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和决定的区别》
在公文写作中,一不小心就会因为分不清命令与决定,就写错了。那么为了避免错误,我们就要知道这两者中究竟有什么不同。下文就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命令和决定究竟有什么不同。
命令与决定的区别
一、命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令(令)与别的公文相比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内容重要。
命令(令)所涉及的事项,有的是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的是宣布施行重
大强制性行政措施,这些都是重要的内容。运用命令来奖惩有关人员,往往也是在全国或某一地区影响较大的。如果是一般性的表彰先进或批评错误,就不用命令而用通报等别的公文文种。
2.权威性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以及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布命令。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都很少使用命令这一文种,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人才较多使用。因此,命令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命令一旦发布,别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修改或歪曲,如果别的公文的内容与命令的有关精神相抵触的,也一律以命令的为准。
3.强制性大。
命令具有明显的强制性,上级机关发布了命令,下级机关不管是否同意,不管有什么困难或问题,都必须坚决地无条件地执行。令出必行,违反命令或抗拒执行命令,就要受到惩罚,在所有国家机关行政公文中,命令是最具有强制性的。
命令的范文: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201*年,公司全体员工在管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安全 质量 管理 效益 责任”年度工作方针及年度各项目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开展并推进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发挥劳动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积极性、创造性,公司决定授予王绍波同志“201*年度特殊贡献奖”荣誉,授予邢云同志“201*年度销售冠军”荣誉、吴志强同志“201*年度销售亚军”荣誉、张晶磊同志“201*年度销售季军”荣誉,授予宋东虹、朱世艳等36名同志“201*年度劳动模范”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再接再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建新功,为广大员工做好榜样和表率!同时,全体员工要以他们为榜样,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团结奋进,为少林客车新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年度先进个人名单
一、特殊贡献奖
王绍*
二、全年销售冠军、亚军、季军
冠军: 邢 * 亚军:吴
季军: 张
三、劳动模范36名(略)
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二、决定
决定是行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具有规定性、强制性和领导、指导性的公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决定时,其内容应为本机关中相对重要的事宜。一般来说,只有事关全局、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执行时间较长的重要工作,才适合使用“决定”行文。
决定的特点:
1.制约性。决定是下行文,一般由领导机关制发,要求下级机关贯彻执行。决定的制约性主要表现在领导性、指挥性和强制性上。比较起来,决定的制约性没有命令那么强硬,但比其他公文要强。因为决定比较集中地体现了上级领导机关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的指挥意志、处置意图和倾向,要求下级机关无条件执行。另外,决定有时是法规的延伸和补充,具有强制性和行政约束力。
2.稳定性。决定的稳定性主要表现在内容上。某个问题一旦经党政领导机关做出决定,就要求相当长时期内贯彻执行。例如,1984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
决定的类型:
1.指挥性决定。也叫部署性决定,多为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做出部署的决定。这类决定政策性强,要求坚决贯彻执行。
2.法规性决定。指为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和国家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要求而制定的类似法规的重要决定。
3.知照性决定。主要指把决定的事项简要地传达给有关地区、单位和人员,多数没有执行要求,少数兼有事项安排。
4.表彰与处理性决定。指对人或事进行表彰或处理的决定。
5.更变或撤销性决定。指对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或有关事项做变更或撤销处理的决定。
决定的范文:
徐,男,汉族,1xx0年x月2x日出生,本镇xx村人,高中文化,1x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经查明,x2年x月1x日晚上,徐在一家小饭店吃晚饭时喝了点酒后,就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浙HRxx0x小型轿车去淤头办事,22时0x分左右,途经山深线五号桥附近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已超出国家规定的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酒精含量临界值。x2年x月1x日,针对徐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等三项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给予罚款20x0元并暂扣驾驶证x个月的行政处罚。
徐身为中共党员,本应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徐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x年x月x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xx镇委员会提出申诉。
中共xx镇委员会
x年x月x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