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广播电视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一、县级广电行政部门情况
(一)xx县广电行政部门的定位和职能情况
XX年12月31日,xx县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完成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职能合并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撤销广播电视局,新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正科级,主管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其中的工作职责包含: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广播影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拟定全县广播影视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二)辖区内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情况
目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xx县区域内的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承担全县广电行政执法职能。
(三)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从改革后一年多来的运行和管理情况看,还存在许多问题:
1、经费、人员未能得到完全落实。机构职能合并后,经费没能相应增加,人员仅增加1人。xx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经费标准是按照事业单位性质,工作运转经费只有人均4000元/年,全局工作人员15人,全年共计60000元。没有专门的广播电视工作经费和监管经费。
2、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即“村村通工程”)的落实工作由县电视台(原来的广播电视局)承担。
3、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虽然广播电视行政管理职能并入新组建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但是熟悉广播电视业务工作的人员没作相应的调整,负责广播电视工作的人员对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的学习有一定的坠后性,特别是没有经历过该项业务的实践,必然导致业务不熟,监管缺乏针对性。监管什么,怎么监管问题非常突出。乡镇一级广播电视站情况及其监管就更顾及不上。
4、机构改革对广播电视实现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既有利也有弊。弊端就是,那方出现工作不到位或得存在争议的情况,易存在推诿,难协调问题。甚至发生因为几部门人员关系不好,工作不肯协调、配合等问题。请求上级出面,既伤神,又费时。
(四)意见、建议
1、必须对广播电视工作监管人员就广播电视业务职责和相应工作要求进行系统的业务学习培训,确保能履职,会履职。
2、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与上级财政部门明确广播电视行政工作经费基本标准和渠道来源,确保能履职,履好职。否则,只能停留在“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状况。
3、上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机构应就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协调并形成统一规范的工作机制。比如说,a部门要某一方面工作情况数据,a、b两部门上级沟通衔接后,再分别布置,基层操作才方便、顺畅。
二、乡镇广电机构情况
(一)乡镇广播电视机构分类构成情况(基本概况):我县共有25个乡镇,每一个乡镇都设有乡镇广电工作站。其中12个为乡镇党委政府单独设立的乡镇广电站,13个为与乡镇文化站等部门整合后设置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目前有24个乡镇电视与县有线电视台(网络公司)通过光纤实现了联网。目前全县已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辐射点,有线与无线交叉覆盖的广播电视网络系统,全县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0%。
(二)乡镇广电站的定位和职能情况:XX年,我县实行乡镇机构改革。乡镇广电站与文化、劳动保障、农村经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站整合为公益性事业机构(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事、编制、工资福利)实行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其人事任免、考核、职称、调动等事项由乡镇党委征求上级业务部门意见后办理。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改造、维护及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乡镇广电站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业务上——安全播出管理存在隐患。
经调查,目前仍有少数乡镇广电站有自办新闻和播放电视剧的现象,这种形式不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关于“乡镇设立的广播电视站不得自办电视节目”的规定,也存在宣传导向隐患。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一是管理体制不规范。乡镇党委、政府与广电部门对乡镇站的管理职责不清,权限不明;二是由于管理体制的制约以及乡镇广播电视站覆盖的点多面广,当地政府对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投入较少,人员配备不齐,技术力量薄弱,广电主管部门又不便于参与具体工作,管理上难以完全到位。四是资金压力比较沉重。现有的有线电视网络线路老化,设备陈旧,节目频道少(有些边远村至今只有2套节目),信号质量差,用户意见大。另外,大部分村地处偏远,村与村之间、户与户之间相距遥远,建立有线电视前端、安装有线电视成本很高,许多经济相对困难的农村和农户望而却步,也增加了广电部门扩大有线电视覆盖的难度。致使目前的卫星接收设备(俗称“灶锅”)非法销售、擅自安装泛滥,非法接收境外节目对村民的思想意识带来了直接冲击。也给广电及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擅自销售和安装卫星接收设备制造了巨大难题,毕竟是政府投入过少,满足不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2、人员编制上——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多年以来,乡镇广播电视工作站被划为差额拨款事业编机构,并统一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即乡镇广电站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广电局双重领导,以当地党委、政府为主。这一体制总体运行情况也说不上一个“好”,因为政府每年只拨付人员部分工资、无工作经费,更无事业发展经费。广电站工作人员为找工资养家而忙碌,部分人员费尽心力也无法找满基本生活费用,生活无保障,导致人员人心涣散。多年来,没人肯进广电站工作,影响工作。同时,在具体运行中还存在一个问题:工作职能不规范。国家规定:“乡镇广电站是县(市)广电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转播上级广播电视节目,在县(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设、维护农村有线电视网络,把党的声音传送到农村,让农村广大农民看上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宣传上,乡镇不得自办电视节目,不得播放影视剧”。但实际上乡镇党委、政府把乡镇广电站作为乡镇政府内设机构,将乡镇站宣传上的配合程度和宣传效果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偏重于了对内的自我宣传,忽视了基本的事业建设,乡级财政对广播电视站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过少,造成事业建设后续力量匮乏。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时常出现乡镇广电站工作重心的偏移,工作部署的撞车,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乡镇广电事业的健康发展。
3、事业建设上——缺乏经费来源,长远的规划和发展后劲。由于政府财力不足,在人员经费都无力保障的情况下,作为乡镇事业机构的广电站,更是无法得到乡镇财力支持、保障。乡镇广电站缺乏长远规划,建设的整体性、长远性、系统性更是无从谈起。相反,零打碎敲,东做一下,西搞一点的情况普遍,造成资源浪费,影响管理和发展。
乡镇广电站是乡镇政府事业机构,县级广电行政部门也是靠县委县政府安排经费,既无财力也无精力顾及乡镇广电站,因此也就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四)xx县目前尚没有存在县对乡镇广电机构实现垂直管理的情况。
由于我们对乡镇广电站的监管工作没有到位,对其也缺乏深入的了解,对建立县对乡镇广电机构的垂直管理模式,我局尚没有什么具体的意见、建议。
(五)我局没有出台针对加强乡镇广播电视站的管理的管理办法。
由于我局是XX年底以原来文化、新闻出版为主,合并广播电视业务组建而成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由于乡镇广电站是以属地管理为主,我们基本不参与对其管理。因此,近年来我们没有出台针对加强乡镇广播电视站的管理的管理办法。
(六)对于乡镇广电机构的职责、建设和管理建议
1、要改变乡镇广电工作站的管理体制,明确其职责。
乡镇广播电视站作为乡镇政府机构,乡镇政府既没有技术、也没有财力支持乡镇广电事业规划、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广播电视的行业管理。若是将其改为县乡直管模式,有利于加强对广播电视的宣传、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同时按照“乡镇站应按规定搞好转播,积极发展与市县的有线广播电视联网和光缆传输,但不得设频道自办电视节目”精神,乡镇广播电视站不是一级独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是县(市)级广播电视的派出机构,是下伸的转播机构。因此,必须明确乡镇广播电视站工作职责: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转播好上级广播电视节目,在县级广电部门指导下,管理和维护当地的有线广播电视传网络。
2、要加大农村光纤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把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当成“惠民工程”,像电力农网一样,到村入户,解决、改善农村看电视信号差、信号不稳定问题。同时,还要像电力部门一样建立农村电视网络维护机制,随时提供良好的服务。
3、要切实解决乡镇广电站健康发展、稳定发展机制。一个是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职称待遇要有保障;二是队伍建设,要有一只懂管理、会技术的人才队伍;
三、政府对县乡广电的保障政策情况
目前,我县在县乡广播电视经费投入比较有限,对乡镇广电站工作人员已于XX年起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问题拨款问题,由县财政解决全额工资。
我局希望上级部门对此进行统一规定或由国家统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