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土地整理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
一、我县土地整理目前现状
我县于XX年启动土地整理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总体上是项目少、面积少、投入低、条件差。近年来,我县先后实施省级投资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1个(面积532公顷,投资规模1650万元);实施省、市、县投资及联合和地方占补项目32个,开发改造低丘岗地1083.5公顷,计划投资3258万元。目前正在申报的地方占补项目有43个,面积约135公顷,计划投资405万元。通过整治,全县近640.5公顷的低丘岗地旧貌换新颜,变成了旱涝保收的良田,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10年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已验收的土地整理项目情况。红安县阚家湾土地开发项目和红安县太平桥联合土地开发项目等4个项目已通过验收。
2、已完成的土地整理项目情况。完成了八里等八个片区399亩,火连畈等17个片区1024亩,石家咀232.5亩的地方占补项目和盐店河低丘岗地改造项目2467.5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扬和当地村组村民的交口称赞。
3、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情况。申报投资额1600万元,总规模8000亩的红安县永佳河高产农田改造项目,上新集低丘岗地改造项目6500亩已经批准,目前项目正在招标过程中,共有52家公司报名参与。申报总规模为7000亩的永河二期高产农田和地方占补4600亩项目。
通过实施这些土地整理项目,不仅确保了我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而且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了我县新农村建设进程,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010年,我们计划整理基本农田2万亩,低丘岗地开发1万亩,实施地方占补项目0.52万亩,这些项目实施后投入资金近亿元。
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土地整理是我县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加快城市化步伐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是,当前在我县开展土地整理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领导重视的问题。领导认识到位是搞好土地整理的前提。一些乡镇领导对土地整理的重要意义,对土地整理带来稳定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工业、交通、城市化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因而在工作中不够重视,致使有些土地整理项目迟迟未动工,有些成了半拉子工程。土地整理实际上是按新规划实施村镇改造和农田建设的过程,涉及到大量的拆迁、土地权属关系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的调整,没有党委、政府扎实细致的工作是难以想象的。因此,要将土地整理作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措施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2、部门配合的问题。土地整理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电力、财政,城镇建设、乡镇企业等很多部门。要使这些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的职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积极参与,形成强有力的土地整理的合力。
3、周边环境的问题。土地整理项目最终受益的是农民,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但由于土地整理涉及村组、村民多,施工场面大、周期长,但农民往往仅注重眼前利益,看不到长远、全局的利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他们往往采取各种理由阻挠施工,影响项目建设速度。
4。资金投入的问题。土地整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其中资金问题是制约土地整理的一个关键问题。近几年来,由于受资金短缺的影响,许多应向国家和省、市上报的土地整理项目,因缺少项目前的踏查、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等前期费用,形成了经费少、土地整理项目少,项目少、项目资金投入更少的局面。
三、加快推进我县土地整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在全面掌握全县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的基础上,科学编制《红安县低丘岗地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2年》,目前这项工作已通过专家评审。
2、请县政府成立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国土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县的土地整理工作。召开有关部门开一次协调会,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土地整理的责任分工。
3、在项目建设区的确定上,由于农业综合开发与土地整理建设内容在致内容相当,在项目安排上可以相互协调补充,建议县政府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的关系,集中资金投向高产农田建设项目区,不断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4、机构要升格,编制要增加。我县土地整理中心目前为自收自支单位,人心不定,收入不稳,人员经费都非常困难,亟待解决。2010年12月26日,在全市高产农田建设暨低丘岗地改造工作实施现场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雪荣明确指出,市、县两级可参照省国土资源厅作法和借鉴外地经验,实行机构升格或主要负责人高配的办法,加强领导力量,配齐配强班子,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全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据了解,我市周边的麻城、团风、武穴、黄梅、蕲春5县市土地整理中心机构已升枯木逢春为副科级,全部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因此,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解决我县土地整理机构升格和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