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空缺编制请示【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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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空缺编制请示 篇1
X市委编办: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印发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市编办[20xx]20号)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5名,实有人数70人。下属能源监察中心事业编制7人,实有6人。因职能合并又新多项职能,人员严重不够,急需专业人员,拟申请使用机关行政空缺编制5人,事业编制空缺1人。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使用空缺编制请示 篇2
X县委编办:
县委编办给我镇核定的公务员编制数42名,目前实有公务员人数32名。因我镇实有人员数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特申请使用空缺编制10个。
X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9日
使用空缺编制请示 篇3
X区委编办:
因工作需要,我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纳溪区环境监察大队,编制数17人,实有人数12人(已上报使用2个空缺编制未批),现编制空缺数3个。拟于20xx年上半年公开招考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名。要求:年龄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环保及相关专业。
妥否,请批复!
X市纳溪区环境保护局
20xx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