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拨付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请示汇编三篇》
申请拨付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请示 篇1
省环保厅、省财政厅:
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溪流域内,为改善萩芦镇人民政府镇所在地周边崇圣村、崇联村、洪南村等三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该镇计划对该上述三个行政村的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综合整治,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生活垃圾乱倾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问题,该镇政府拟配套建设上述三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共12.5公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配套设施等其他污染防治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606.21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安排资金300万元,镇自筹资金6.215万元,尚缺口资金300万元,特申请国家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恳请上级予以支持。
附件:1.萩芦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国家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请示(涵萩政[20xx]149号)
涵江区环保局
涵江区财政局
20xx年10月16日
申请拨付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请示 篇2
市地税局:
我村今年在上级的要求下,正在对村庄环境进行整治。
今年7月初我村串场河撤渡建桥工程已竣工通车,这个工程我村已上缴配套资金40万元,征地等费用10多万元,后期驳坡等还需几万元费用,资金缺口15万元。
我村今年通组路及巷道硬质建设总长2170米,需要资金33万元,全部工程将在8月底结束,资金缺口13万元。今年我村已实施近4公里的路灯亮化,投资资金4万元,资金缺口2万元。根据村庄环境整治要求,我村将拆除破旧危房及猪圈若干,约需资金5万元。
以上资金缺口合计35万元。贵局系今年三解三促挂钩我村的市局单位,恳求贵局在可能的情况下解决部分建设资金为盼!
乾园村委会
20xx年7月16日
申请拨付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请示 篇3
闽侯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安排我镇列为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片区之一,整治项目主要内容:建设马保垃圾中转站1座、新峰溪清淤及周边污管网建设、23个村村容村貌整治。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0xx万元,其中:中央补助500万,省配套400万,市县各配套50万,我镇自筹978万元。
目前我镇连片整治项目村容村貌部分已基本完成,但资金报帐进度未达到省市要求。该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概算为387000元,其中县级以上配套资金193500元。为更好地完成我镇连片整治项目,我镇申请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县级以上配套资金193500元从县财政连片整治专户中拨付给我镇。
妥否,请示复。
附:上街镇各行政村村容村貌资金分配表
二0XX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