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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论文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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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地位和作用的不断加强,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越来越成为影响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国际服务贸易论文精选9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1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与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有经济方面的,也有非经济方面的。它的经济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总的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率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能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质优价廉的服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发展中国家能够进口经济发展急需,而本国又不能满足需求的生产,从而有利于解决生产发展与服务业落后的矛盾。(3)外国企业的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企业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吸收国外先进服务技术与经验,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竞争能力,走向世界市场。(4)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自己具有优势的服务业,进口不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从而促进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发展中国家有优势的服务业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

2.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减少对服务进口的限制,短期内可能导致进口大量增加,造成国际收支恶化;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自由化的国际环境设法扩大自己的服务出口。由于能够采用优质价廉的进口服务,发展中国家有可能降低其物质产品的成本,提高质量,增强货物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增加收入。同时,适度开放金融服务市场还将有利于外资的流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3.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1)服务贸易本身可以成为技术转让的渠道。由于技术进步往往首先发生在服务领域,这样就可以使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引进、咨询、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形式获得先进技术和其他信息。同时,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技术投资也往往伴随着某些技术转让。(2)国际竞争的压力会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加快技术进步,以提高竞争力,并由此带动其他部门的技术进步。当然服务贸易自由化也可能对技术进步产生消极影响,例如,一国过分依赖于外国的高技术服务就可能抑制本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但一般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影响是积极的。

4.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劳动密集程度高,劳动力素质差,向其他部门转移较困难。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使本国服务业和与之相关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就业状况恶化,而且对发展中国家尚未成长起来的高新技术服务部门,如远程通信服务、法律专业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等可能造成损害,从而影响这些服务业的发展与国内就业。但是随着服务进口与出口的扩大也可能增加一部分就业,特别是通过扩大劳务出口,能够缓解国内就业的一些压力。

5.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国家的经济独立性与经济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独立性,其原因在于,首先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承诺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丧失部分经济决策的自,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某些至关重要的服务行业,如通信、金融和交通运输业等可能受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控制和支配而损害东道国的。其次,外国服务的竞争可能会抑制发展中国家弱小的新兴服务业,特别是高新技术生产以及与之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使它们难以改善自身的产业结构,从而在高技术服务上依赖发达国家。(2)对经济发展稳定性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稳定性是与独立性相联系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高度的对外依赖都会影响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此外,服务贸易自由化还通过以下两方面增加经济的不稳定性:一方面,服务贸易自由化鼓励一国根据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自身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业,这就有可能增强某些发展中国家对某一单一服务部门的依赖,不利于这些国家形成对国际市场的应变能力;另一方面,银行业等金融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将使发展中国家的国内金融体系与世界金融市场联系在一起。一旦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强烈动荡,将难免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冲击。例如,1997年7月从泰国开始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很快就造成整个亚洲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

6.制约因素的影响。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益的影响是利大于弊,对经济安全的影响却是弊大于利。需要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权衡时不仅要做理论上的推理与分析,也要考虑到实际的制约因素,因为这些因素对发展中国家在自由化过程中的命运起着实质性的影响。

(1)国际经济环境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以提高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发展中国家出口竞争力最强的领域往往也是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最强的领域。因此,发展中国家由于出口竞争力的提高本应得到的利益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所抵消。发达国家的技术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可能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得到的技术转让的利益。

(2)发展中国家自身技术水平和技术能力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刺激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提高竞争力,减少贸易壁垒,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相对优势的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但是,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越来越从劳动力成本、地理环境优势的竞争转向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相对落后恰恰是发展中国家现实经济中最大的障碍,表现为技术层次和管理水平低,缺乏必要的物质生产基础等。在自由化中受惠最大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能力的制约,如无有效的措施,在自由贸易的环境下,发达国家的竞争力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的抑制作用可能大于促进作用。

(3)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内部产业结构的制约。发展中国家服务产业结构的最大弱点是生产不发达,因此最需要从国际市场引进生产,而信息技术生产恰恰是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最大的领域。发展中国家如果完全任其自流,就难免在这方面依赖于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生产上依赖于发达国家的危险,不仅在于压抑本国高技术服务的发展,使发展中国家难以改革落后的服务产业结构,而且还在于这可能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信息资源的再分配系统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当发展中国家在数据处理方面依赖于进口时,就可能形成由发展中国家提供未经加工的原始数据,而由发达国家进行处理的格局。在这种交换中,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支付数据处理费用,另一方面无偿输出了原始信息资料,而发达国家则在赚取信息加工附加值的同时还获得了无偿的信息。信息的无偿外流不仅使发展中国家损失宝贵的经济资源,而且还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看,自由化形成的外部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只能发展具有相对优势的旅游、工程建筑、劳务输出等传统服务,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结构的局限又形成其对生产进口的依赖。这样,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依赖从发达国家进口信息技术生产,另一方面又依赖传统服务业的出口来换取外汇,平衡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自由化很可能促使这种格局固定化,这种服务贸易格局的实质是发展中国家用附加值低的服务来换取发达国家附加值较高的服务,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相交换。这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已无法在国际市场上转化为更高的价值,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格局局限在低增值的水平上。这种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服务贸易格局一旦长期延续下去,就会使发展中国家永远无法改变自身的落后地位。这是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过程中面临的最严峻的现实问题。

二、发展中国家制订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对策原则

服务业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服务业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不管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如何,发展中国家必须正视自由化发展这一现实。因为自由化是国际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制订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策的基本指导思想在于打破原有比较优势的局限,缩短技术差距,改善自身服务贸易结构,从而尽可能利用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弱自由化的消极影响。从国际竞争的角度考虑,以下几点是值得发展中国家普遍注意的。

1.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立足点应当放在促进整个经济发展上,而不只单纯为了出口创汇,增加收入。依照比较优势原则利用自然条件、廉价劳动力优势发展旅游、工程建筑、劳务输出等少数几项传统服务,作为国际收支来源可以较快地获得经济效益。但是,从长远看,这种出口战略很难在国际市场上长期站住脚。众所周知,当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是与物质生产部门的国际竞争联系在一起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强国也都是物质生产的强国。现代服务贸易的核心是以信息技术服务为主体的生产。如果说传统非信息服务可以更多地依靠劳动力或者地理环境等因素来获得相对优势,那么信息化服务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则是与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即使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较强的新加坡、香港等也恰恰是有形贸易中地位较强的国家和地区。因此,发展中国家不能把服务业和物质生产割裂开来。应当特别重视生产的发展,把服务业的发展与物质生产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支持,让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这样一方面生产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商品出口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生产自身竞争力的提高又可以改善服务出口结构,减少对外国服务的依赖。实施这种战略时,切忌急功近利,对于某些对生产发展起重要推动作用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即使不符合比较优势原则,一时难以打入国际市场也应该加以扶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服务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后劲。

2.发展中国家对于自身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了一个以信息、文化和知识为主要生产手段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在这样的时代,比较劳动力的优势不仅要看其价格,更要看其素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虽然成本低,但文化技术素质低,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即低附加值服务,发达国家劳动力虽然成本较高,但从事的是高附加值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创造的价值高。所以发展中国家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劳动力素质,否则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竞争中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服务,当然,这并不是说发展中国家不能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事实上,首先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是一般发展中国家进入国际服务市场的必经之路。但必须明确,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将来提高服务的技术层次积累资金创造条件。

3.发展中国家应该在开放的基础上提高服务的技术层次,充分发挥服务贸易作为技术转让渠道的作用。在服务竞争自由化过程中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冲击最大的是通讯、金融、计算机服务等高技术信息化领域。而发展中国家又最需要引进这类服务,也最有可能从这类服务中得到技术转让的好处。如果因冲击而闭关自守,只能导致永远落后。唯一的选择是在开放的条件下引进技术,培育自己的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中国家在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的初期,采用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方式引进高技术服务较为有利。因为直接投资形式更有利于技术转让。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80%是通过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行的。而采用贸易形式引进高技术服务只能得到结果,不能引进生产过程,反而容易造成对进口的依赖,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高技术服务业从无到有地发展。当然,引进高技术服务业的直接投资又会涉及一系列有关国家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发展中国家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趋利避害。

4.争取国际谈判的主动权。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国际谈判中,目前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地位。否定发达国家的建议较多,拿出自己的具体措施较少。发展中国家应当在坚持差别待遇的原则基础上对现存服务贸易壁垒作出自己的分析,提出积极的建议。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国际谈判中的主要目标应该有两个:一个是维护对本国服务业进行适度保护的权利,另一个是为提高本国服务业走向世界争取有利的条件。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2

1教育服务贸易:教育产业化的大趋势

1.1GATS中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

教育服务是GATS中12个服务贸易部门之一,我国在加入WTO时也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了部分承诺,这表明我国已经接受了教育服务的概念并开始步入国际教育服务商贸活动的发展行列。教育服务在GATS中的出现意味着教育可以作为一种产品进行贸易,其“经济性”地位得以在国际性法规中体现,教育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因为GATS而得以保障。我国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部分承诺,但不包括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服务,这意味着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在我国被予以承认。

1.2教育服务贸易是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教育服务作为现代教育交流的一种形式,正催生着教育属性的变化。国家间教育交流的影响因素和根本动力已从文化力量为主到政治力量为主,再到经济力量为主的方向转变[1]。事实证明,即使在发达国家,教育服务贸易和教育产业化的发展不仅没有影响教育的公益性,反而增强了教育的竞争力。当WTO强调教育服务可以作为产品在国家之间进行贸易时,也就意味着国际上在意识领域内已经将作为公益性“事业”的教育当作了盈利性的“产业”,教育服务的“经济性”和“产业性”便成为新时期的主要关注点。中国是典型的教育大国,教育的发展也应突出其经济性,我国也应将教育当作一项产业来发展,将教育服务贸易中收取的费用再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增加教育的“经济性”,这不仅没有改变教育的公益性[2],反而更能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和潜能。

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2.1教育支持者的博弈动机

教育的收益是社会或个人通过教育增加所获得的收益[3],是通过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而给社会或个人带来有益效果[4]。站在教育支持者的角度,教育收益也直接影响高校生源状况,继而关系学校的影响力和长远发展。当教育支持者将教育当作经济行为来考察时,教育的收益就体现为经济收益与非经济收益。教育支持者的经济和非经济收益互有影响,非经济收益往往影响一个学校的声誉,是衡量一个学校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其最终将对学校的生源和地位产生直接经济收益影响。由于教育支持者的教育收益在现实中有较大差异,如民办学校往往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而陷入经费不足的局面,其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收益,而公办院校则考虑更多的是人才培养、引进高水平师资及提升社会地位等非经济收益,因而这种收益便成为教育支持者博弈的主要动机。

2.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之下,我国教育支持者们的国内收益显然是既定的,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差异较大,很多院校已将目光投向了国际市场,力图通过国际教育市场的开拓获取收益。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以政府支持为主,在市场竞争中难免出现教育服务产品供给数量少及质量不稳定现象,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在国外留学,我国成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教育产业的发展,若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则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个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5]。事实证明,发展教育服务贸易是可以增加教育收益的,无论是直接收益还是间接受益。假设:政府支持的公办学校通过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增加教育收益2个单位,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而维持现状的教育收益1个单位;市场支持的民办学校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付出的成本较大,只能收益1个单位,而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则收益0个单位,这种假设也符合目前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现状。显然在此情况下,每个支持者都有自己的占优策略,该博弈的结果是政府支持者和市场支持者都选择自己的占优策略。在教育支持者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以获取收益的博弈中,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将不断被拓展,这对每个参与者都是有利的。作为教育支持者们来说,教育的收益是其最终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根本,在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中国,这意味着教育的直接经济收益将会不断减少,国内教育支持者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那么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提升国内教育产品质量将是一种必然。

2.3教育支持者的博弈结果

在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中,最终拓展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我国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利用国内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国际教育市场招生,为全球提供教育服务。教育支持者在国际教育市场中的竞争更为激烈,只有竞争才会产生效率,这对一个国家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及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产品也是一种激励。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教育服务产品的供给规模与质量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的教育支持者最终有两种表现,第一种是在竞争中不断调整策略,发挥学科优势,提升教育质量与影响力,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供高水平的教育产品,从而提高其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第二种是部分教育支持者在竞争中受挫,最终无法分得国际教育市场的一杯羹,甚至丧失国内教育市场而被淘汰。这两种表现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也是教育支持者的最终博弈结果———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3促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再思考

3.1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关键在于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国际化的观念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产品,面向全球范围提供教育服务,不仅要求我国具有国际化的观念,也要在师资和学生的国际化交流、课程设置与国际接轨及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教育对个人来说是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与个人的未来福利有密切关系。就我国国内而言,教育产品的质量供给不平衡,这不仅表现在学科专业上的不平衡,也表现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例如国内的优势教育资源往往集中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因此,如果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竞争中不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这势必会更加依附于发达国家,人才流失更加严重,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教育服务,发挥自身学科和专业优势,分享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利益是我国摆脱对发达国家依赖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3.2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注重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主要包括文化吸引力、政治感召力、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应该注意到一个国家的文化是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而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主要依靠教育体系,我国通过拓展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使中国教育走出国门,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意味着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我国“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纽带。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国家间文化输出和输入的媒介和载体,教育发达的欧美国家和韩国、日本等国家为吸引优秀的留学生提供大量的奖学金,这些领域的优秀学生遍布世界各地,对为其提供教育服务国家的文化具有较深的认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为其软实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是比较欠缺的,虽然我国在国际教育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孔子学院的稳步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教育输入规模庞大,但在输出教育方面较为落后,引进的留学生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且教育输出收益不明显。

3.3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需处理好效益与体制的关系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3

论文摘要:当代国际经济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在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服务业的过程中,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文章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分析,进而提出了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今后发展的建议。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中都是以货物贸易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但自从1971年OECD组织在东京回合的报告中首次提出服务贸易的概念,随后作为多哈发展议程的重要议题,1994年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的初始性的政策框架看来,服务贸易正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事实也表明,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国际服务贸易额(包括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从1980年的762.8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4222亿美元(按当年价)。年均递增7.4%,高于货物贸易同期6.5%的增长速度。相应地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包括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比重从1980年的15.7%上升到2004年的18.5%,服务贸易额接近物品贸易额的1/4。

一、有关概念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人员和商品移动引起的服务贸易,还有物化服务的贸易。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指跨越国界进行服务贸易的商业行为。学术界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狭义定义是: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对于服务的出口,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形成服务的进口。

根据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签署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第一。过境支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此为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但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世贸组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如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展。其中,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新产业、新部门不断涌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面向世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随着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取得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1、规模较小,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兰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可以推测。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2、结构不合理。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低。这种现象肯定会制约我国今后的国际服务贸易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

3、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连渐减少。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探讨。因为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重点体现在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水平和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上。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否则就难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国如果不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就会在国际竞争的浪潮中逐渐丧失。

4、国内立法、管理滞后。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样,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比如行业垄断、责权不明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速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部门转移到服务生产部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内容越来越丰富和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倒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

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贸易结构的优化正是体现在,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经从以自然经济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不能忽视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的趋势,这样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1998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东亚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发展最为迅速,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只让发展中国家从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自己却依托人力资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

3、贸易壁垒的日趋隐蔽化。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1997年WTO相继达成《全球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定》三项协议,再一次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目的在于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识密集化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知识就是力量”,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或相对差异,又可以造成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

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建议

1、加大对服务业投资,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我国的服务业整体出口规模较小,水平较低。首先,必须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投资在于添置服务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其次,大力发展旅游业、劳务输出、饮食业等传统优势行业,扬长避短也是明智之举。

2、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服务业。我国的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上,大概要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56%以上。与此相比,在金融、保险、通讯等新兴的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所占比重不足8%。这说明我国在新型的服务产业上,技术和知识的发展有待加强。第一。我们可以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和服务知识运用于传统的服务产业,重点改造交通运输、餐饮等瓶颈行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营效率。第二,积极开拓技术型、知识型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的创新机制,加速服务贸易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

3、完善国内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工作滞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存在着覆盖面窄、内容不规范、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等诸多问题。所以,我国政府首先应该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使其符合WTO的要求,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国际争端。其次,对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制定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填补这些空白。最后,要增强对我国国内行业造成损失事件的预见性,及早保护,避免伤害。

4、重视人力资本的作用。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当缺乏,另外,整个服务部门的从业人员的素质也不高,这无疑大大削减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政府可以在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培训更多高层次的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建立服务贸易的培训机构。实现对现有人员的短期业务培训;通过优惠政策增加国内服务业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同时防止智力外流,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不断改革创新。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4

国际贸易随着全球经济变化、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整体增长缓慢,尤其以货物贸易为主。但是国际服务贸易却一枝独秀,成为国际贸易增长中的唯一亮点。在各国的贸易总额中,服务贸易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经济的发展趋向于无形化,相应地作为无形经济一部分的服务贸易的统计,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例如:美国的国际贸易年年逆差。按照国际贸易理论,长期的顺差和长期的逆差对本国的经济发展都极为不利。但是美国的经济发展却一直较稳定,其中与服务贸易大大弥补了货物贸易的长期逆差有一定的关系。也就是无形贸易的发展,特别是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无形中淡化了货物贸易的重要性。据统计,美国自1976年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年年顺差。1986年,服务贸易顺差达到了100亿美元;到1996年更是增加到了780亿美元,在其国内!服务业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1993年就达到了60%以上。还有英国,其有形贸易也是年年逆差。可是自1947年以来,通过跨国公司、银行、保险公司、海运、民航、旅游业等以服务贸易为主的无形贸易一直保持顺差,这对弥补有形贸易的长期逆差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相应的服务贸易统计也越来越重要。

二、分析国际贸易统计的规则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规定:一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另一种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1.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统计的原则,主要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简言之,就是跨境贸易。这里所说的居民和我们的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常住人口差不多,通常是指在该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自然人和设有营业场所并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实体。在这个意义上,服务贸易统计就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项目的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即跨境的服务流动统计。例如:中国的某企业接受外国海运公司的运输服务,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进口。又如,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旅游消费支出,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出口。显然,包括在国际收支统计中的跨境服务贸易统计,具有服务跨境消费和跨境交易的特征。BOP统计已经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并且IMF也已经认识到了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统计的重要性。在其出版的国际收支统计方法手册第五版BMP5中,已经将服务贸易项目由手册第四版的五项细化为十一项,并逐步说明指标涵盖的范围和编纂方法。为了统计的准确性,该组织统计局已经在1999年出版的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全面介绍IMF和WTO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原则、分类和内容。但是IMF坚持其居民和非居民的统计原则,不统计境内外资企业对境内的服务贸易,认为这部分交易的统计不属于BOP范围,而属于国民核算统计。

2.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迄今为止的第一套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变规则,其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及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和其它等12个部门类别,每个部门又细分为若干个分部门,共155个分部门。GATS要求统计的服务贸易按其交易方式,既有跨境交易,包括过境交易、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又有境内贸易,包括商业存在,即境内的外资企业对境内的居民和非居民提供的服务交易,但是这种方法的统计资料很少,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采用此法的国家不多。

3.外国附属机构的贸易(FAT)统计。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外国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国家间经济联系的方式不再仅仅局限于跨境贸易,而包括了由于资本流动而导致的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交易。例如,中国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然后在中国境内销售。由于按IMF的BOP统计的,这些外资企业属于居民的概念,或者说是常住单位。他们和中国国内的企业或者个人发生的交易,包括货物交易和服务交易,都不能统计到BOP中去,因为没有发生跨境交易,只是在中国居民之间进行交易。但是它又是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又不同于纯粹的国内贸易,它不仅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利益,而且这种交易已经属于中国和外国之间的交易。

三、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

我国的服务贸易的统计发展远远落后于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原先采用MPS账户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时,根本不考虑服务创造的价值,更谈不上服务贸易统计了。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国外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外贸易额不断增加,服务贸易占总贸易额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再加上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已经采用了SNA体系,因而也开始重视服务贸易统计了。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主要包括了两大部分:一是国际收支服务贸易统计,也就是BOP统计,我国基本上就是按照BMP5的框架来统计跨境的服务贸易的;另一部分就是内向的FAT统计,对于外向的FAT统计,由于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较少,暂时不成熟。但是无论是BOP统计还是FAT统计,在我国还是跟不上服务贸易的发展,这正是我们要注意的一点。相对而言,国际货物贸易已经不再能够充分反映各国间的经济联系程度,绕开关境或者国境的投资活动在表面上淡化了各国间的贸易联系程度。这也是美国、英国贸易长期巨额逆差,而国内经济仍然保持较快增长的一个原因。国际上进行比较所用的贸易额,多是以货物贸易和BOP统计的服务贸易为主,因而将大量的国外投资所形成的贸易隐形化了。事实上这部分贸易是存在的,不但服务贸易是存在的,而且货物贸易也是存在的。但是却没有用来反映国际间的贸易联系程度,也没有用来反映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经济活跃程度。对于中国而言,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对中国国内经济的发展更加重要。对于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跨境的BOP统计和内向的FAT统计正在不断发展成熟,而外向的FAT统计却发展缓慢。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的内容的不断丰富,国际贸易统计的内容也得到了大大发展,其中尤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最快。而与国际服务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统计的发展却十分缓慢,大大落后于国际贸易发展的速度。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做好服务贸易统计,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方向。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5

论文摘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呈现加速化、高科技化、垄断化和自由化的新趋势。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服务贸易立法不够健全;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变化,需采取如下对策: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健全服务贸易相关法律体系;在重视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同时要注意适度保护;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工作。 论文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趋势;结构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贸易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如果一个国家在服务贸易上赢得先机和主动,那么其在未来的全球经济竞争中就会取得优势。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和把握这种趋势,对积极推动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新趋势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加速化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服务贸易进入稳定增长期,服务贸易的增长不但较快,而且还有不断加速的趋势。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例,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约为20%,在20世纪90年代上升到25%左右,21世纪初则上升到33%。未来几年,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世界服务贸易将继续保持这种快速增长势头。预计到2010年,服务业将代替制造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高科技化 目前,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以新兴服务贸易部门为主的其他服务业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服务贸易结构也日益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其中,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业将成为未来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在不久的未来,在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 (三)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垄断化 尽管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导甚至垄断地位。从更能体现服务贸易国际地位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量看,自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一直居服务贸易出口前五名。2007年,这五个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7.2%,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中仅有中国、印度两个发展中国家。即使从服务贸易进口总量看,发达国家也占据绝对垄断优势,发展中国家仅有中国入围前十强。 (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自由化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及服务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均已超过65%,其服务贸易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70%以上。发达国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WTO多哈回合谈判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这也充分说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已出现自由化的趋势。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增长。过去10年中,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年增长速度均保持在9%以上,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2007年,我国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进出口增长迅速,进出口总额达2509.1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31%,增幅提升8.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216.5亿美元,增长33%;进口1292.6亿美元,增长29%;出口和进口分别居世界第七位和第五位,比2006年分别提升1位和2位。服务贸易逆差为76.1亿美元,比2006年下降15%。从地区看,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和韩国为我国前四大服务贸易伙伴。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分析,虽然增幅较大,但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依然较低。以2007年为例,我国进出口总额为21 738亿美元,服务贸易占比不足12%。而据WTO统计,2007年,全球范围内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重已超过23%。这充分说明,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 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 自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首次出现贸易逆差(除个别年份)后,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尤其是近年来,贸易逆差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如工业,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状态。 (二)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合理。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生了深刻变化,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尽管出口增速高于全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速,但目前这些行业规模偏小,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三)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但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限制。 (四)服务贸易立法不够健全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有较大改观,现已颁布了一批涉及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如,《海商法》、《保险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广告法》、《建筑法》和《律师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构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通行规则需要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同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仍处于空白状态,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符合国际运作惯例,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五)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 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分布不均衡。现代服务业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而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一部分地区的教育普及程度仍不高,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不能很好地转化为人力资本,这是一种潜在的人力资本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而我国的人力资本往往聚集在经济水平较高、教育水平较发达的地区。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教育水平还较低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出现了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三、我国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的对策 (一)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在旅游、运输、国外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行业存在比较优势。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应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_2’首先,企业要有创新精神,通过对服务需求的分析及对服务市场的细分,努力开拓新市场,在新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其次,企业要主动与竞争者竞争,通过竞争提高自己的实力。最后,引进国外先进的服务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交流。 (二)健全服务贸易的相关法律体系 应尽快完善服务贸易法律规章,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加快各服务部门的立法进度,并强化相关司法工作,同时应规范已有的部门规章,减少相互冲突之处及其中漏洞;完善立法还应从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出发,注意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制度相接轨。 (三)在重视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我国有一些传统服务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国已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优势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对一些目前我国在国际市场上还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服务部门,也可发挥比较优势,在亚洲邻国和非洲、拉美较落后的国家寻找机 会,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我国的服务企业应正确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实现服务态度与服务理念的转变,抓住对外开放的机遇,有效利用外资与外国先进技术,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增强大企业实力,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 (四)扩大开放的同时要注意适度保护 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可吸收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育新的服务业,提高国内服务业水平,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有利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但中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总体水平低,许多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完善过程中,服务市场发育还不完善,服务企业竞争力弱,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期内还不可能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服务业进行竞争。所以,只能在适当的贸易保护条件下,逐步开放国内市场。 (五)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工作 要加快培养熟悉服务贸易的研究人员、工程管理咨询专家、金融家、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和工程承包商等,要在大学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中加开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有条件的院校、科研院所要积极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加紧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国际贸易的规则及我国服务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提高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6

1教育服务贸易:教育产业化的大趋势

1.1GATS中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

教育服务是GATS中12个服务贸易部门之一,我国在加入WTO时也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了部分承诺,这表明我国已经接受了教育服务的概念并开始步入国际教育服务商贸活动的发展行列。教育服务在GATS中的出现意味着教育可以作为一种产品进行贸易,其“经济性”地位得以在国际性法规中体现,教育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因为GATS而得以保障。我国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部分承诺,但不包括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服务,这意味着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在我国被予以承认。

1.2教育服务贸易是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教育服务作为现代教育交流的一种形式,正催生着教育属性的变化。国家间教育交流的影响因素和根本动力已从文化力量为主到政治力量为主,再到经济力量为主的方向转变[1]。事实证明,即使在发达国家,教育服务贸易和教育产业化的发展不仅没有影响教育的公益性,反而增强了教育的竞争力。当WTO强调教育服务可以作为产品在国家之间进行贸易时,也就意味着国际上在意识领域内已经将作为公益性“事业”的教育当作了盈利性的“产业”,教育服务的“经济性”和“产业性”便成为新时期的主要关注点。中国是典型的教育大国,教育的发展也应突出其经济性,我国也应将教育当作一项产业来发展,将教育服务贸易中收取的费用再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增加教育的“经济性”,这不仅没有改变教育的公益性[2],反而更能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和潜能。

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2.1教育支持者的博弈动机

教育的收益是社会或个人通过教育增加所获得的收益[3],是通过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而给社会或个人带来有益效果[4]。站在教育支持者的角度,教育收益也直接影响高校生源状况,继而关系学校的影响力和长远发展。当教育支持者将教育当作经济行为来考察时,教育的收益就体现为经济收益与非经济收益。教育支持者的经济和非经济收益互有影响,非经济收益往往影响一个学校的声誉,是衡量一个学校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其最终将对学校的生源和地位产生直接经济收益影响。由于教育支持者的教育收益在现实中有较大差异,如民办学校往往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而陷入经费不足的局面,其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收益,而公办院校则考虑更多的是人才培养、引进高水平师资及提升社会地位等非经济收益,因而这种收益便成为教育支持者博弈的主要动机。

2.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之下,我国教育支持者们的国内收益显然是既定的,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差异较大,很多院校已将目光投向了国际市场,力图通过国际教育市场的开拓获取收益。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以政府支持为主,在市场竞争中难免出现教育服务产品供给数量少及质量不稳定现象,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在国外留学,我国成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教育产业的发展,若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则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个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5]。事实证明,发展教育服务贸易是可以增加教育收益的,无论是直接收益还是间接受益。假设:政府支持的公办学校通过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增加教育收益2个单位,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而维持现状的教育收益1个单位;市场支持的民办学校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付出的成本较大,只能收益1个单位,而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则收益0个单位,这种假设也符合目前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现状。显然在此情况下,每个支持者都有自己的占优策略,该博弈的结果是政府支持者和市场支持者都选择自己的占优策略。在教育支持者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以获取收益的博弈中,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将不断被拓展,这对每个参与者都是有利的。作为教育支持者们来说,教育的收益是其最终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根本,在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中国,这意味着教育的直接经济收益将会不断减少,国内教育支持者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那么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提升国内教育产品质量将是一种必然。

2.3教育支持者的博弈结果

在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中,最终拓展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我国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利用国内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国际教育市场招生,为全球提供教育服务。教育支持者在国际教育市场中的竞争更为激烈,只有竞争才会产生效率,这对一个国家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及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产品也是一种激励。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教育服务产品的供给规模与质量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的教育支持者最终有两种表现,第一种是在竞争中不断调整策略,发挥学科优势,提升教育质量与影响力,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供高水平的教育产品,从而提高其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第二种是部分教育支持者在竞争中受挫,最终无法分得国际教育市场的一杯羹,甚至丧失国内教育市场而被淘汰。这两种表现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也是教育支持者的最终博弈结果———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3促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再思考

3.1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关键在于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国际化的观念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产品,面向全球范围提供教育服务,不仅要求我国具有国际化的观念,也要在师资和学生的国际化交流、课程设置与国际接轨及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教育对个人来说是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与个人的未来福利有密切关系。就我国国内而言,教育产品的质量供给不平衡,这不仅表现在学科专业上的不平衡,也表现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例如国内的优势教育资源往往集中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因此,如果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竞争中不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这势必会更加依附于发达国家,人才流失更加严重,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教育服务,发挥自身学科和专业优势,分享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利益是我国摆脱对发达国家依赖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3.2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注重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主要包括文化吸引力、政治感召力、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应该注意到一个国家的文化是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而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主要依靠教育体系,我国通过拓展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使中国教育走出国门,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意味着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我国“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纽带。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国家间文化输出和输入的媒介和载体,教育发达的欧美国家和韩国、日本等国家为吸引优秀的留学生提供大量的奖学金,这些领域的优秀学生遍布世界各地,对为其提供教育服务国家的文化具有较深的认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为其软实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是比较欠缺的,虽然我国在国际教育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孔子学院的稳步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教育输入规模庞大,但在输出教育方面较为落后,引进的留学生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且教育输出收益不明显。

3.3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需处理好效益与体制的关系

我国现有的教育模式存在竞争力不足的问题,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愈来愈大。教育服务贸易本质是教育利益的国际化扩展,是教育产业化发展的趋势,要在国际教育市场中具有竞争力就必须走出去且走出自己的特色,我国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就必须结合本国文化特色和挖掘自身的教育特色,在汲取他国教育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教育创新,这是提高教育生产力和教育服务质量的内在动力。我国需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国内院校参与国际教育竞争,寻求提高教育收益和提升教育质量的符合自身发展的发展模式,我国可鼓励民办学校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民办学校参与世界竞争,扭转我国巨大的教育服务贸易逆差,改善我国在国际教育市场上的不利地位。同时,要在市场适度调节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进行教育创新,在追求经济效益时注重与“制度”的匹配。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7

中国的服务业发展还相当落后,如果说过去封闭的国内服务市场把我们与国际竞争隔离开来,使我们不能深切地感受到这种落后,那么加入WTO之后,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如果我们的服务业不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必将感受到市场拱手让人的切肤之痛。本文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决定因素进行分析,试图解释服务贸易是如何随着经济发展和商品贸易扩张而发展的。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分析框架

对国际服务贸易有不同的理解。按照传统的观点,国际服务贸易被视为服务的进出口,这是一种跨境贸易的概念。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观点,国际服务贸易还应包括由商业存在——简单地说,就是属于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企业——所完成的贸易。由于目前除美国外各国尚未公布关于服务贸易定义的数据,因此本文所采用的仍是传统的跨境贸易的概念。

出口方是服务的供给者,进口方是服务的需求者。因此,服务贸易的发展是由对服务的供给和需求而决定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分析框架就是识别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供给和需求的宏观变量。

(一)影响国际服务贸易供给的宏观变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直接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服务区别于货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生产者与消费者有很大程度的互动,换言之,服务生产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对服务的最终结果的评价。因此,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生产经验,能够高效率地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会较强。

根据波特的“国家钻石”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国内服务需求较高,越能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也越强。但是,国内服务需求大也可能导致另一个结果,即服务对象主要在国内,出口动机受到抑制,尤其是国内经济规模大的国家更可能以内需为主。

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其自身货物贸易能力的影响。一方面,许多服务贸易是伴随着货物贸易而发生的,如国际货运服务、保险服务、进出口信贷服务和维修服务等;另一方面,根据波特的理论,跨国商务活动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货物出口市场上领先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商务经验,有助于顺利开展国际服务贸易。

(二)影响国际服务贸易需求的宏观变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直接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服务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生产的需求,即生产者需求;二是来自消费的需求,即消费者需求。生产者服务需求受国内经济规模的影响,国内经济规模越大,对生产者服务的需求越大;后者受收入水平的影响,收入越高,对服务的消费需求越高。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还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如果国内服务生产足以满足国内需求,则对国外服务的需求就低。

同样,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还受它对国外货物的需求的影响,原因在于许多货物进口会引致相应的服务进口。

二、服务贸易宏观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

选取如下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进行实证分析:用国内生产总值(GDP,10亿美元)反映国内经济规模;用人均国民收入(GNIPC,美元)反映收入水平;用服务业增加值(VAS,亿美元)及其年增长率(AGS,%)反映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此外,还包括两个货物贸易指标,即商品出口(EXG,亿美元)和商品进口(IMG,亿美元)。

分析所用的样本数据是1982-1998年17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这17个国家或地区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处于领先地位,而且在国家的选取上尽可能多样化,即样本国家既包含发达国家,又包含发展中国家。其中,尽管美国的服务贸易在世界上遥遥领先,但由于美国的情况比较特殊,故样本中不包括美国。这17个国家或地区为:奥地利、澳大利亚、比利时、法国、韩国、荷兰、加拿大、马来西亚、墨西哥、日本、瑞典、泰国、中国香港、意大利、印度、英国和中国。数据取自中经网。

在分析方法上,鉴于数据为时间序列与截面数据的混合数据,采用PanelData回归分析方法。考虑到时间序列可能存在自相关,且样本国家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故采用有同代相关的一阶自回归模型。利用SAS软件的TSCSREG程序得到如下回归结果,见表1、表2。

表1因变量:服务出口单位:亿美元

自变量系数标准误差tPr>│t│

截距3.1731.66081.910.0571

GDP-0.0130.00153-8.81<.0001

GNIPC0.0040.00005082.29<.0001

VAS0.0020.0002966.71<.0001

AGS0.2510.014916.83<.0001

EXG0.1800.000987182.20<.0001

R[2]=0.9968

表2因变量:服务进口单位:亿美元

自变量系数标准误差tPr>│t│

截距-21.1770.7089-29.87<.0001

GDP0.1000.0025539.08<.0001

GNIPC0.0030.00006449.82<.0001

VAS0.0030.0004208.20<.0001

AGS-1.1480.0364-31.56<.0001

IMG0.1590.00149106.96<.0001

由表1可以看到,5个变量与服务出口的关系都很显著,可以解释服务出口变动的99.68%。具体来看:(1)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经济规模对服务出口的净影响为负,GDP每增加10亿美元,服务出口就会减少130万美元。这意味着经济规模较大的国家或地区的服务生产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需求,而一些服务业发达但国内市场有限的国家或地区则注重开拓国际市场,这也正是中国香港和比利时-卢森堡出现在服务出口前10名的原因。(2)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收入水平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NIPC每提高1美元,服务出口就会增加40万美元,其t值仅次于商品出口。这个关系解释了服务出口领先国家几乎全部是发达国家的现象。(3)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亿美元,服务出口就增加20万美元,服务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出口就增加2510万美元。相对而言,服务业增长率对服务出口的影响更为显著,这意味着服务业发展迅速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比服务业成熟的国家或地区更倾向于拓展国际市场。(4)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商品出口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商品出口每增加1亿美元,就会导致服务出口增加1800万美元。商品出口的t值最大,表明它是5个变量中对服务出口影响最为显著的变量。由此启示我们,尽管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是两种相对独立的贸易形式,但在货物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蕴含着服务贸易的巨大机会,发展中国家应当善于主动把握这些机会,实现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共同发展。

由表2可以看到,5个变量与服务进口的关系都很显著,可以解释服务进口变动的99.56%。具体来看:(1)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需求对服务进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DP每增加10亿美元,服务进口就会增加1000万美元;GNIPC每提高1美元,服务进口就会增加30万美元。GNIPC的t值大于GDP的t值,表明服务的消费需求比生产需求对服务进口的影响更为显著,因此消费结构服务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对国际服务需求也较大。(2)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是双向的,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亿美元,服务进口就增加30万美元,而服务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进口就减少1.148亿美元。这种现象表明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有阶段性。一般地,服务业增加值与服务业增长速度为负相关,利用样本数据计算这两个指标的相关系数,为-0.22,p-value为0.0001。当服务业增加值处于某一临界值以下时,服务业增长较快,快速扩张的国内服务业能够满足国内服务需求的增加,因此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为负;当服务业增加值超过临界值时,服务业增长放缓,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不能满足国内服务需求的膨胀,因此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为正。(3)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商品进口对服务进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商品进口每增加1亿美元,就会导致服务进口增加1590万美元。商品进口的t值最大,表明它是5个变量中对服务进口影响最大的变量,再一次揭示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相互依存关系。

综上,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可用图1表示。图中,虚线表示负向影响,实线表示正向影响。

三、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2000年,中国商业出口总额为301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2.1%,排在第12位;商业进口总额为359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2.5%,排在第10位。可以说,中国的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上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

尽管如此,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与其他宏观经济变量并不协调,有明显的滞后。中国服务贸易的实际值远低于按上述回归模型计算的拟合值,尤其是服务出口与拟合值的差距逐步扩大(见图2和图3),表明中国的服务贸易远未达到理想的水平。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其特点在于:(1)经济规模很大,但专业化分工水平较低,因此对社会化的生产者服务需求不足;收入水平较低,消费结构仍以实物消费为主,对消费者服务的需求不足。服务需求不足既抑制了进口需求,也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削弱了服务出口能力。(2)服务业发展滞后,但增长迅速。中国产业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服务业比重偏低,不到GDP的1/3,而且服务业素质较低,不利于服务出口;而根据前面对服务业发展水平对进口的净影响的分析可知,中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尚不到转折点。(3)商品进出口规模都较大,但中国企业不注重发掘货物贸易蕴含的服务贸易的机会,因此尽管商品出口规模较大,但没有充分带动服务出口;相反,发达国家善于利用这一机会,在向中国输出商品的同时,也大量输出服务。

加入WTO之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面临的国际竞争将空前激烈,短期内服务出口不太可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善,而服务进口则很可能会有很大的增长,从而加剧服务贸易逆差。为了尽可能减轻这种负面影响,并积极利用国际服务市场,中国今后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推进企业制度改革,深化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形成国内生产者服务的大市场,以需求带动生产,同时,内部服务市场化还可以加强服务市场的竞争,从而提高服务质量,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第二,顺应消费结构的演变,大力发展消费者服务,使消费者服务多样化、高级化,增强抵御国外竞争的能力;第三,制定科学的产业政策,建设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特别是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扶持服务业的发展,尤其要注重改善服务业内部结构,使服务业的发展符合现代化和信息化趋势,在以信息服务为主的新型的服务市场上占据竞争优势;最后,鼓励企业在促进货物出口的同时积极寻找配套与派生服务出口的机会,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8

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进出口高速增长。然而我们必须看到,中国服务贸易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却存在着服务贸易结构不平衡的问题。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不仅表现在量上,更要注重质的提高。中国的服务贸易起步较晚,中国的服务贸易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面,其竞争力都令人堪优,面对WTO全面开放和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服务贸易将如何提高其竞争力,是本文将主要展开讨论的议题。

WTO过渡期后,中国将全面履行世贸承诺,服务业将是下一轮开放的重点。我国服务业如何应对外国同行的激烈竞争、服务贸易如何迅速发展和创新成为我们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鉴于国内外有许多人对服务贸易的发展、影响因素作了研究,本文首先将通过对大量相关文献的整理,在总结服务贸易理论和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做出综合性实证分析,从宏观角度来全面综合论述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和解决对策。主要采用了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概述与论证相统一的方法,来比较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和劣势的存在。结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和有力的因素,对我国目前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各个因素做综合性的衡量和分析,得出中国服务贸易的出路和发展方向。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回归分析

本文结构:

第一部分主要写服务贸易的文献综述,介绍服务贸易的概念,背景,以及影响因素。为下文的展开形成铺垫。

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服务贸易的特点,分类以及发展的历程,阐明服务贸易与服务业以及货物贸易的关系。

第三部分对我国服务贸易进行调研,从现状入手,由表及里分析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第四部分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用回归分析的方法,说明各个影响因素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程度,从而找出主要影响因素,并说明影响的力度。

第五部分得出结论,通过前面的实证分析,综合分析中国服务贸易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以及有利的因素,得出中国服务贸易的意见和对策。

本文主要采用实证分析和理论分析的方法来看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进而得出如何进一步发展的观点。

在实证分析方面,第一步先要做好资料的采集工作,在课题思路和总体设计方面有了综合的定位。选和服务贸易有关且相关性较大的因素作为我的自变量,来研究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影响服务贸易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各要素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强度。

在理论分析方面,还要依据前人的研究成果,提出建立数学模型的基本假设,使模型的建立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最后,做出结论,对中国服务贸易影响最强的因素是什么,究竟什么样的发展方向或模式是适合中国目前的国情,怎么样发展中国服务贸易才能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ChinaExportofTradeinServicesDevelopmentResearch

Abstract

Thetradeinservicesistheprogressivesymbolofserviceindustry,theexpansiontradeinservicesexport,strengthensthetradeinservicesinternationalcompetitiveness,allofthesecanimprovethetradeinservicesinternationalpaymentbalance,notonlyoptimizesChineseexport’soverallconstruction,butalsohasthesignificanthistoryandthepracticalsignificanceinimprovingChinesestatusintheinternationallabordivision,promotesChinaindustryrestructure,stakeon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path

Post-WTOtransitionalperiod,ChinawillfullyimplementtheWTOChinawillfullyimplementtheWTOcommitments,theservicesectorwillbethefocusofthenextroundofopeningup.China''''sserviceindustryonhowtodealwithfiercecompetitionfromforeigncounterparts,therapiddevelopmentoftradeinservicesandinnovationtobecomeoneoftheurgentneedtoresolvetheissue.Inviewofmanypeoplebothathomeandabroadforthedevelopmentoftradeinservices,theimpactofthefactorsstudiedinthispaperwillfirstofall,agreatdealofrelevantliteratureonthecollation,attheconclusionofthetheoryoftradeinservicesandtheimpactoffactorsonthebasisoftheimpactoftradeinservicesinacomprehensivefactorEmpiricalanalysis,fromamacropointofviewonChina''''scomprehensiveandintegrateddevelopmentoftradeinservicesandsolutions.Themainuseofthetheoreticalanalysisandempiricalanalysis,anoverviewanddemonstrationoftheunityofmethod,binedwithChina''''scurrentconditionsandastrongfactortobeconsidered,theimpactofChina''''sservicetradedevelopmentvariousfactorstomeasureandcomprehensiveanalysisofthewayoutforChina''''sservicetradeanddevelopment

KeyWords:Internationaltradeinservices,Competitivepower,Regressionanalysis

目录

摘要I

AbstractIII

1引言1

2服务贸易文献综述2

2.1国际服务贸易的涵义2

2.2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4

2.2.1从服务的概念入手划分服务贸易4

2.2.2GATS关于服务贸易的分类5

2.2.3国际收支BOP统计对服务贸易的分类7

2.2.4《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对服务贸易的分类8

2.3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理论8

2.3.1比较优势理论9

2.3.2竞争优势理论9

2.3.3九因素模型11

2.4我国学者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理论进展12

3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存在的问题13

3.1发展迅速但总体水平较低14

3.2结构有待优化16

3.3作为基础的服务业发展滞后18

3.4其他因素对服务贸易的制约18

3.5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19

3.6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市场体系不完善20

4影响服务贸易出口的因素21

4.1可量化因素21

4.1.1国家对服务业的财政支持力度21

4.1.2服务业的发达程度21

4.1.3总的经济环境22

4.1.4货物贸易发展水平23

4.1.5人力因素23

4.2不可量化因素24

4.2.1一国消费者的需求偏好24

4.2.2国内国际环境25

4.2.3政府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25

5影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因素的模型及分析27

5.1建立模型27

5.1.1一元线性回归模型27

5.1.2最小二乘估计28

5.1.3利用模型找出影响出口相关因素28

5.1.4利用Eviews对模型中的参数进行估计29

5.2自相关的检验及解决31

5.3结果32

6增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对策34

6.1大力发展服务产业34

6.1.1提高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34

6.1.2消除服务业发展的体制35

6.2加强服务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36

6.2.1加大人力资本和教育投入36

6.2.2鼓励创新发明,提高获取专利的能力36

6.3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37

6.4选择重点服务贸易部们进行培育和出口促进37

7结论40

7.1主要研究结论及创新40

7.2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40

参考文献41

1引言

2001年l2月11日正式加入WTO以来,在加入WTO后的16年内,逐步实施了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承诺。2005年,我国进入了WTO“后过渡期”,银行、证券、分销等重要服务部门所享受的过渡期逐步结束。WTO过渡期后,中国将全面履行世贸承诺,服务业将是下一轮开放的重点。我国服务业如何应对外国同行的激烈竞争、服务贸易如何迅速发展和创新成为我们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服务贸易的产生几乎是与货物贸易同时起步的,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没有能够形成一个独立的商业领域。二战之前,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务的输出输入方面,二战之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服务贸易日益崭露头角,从建筑到通讯和航空技术,服务成为了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经济中最大和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服务贸易逐步走向国际市场。1995年,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标志着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为世界各国所接受;而世贸组织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方面作出的承诺,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从近几年统计数据看,服务贸易发展的速度略高于货物贸易,而且,随着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加强以及世界经济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向服务化、信息化、知识化的方向发展,服务贸易在世界经济舞台上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国际贸易乃至全球经济的新增长点。

我国在传统服务贸易项目中的比较优势促使我国服务贸易迅速发展。2004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居世界第9位,进口额居第8位;2005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了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5%。但必须看到,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仍存在较多问题,例如整体竞争力较弱、缺少竞争优势、发展结构不合理、法制不健全、管理落后等等,这些问题极有可能在未来对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造成阻碍。

2服务贸易文献综述

2.1国际服务贸易的涵义

“服务贸易”一词是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才开始流行起来的一个贸易术语,它是相对货物贸易而言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没有能够形成一个独立的商业领域。直到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服务贸易日益崭露头角,在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已不再是货物贸易的被动服务者,而是成为与其并重的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1993年12月15日“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ofServices,简称GATS),服务贸易至此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对各国服务贸易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所谓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服务消费者提供并获得外汇收入的交易过程。根据1993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通过四种提供方式被定义:

⑴过境服务(CrossBorderSupply),即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在这种形式下,服务提供者和被提供者分别在本国境内,并不移动过境。所以,这种服务提供方式,往往要借助于远程通讯手段,或者就是远程通讯服务本身。例如,国际电话通讯服务、视听、金融服务等;

⑵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接受服务。在这种服务提供形式下,服务的被提供者,也就是消费者跨过国境进入提供者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服务。出国旅游、出国留学实际上都是接受的这种服务提供方式;

⑶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方境内建立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这种商业实体或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形式可以采取独立的法人形式,也可以仅仅是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在这里,服务的提供是以直接投资为基础的,其提供涉及到资本和专业人士的跨国流动。例如,一国的某公司到外国开饭店或零售商店等;

⑷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例如,一国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医生到另一国从事个体服务等。这种形式涉及到提供者作为自然人的跨国流动。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比如我们请一个国外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前来作。

中国学者对服务贸易的探讨主要是从20世纪09年代开始的。与前面讨论的角度不同,国内通常是从服务与贸易的性质层面来定义服务贸易。汪尧田、周汉民在1992年指出“国际服务贸易在概念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无形的,是指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符合严格服务定义的直接服务输出与输入活动。而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既包括有形的劳动力的输出输入,也包括无形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实体接触情况下的交易活动,如卫星传播、专利技术贸易等”【1】。薛荣久在1993年指出“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家之间相互提供的作为劳动活动服务的特殊作用价值【2】。陈宪在1995年对服务贸易的定义认为“一般都将无形贸易划分为要素服务贸易和非要素服务贸易。在无形贸易中,扣除要素服务贸易即为通常所说的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是国与国之间服务业的往来。各国服务的总出口构成了国际服务贸易”【3】。丁维香在1995年从贸易发生的过程方面对服务贸易做出定义,她认为“服务贸易就是一个国家的个人或团体,向另一个国家的个人或团体购买服务的过程”【4】。与此相似的是,杨圣明在1999年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在国家之间的等价交换过程,或者说,服务在国家间的有偿流动过程【5】。王粤在2002年指出“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业(第三产业)的对外贸易,即发生国际收支行为的服务业经营活动,如国际间运输、保险、金融、旅游、技术等劳务的有偿提供和接受”【6】。郑吉昌认为“服务贸易可以分为国内服务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即指国际间服务输出和输入的一种贸易方式。传统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为国际货物贸易服务的运输、保险、金融以及旅游等无形贸易,现代国际服务贸易除了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服务外,还包括一些新贸易活动,如国际承包工程、卫星传送和传播等等”【7】。

中国学者对服务贸易定义的研究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思考:第一,这些定义都没有从“服务”本身的特征出发,而是孤立地将服务与传统的贸易概念相结合,这与前面根据服务定义扩展的服务贸易概念不同。第二,只根据这些定义概念难以准确确定服务贸易的范围,最多只能获得服务贸易的部分范围。第三,这些服务贸易定义基本上仍是一种描述性定义,一方面虽然说明了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比更加复杂,但另一方面难于在实践中展开使用。

2.2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2.2.1从服务的概念入手划分服务贸易

巴格沃蒂(Bhagwati)在1984年根据“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必须同时同地进行”的特征对服务提供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从而扩展了服务定义。他们把服务分为两类:一类为需要物理上接近的服务;另一类为不需要物理上接近的服务。在此基础上,Bhagwati将服务贸易分为四类,前三类要求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必须物理上接近:

(1)提供者移动、使用者不移动的服务贸易;

(2)使用者移动、提供者不移动的服务贸易;

(3)使用者和提供者都移动的服务贸易;

(4)不需要二者移动的“远程”服务贸易【8】。

格鲁贝尔(Grubel)则将服务贸易首先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要求人、资本、公司或货物临时跨越国境,这一类又分为两种情况:

(1)人或货物到国外接受服务;

(2)人到国外提供服务,公司到国外提供纯资本或其他资本资产服务,或者货物到国外提供服务,如运输等。

第二类则为非要素服务,当包含这类服务的货物的国际贸易发生时,该类服务贸易就发生【9】。

耐亚尔(Nayyar)认为服务定义难于达到从概念层面上理解服务本身,而当我们将定义运用于服务的国际领域时,要想达到从概念层面上理解服务贸易就变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此,他将服务贸易定义为“一国常住单位与另一国常住单位之间就服务进行的国际贸易,而不管该交易发生于何地”【10】。据此,他将服务贸易分为四类:

(1)生产者移动到消费者处的服务贸易;

(2)消费者移动到生产者处的服务贸易;

(3)生产者或是消费者移动到对方所在地的服务贸易:

(4)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不移动的服务贸易。

前三类服务贸易的发生都需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物理接近,这一点与服务的特征相符合。第四类服务贸易则无须物理接近,该类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相似。

以上对服务贸易的分类本质上都是从服务定义扩展而来,其核心是服务交易的双方是否需要物理接近,即以服务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交易时的地点为基础进行的讨论。

2.2.2GATS关于服务贸易的分类

国际服务贸易最常使用的分类是由萨皮尔(spair)在1994年修改的分类,该分类是基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实现交易的物理地点。这种分类方法己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采用。因此,在GATS中,服务贸易被定义为服务的供应模式:

(1)自一个成员国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国领土提供服务;

(2)在一个成员国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一个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国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4)一个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国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11】。

这些供应模式一般被称之为:模式1-跨界供应,模式2-境外消费,模式3-商业存在,模式4-自然人存在。

模式1跨界供应指的是消费者在他本国领土上,而在另一个国家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跨越国境的情况。这种类型的服务交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电话、传真、因特网或其他计算机媒体的连接,电视、或是通过邮件或信使方式发送文件、软盘、磁带等等。它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货物贸易,即交付产品时,消费者和供应商依然留在各自领土上,强调的是服务产品本身跨越国境。典型的例子有:支持货物贸易的运输服务、函授课程和远距离诊断服务等。

模式2境外消费指的是消费者迁出其本国领土并在另一个国家消费服务。例如,旅游活动,非常住居民的医疗服务和留学都是典型的境外消费实例。境外船只维修活动也应该包括在内,因为此时,消费者的资产只有迁往或位于境外,才可能获得这种服务。因此,模式2强调的是消费者到国外消费服务,而服务的提供者留在自己的领土内。

模式3商业存在认为,在境外某一市场的商业存在不仅包括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法人,而且也包括具有相同特征的法律实体,例如代表处和分支机构。根据GATS的规则,“供应某种服务”包括生产、经营、销售和交付。例如,外资医院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外资学校提供的课程以及外国银行的一个国内分行或附属机构提供的服务都是通过商业存在提供的。对服务来说,境外商业存在的设立作为确保在生产和交付的各个阶段以及交付之后与处于其本土上的消费者保持密切联系的一种方式通常是非常必要的。

2-1GATS供应模式的判断标准

服务供应者存在判断标准供应模式

服务供应者在本国领土内来自服务供应者领土的服务在消费者领土内交付模式1跨界供应

在消费者领土外的供应着领土内交付服务给消费者模式2境外消费

服务供应者不在本国领土内在消费者领土内供应者通过商业存在交付服务模式3商业存在

在消费者领土内供应者通过自然人存在交付服务模式4自然人存在

综上所述,GATS供应模式本质上是在服务供应者与消费者和服务交付时他们存在于领土的程度与类型基础上定义的。表2-1总结了辨别四种供应模式的判断标准。对于跨界供应模式,消费者和服务供应者仍在各自领土内;对于境外消费模式,消费者移动到服务供应者领土内。对于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存在模式,服务供应者实际上移动到了消费者领土内,即要么通过商业存在交付服务,要么通过自然人存在交付服务。

从GATS服务贸易的定义可以看出,该定义与Stern&Hoekman在1987年提出的服务分类存在一致性。对照来看,分离服务可以认为是GATS模式1,需求者地点服务可以认为是GATS模式3和模式4,生产者地点服务可以认为是GATS模式2,自由服务可以认为是GATS模式3和模式4。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GATS服务贸易的定义将所有服务都确定为“可进行贸易的(tradable)”。传统上认为是不可进行贸易的服务,如理发服务,现在都可以在模式2境外消费情况下作为可交易服务进行消费(即生产者地点服务).这样的贸易还可能发生在自由进入其他国家的跨越边境地区。而且,为了使服务是可进行贸易的,还经常连带消费一些诸如旅行之类的其他服务。

另外,1919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秘书处编写了一份有关服务部门分类的说明,它被称作“GNS/W/20服务部门分类表”,是GATS服务产品目录,供各成员国谈判使用。该表明确了国内服务规章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子部门,这样就可以对这些规章做出具体的承诺并进行谈判。所以GNS/W/120应被看成是一个谈判目录,而不是一个统计分类。GATT的GNS/W/120表中列出的12种主要服务类型如下: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相关的工程服务;经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保健和社会服务:旅游和与旅行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别处未包括的其他服务。

2.2.3国际收支BOP统计对服务贸易的分类

服务贸易的常规统计定义是《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阐述的定义,它把服务贸易界定为“一个经济体中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进行的所有服务交易”。BPM5指出“服务的生产在生产发生之前就同某经济体的生产者与另外一个经济体的消费者或一组消费者事先做出的一项安排联系在一起。因此,国际服务贸易同国际服务生产紧密联系在一起,其生产过程涉及了一个常住单位和另一个非常住单位。该定义与SNA(1993)对外交易账户中的服务贸易概念一致,即“在所有经济活动中,常住机构单位与非常住机构单位之间发生的所有交易”。反映这种传统服务贸易的统计称为BOP统计。比较GATS和BPM5/SNA(1993)对服务贸易所做的定义可以看出,GATS关于服务贸易的定义与BPM5/SNA(1993)的服务贸易统计定义不完全匹配。后者考虑的只是一个经济体中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间的服务交易,范围较GATS服务贸易定义的范围狭窄。这也决定了只靠BOP统计本身不能全面评估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必须开发其他统计框架来完成这一使命。

2.2.4《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对服务贸易的分类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ITS)总体上采用SNA(1993)对“服务”一词的用法。它指出服务在许多方面与货物都是不同的,最常见的不同是供应方和消费方关系的直接性。许多服务是不可运输的,即它们要求供应方和消费方物理上接近,例如提供饭店服务要饭店设在消费者愿意停留的地方,为某一企业进行清洁服务必须在该企业的所在地进行,理发服务要求美发师与顾客同时在场。对于这种不可运输服务的国际贸易来说,要么客户必须前往供应商一方,要么供应商必须前往客户一方。即服务的提供由传统的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间的交易可能转变为: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贸易加上其他服务贸易,这里其他服务贸易有可能是常住单位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所以服务贸易的范围与传统BOP统计定义的服务贸易范围相比,明显地扩大了。

如果服务的国际销售是通过设在国外客户所属国家的直接投资企业或分支机构实现的,可以是本国经济体在国外拥有的分支机构,也可以是外国经济体在本国拥有的分支机构。那么为反映这种类型的贸易,传统的服务贸易定义就扩大至把国外分支机构提供的服务价值包括在内,这种说明分公司全面业务情况的统计数字称为“国外分支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即FATS统计。服务也可由在境外的个人提供,他们或者作为服务供应商,或者被服务供应商所雇用,其中包括那些在东道国的外国人,大部分这类服务贸易被包括在BPMS和FATS框架中,其余部分有待于在这两个框架之外进一步开发。

由上述分析可知,MISTS(2002)定义的广义服务贸易既涉及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间交易,又包括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提供的服务,以及境外个人服务。服务贸易的概念虽然扩大,且扩大部分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服务的进口或出口,但并没有扩大服务的概念,它几乎完全符合现有的国际统计标准,如SNA(1993)、BPM5等等。

2.3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理论

目前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研究的理论较多,限于本文篇幅和作者能力,本文主要运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竞争优势理论作为规范性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为使本文更加贴近我国实际情况,作者另外采用了我国的市场经济中相关理论作为补充,从体制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2.3.1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是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础,该法则被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称之为“经济学中最出色的理论”。由李嘉图创立,经过俄林和赫克歇尔的发展,将一国比较优势产品生产效率较高的原因进一步归结到了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丰裕程度方面的优势。即使在后来的实践检验中,受到了“里昂惕夫之迷”的挑战,但通过加入人力资本要素对其进行修正,比较优势理论获得了新的发展。然而,关于传统货物贸易的比较优势理论能否运用于服务贸易,理论界存在着不同观点的两派。一派认为比较优势理论不适用于服务贸易,因为服务与货物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特别是,传统贸易理论中的比较优势是基于“国家间生产要素不能流动”这一基本假设,而“服务贸易”却直接涉及到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另一派则认为,比较优势理论不管对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都具有普适性,但必须放弃“国家间生产要素不能流动”这一基本假设。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服务贸易的理论研究重点在于从传统服务业出发,探讨比较优势原则在服务贸易中的适用性。如Melvin在传统的H-0模型的范围内解释了服务贸易;Markusen认为传统上服务贸易只是商品贸易的一部分而已;1965年日本学者鬼城和宇泽创立了比较优势理论的动态模型;1985年Deardorff对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作了系统的阐述,他成功的利用了H-0模型探讨了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从而进一步解决了比较优势原则在服务贸易中的适用性。

2.3.2竞争优势理论

20世纪90年代,随着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出现,国际服务贸易理论的重点转向了对竞争力的研究。竞争优势的核心理论是波特的“钻石理论”。波特认为,企业建立竟争优势有两种策略可供选择,即低成本策略和差异化策略。低成本策略的实现需要有特殊的资源优势(如较低的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低成本可获得的技术和生产方法以及发展规模经济等);差异化策略的实现则需要在设备技术、管理和营销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投资和创新,从而生产出更符合客户需求的差异化产品。后者被认为是更高层次的竞争优势,因为与低成本竞争优势相比,后者代表更高的生产力水平并且更难被竞争对手模仿。按照波特的逻辑,企业在面临两种可选择的策略时,会更加倾向于选择更高层次的竞争优势,即选择差异化的竞争路线。企业必须为此进行持续的投资创新,而企业投资创新活动的成功与否依赖与这种活动的外部环境。波特对环境系统进行抽象概括,形成了著名的“钻石理论”。该理论将外部环境归纳为,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或支柱性产业的表现和公司的策略、结构和竞争;特别的,波特将生产要素分为初级要素和高级要素,初级要素指一般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高级要素包括知识和资本资源以及基础设施等。另外波特也强调了政府在完善和维护市场竞争规则以及新的需求和技术等偶然因素对于企业的重要作用。

图2-1波特六因素理论

比较优势并不等同于竟争优势,拥有比较优势并不一定就能获得比较利益。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是动态的。传统的比较优势是由要素禀赋和交易条件决定的静态优势,但任何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比较优势将逐渐消失,新的比较优势将不断产生。尤其是服务贸易,其比较优势主要是以人力资本为基础的,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境和政策会引起高技术人才的流动,通过培训和教育,人力资本的状况也会发生改变,人力资本比其他要素具有更大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可以说,一个国家或企业的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是短期的,要想赢得长期的发展,必须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在货物贸易中,不同国家的商品的比较优势可以按相同的标准通过成本计算而确定,但在服务贸易中却不行。因为,服务产品的标准会因时、因地而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服务产品的成本计算。同时,服务贸易中出现的大量限制,如各国政府对服务业施加的特别管制和市场干预、对服务业引资的限制、拒绝开放某些服务领域等影响到比较优势的发挥,从而影响服务贸易的现实流动。因此,在服务贸易中,只有认识现有的比较优势,将现有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才能形成真正的竞争力。

2.3.3九因素模型

波特的“六因素模型”很好的解释了发达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来源,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他们现时的经济条件不具备模型所要求的国内经济环境,只能依靠自身的努力不断的为提高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创造条件。那么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是怎么样被决定的,又是如何被提高的问题成为了发展中国家

韩国学者乔东逊通过研究韩国经济发展提出了“九要素模型”。根据乔东逊的“九要素模型”,国际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质因素,包括资源禀赋、商业环境、相关支持产业、国内需求,这些因素客观上相互作用共同决定特定时间内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水平。另一类是人力因素,包括工人、政治家、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他们从主观上创造和激发前四个物质因素,促进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与此同时,机遇则作为一个独立的外部因素与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国家国际竟争力的新的经济分析模式。

图2-2乔东逊“九因素理论”

2.4我国学者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理论进展

我国对服务贸易研究的关注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最初限于对西方理论研究成果的介绍性研究上。GATS的签署和中国服务业市场的逐步开放,极大推动了服务贸易理论在中国的研究进程,杨圣明、刘力等人对中国近年服务贸易的研究尽收眼底。1995年,陈宪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范畴、服务价值理论、国际服务贸易理论、国际服务贸易政策进行了整体的阐述和研究,此后,戴建中、戴超平、谢康、汪尧田等都各有侧重的出版了《国际服务贸易》。1997年,陈己昕健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范。虽然国际服务贸易引起了我国学者的重视,但总体上,服务贸易研究还处于开端,而且焦点集中在GATS与中国服务市场开放和服务贸易战略选择上,90年代中期以来的博硕士论文检索显示:有关论文中GATS的相关性研究占近九成。国内有些学者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的服务贸易研究框架和研究体系,引起了国内理论界的关注。

另外,服务业是一种产业,产业经济学的理论如产业结构理论对服务贸易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陈宪在2003年用了很大的篇幅阐述了运输服务贸易、通讯服务贸易、保险服务贸易、银行服务贸易、旅游服务贸易、技术服务贸易、信息服务贸易、咨询服务贸易、专业服务贸易九种服务贸易产业的特点、影响因素等等。

同时,关于制度经济学方面的分析研究也日趋深入,程大中在2000年指出,美国是当今世界服务贸易强国,其政府所起的作用十分明显,对内建立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对外凭借政治和经济实力对别国施压,以满足本国要求,并且政府的许多部门为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对服务贸易的成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以此为借鉴,中国政府应对服务贸易的发展做出全方位的贡献。黄少军也在2000年谈到,制度结构会影响到产业结构,因而有必要研究服务业的制度特性。他从所有权特性、组织制度特性、服务业的组织规模、服务业的制度创新四个方面阐述服务业所具有的特殊制度结构,认为这些特点是有服务作为特殊形式的使用价值的本质所决定的。

3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存在的问题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十分迅猛,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服务贸易的增长持续超过商品贸易的增长,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步入以服务业为主的后工业社会,这说明随着整个世界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将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价值流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应该成为理论研究的重要对象。为此,各国学者都越来越重视对服务贸易理论的研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显现出经济服务化趋势,这种本质性的变化源于技术革命引发的全球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服务贸易持续增长超过商品贸易的增长,服务业、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国际投资良性互动带动经济迅速增长已是不争的事实。

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首先表现为多边国际公约或协定的签署。如1978年汉堡《联合国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等;此外还有1982年内罗毕《国际电信公约》,1979年日内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等非运输领域的公约。这些公约和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经济贸易中趋于一体化和贸易集团化的趋势加强,一些区域集团协议相继达成,如1957年《罗马条约》、1973年《关于建立加勒比共同市场条约》、1975年《关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1983年《关于建立中非公家经济共同体条约》以及1992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这使得各区域在服务一体化方面产生突破性进展。1995年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服务贸易的自有化程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做出的承诺,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自由化程度显著提高。

尽管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及跨国经营己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落后于货物贸易。1997年至今,中国货物贸易收支己经连续10年顺差,且顺差额连续9年超过百亿美元:服务贸易却持续逆差,且规模居高不下。1982年~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收支持续保持顺差,顺差额在7.39亿美元一38.3亿美元之间。然而1993年中国服务贸易收支首次出现6.46亿美元逆差,1995年一2004年又连续10年逆差,1997年以来逆差额几乎年年都在50亿美元以上。近几年的情况如下表:

表3-12003-2007中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一览表(亿美元)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

年份2003200420052006200720032004200520062007

进出口总额85121154713907172112125210201345158219282523

出口额4383593376249696122034676247449201222

占总出口的比重90.4%90.5%91.1%91.3%90.8%9.6%9.5%8.9%8.7%9.1%

进口额4128561462827519904655372183810081301

占总进口的比重88.2%88.6%88.2%88.1%87.4%11.8%11.4%11.8%11.8%13%

顺差/逆差255219134218315-62-96-94-88-79

资料来源:《国际收支平衡表》

3.1发展迅速但总体水平较低

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重视和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入WTO前后几年,中国服务贸易如沐春风,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年均增长速度14.8%以上,高于发展中国家和全球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中国的跨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到2005年已经增长了35.5倍。其中,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近29倍,年均增长15.9%,是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出口增速的2倍。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在全球服务贸易出口中的比重也迅速提升,地位不断提高。1982~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从0.7%提高到3.1%,提高了2.4个百分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的第8位,进口世界排名也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继续扩大,再创历史新高,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917.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1%【1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这意味着“十一五”期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要达到20%以上。可见,中国服务贸易20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不仅规模逐渐增大,地位不断提高,而且将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

尽管中国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地位也不断上升,可与经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相比,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仍然偏低。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2003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16.02%,是中国的7.85倍。中国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虽然从1982年的0.7%增至2005年的3.1%,但仍然偏低。2005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8.9%,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如果考虑经济规模,中国服务贸易在世界上的份额比中国香港、新加坡还低,特别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性。而且,尽管中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比较迅速,但是由于服务业发展水平低和国内对服务的旺盛需求,近几年中国的服务贸易进口增速更加迅猛,造成了服务贸易逆差不断增加。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917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其中,出口总额914亿美元,进口总额1003亿美元,分别增长23.7%和20.3%。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和其它商业服务,2006年三者的比重分别为23.0%、37.1%和21.5%,而金融保险、通讯和计算机及信息服务的份额较小,分别为0.8%、0.8%和3.2%。近年来主要呈现出服务贸易逆差规模缩减,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发展迅猛,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高度集中等特点。2001~2007年中国历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及贸易逆差情况如表3-1所示:

表3-22001~2007中国服务贸易收支

年份进口额(亿美元)出口额(亿美元)贸易逆差(亿美元)

2001392.66333.35-59.31

2002465.28397.4-67.83

2003553.06467.34-85.72

2004721.33624.34-96.99

2005833.01739.10-93.91

2006919.991008.33-88.33

20071222.061301.11-79.04

资料来源:2001-2007国际收支平衡表

表3-1数据显示,从2001年服务贸易逆差为59.31亿美元,之后的三年逆差持续增加,到2004年到达顶峰,逆差为96.99亿美元,之后两年出现回落,但逆差仍旧较大,说明中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

服务贸易逆差扩大的主要原因是:

(1)国际运输支出增长迅速。受货物贸易进口高速增长和国际运输竞争力相对不足的影响,2004年运输支出达到245亿美元,依然是最大的服务支出项目。尽管国际运输收入增加了42亿美元,但国际运输支出增幅更大,扩大63亿美元,致使全年国际运输项目逆差进一步上升。

(2)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随着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中国保险行业国际竟争力的不足进一步显现。尤其是在货物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货物保险的收入规模和增速明显滞后于支出,整个国际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2004年逆差增加了15亿美元。

(3)其它商业服务顺差有所回落。2004年上半年,中国其它商业服务(包括转口买卖、经营租赁、佣金、回扣等)收支顺差呈现扩大趋势,顺差额达到28亿美元。2004年下半年,随着中国个人货物贸易经营权的放开,原来中国其它商业服务中部分个人贸易收入回归真实交易背景,导致其它商业服务收入增速回落,与上半年相比下降10个百分点。

(4)专有权利和特许支出明显上升。随着利用外资存量的不断扩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专有权利和特许费的支出持续上升。2004年,中国企业对外支付的专有权利和特许权的使用费达到45亿美元,增长27%。而收入尽管也增长迅猛,但因基数较小,致使该项目收支逆差增加8亿美元。

(5)2004年通讯服务由顺差转为逆差也是造成服务贸易逆差上升的原因之一。

3.2结构有待优化

在中国,旅游和运输两大传统服务贸易出口项目占据了61%的比重,而这些都属于传统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势部门。其中旅游服务出口从1982年的8.42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2929.6亿美元,成为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项目和服务贸易最大的顺差来源,位居世界第4位。而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迅速的金融、保险、咨询、专利服务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部门,在中国还处于发展阶段,发展水平不高,竞争力不强。2004年,技术含量和增值率较高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权、咨询服务和特许权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出口收入只有22.48亿美元,占当年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8.52%。2006年,新兴服务贸易领域才开始出现迅猛发展。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出口分别比2005年增长60.8%和47.2%,远高于服务贸易出13.237%的增幅。此外,保险,金融等服务贸易领域也都存在逆差,这反映了中国在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领域比较落后【14】。

由表3-3可知,从总体上看,交通、旅游在中、美、日、德、法、英的服务贸易中基本都占据了主体地位。其中,旅游业在中国的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最大,2003年旅游业在出口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高达37.5%,2007年仍占30.8%。中国的其他商业服务,如金融业、保险业、专利和许可费用等,与美国、日本、欧盟的差距还比较大。2007年中国金融保险业占中国服务贸易的比重仅为0.9%,比2003年少了0.1个百分点。2003年美国、日本、德国和英国的金融服务业所占比重都高于5%,其中英国金融保险业占服务贸易的比重达22.5%。进一步对比专利和许可费,2003年中国的专利和许可费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为0.2%,2007年仍为0.2%。2003年,美国、日本的专利许可费占服务贸易的比重分别达到16.8%和17.4%。

以上国际比较反映出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服务为主,服务的科技含量低,主要集中于传统服务业,如旅游、工程承包、劳务出口、远洋运输等,即便是在传统服务业,由于我国在世界服务业的分工格局中基本处于产业的中下游,出口服务的附加值低,也影响了我国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而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服务在我国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欧美国家在这类服务出口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表3-3中、美、日及欧洲三国的服务贸易出口结构

国家年份行业

交通旅游其他商业服务

通讯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通讯专利和许可费用其他

中国200317.037.51.42.81.02.40.237.7

200731.337.21.25.41.14.30.339.9

美国200316.529.22.00.97.71.916.824.9

200732.430.64.11.19.25.320.426.8

日本200337.55.00.96.45.41.517.425.7

200741.25.21.57.19.72.019.330.2

德国200324.919.92.36.09.35.73.728.2

200729.723.12.96.311.68.45.129.9

法国200322.337.42.62.93.31.34.026.2

200727.241.73.23.05.71.75.330.4

英国200314.815.92.20.122.54.96.932.7

200719.720.63.70.630.65.18.338.9

数据来源:Internationaltradestatistic2008

3.3作为基础的服务业发展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基本实现了高速增长,人均收入水平有很大提高,经济体制也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但三大产业结构和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化都不大,无论与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是与经济增长速度都是不相称的。凡是服务贸易发展较快的国家或地区,服务业在服务贸易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相当低,仅为30%左右,发达国家一般都在60%以上,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就是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差巧个百分点左右。其次,中国服务业专业化分工水平较低,因此对社会化的生产者服务需求不足;收入水平较低,消费结构仍以实物消费为主,对消费者服务的需求不足。服务需求不足既抑制了进口需求,也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削弱了服务出口能力。另外还表现在:

(1)中国服务业基础设施和设备陈旧,服务质量低下,附加值低;

(2)人口城市化、就业工资化、收入货币化的水平比较低,与此相适应,经济服务市场化的程度也比较低;

(3)中国服务业再就业结构、资本形成结构、产值结构和消费需求结构等方面所占的比重,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

因此,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

3.4其他因素对服务贸易的制约

在中国,许多服务业部门处于制度性的垄断状态。这里所说的“制度性垄断”是指因为制度性因素对某个行业所实施的垄断。许多服务业具有一定程度的外部性,因而具备一定的公共产品的性质;但这不构成在这些行业实施垄断的主要原因。这类行业如交通、通讯、金融、医疗和教育服务等等。“制度性垄断”主要表现为在制度上对某个行业实行的人为进入壁垒。这种垄断对服务贸易的发展所施加的约束是很大的,导致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的低水平。

近年来,中国加快了服务贸易立法步伐,先后颁布了《海商法》、《保险法》、《民用航空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但中国服务贸易的立法尚未成为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已颁布的一些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也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对在中国服务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规定较少或者没有规定,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容规范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影响到法律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一些规定与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此同时,中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许多缺陷,如中央与地方在服务业对外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服务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甚至相互掣肘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服务业的统计也不规范,在行业划分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有许多不符合国际惯例的地方。

3.5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

如下图所示,1998-2002年服务贸易总额构成比例,除了2001年的各大服务行业贸易额构成比例比较均匀之外,其他各年的服务行业贸易额都相差悬殊,且旅游,运输,其他商业服务占较大比重。因此,不难发现,我国服务贸易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进行长期的结构调整,使各大服务贸易行业都可以得到均衡发展。

3.6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市场体系不完善

1)虽然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进管理体制的改革,但始终都存在着一些另人遗憾的漏洞,而这些管理体系的瑕疵给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障碍。

服务业的行业垄断。我国的一些行业如电信,金融,保险,教育具有的强垄断性,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还导致了服务业创新动力的缺乏和效率的低下。中国的服务业要适应未来服务业发展开放的大环境,必然要求打破行业垄断,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2)服务贸易保障制度不完善。服务贸易保障制度上的不完善,主要是指对服务行业里的一些弱势产业,像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专业服务等需要有一些专门的保护政策来应对我国入世后国外相关产业对这些行业的冲击,使其可以健康成长而不至于夭折。目前,中国政府在电信,银行,教育等行业制定比较全面保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贸易的自由化,所以如何制定出有效的贸易保障政策,既可以使本国服务贸易行业健康发展又可以保证贸易的自由化,就要对WTO的GATS的进行认真研究学习。

4影响服务贸易出口的因素

一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可有很多不同的划分,如:可分为国际因素、国内因素,总量因素、结构因素,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可量化因素、不可量化因素,还可按性质异同将影响因素分为几组。鉴于论文写作的需要,我们重点考查量化分类和性质分类。首先将其分为可量化因素和不可量化因素,以便之后的实证研究;其次,按性质分类对服务贸易影响因素进行定性分析。

4.1可量化因素

服务出口主要决定于出口服务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出口服务的需求可从国际市场需求和国内市场需求两方面考虑,而影响出口服务供给的因素包括服务业的发达程度、国家对服务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程度与货物贸易的发展水平。

4.1.1国家对服务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在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中,机遇与政府作用不可忽视。政府部门通过政策选择,往往能够改变一国竞争优势,这点从美国对服务贸易的扶持中可以得到说明。从总体上讲,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持消极态度的。发展中国家认为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获利者主要是发达国家,自己从中获得的利益十分有限,因而对服务业实行特别管理和市场干预。在分析国际服务贸易流向的时候不能忽视这些重要因素。一般政府的管理和干预是无法用数字衡量的,我们这里用国家财政对服务业的支出代表政府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而政府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也是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4.1.2服务业的发达程度

服务贸易的出口可以简单理解为第三产业的出口业,因此服务贸易的发展与第三产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内在关系。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直接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服务区别于货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生产者与消费者有很大程度的互动。换言之,服务生产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对服务的最终结果的评价。因此,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生产经验,能够高效率地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会较强。服务部门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属于产业发展的高级阶段。一国的经济发展是农业向制造业、制造业向服务业逐渐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反映了一国从经济的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中,逐渐从资源依赖转向技术依赖、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从产品生产本身转向产品链和外包管理的渐进过程。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见图4-1),不同收人水平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服务部门比重,越是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其服务业在GDP中所占份额越大,我们用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来衡量服务业的发达程度。

图4-12005年各类国家三次产业在GDP中所占份额

4.1.3总的经济环境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直接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中国也不例外。服务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生产的需求,即生产者需求;二是来自消费的需求,即消费者需求。生产者服务需求受国内经济规模的影响,国内经济规模越大,对生产者服务的需求越大;后者受收入水平的影响,收入越高,对服务的消费需求越高。由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综合反映了社会生产率、生产总量、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比例、人口、收入水平以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总体状况,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又反映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因此,它们就成为影响服务业发展从而影响到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

4.1.4货物贸易发展水平

从总量上看,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发展呈互补性。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加快的同时,服务贸易出口较多的国家也基本上属于货物贸易出口较多的国家。从表4-1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分列出口前10位的国家(地区)中,只有西班牙、印度、比利时和加拿大分别只占据一项,而其他8个国家(地区)同属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的前10位,仅仅是排序略有不同。总量上呈现的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互补关系,是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必然变化。服务贸易的发展,依赖于服务业的发展。而服务业最初是作为对生产的服务出现的。因此,基于服务业发展的服务贸易的出现和发展,其必然伴随、促进基于生产拓展的货物贸易的发展。而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专业化分工的逐渐加深、外包和生产的纵横拓展,服务业的发展不仅仅带来了服务贸易的增长,也同时推动了货物贸易的发展,并反过来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自身的扩大。

表4-12005年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出口前十位的国家

排名服务贸易出口货物贸易出口

国家总额(亿美元)国家总额(亿美元)

1美国3593德国9707

2英国1834美国9043

3德国1429中国7620

4法国1137日本5958

5日本1066法国4592

6意大利934荷兰4013

7西班牙912英国3779

8中国812意大利3668

9荷兰750加拿大3596

10印度676比利时3296

资料来源:2006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

4.1.5人力因素

随着处理各项职业信息量的不断递增,有文化的服务劳动力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教育质量也是服务贸易比较利益的一个决定因素。在国际事务中即使缺乏适当的先进培训设备,也可以通过输入教育和培训来替代,促使技术专长或咨询服务转化为“最终产品”参与国际贸易。在各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益提高并居于主导地位,劳动力在各产业之间进行分配,由第一产业流向第二产业,再流向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另一方面,服务业内部出现了结构性变化,新兴服务业(主要指生产者服务业和专业业)大量涌现并日益占据最主要的地位,这些新兴产业的性质都是人力资本密集型,从而决定了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属性是人力资本密集型的。韩国汉城国立大学学者乔东逊的研究指出,韩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在于具有良好教育的、充满活力的和富有献身精神的“人力”要素。它包括工人、政治家和官僚、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他们创造、激发和控制着物质要素,促使一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中国高等教育规模于2002年首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普通高校在校学生高达903.4万人,而在世界各国和地区人文发展指数排行榜中,却仍排名第104位;2002年每百万从事研究和开发工作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达545.1人,仅相当于1997年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3166)的17.3%。因此,我们应更加重视提高人民的受教育程度,提高服务业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4.2不可量化因素

还有一些因素,不容易对他们进行量化,但是在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中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具体来说,有一国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国内外环境、政府管理体制等。

4.2.1一国消费者的需求偏好

服务存在着异质性,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容易统一标准,它针对消费者个人而不是群体,只要满足特定的对象即可。所以,国际服务贸易相对于货物贸易来说受消费者需求的影响更甚,一国服务贸易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东道国居民的消费倾向、需求偏好,也因此,对东道国消费市场的调查,对当地消费习惯、文化风俗的调查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根据波特的“国家钻石”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国内服务需求越高,越能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也越强。传统的商品贸易理论重点强调的是供给方的生产成本优势,而服务贸易不仅取决于服务要素的生产成本,而且更强调需求因素所导致的成本增量或消费者的选择性,如运输成本、信息成本、消费者收入及其偏好、系列服务质量(包括售后服务)和消费环境等因素都构成了服务的贸易条件,当服务贸易的生产函数和主要要素投入相结合时,任何国际服务贸易将依赖于需求因素而非生产成本,所以,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仅从资源察赋角度探讨服务贸易优势是不够的,而更注重从服务贸易的流向、相关的市场结构以及需求特征角度来监测服务贸易性质。

4.2.2国内国际环境

首先,自然环境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没有一定的自然条件,任何经济活动无从谈起。自然条件必然对服务贸易产生一定的影响。其次,不同的社会人文因素(即消费者群特征即文化程度表现)作用于同一种服务产品,其被消费所实现的满足程度是不同的。这些因素与人们对服务需求的特点及差异性存在着密切的因果关系,而且这些因素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由这些因素构成的消费者所表现的心里知觉对服务需求量影响很大。再次,在新兴的服务贸易领域,文化包含的附加值更高。例如基于传统文化之上的文学、音乐、戏剧、电影以及收藏和展览等,其贸易的主要内容就是我们在前面所说的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还有旅游服务,作为一项集观光、住宿、餐饮以及游乐为一体的综合项目,独具特色的文化内容和形式就是吸引国际消费者的重要条件。此外,服务贸易中的文化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因其大多表现为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所以不像货物贸易中的物质文化易于移植。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的这种归属稳定性为各国拓展服务贸易提供了稳定而又巨大的资源。

4.2.3政府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

经济学家刘易斯说:“没有一个国家不是在明智政府的积极刺激下取得经济进步的”,在一国经济贸易发展中,政府作为生产力要素的组织协调者,其作用不容忽视。中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对构筑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其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统一性和透明度,与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03年3月,中国行政组织进行了调整,服务贸易主要由商务部负责管理和协调,组织结构更合理。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各项双边或多边贸易体制与协议享有了世界各成员国的同等待遇,原先针对中国的一些歧视政策和措施得到了取消或修正,国外服务企业有竞争力的服务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中国服务企业朝更好的方向发展。从本质上说,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高低取决于经济体制的设计、改革和经济政策的选择,影响它的最根本原因只能从中国本身的制度层面来寻找。

5影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因素的模型及分析

目前,国内外关于一国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的评价方法不外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种,在定量分析中有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等。本文主要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对服务贸易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个因素对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程度,从而得出政策性建议。本章就是主要采用定量分析,再配合定性分析,全面、严密地对服务贸易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总体思路是运用计量经济学中的一元或多元线性回归方法,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量作为被解释变量,将其相关影响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引入模型,然后用Eview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从而检验个因素的影响程度,据此提出对策。

5.1建立模型

5.1.1一元线性回归模型

一元线性回归模型的一般形式为:

Y=β0+β1X+μ

上式将经济问题中变量Y与X之间的关系用两个部分描述。一部分是由于X的变化引起Y线性变化的部分,即β0+β1X;另一部分是有其他一切随机因素引起的,记为μ。这个式子确切的表达了经济变量X与Y之间密切相关,但密切程度有没有达到X唯一确定Y的地步。

这个式子就称为变量Y对X的一元线性回归理论模型,一般我们称Y为被解释变量(因变量),X为解释变量(自变量)。式中β0和β1是未知参数,称他们为回归系数。μ表示其他随机因素的影响。一般假定为不可观测的随机误差,通常假定μ满足

E(μ)=0

Var(μ)=σ2

这里E(μ)表示μ的数学期望,Var(μ)表示μ的方差。在实际问题的研究中,为了方便对参数做区间估计和假设检验,我们还假定μ遵从正态分布,即

μ~N(0,σ2)

在μ遵从正态分布的假定下,进一步有Y~N(β0+β1X,σ2),它表示随机变量Y也遵从正态分布。其中线性部分从平均意义上表达了变量Y与X的统计规律性。

一般情况下,我们对所研究的经济问题取N组观测值(X1,Y1),(X2,Y2),...,(Xn,Yn)来说,若他们符合模型,则,

Yt=β0+β1Xt+μt,t=1,2,3,…,n

当x已知时,可以精确算出E(Y),得

为Y关于X的一元线性经验回归方程

通常表示经验回归直线在纵轴上的截距,在实际应用中表示X每增加一个单位时Y概率分布的均值变化。

5.1.2最小二乘估计

在回归模型中,利用微积分中求极值的原理,、的最小值是存在的,在满足

Q=

=

时、就被称为、的最小二乘估计。简称得OLSE。此时求得的分别是的无偏估计。如果屡次变更数据,反复求的估计值,这两个估计值没有高估或低估的系统趋势。

5.1.3利用模型找出影响出口相关因素

先建立一组一元线性回归模型

Yt=β0+β1X1t+μt(5-1)

Yt=β0+β2X2t+μt(5-2)

Yt=β0+β3X3t+μt(5-3)

Yt=β0+β4X4t+μt(5-4)

上式中,Yt指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β0是各式中的常数项〔不相同),X1t.X2tX3tX4t分别代表国内基本环境因素(国内生产总值)、基本经济因素(商品出口额)、需求因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力因素(服务业专业科技人员数),而β1,β2,β3,β4依次是以上四种因素对服务贸易的影响系数,μt是残差项。

本文收集了1993—2006年连续1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货物贸易出口额、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服务业专业科技人员数、方面的数据(原始数据如表5-1所示)。

表5-1影响服务贸易出口的可量化因素

年份服务贸易出口额(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商品出口额(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人)服务业专业科技人员数(万人)

1992162.36456.111413.543761190.1

1993183.26386.521429.750991276

1994199.25386.851620.652101300.5

1995216.73927.05162957661377.2

1996231.56297.411797.258721380

1997235.63947.531811.362901426.3

1998240.59937.831837.163081462.1

1999237.799528.211949.365511512.1

2000304.304878.95249270861737.9

2001333.351359.73266176512189.3

2002397.445058.62325682142225

2003467.336210.204382.391112307.4

2004624.3406613.465933.7105612407.7

2005744.04118.47624.8141033157.1

2006910.999220.99696.8160843969.1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5.1.4利用Eviews对模型中的参数进行估计

对X1(国内生产总值)的分析,Eviews的输出结果如下

=-95.84157t=-1.116

=0.4819183t=10.57716

R2=0.941115DW=1.185756F=111.8763

可以得到如下方程

Y=-95.84157+0.4819183X1+μt

(-1.664)(10.57716)

R2=0.941115DW=1.185756F=111.8763

因为可决系数R2=0.941115.可看出模型拟合较好;不存在严重自相关,对于β1,t统计量为10.57716,t检验效果较差,需要修正,下面会解决这个问题。

将原数据做差分处理,得

=0.411t=22.9

=0.9178DW=1.6826

可得如下方程

Y=0.411X1+μt

(22.9)

=0.9178DW=1.6826

对X2(商品出口额)的分析,Eviews输出结果如下:

=94.65597t=8.368276

=0.085565t=38.87

R2=0.9953DW=1.449F=1510.969

可得如下方程

Y=94.65597+0.085565X2+μt

(8.368276)(38.87)

R2=0.9953DW=1.449F=1510.969

可见,估计的样本回归方程较好地拟合了样本观测值,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F检验)结果较好,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t检验)t>t0.025=2.36,结果较好。

对X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Eviews分析结果如下:

=-173.0840t=-4.375592

=0.003932t=17.27350

R2=0.977077DW=2.049556F=298.3737

同理,可以看出t检验效果较差,经修正得

=0.051637t=22.4279

=0.9143DW=0.4775

可得方程

Y=0.051637X3+μt

(22.4279)

=0.9143DW=0.4775

可见,估计的样本回归方程较好地拟合了样本观测值,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F检验)结果较好,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t检验)t>t0.025=2.36,结果较好。但存在严重自相关,后面会修正。

对X4(服务业专业科技人员数),Eviews分析结果如下:

=-190.1506t=-2.654236

=0.284797t=9.740418

R2=0.931289DW=1.440986F=94.87575

同理,可以看出t检验效果较差,经修正得

=0.211005t=17.58861

=0.8621DW=0.4954

修正后得方程

Y=0.211005X4+μt

(17.58861)

=0.8621DW=0.4954

可见,估计的样本回归方程较好地拟合了样本观测值,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F检验)结果较好,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t检验)t>t0.025=2.36,结果较好。但存在严重自相关,后面会修正。

5.2自相关的检验及解决

大多数经济时间序列都存在自相关,其本期值往往受滞后值影响。自相关的存在使得回归系数的最小二乘估计量不再具有最小方差性,同时也有可能低估误差项的方差,此时依据普通最小二乘法得到的回归方程的预测是无效的。

若给定显著水平α=0.05,则因素3和因素4的DW值都小于dL=1.08,认为误差项存在严重的正自相关。

用广义最小二乘法估计回归方程,

ρ3=1﹣DW3/2=1﹣0.4775/2=0.76125

ρ4=1﹣DW4/2=1﹣0.4954/2=0.7523

用以下公式对原数据做广义差分变换

GDYt=Yt﹣0.76125Yt-1GDX3t=X1t﹣0.76125X3t-1

GDYt=Yt﹣0.7523Yt-1GDX4t=X4t﹣0.7523X4t-1

以GDYt、GDX3t、GDX4t为样本再次回归,结果如下:

=210.3488t=5.366055

=0.481t=0.979727

R2=0.5767DW=5.908S.E=103.6942F=95.9865

得估计的回归方程为

GDYt=210.3488+0.481GDX3t

(5.366055)(0.9797)

R2=0.5767DW=5.908S.E=103.6942F=95.9865

=190.2354t=4.6234

=0.345t=0.1878

R2=0.5846DW=3.033S.E=108.84

得方程

GDYt=190.2354+0.345X4t

(4.6234)(0.1878)

R2=0.5846DW=3.033S.E=108.84

经过修正,以上因素的DW值都大于du=1.45,依据判别规则,说明自相关现象已经消除。

可知,原模型的估计结果为

Y=0.411X1+μt

Y=94.65597+0.085565X2+μt

Y=210.3488+0.481GDX3t

Y=190.2354+0.345X4t

经济计量理论认为,用广义差分变换模型得到的回归系数估计量的特性优于误差项存在自相关的模型,所以上述结果具有较高可信性。

5.3结果

通过运用一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我们得出国内基本环境因素、基本经济因素、需求因素、人力因素对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影响程度的估计值,分别是0.411,0.085,0.481,0.345。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需求因素的影响程度最强,往下依次是基本环境因素、人力资本因素、基本经济因素。

6增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对策

综合定性、定量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发展中国服务贸易要在继续建设和发展服务业赖以生存的基础环境的条件下,大力推动各部门经济、国内国际制度、人力资本的发展或完善。

6.1大力发展服务产业

服务也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只有服务业发展了,我国的对外服务出口才能有所提高。所以,要增加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大力发展服务首当其冲。

6.1.1提高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

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各国加入国际分工,参与国际贸易,应该根据自己的劳动生产率状况或资源禀赋优势来确定国际贸易结构。我们应该充分考虑中国服务业各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地位,来确定服务贸易产业结构和行业发展顺序,发挥中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并根据竞争力的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仅仅根据比较优势发展中国服务贸易,并不能缩短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因此,我们应该着眼培养新的竞争优势,以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为导向,确定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重点,使其成为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的亮点。具体地,要改善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实施倾斜优惠政策,鼓励知识型、技术型、附加值高的服务出口,由劳动密集型服务向技术密集型服务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转变,我国要重点发展旅游服务、金融保险、咨询、电信、航空运输、专业服务、工程承包等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等服务贸易,并在劳动密集型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充分利用自然垄断因素,增加输出附加值,这一对策也是与我国调整国内产业结构、促使产业升级相适应的。

像物质生产部门一样,服务业作为提供无形商品的产业既有核心竞争力的问题,也有要素密集型的区别。资本、规模等有形资产是影响服务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但技术、品牌、商誉等无形资产对服务业的竞争力有决定性影响,在当代服务业竞争中这种倾向日益显著。劳动力丰富廉价和自然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并不会自动转化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

随着信息技术在服务业的推广应用,服务业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一些技术密集型服务行业是直接因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形态,如计算机和软件服务、移动通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另一类是通过应用信息技术,从传统服务业改造和衍生而来的服务业形态,如金融、房地产、电子商务等。

服务业的竞争力日益依赖雄厚的物质设施装备,具有资本密集型的特点。过于简陋的服务设备会使其吸引力和竞争力大幅下降。一些服务企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管理达到较高的水平,一些经营技巧已作为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成为可有偿转让的知识产权。一些服务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商誉,作为价值可观的无形资产,这类企业的名称和标识也成为著名品牌。即使是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如工程承包和商业零售),其竞争力也取决于劳动力的素质、工程技术设计能力和后续运营维护能力,而不完全取决于劳动力成本。传统的资源密集型服务业,如旅游业,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产品的设计推介和接待服务有很高要求,相应要求很高的资本投入、创意能力,也对劳动力(导游和接待人员)素质有很高要求。

发达国家,尤其是服务贸易强国在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方面超出我国,我国较有竞争优势的是传统服务业,即资源密集型的旅游和劳动密集型的工程承包,主要还是靠成本竞争。我国服务业在规模和资本等有形资产,尤其是在技术、品牌、商誉等无形资产的核心竞争力方面,缺乏优势。因此,我国要大力培育和提高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要培育无形资产方面的竞争力。这是我国服务业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提高服务出口竞争力的必备条件。

6.1.2消除服务业发展的体制

服务业只有在适度竞争中才能良性发展,过度保护和垄断经营只能束缚服务业的发展。我国服务业的行政性垄断比较严重。近年来,通过拆分和放松准入限制,我国服务业的垄断程度有所下降,但竞争性还不充分,限制了服务业的竞争力和效率的提高。因此,我们要加快服务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逐步消除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努力提升服务业竞争力。除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的服务业保留国家垄断经营外,其余应该放松市场准入管制。基本上应该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本国国有和民营服务提供者同等待遇,也就是国民待遇,建立公平公正充分的竞争环境。

6.2加强服务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

人才,在各个领域的发展中都占据着主要地位,要发展我国的服务贸易,提高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水平,也应该重视人才的培养。

6.2.1加大人力资本和教育投入

应在一些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培训更多、更高层次的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在现有各个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中加开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十分必要。这可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不断输入新生力量。

应加大对相关教育产业的投资,建立门类齐备的服务贸易培训机构,通过产学研结合,加快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业务培训,让其尽快地了解和把握我国服务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提高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

应开展“海外引智”工程,通过优惠政策增加国内服务业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积极引进人才;同时又要谨防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国有服务企业人才流失。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发挥其创造性。加强国内服务业人力资源的保护,防止人才流失对国内服务业,如商业信息与业务资源领域的巨大损害。

6.2.2鼓励创新发明,提高获取专利的能力

国际服务贸易本身是一种资本积累和技术转让的渠道,它可以通过影响技术和其他生产条件改变原来的比较优势,形成新的国际贸易格局,也可以强化原来的比较优势。因此,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应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上,努力提高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的市场供给能力,而其最终落实于人力资本要素上的竞争。我们在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加大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这对于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建立技术基础设施,为技术创新奠定基础。技术基础设施是指多个市场主体(主要是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能共同使用的产业技术的组成部分,如基础技术知识、信息高速公路和基础制造技术等共性技术以及经济技术数据库等服务。这也是目前政府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其次,建立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高风险和高技术部门的扩展,鼓励创新。再次,加强服务的专业化协作,扩大供给和需求的规模,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6.3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

我国现在处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整体的环境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也有着一定的影响。传统的国际服务贸易理论认为,比较优势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基础,因此其主张各国应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其优势服务业,通过优势服务业的出口获得贸易利益。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会产生“比较优势陷阱”,并且未来服务业的竞争将是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竞争,而当前中国服务的出口是以劳动密集为主要特征的工程建筑、劳务输出和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的旅游业等传统服务业占主导,从长远看这种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很难提升中国服务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所以我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现代服务业,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该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面向国际市场,以出口为导向,研究起草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的政策,提出促进中国服务出口的总体要求,明确中国对外贸易中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出口应协调发展。要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规则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

第二,要搭建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平台,办好文博会,在广交会、厦洽会等国际展会增加服务贸易交易的内容。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在美国等服务外包发包地参加服务外包展览,为企业创造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机会。要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贸易行业协会,积极为中国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应加大发展服务贸易出口的资金投入。进出口银行在出口信贷条件和额度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放松服务企业境外投资的用汇限制,简化其境外投资外汇审核程序,适当提高用汇额度。还应根据不同服务贸易部门的具体情况,对服务贸易出口业务和企业予以税收优惠。

6.4选择重点服务贸易部们进行培育和出口促进

第一,把信息技术服务作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发展的战略核心部门。信息技术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领头羊”,它是提升和改造传统服务业的利器,而且其技术含量高、价值也颇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尤其是应用于各个经济部门和生活领域的“软件业”,已经成为服务贸易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

第二,重点培育和促进现代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出口。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根据WTO《世界贸易报告2006》的统计,在世界服务贸易结构组成中,通信、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服务以及特许权使用和许可、专业服务等现代新兴服务的贸易额已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将近一半。

前面已论及将信息技术服务贸易作为出口促进的战略核心部门,笔者在此分析其他几个部门。

(1)金融和保险服务。在过去的10年中,我国金融服务出口发展迅速,1997年~2005年间年均增长23.5%,2005年出口规模达到1.45亿美元。继中国银行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达到600个并显示出较强的竞争优势后,目前国内的几家大型银行和保险公司都申请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2005年末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拥有金融资产43568亿元,这为金融服务出口提供了丰富的资源。然而,与外国跨国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程度还比较低,保险业务海外的收益不高。应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人员到境外开拓市场,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尤其是为中国在外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华人提供金融服务。在促进保险服务出口方面,可以鼓励中国出口货物使用中国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

(2)特许和专利权使用。我国目前特许和专利权使用的出口规模较小,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获得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提升特许和专利权使用的出口竞争力。

第三,巩固传统优势服务贸易出口部门。旅游、运输服务、劳务输出和建筑服务是我国的传统优势服务出口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其出口竞争力。根据WTO《世界贸易报告2006》的统计,在世界服务贸易结构组成中,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保持稳定增长,这说明传统服务贸易部门仍有发展空间。

(1)旅游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第一大部门,占整个服务贸易出口的39.64%,促进其每增长1个百分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量规模就会扩大0.5个百分点。因此,要继续支持旅游业发展,扩大出口。

(2)运输业。全球贸易中90%以上的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2005年我国外贸进出口货物海运量为10亿吨。运输服务本来是我国传统优势服务贸易出口部门,但近几年我国运输服务贸易连续出现逆差。随着货物贸易的进一步增长,对运输服务的需求还会增加,应大力巩固和促进以海洋货物运输为主的运输服务出口竞争力。为此,应加快我国远洋货物运输的运输工具的更新改造,启用世界先进的运输装备设施,加快港口的现代化建设,提高运输能力。

(3)劳务输出和建筑服务。我国在对外劳务输出、对外建筑承包工程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356.1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46.6万人次,已成为国际建筑、纺织劳务和海员的重要来源地。我国要加强外派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其素质;提高建筑承包公司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巩固这方面的出口竞争力。

第四,将文化和高等教育服务出口作为培育和促进服务出口的战略前沿阵地。

(1)文化服务贸易出口。文化服务贸易事关国家形象和民族价值观的国际传递,又具有巨大的经济市场价值。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竞争非常激烈。因此,要将文化服务出口作为培育和促进服务出口的战略前沿阵地,提高文化服务出口竞争力,传递五千年中华民族文化和当代中国形象,增强我国在全球化竞争中的软实力。

(2)高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除了传播人类发展进程中积累的共有文明外,也是东道国传播自身民族文化和价值观、提高软实力的重要渠道,同时还是加强国际互信的重要载体。开放本国教育,采取措施吸引外国学生来本国学习深造历来为欧美日发达国家所重视。例如,英国高教服务贸易出口收入每年达36亿英镑。我国应尽快把高等教育服务出口当作培育和促进服务出口的战略前沿阵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的开放程度,吸引境外留学生来华学习,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出口能力。

7结论

7.1主要研究结论及创新

本文是作者充分运用所学知识,通过阅读大量文献资料,采用实证、图表分析以及数据模型等分析方法,有针对性的对国际和国内服务贸易发展水平进行研究、比较,通过分析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以及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就我国如何应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呈现以下发展趋势: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服务贸易结构优化趋势、服务贸易壁垒隐蔽化趋势、发展中国家地位逐步提升趋势,并讲对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第二,我国服务贸易虽有所发展,但总体水平较低,发展结构不合理。国际竞争力较弱。影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因素可分为可量化的和不可量化的,在可量化因素中,主要用一元回归分析了基本环境因素、基本经济因素、需求因素、人力因素对其影响,需求因素的影响程度最强,往下依次是基本环境因素、人力资本因素、基本经济因素。

第三,针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影响因素的作用,从政府,立法,经济制度等几个方面提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建议。

本文的创新性有两点:

首先,国内外有很多关于服务贸易方面的研究,通过实证分析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方向的研究还比较少,课题中要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服务贸易影响因素进行论证。。

其次,理论上,课题在分析服务贸易的模型中加入了我国人口大国人力资源过剩的特殊因素,能够突出我国服务贸易的特殊性。

7.2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服务贸易发展的包含范围较广,涉及行业较多,发展牵涉的内容也较为广泛,本文仅研究了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对于各个具体行业的发展思路,以及财税政策改革等对服务贸易发展的作用等问题都未涉及,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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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9

论文摘要:当代国际经济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在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服务业的过程中,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文章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分析,进而提出了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今后发展的建议。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中都是以货物贸易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但自从1971年OECD组织在东京回合的报告中首次提出服务贸易的概念,随后作为多哈发展议程的重要议题,1994年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的初始性的政策框架看来,服务贸易正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事实也表明,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国际服务贸易额(包括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从1980年的762.8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4222亿美元(按当年价)。年均递增7.4%,高于货物贸易同期6.5%的增长速度。相应地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包括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比重从1980年的15.7%上升到2004年的18.5%,服务贸易额接近物品贸易额的1/4。

一、有关概念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人员和商品移动引起的服务贸易,还有物化服务的贸易。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指跨越国界进行服务贸易的商业行为。学术界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狭义定义是: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对于服务的出口,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形成服务的进口。

根据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签署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第一。过境支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此为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但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世贸组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如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展。其中,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新产业、新部门不断涌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面向世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随着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取得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1、规模较小,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兰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可以推测。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2、结构不合理。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低。这种现象肯定会制约我国今后的国际服务贸易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

3、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连渐减少。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探讨。因为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重点体现在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水平和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上。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否则就难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国如果不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就会在国际竞争的浪潮中逐渐丧失。

4、国内立法、管理滞后。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样,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比如行业垄断、责权不明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速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部门转移到服务生产部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内容越来越丰富和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倒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

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贸易结构的优化正是体现在,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经从以自然经济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不能忽视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的趋势,这样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1998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东亚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发展最为迅速,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只让发展中国家从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自己却依托人力资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

3、贸易壁垒的日趋隐蔽化。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1997年WTO相继达成《全球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定》三项协议,再一次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目的在于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识密集化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知识就是力量”,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或相对差异,又可以造成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

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建议

1、加大对服务业投资,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我国的服务业整体出口规模较小,水平较低。首先,必须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投资在于添置服务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其次,大力发展旅游业、劳务输出、饮食业等传统优势行业,扬长避短也是明智之举。

2、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服务业。我国的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上,大概要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56%以上。与此相比,在金融、保险、通讯等新兴的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所占比重不足8%。这说明我国在新型的服务产业上,技术和知识的发展有待加强。第一。我们可以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和服务知识运用于传统的服务产业,重点改造交通运输、餐饮等瓶颈行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营效率。第二,积极开拓技术型、知识型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的创新机制,加速服务贸易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

3、完善国内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工作滞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存在着覆盖面窄、内容不规范、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等诸多问题。所以,我国政府首先应该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使其符合WTO的要求,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国际争端。其次,对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制定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填补这些空白。最后,要增强对我国国内行业造成损失事件的预见性,及早保护,避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