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地质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19年地质服务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2019年地质服务合同范本(一)
委托单位(甲方):
勘查单位(乙方):
受西藏嵩海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o五地质队(以下简称乙方)承担西藏嵩海工贸有限公司所属的山南地区隆子县余对铅多金属矿地质勘查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本着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项目名称
山南地区隆子县余对铅多金属矿普查
二、 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主要工作量
1、 工作地点
山南地区隆子县
2、 工作内容
在矿区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对矿区范围开展地质勘查(普查)工作。
3、 主要实物工作量
因本矿区前期地质工作未系统完成,原勘查(普查)设计依据不足,乙方在后续勘查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原勘查(普查)设计进行调整或变更,最终以双方认定的工作量为准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并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三、 地质工作费用计价
1、 地质工作计价标准依据
地质工作费用预算、结算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颁发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xx年试用)》为计价基础,地区调整系数为1.9。
2、 计价方法:
经按以上计价标准测算各项目工作费用后确定:勘查工作费用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
3、 本次地勘工作费用除实实物工作量按《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xx年试用)》计价外,需另外单独计费的为:
(1)、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年(大写:拾伍万元|年);
(2)、乙方对原勘查(普查)设计依据矿山矿产禀赋情况进行调整或变更产生的费用(含评审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补充协议另行计费。
四、技术工作依据、质量要求、提交成果
1、工作依据
经甲、乙方协商修改后的《矿区勘查设计》;《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等。
2、质量要求
成果报告达到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通过甲方验收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即视为质量合格。
4、 提交成果
提交《山南地区隆子县余对铅多金属矿普查地质报告》及附图、附表。给甲方提供五套成果资料(含电子资料)。
五、 工作期限
野外工作时间:20xx年10月24到20xx年10月23日
成果提交时间:20xx年10月1日
六、 甲乙双方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勘查期限内需对矿山进行地质勘查投入,投入资金需满足地质普查工作需要。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在地质工作过程中因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原设计工作量需要调整时,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7日内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同意修改或调整工作量,否则乙方将按照设计工作量施工。
4、甲方在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等。
5、甲方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费用。
6、甲方负责地质工作中林地、土地等的征用和相关的经济赔偿。
7、甲方负责并承担普查地质工作中探槽及坑道施工、施工道路修筑、钻孔场地平整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应具备相应的勘查资质和技术力量。按照设计、规范进行地勘工作;承担勘查工作的安全责任,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2、乙方应按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初步查明勘查工作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其它固体矿产生并通报甲方。
3、乙方自行负责地质工作中所需设备、仪器、生产资料及生活物资。
4、在勘探期间与该区域有关的所有报件、核查、年检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自理(费用不含矿权延续相关资料及事宜)。
5、工作中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发生矛盾时,乙方有义务及时通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修改设计或调整工作量或是否终止施工。
6、乙方必须做好资料的保密,所有和该项目工作内容有关的资料应全部提交甲方。
七、地质工作费用支付及结算
1、为了保证乙方工作顺利开展,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预会给乙方本合同商定的20xx年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元(大写:拾伍万元),20xx年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元(大写:拾伍万元)在20xx年10月30日以前全部支付。20xx的地质勘查咨询费15.00万元(大写:拾伍万元)在20xx年10月31日前全部支付。其余款项按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时间支付。
2、甲方所付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单位账户,否则视为未支付处理。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无论任何一方违约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均按本合同预算总费用的10%作为经济赔偿支付给对方。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试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19年地质服务合同范本(二)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长春市两横两纵快速路之西部快速路x5标段监测项目 地质钻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劳务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长春市两横两纵快速路之西部快速路x5标段监测项目地质钻孔工作
1.2 工程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与前进大街交汇北京建工集团施工现场
第二条:钻孔方式及内容
钻孔方式及内容: 钻直径110mm孔埋设测斜管
第三条: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共计 10 天:
由 20xx 年 9 月 15 日至 20xx 年 9 月 25 日。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满足测斜管安放及相应后期监测任务的操作,保证测斜管安装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5.1 合同价格 60元/m
5.2 付费方式 现金支付
5.3 乙方必须在甲方支付完工程款之后,为甲方出具正式劳务公司发票。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要求
6.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 工程勘察安全协议
6.2 乙方制定安全防治措施及预案,设置专门安全人员,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乙方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乙方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事故;
6.3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同时甲方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清退出场。
第七条 环境管理责任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工程勘察环境管理协议,做好环境管理。
第八条:甲方、乙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负责协助协调乙方施工过程中与主承包单位各个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8.1.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和钻探质量监管人员对乙方现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环保等方面工作进行交底,有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要求或乙方人员违规操作、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责令乙方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经甲方同意方能复工。
8.1.3按照协议规定按期支付钻孔劳务费用。
8.2 乙方责任
8.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工程钻孔,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监测点位,并对其负责。
8.2.2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安排,在指定的位置施工。按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8.2.3严格按《钻探、静力触探、室内试验技术质量要求》及勘探任务书要求进行工作。
8.2.4作好工地安全、保卫工作,对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负责,对施工人员及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8.2.5加强施工进度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在接到甲方现场人员通知后5天内设备人员必须进场。
8.2.6乙方派遣的地质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并及时到地质勘探项目进行地质工作。
8.2.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乙方对在勘探过程中造成的一切设备、车辆、人身、各类(地上或地下)管线等安全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特别在试坑挖掘过程中,一定配齐人员和安全设备,做好防护措施,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2.8乙方对所有承担的勘探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生技术水平及能力所无力承担的勘探工作,须提前15天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有权在总费用中扣除无力承担部分,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外委发生的费用大于本合同的费用,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如不然造成甲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8.2.9乙方不按投标承诺内容及时向施工现场派驻合格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以至影响甲方工期,经甲方口头要求后,并在甲方正式开工通知下达7天内仍未到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8.2.10乙方应做好勘探场区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泥浆不乱流、不违反现场文明施工。撤场时应回填钻孔、清除垃圾和泥浆、恢复破坏的各类设施。勘探时应给施钻人员配齐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安全操作规定进行勘探操作。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
9.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 30 日,应偿付未支付工程款的 逾期违约金。
9.3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现场工作或技术工作,甲方有权将工作切割发包给其他单位,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乙方因工作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工作,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工程费用。
9.5 乙方如工作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例如:偷尺、偷芯等),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工程费用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工程费相等的赔偿金。
9.6 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工期,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合同总价_1_的违约金。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撤离作业现场,甲方不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勘察费用,并永久取消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勘察的资格。如因乙方擅自撤离作业现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所有勘探合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验收后失效。
12.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 人:(签字) 代 表 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月日:
2019年地质服务合同范本(三)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地质勘探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地质的详细勘探工作。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提供勘探技术报告 2、结算办法:工程完工时,双方按实验收结算。钻探深度按合同要求在现场实量。乙方在每一钻孔按第五条要求完成前四小时应通知甲方或委派的工程监理到现场以
核对工程量(包括入岩深度和钻孔深度)并报甲方办理签证。勘探工程的结算以每一钻孔签证的工程量为统计依据,未经确认和签证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技术人员。
第四条 工期
总工期为____天,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实际开工以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现场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工程的详步勘探要求按国家规范和甲方初施工图设计要求所需资料的技术要求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勘探、设计规程、规范和标准,地质报告应满足单体设计及支护土方工程的要求,物理试验成果报告应齐全、准确。
2、在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乙方应按钻探点布置的要求,布技术孔 个,具体钻孔数量由甲方核准。
3、钻孔深度要求:取土孔孔深_____米,或孔深大于____米。超出上述要求部分的不予结算,如特殊原因需加深超钻的,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4、钻探机械要求:钻机(柴油发电) _ __台。
第六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价格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价格基础上按*折计算,工程预算总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乙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审定后,以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实际工程量以甲
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钻探工作后**日内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审定并结算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结算工程款的_______%;
2、实际结算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金,在本工程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完成后,若实际情况与乙方提供的勘探技术报告内容相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修金。但若在本地质勘探工程完成后的一年内 本工程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不开工的,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保修金。
3、以上付款,甲方如以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提出按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相应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代扣代缴税金。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若无正式书面委托,甲方不予结算。 第七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提供地下障碍物资料(不包括地质情况),如因资料不准确造成事故的,由甲
方负责。现场如遇障碍物影响施工,经甲方同意后可调整孔位。 3、
提供施工场地及现场施工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施工场地与第三者
产生矛盾时负责及时解决。 4、 5、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工期顺延。
向乙方提供开展勘探设计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与资料的可
靠性负责。 (二) 1、 2、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地质类甲级企业。
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工作。提供有关勘探的成果,为基础设计及支护设计
提供依据。 3、
提交工程勘探技术报告一式伍份,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有关技术数据负责,并负
责办理规划局审查事宜。
4、委派 作为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处理并协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事宜。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在向甲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后5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导致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办理的,甲方可不支付款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不按时提供有关的资料、文件,从而影响乙方正常的工作的,工期相应顺延。 4、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视为乙方违约。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 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作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6、工程验收未达到约定的勘探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约定,由此而延误工期的,按本条第五款执行。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负责人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如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表,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天内更换,否则视为违约,造成的工程停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出现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九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急(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19年地质服务合同范本(四)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地质勘探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地质勘探工程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地质勘探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 的地质勘探工作。
第三条 计量方式
1、本合同地质勘探范围内所需仪器,设备及相关耗材等勘探资料一律由乙方承担。
2、结算办法:乙方在每一钻孔完成前四小时应通知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到现场核对工作量(包括入岩深度和钻孔深度)并办理工程量确认,表格以附件四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程量确认的权利,该部分工作量甲方不再予以确认。勘探工作的结算以每一钻孔的工作量确认为统计依据,未经确认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甲方现场确认人员为附件四中甲方相关人员。
3、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四条 勘探工期
1、勘探工期共计 天,自甲方书面通知确认的开工时间之日起,至乙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确认之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勘探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设计变更影响施工;
(2) 不可抗力的因素。
第五条 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工程的勘探要求按国家规范和 的技术要求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勘探、设计规程、规范和标准,地质报告应满足单体设计及支护土方工程的要求,物理试验成果报告应齐全、准确。本工程的质量标准的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标准、国家优质工程验收标准、珠江国际验收标准的优质标准为依据。
2、甲方提供的工作场地应当满足“三通一平”的条件。
乙方应按钻探点布置的要求,布技术孔 个,具体钻孔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3、钻孔深度要求:技术孔入 风化岩 米,或孔深大于 米。所有钻探孔入岩深度或孔深超出上述要求部分的不予结算。上述未注明的,按甲方签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或甲方通知为准。如特殊原因需加深超钻的,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4、钻探机械要求:钻机(柴油发电) 台。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
本工程含税综合包干单价为人民币 元/米(此含税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费及水电,临时设施,机械进退场费等本工程所含的全部费用)。钻探总数量暂按 米,勘探暂定总价款暂按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审定后,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实结算勘探总价款。当勘探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勘探暂定总价款进行调整。
(二)付款方式
1、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勘探技术报告,并经甲方审定后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总价款的80%;
2、甲乙双方办妥结算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实际勘探结算总价款的95%;
3、实际勘探总价款的5%作为保质金,在 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完成后,若实际情况与乙方提供的勘探技术报告内容相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质金。但若在本地质勘探工程完成后的半年内 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未开工的,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保质金。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七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勘探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勘探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勘探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工作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勘探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及时对勘探进度、勘探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造成乙方工作范围变更的,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签证。
5、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提交的地质勘探报告及相关文件后 日内予以确认,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6、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7、提供地下障碍物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准确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负责。现场如遇障碍物影响施工,经甲方同意后可调整孔位。
8、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勘探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勘探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勘探甲级企业。
3、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勘探的成果,为基础设计及基坑支护设计提供依据。必要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供中间勘探成果。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设计和工程的变更要求进行勘探工作。
5、提交工程勘探技术报告一式六份,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有关技术数据负责,负责解答甲方的质疑及鉴别岩样,并负责办理规划局审查事宜。
6、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勘探工作,并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7、开工前三个日历天内必须编制完整的组织设计、网络图和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开工,并将勘探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8、勘探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和施工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9、乙方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及提供相关资料。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10、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工作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做到文明工作,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同时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完工清场。
12、乙方如在勘探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勘探结算款中扣除。
第八条 竣工结算
1、乙方提供资料
当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甲方后28日内,向甲方提供如下竣工验收资料,甲乙双方在 3 日内进行核对,如需补充材料,乙方应于3日内补交。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报送完整结算资料或逾期不与甲方核对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单方面进行结算并通知乙方,乙方认可该结算结果。
乙方保证所报送结算资料的完整与准确,如有结算依据不充分或不清晰,甲方可视为乙方放弃此部分结算权利。
(1)竣工结算书
①封面: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结算金额、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
②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定额套用、取费标准、补充说明、索赔计算方法和索赔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③工程结算费用细目表:包括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费用的计算清单、索赔费用的计算清单、工程量直接费表、措施费及其他措施费表、独立费表、主材单价清单、工料机价差表(材料价差表备注栏需注明各种材料价的来源与时间)等。
(2)工程量计算书底稿原件(非铅笔填写,计算人签名并盖上资格章,其中现场实测数需甲方设计代表、项目工程部经理、项目公司总经理和乙方四方签名);
(3)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内容包括合同附件、合同会审表、合同外审价清单(由甲方审核部及招标中心确认的价格)等;
(4)竣工图原件、竣工验收说明书原件,相关资料包括开工报告、施工组织方案、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场地移交表等;
(5)图纸会审记录;
(6)与结算有关的证明资料
①材料报验单原件(内容包括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单、材料移交清单等);
②设计变更通知单原件;
③涉及造价的会议记录原件;
④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效的变更、合同外工作委托单、签证单原件及其附件(包括签证单依据如工程通知单原件、附图等);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通知单、工程量签证单、合同外工作委托单详见附件五。
⑤甲方提供材料的通知单原件及甲方提供材料的清单;
⑥扣款通知单原件;
⑦主要材料或施工项目价格资料原件(需附有材料中标或审价审批表、材料采购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等);
⑧补充单价分析、补充费用分析;
⑨其他资料
具体见如下表格:
乙方认可所有报送材料需符合以上条件方可作为有效的结算依据,否则甲方可以对该部分不予结算:属于已完工程量、完成当月乙方上报甲方、符合合同约定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
2、甲方审核结算
(1)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本合同约定齐全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进行审核工作。在甲方审核过程中如需乙方配合核对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通知之日起3天内与甲方核对。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交按本合同约定的完整资料最后日期起六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
(2)甲方对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进行最终审定时,如发现施工图与签证单重复计算的,甲方有权将重复部分扣除不计。
(3)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工程任务的,应以甲方出具的盖有印章的正式书面通知将具体工程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告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3、最终结算结果以经甲方集团核算的结果为准,并需由甲方集团结算中心负责人签名且加盖甲方集团结算中心印章方可生效,甲方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签字或加盖其他印章的结算书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乙方报送的月度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报告要求结算的金额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报。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不含3%),则甲方有权扣回超过部分金额,乙方还应按报送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之差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甲方在结算金额中直接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应付的任何款额,甲方可以与乙方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应按照延期付款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如果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或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但在延期付款协议约定的延期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则乙方有权得到未付款额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补偿。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用于计算该利息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勘探技术报告的,每逾期一日,按勘探预暂定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须按本合同勘探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勘探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日或累计停工三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勘探暂定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4、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勘探工作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以每次2000元予以处罚,并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勘探期限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甲方依本合同之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作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勘探单位进场。
6、如乙方人员、设备未在前款约定的期限内撤离工作现场,导致甲方安排的新的单位无法进场的,乙方应按每逾期撤场一天向甲方支付 元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场地占用费。逾期期间甲方没有义务替乙方看管滞留的人员、设备,此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员、设备的损伤、损坏、丢失,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乙方滞留的设备,所得任何收益乙方均无权要求返还或补偿,亦有权利强行清退乙方滞留的人员,因此发生的人员伤害及财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按时进场勘探,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3 日内仍不进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勘探暂定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7、若乙方所提交的勘探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勘探作业,并补齐有关资料。由此延误勘探周期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8、如因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且不以实际支付的勘探费用为限。
9、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结算时若甲方实际支付的金额超出结算应支付金额的,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乙方应予返还。
2019年地质服务合同范本(五)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
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
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
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
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
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
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
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
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
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
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模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
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年__月__日提交全
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份(如甲方需
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
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 定金及勘察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
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
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
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
乙方支付勘察经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
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
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
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
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
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
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
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
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
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
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
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
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
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
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
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
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