员工福利待遇也随之提高;
二、人员工资自去年一直没有增长(目前1300元,其它已经涨到1500元)加上保险、福利、节假日的加班以及不可预测费用等也需要往上调整
三、是物业管理费的税费由原来的4.55%上调到现在的5.65%。
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贵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公司在尽量压缩各种成本的情况下,仍有很大的资金缺口,为此,恳请贵公司领导核实以上情况,对我们公司的物业管理费进行适当的调整,经过认真核算费用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800元可保证目前情况下工作需要。
请公司领导酌情考虑我们的实际情况,给予我们支持。
物业费调整请示 篇3
向日葵小区业委会暨全体业主:
根据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20xx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调整至1120元,我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必须同时作相应调整。
为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及时修订合同有关条款,消除由此产生的各种问题,为此我公司特向业委会暨全体业主申请,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并通过有关资金计划安排并修订《物业服务合同》,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现有向日葵管理处提出如下方案供参考:
1.物业管理费从1.30元调整至1.80元;(业主每月多支出0.5元/平方米,每月约50元左右);
2.小区停车费全部划归物业所有;(按照税后15000元/月计算,业主每月多支出37元左右);
3.裁减8名工作人员。(减少开支约120xx元左右);
4.终止与业委会的《物业服务合同》。
管理处如在20xx年7月31日前未得到正式发文答复意见的,8月1日起按上述三条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由于向日葵小区事务繁杂等因素,如合同因业委会单方面原因不能及时修订,严重影响物业工作正常开展的,物业公司将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得不考虑在适当的时间,终止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撤离虹桥向日葵小区。
特此请示
上海楚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虹桥向日葵公寓管理处
20xx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