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实用30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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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再读毕淑敏的文字,是这本《幸福的七种颜色》。与《心灵密码》相比,读《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出了更多的理性。
“提醒幸福”,“幸福的镜片”,“幸福家庭预报”,“幸福盲”……这是作家笔下对幸福的感受。“享受幸福是需要学习的”,“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生活不缺少幸福”,而是缺少“发现幸福的眼睛”。我们不幸福,是因为“我们常常过多地把眼睛注视着别人,而自己则在不知不觉中失落着最宝贵的东西”。
“轰毁你心中的魔床”,“自拔”,“我很重要”,“千头万绪是什么”,“第二志愿”……这是作家描述的处理不幸的技术技巧。“魔由心生”。在自己心灵的宝库中,储藏勇气,储藏智慧,储藏经验、教训,期望和安慰,抛却“我应该是怎样的”念头,找到“适合自己的减压方式”,把自己从过重的压力中拔出来。在适当的时候提醒自己,“我很重要”,“在填写第一志愿的时候,把其后的每一份志愿也都认真地考虑”。这是人生“不屈不挠的法门”。
“素面朝天”,“幸福与不幸永在”,“苦难之后”,“泥沙俱下地生活”,“切开忧郁的洋葱”,“忍受快乐”,这又是作家敢于面对自我,敢于面对生命之苦难的深度解读。“我相信不化妆的微笑更纯洁美好,我相信不化妆的目光更坦率而真诚”。“灾难是一把双刃剑,可以把一个人从精神上杀死,也可以把他锻造得更加坚强”。“忧郁是一种面对失落的正常”,不要否认我们的忧郁,忧郁使我们成长,“不要被忧郁吓倒,摆脱了忧郁的我们,会更加柔韧刚强”。生活并不总是色彩斑斓,“泥沙俱下并不完美的生活,才是组成宝贵生命的原材料”,“快乐是我们人生得以有所附丽的红枫叶”,“忍受快乐,是一种怯懦;享受快乐,是一种学习”。
读着作家笔下的文字,我不时地闪出这样一个念头:这是人生的一种“悟到”,要达到这样的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的。这是人生历练的结果,是积累了丰富阅历之后的“参透”,是必须到达某个时间点之后才会有的“对生活的咀嚼之后的反刍”。就像一位作家,他首先呈现的作品是小说,然后是散文,最后才是人生哲理小品。年轻时的信马由缰,可以成为小说;中年时的形散神聚,可以成为散文;到了老年时的对人生经历的“悟到”,即为哲理小品了。这在于是否到了这个时间点。
“悟到”,有的人可能一下子就可以找到;有的人费时一世一生,才能找到;还有的人,“干脆终生在暗中摸索,不得所终”。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读了李吉娜老师上传的《暴雨筛》我突然想起了上次我发的那篇博客里的一句话:我和侯老师说:“这学期的骨干班活动有点像南争北战。”侯老师意味深长地说:“谁能在这南争北战中坚持下来,也许谁就是最后的成功者。”是啊,其实道理都是一样的,原来骨干班活动也像筛子一样在筛人啊!
我一直在尽力坚持着去参加骨干班的活动,只是有时学校里确实有重要任务的时候实在走不开了就没法去了,但每次心中都有一种点点遗憾又没办法的感觉。
这次骨干班活动又听侯老师说我们骨干班快结束了,又有一丝不舍的感觉。觉得自己在这个班里的锻炼还没开始怎么就要结束了?难道我们这届骨干班的学员没有锐意班吗?本来平常就已经埋在学校繁忙的工作当中了,学习的机会很少,而且在自己身边像侯老师这样总在自己耳边循循善诱劝学的师长又不多。希望以后还有学习的机会。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Thiel作为本人的男神,《从0到1》火简直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不得不说,《从0到1》从章节开始,就透着一种成功人士传授商业秘籍的”畅销书策略“,也使我一度后悔买来这本书。但是抛开对商业类书籍的成见,本书从一开始就提供了读者一个清晰的思路——提出问题,提出假设,提供条件,给出证明,分析结论。我的理解是,从第一章开始,Thiel就鲜明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我不是写一本成功创业的秘籍,我是写一本批判性的思想指南。“是的,他没有提出跟书中内容相关的观点,而是先撇清了自己这本书和其他商业成功学书籍的不同。但是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感情色彩被注重强调——批判。我认为本书首要的关键词就是”批判“。
这种批判色彩无疑带出来书中的两个问题:在什么重要问题上与其他人有不同看法?探究一件事情的秘密在哪里,是什么?前一个问题是Thiel在面试自己的员工时提问问题,后者是作者对目前人类社会的行为批判。个人的理解,会倾向于认为本书是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的。
作为一本通俗读物,首先要做的是旗帜鲜明,而不是按照严谨的学术思路阐述问题。所以我很快地抽离出了Thiel试图传递的核心观点:
第一、社会进步分为两种,垂直进步和广泛进步。前者是从0到1,是社会质变的过程;后者是从1到无穷,是社会的量变过程。对于个人而言,Thiel为我建立一个重要的坐标系,成功地帮助我梳理接触到当下诸多商业创新的本质,我能够利用作者对社会进步的两种描述,为目前眼花缭乱的商业创新和互联网明星清晰的定位。同时可想而知,Thiel的观点自然是认为从0到1的垂直进步更应该被提倡,目前出现的互联网狂潮像是一个“字符”上的复制工作。
第二、商业社会呈现出了竞争和垄断,而资本主义并不与“竞争”是亲密,而是与“垄断”考靠得更进。经典市场理论告诉我们竞争和市场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而对于厂商而言,垄断才是动机。Thiel认为全球化带来的是替代和竞争,而企业想生存,不是企图用竞争动机战胜对手,而是用垄断动机获取生存空间。简单而言,就是这不应该是一场零和博弈。
第三、从事物的本质出发会发现,我们应该提倡垂直进步、追求垄断、选择长期目标。
那么什么是事物的本质?作者在提出鲜明观点后,及时的给我们阐述了他认为的事物本质是什么。个人认为,从此部分开始,Thiel开始展现一个IT男神应有的思想厚度,也正是因为这部分内容,使得全书从一本简单的商业指南,变成了Thiel个人投资和创业哲学的展示。
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第一个本质是专利技术。并且Thiel强调,垂直进步和广泛进步的差别,在专利技术上不是简单的技术数量多一些的问题,而是整个量级要发生一个变化,至少超出10倍的数量,才能成就所谓的市场垄断。
第二个是网络效应,也就是社交网络带来的指数增长。Thiel觉得这个效应被市场所忽视,本人认为市场并不是无视互联网的指数效应,而是不同的产品无法具备同样好的网络效应,同时也体现出对于网络效应我们仍缺乏理解和运用,被产品类型所局限。
第三是规模经济,这无疑是互联网领域对经典经济学“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突破。
第四是品牌优势,Thiel拿来苹果举例,在品牌优势下苹果的产品形成了一种垄断。
作者在系统的阐述完他对事物本质的阐述后,不忘强调我们存在的历史阶段。此部分是见Thiel对商业和互联网理解见功力的地方站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去丈量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能够真正的抽离处我们必须理解的事物本质。
Thiel强调的一个现实是,全球化带来的竞争是一种替代性的发展,用发展中国家的成本优势代替发达国家的劳动力,用新兴市场代替成熟市场。Thiel不认为在互联网时代达尔文主义能给我们带来好结果,因此一方面批判全球化没有带来“平”的世界,而是带来了一场优胜劣汰的零和博弈。另一方面作者给出了他认为的出路,他所判断的互联网社会是协作补充的状态,具体表现在:企业寻求各自的垄断,抛弃单一化的市场竞争;人类和机器不会出现危机,人机合作才是未来的趋势。
作者强调的另外一个现实是,我们现处的人类社会充斥着一种乐观主义,这种乐观主义并不是来自于对未来明确的乐观判断,而是一种不明确的判断。Thiel以时间为轴,给不同时期的美国社会做了在乐观主义还是悲观主义上的标注,70年代的美国是对未来明确判断下的乐观主义,而现在则是不明确的乐观主义,这导致了我们彷徨于选择,倾向保守和自满,金融领域的发展提供了佐证——因为金融提供了一个让我们规避风险的方法,人们不知道未来该向何方,于是我们在原地打转。
第三个现实是我们现在缺乏对秘密的探究,无论自然界还是人本身。我个人理解为,正式在一种不确定的乐观主义气氛下无论精英和大众都举步不前,对于秘密缺乏兴趣。Thiel则强调我们只有去探索秘密才能发掘真正的价值。对于公司而言,只有探索秘密才能发掘需求和市场;对于个人而言,只有探索自身的未知才能发现潜力。
第四个现实是幂次法则深埋在日常生活中。这为网络效应提供了支持。
那么作为一个创业者该如何做呢?Thiel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创业“导师”并非只有摧毁,没有重建。作者给出了几点思路,虽着墨颇多,本质上个人理解无非包括五个主要的内容:
第一、先占领细分市场。这仿佛同KK在《失控》中的观点有类似,从创新来自边缘。将小市场理解成为一个边缘并无不妥。Thiel举出的Facebook的例子很好的诠释了一个不起眼的边缘甚至都不被认为是一个市场,但是对于一个以垄断为目的公司,从小市场开始是正确之选。
第二、作者在具体如何实现从小市场实现企业成长的阐述时,强调扩张要有纪律性,充分运用幂次法则,同时产品和销售要
第三、破坏式创新。Thiel认为破坏式创新不是为了破坏而破坏,而是为了创新而破坏,Thiel对破坏式创新对市场巨无霸的冲击态度是暧昧的,当然不提倡直接上来就撼动主流市场,也体现了作者提倡垄断而非竞争相关,从细分市场中寻找垄断比与大企业竞争更容易存活。
第四、制定长期计划,而不是短期选择。因此对于企业价值的衡量最终还是要回归长期现金流,热点和短期营收表现应该是被剔除的干扰。
第五、垄断!垄断!垄断!无论是从细分市场切入,还是产品快速推进,包括破坏式创新,可以看做是垄断类型企业的特征,同样也可以看做是创业的指南。
当然,除开以上所提到的内容,本书中仍然强调了一个Thiel在风险投资界很出名的一个观点——公司如果起步是失败的,将无法挽回。
就本书而言,我无意对书中的创业观点和指导做过多赘述。吸引我的远不是具体的创业操作指南,而借助创业与投资的话题,Thiel提供了一个启发性的思路,这就是如何看待我们所处的时代,如何看待现在互联网热潮,什么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Thiel同许多投资领域的智者一样,在一个浓缩的投资空间里践行着每个投资者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经验。正如作者在书中最后写到的一样:
“我们是否在整个宇宙范围实现“奇点”或许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否能抓住独一无二的机会,在日常工作中创新。对我们——全宇宙、全球、全国、全公司、整个人生那只此刻最为重要的是——独特。”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独自看完《甜酸》,留了一塌糊涂的泪,是感动,是激动,是愤怒,是同情,是心疼,是茫然,是悔恨。这些都无法完全表达我内心的感受,我想没有一个人会有像饶雪漫那样敏锐的洞察力,她力求用夸张的手法表现超乎寻常的现实,但是却一点都不做作,它的感情比任何本色演出的感情都要真实,一点一滴,像慢性毒药一样灌进我心里,我却全然没有发觉。
看着《甜酸》,我像是压抑很久的小丑,在突然觉得找到共鸣的时候,全然不顾形象地爆发了。
淡淡的忧伤。
默默地流泪。
轻轻地抽泣。
大声哭。
到底还是分不清这泪水是同情的还是麻木的。
哭完,我没有去擦拭,而是任凭眼泪慢慢干去,我想就这样吧,留下点记忆,痛痛也好,让自己记住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因为我不愿再痛。
往日的不快慢慢浮现,再隐隐褪去,我不愿去想,不愿再伤心,不愿再低迷,尽管我现在只剩一副虚有快乐外表的皮囊。皮囊就皮囊吧,又有什么不可,现在的人不都是用面具在生活的么,想笑不敢笑,想哭又怕被嘲笑,把真实都隐藏自在最底层,随波逐流。
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开导,甚至不需要身边有什么伟大人物可以陪我一起走过。我对一切都嗤之以鼻,我骄傲,我自负,我本以为什么都影响不到我,但是恰恰就是什么都可以触动我那根已经很脆弱的神经;我敏感,我多虑,是什么让我想太多,我不知道,可能天生是个矛盾的个体吧。
现在的我不会像小时候,有点烦恼就处处拉着人讲个没完没了,我宁愿一个人承受,不想和任何人说起,我甚至没有把握能否自己过去。也许我要的是时间,时间一长什么都能退却;也许我要的是金钱,一旦有钱天涯海角躲哪里都行;也许我要的仅仅是适应,自然的规律,让我们不得不面对适者生存的道理,这才是生存之道。
也许也许很多年以后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活过来的,那该有多可笑。或许我会记不清有多少人多少事,或许我根本就已经把他们统统从记忆里移除,来完整我所谓的完美的人生。
我到底想要什么,一直努力在思考这个问题,但是却都没有结果。
我要的是像田丁丁一样纯净无污染但是却又愚蠢笨拙的性格么,或者我要的是像李珥那样倔强坚强却全身充满矛盾的个性,又或者我只是想做个优雅的女生,坐在那弹弹钢琴品品茶。《甜酸》带给我的是青春的甜酸,而《左耳》带给我的却是深深的震撼,我有时会想如果我能活得那样潇洒就好了。
这是我在博客里的第一篇文章,希望是个好的开头,虽然可能是语无伦次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但是我会努力地写下去,把自己的一点一滴都记录,好让以后回过头看看自己留下的脚步。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在《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查理已经得知自己以后将“继承”旺卡先生的工厂了。玻璃大电梯从天而降,要把住在小木屋里的巴克特(查理的姓)一家接到巧克力工厂内。这样,《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的故事就拉开了帷幕。
旺卡先生飞得太高了,结果,大玻璃电梯变成了大玻璃升降机,直奔太空,进入了地球轨道!这太令人惊奇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充满想象的故事发生在1974年,作者罗尔德·达尔在四十年前就有了凡人能乘坐“升降机”进入地球轨道的想象,实在值得敬佩。不过,故事仍然在继续,在后面的章节里,更是异想不断:美国发射的“太空旅馆”与大玻璃升降机“对接”,让全美国以为这“不明飞行物”里的“火星人”想霸占空无一人的旅馆;电梯中的太空怪物向大玻璃升降机与搭载着乘客的美国运输船发起攻击,差点儿让“乘客”们丧命;当大家平安回到巧克力工厂时,三位贪吃的老人因为贪吃可以变年轻的“旺卡维他”药丸,两人变成了婴儿,一人变成了“负数人”,旺卡先生与查理又到“负数人地带”拯救她……简直太棒了,许多看似是“胡思乱想”的事儿,在《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这本书中变成了“现实”!
这真是富有无穷的想象力啊!不过,只有想象力是不够的。
现在,我要说的是,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作者对人物的刻画也非常地精妙。仔细阅读,你会发现,每个人的性格、脾气都不同,其中,威利·旺卡这位巧克力制造商是性格最鲜明的一位。他爱胡思乱想,说一些常人觉得疯疯癫癫的话语,他固执己见,让别人认为他是个大怪人,他爱冒险,说别人的小坏话,但却从不侮辱别人,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很热情的人,而且可以轻松地制造出一切了不起的糖果或食物,令人印象深刻。假如没有威利·旺卡与巧克力,查理的故事就不会开始。
在《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中,很好地延续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一切,这是很棒的续集。故事有个令人愉快的结局:坐在床上的三位老人听所被邀请到白宫做客,高兴得忘乎所以,以惊人的速度下了床,跳着舞步爬上了接他们去白宫的直升机里啦。
直升机飞远了,查理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但是,我想,故事虽然结束了,可书中的想象力会一直“传承”下去,会很久、很久……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人传记《居里夫人传》。作者是艾芙·居里,居里夫人的二女儿。这本书详细描述了居里夫人的个人成就、个人生活和丈夫皮埃尔·居住生活。它主要讲述了两人在化学研究中的辉煌成就——发现化学元素——镭。
居里夫人原名玛丽·斯科洛多斯卡,绰号玛妮娅,祖籍波兰,是斯科洛多斯卡家族中最小的孩子。她从小就有神童般的超能力。在学校里,她比同学小两岁,但在班上总是排名第一。这为她未来的成功奠定了基础。此外,她年轻时也喜欢参加舞会。
她选择在巴黎上大学学习化学。但她不明白这个选择让她向成功迈出了一大步。
她在大学里努力学习,经常一大早就躺下睡觉。她节俭,一天只吃樱桃、小萝卜、奶油面包和茶。为了省钱寄给住在波兰的父亲。她渴望获得知识,渴望学习。
她和皮埃尔·居里结婚。从此两人从早到晚做实验。为什么他们这么勤奋?因为他们对激素感兴趣,他们想提取纯激素。他们在一个简陋的小木棚里做实验,很辛苦。突然有一天,他们在黑暗中发现了一点蓝色的磷光,那就是镭。虽然激光会烧伤皮肤,但它的放射性物质可以治疗我们所谓的不治之症——癌症。可见他们对科学界的巨大贡献。居里夫人还获得了宝贵的.诺贝尔奖牌。她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女科学家。她的成就被永久记录在历史上。
她为这一成就付出了多少努力!如果我们凡人能像她一样努力,有什么不能成功呢?我认为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是,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和梦想,并为此不懈努力!在应对困难时,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要努力工作,努力克服困难,才能成功!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居里夫人是我们的榜样。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想把它介绍给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协和:洛克。菲勒基金会在原北京协和医学堂基础上创立,在过去的近一个世纪里,成为西方医学在中国发展的鼎盛和巅峰,深深影响了中国的医疗系统,大部分学生在未来的从医生涯里推动了中国的西医发展,治学严谨,提倡精英教育,通识教育、博雅教育并重。它在教育、医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应当引起现在社会的思考,在面对医患矛盾层出不穷,社会医疗体系改制迫在眉睫的今天,如何去培养医生,以期提高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
担任医学生辅导员的三年多时间里,深深感受到,医学生们从高考中走出,又重新进入新一轮不间断的考试,不说学富五车,起码要学的书就要五车,每一学期末发教材,体弱女生沉得都无力提起,内外妇儿、八大系统、解剖、生理、生化、病理……基础考、临床考、毕业考,三大综合考试,座座大山,想穿上白大褂还需经历医师资格考试,近来又提出要进各基地医院轮转,本三年硕两年博一年,如此沉重之学业,和其高中同学四年本科毕业即投入社会熔炉相比,医学生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必然更多,除了普世的救死扶伤理念之外,这一切理应得到社会给予的尊重和理解。八年求学路漫漫,学生却不知自己八年后的社会角色是什么,看到一幕幕的医生被砍事件,一部分学生开始退怯,医生都已经成为高危职业,社会的诚信还能靠什么去支撑。
多年前的梦想,自己也是一名身穿白大褂的临床医生,无幸而从,命运将我被迫地“弃医从文”,只是对于医生职业的情愫一直都没有变,多年后有幸进入医学院担任辅导员,在这里和医学生们同吃同住同学习,新学期担任大一新生的辅导员,个人觉得应该更多地参与课程教学,做一个梦里的医学生。
尤其是新生更有必要读一遍《协和医事》,这是一种那个时代里的象征,进入学府,耳濡目染,不知不觉就被浸润其间,要有归属感,要有使命感,要有幸福感,告知新生的同时,同样也警醒自己。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读了《祖父的园子》这本书,它便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记忆最深的是在园子里那一个个生动、有趣的画面,常常使我流连忘返。
小时候的萧红是多么天真率直和顽皮呀!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可以看出她和祖父在一起是多么和谐快乐、幸福无忧!这样的生活怎能不令人羡慕呢?她快乐时,祖父也开心快乐。她伤心、难过、痛哭时,陪在身边的却仍然是祖父。当萧红闯了祸时,祖父一直面带微笑,从来没有打过她。忽然有一天,祖父去世了,他再也不能陪着萧红了。
萧红一生经历坎坷?,只活到了31岁。虽然她的一生很短暂,却留下了许多光辉的色彩。她在近32年里,留下了近70万字的创作,包括鲁迅先生激赏邀约的成名作——《生死场》。我想:如果换作别的任何一个人,在那样的环境下,都未必能坚持下来,可见,这正是她的伟大之处。
看看别人,想想自己,又怎能不让人汗颜呢?我们现在条件这么好,衣食无忧,有长辈宠爱、父母关心,但我们并不满足,和同学攀比,与父母顶嘴,还不努力学习,这又能对得起谁呢?而萧红生活并不如意,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在短暂的一生中,大放异彩。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不管未来有多少困难,只要一直坚持,最后就能够度过难关。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不能让祖国对我们失去信心。我们一定要做到“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相信我们一定可以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一个人若想有成就,就必须要有真才实学,决不能有半点儿虚假。寓言《滥竽充数》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滥竽充数》这篇寓言主要讲了在战国时代,齐宣王有个嗜好——十分喜欢听吹竽,而且很讲排场,往往是300多人合奏,齐宣王给了他们很高的报酬。一天,南郭先生请求加入乐队,齐宣王答应了他的请求。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贪图高额的报酬罢了。每次吹竽时他都装腔作势、左摇右晃、有模有样的“吹奏”,居然蒙混过关。可是好景不长,不久,齐宣王死了,齐湣王继位,齐湣王也有相同的嗜好。不过,他认为300多人一起吹奏太过吵闹,喜欢听独奏,南郭先生知道后,连夜逃跑了。
这个南郭先生不正是我往常生活的真实写照吗?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我不想写,便抄了一篇,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件事被爸爸发觉了,我一开始还想继续抵赖,可是,铁证如山,我只好承认,重写了一篇。
《滥竽充数》一文是对我们的警告,他告诉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能有虚假。
我们以后将是祖国的栋梁,绝不能像南郭先生一样。只要脚踏实地,何须惆怅登不上知识的高峰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有人说余华的《活着》令人揪心难忍;《许三观卖血记》使人在精神上坚韧向上;而《兄弟》则是幽默和惨烈交相辉映。而这些在我的脑海里都是一片空白,我拾起余华的第一本书,是关于童年记忆的《在细雨中呼喊》。
每个人都有关于童年、关于往事的回忆,而这些回忆也许因为年龄的原因留下的大多是童年的欢欣与纯真。但是余华书中的“我”,却承受着孩童本不应该面对的太多太多的心酸和无可奈何。书中的“我”,仿佛如一个旁观者,与世无争,冷静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讲述着一个个事不关己的事,在自己的成长历程中尽管忍受着身旁各种看起来怪异的人的辱骂、殴打、欺诈与恐吓,但自己始终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寻觅友情,成为自己疲惫内心停歇的港湾,苏宇、鲁鲁、郑亮、国庆都是“我”身边的一个个过客。
书中的“我”身处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家庭,父亲孙广才是个自鸣得意的无赖,处处彰显出自己盛气凌人的架势,每一句扯破嗓子的咒骂,每一个夸张的动作,与其说是强硬的表现,倒不如说展现了其悲哀、虚伪的人生;哥哥孙光平开始的人生是光彩的,但最终也难以偏离平庸的轨道;而作为主人公的“我”,更多地则以孤寂的眼光观察着周遭一切,更多地选择了沉默;弟弟孙光明小小年纪张牙舞爪,却是第一个走向死亡;而母亲则是软弱了一辈子,只有在弥留之际表达了她对世界的失望和愤懑。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祖父孙有元,在他身上似乎带有些许传奇的色彩,年轻时放荡不羁、敢作敢为并且奋发有为;后来年老时被家庭生活消磨了锐气但仍然充满智慧;与晚辈们斗智斗勇,即使被不孝的儿子折磨,被年少无知的孙子忽视,他也依旧没有丧失去挑战命运的勇气,哪怕是在即将走完自己人生的前一夜,也同样如此。
书中人物众多,线索也错综复杂,故事的叙述发展没有固定的模式,余华采用了多种叙述手法,直叙、倒叙、插叙的相互穿插让故事可以一个接一个,如漫天纷繁的花朵,洋洋洒洒。犹如一条宽大的马路上支生出无数分岔开口,每一条路都看不见尽头却都有属于各自独特韵味的风景,或令人流连忘返,或令人厌恶,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我们也不难发现,无论其中的人物活着的时候是多么有趣亦或是痛苦缠身,在时间的长河里无论他们选择何条道路,但走到终点每个人却出乎意料地发现,结果都只有一个。这里边有太多人具有共同的特点,从哥哥、到弟弟、到孙有才再到各种小人物,反映出现实中人性的丑恶。自然地,他们最终都只能极其苦恼地接受死亡,他们夹带着不同的幻想,或平平淡淡,或轰轰烈烈,最终都奔赴向那盛大的死亡宴会,只是消逝的方式有千万种不相同。其中弟弟被水淹死的场景,余华的描写令我震撼:我的弟弟不小心走出了时间。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
最后我想说,即使人们在人生旅途中会遇到种.种磨难,但我们要不断从经历中感悟出:路,还是要走下去的。就像书中“我”的祖父孙有元,一个看似窝囊了一辈子的人,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挺直腰杆站着,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从未被打倒,依旧是一个勇敢面对生活的人。所以人生旅途中有太多自己无法控制的,主人公“我”就经历太多磨难,但“我”仍然能找到属于自己心灵空间的一方净土,我们无法把握一切,能把握的却是自己的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百年孤独》的问世,为马尔克斯赢得了世界各方的声誉,马尔克斯也因该小说“把幻想和现实融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世界,反映了 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与争斗”[1]而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初次阅读时,我们总会感觉到懵懵懂懂: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 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
通过阅读,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 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最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领悟到,作家在讲述这个家族七代人所经历的神话般的故事时,也着力描述了马贡多的兴盛衰败,它浓缩了哥伦比亚的百年沧桑,也蕴涵了拉美人民在内忧外患下所受的屈辱与苦难。而作者正是要通 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 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那种孤独令你无所适从。
孤独是《百年孤独》的母题,也是这部小说悲剧精神的核心,在小说中,孤独不仅仅是一种情绪,它成为了人类一整生存状态,是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来反映的。孤独是《百年孤独》无所不在的影子,它附着在每 个人的身上,笼罩着小镇马贡多,与之相随的是对宿命的恐惧,对生存的绝望。[2]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虽然这个家族的成员们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 。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 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在表达这种孤独的思想时,并非是一味的消沉,他在剖析孤独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智的民族反省。孤独意味着封闭,封闭意味着愚昧的到来,而愚昧的民族必然灭亡。[3]作者以冷静的眼光、犀利 的笔触剖析了因长期愚昧封闭而造成的迷信、落后、狭隘的民族心理。而这些狭隘的愚昧观念则会成为民族振兴、国家进步的障碍。从这种百年的家族孤独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这只是一个家族的孤独,如果这种孤独、 这种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演绎成一个人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麻木,那这必将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 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孤独,把它的麻木不仁从孤独的本质中剔除出去,充分把孤独有益的一面发掘出来,让孤独成为我们净化心灵、反省吾 身的利器!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百年孤独》中充斥着神话与幻想,这些与现实相结合,营造出既魔幻又现实的小说境界。在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传说,东方阿拉伯民间故事和《圣经》经典,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本书写外部文明 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4 ]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 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 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书中花了较多笔墨叙述的人物是次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步哥哥的后尘,成人后与庇拉尔。特尔内拉苟合,留下一个儿子,仍被送回家族,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何塞。差不多同一时期,他和一位叫做蕾梅黛丝的女 孩发生了一段爱情。书中被描述得几近完美的是马空多里正(相当于镇长一职)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的小女儿蕾梅黛丝。奥雷里亚诺自从第一眼见到年仅9岁的她,便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以至于他上门提亲的时候,里正 家里炸开了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家里总共七个女儿,奥雷里亚诺居然会无视其余六位待字闺中的姐姐们的存在,单单看上还没有发育的最小的妹妹。表面看上去懵懂不谙世事的蕾梅黛丝,成为青春少女后嫁给奥雷里 亚诺,她很快适应了一家的女主人的生活。她为人敦厚善良,孝敬长辈,善待刁钻的大姑。她将私生子小奥雷里亚诺视为几出,她无微不至地照料被绑在栗树下、精神失常的的公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样一位几 乎没有瑕疵的完美女性,命运却是那样悲惨,死于乌尔苏拉的过失中。后者本想毒死情敌丽贝卡,却鬼使神差让蕾梅黛丝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腹中的一对双胞胎。乌尔苏拉一辈子生活在内疚中,她将侄子奥雷里亚诺。何塞 抚养成人。痛失爱妻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紧接下来的战乱期间,与保守党的代表——他的岳父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产生分歧,投身自由党。
又一个表现手法是象征的运用,《百年孤独》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该就是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 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5]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类对 历史的遗忘,形成了悲剧的轮回,生存的麻木,人类也只有牢记历史与现实,才能在反思中前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6]短 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 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世界各地掀起了拉美文学风。马尔克斯也因这部作品走向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 门人”。评论界称赞《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8
一轮月牙儿,带着点寒气,以微弱的光亮照着大地。它的软光儿清亮纯净,但只要一片云飘来,便能笼罩住它的光芒,让世界坠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便是老舍的《月牙儿》,在月光般的诗意语言中,渗透着浓郁的悲剧气氛。小说用一个少女的回忆讲述了母女两代烟花女子的苦楚生涯,“我”幼年丧父,安葬父亲和随母亲上坟的时候,月牙儿都带着寒气挂在天际。母亲在贫困得折磨下不得已再嫁,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后,继父却又无端失踪,母亲走上了做暗娼的道路,当母亲与我分离后,我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意——失业、被人完弄、沦为暗娼,月牙儿蒙受了一层乌云, “我”终于理解母亲别无选择的困境,当母女团圆的时候,我已经重蹈母亲的覆辙,为了生存下去而出卖自己的肉身,最后被捕入狱。
小说用舒缓从容的笔调,刻画了“我”一步步走向坠落的经过。这种坠落背后有一只黑手推着,而我全是茫然无措。虽然继父的出现与青年的出现让我暂时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但这宛若是月牙儿的光芒,一会儿就消失了。在她关进监狱以后,发现“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多少”,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简直就是监狱的缩影,黑暗阴冷,令人窒息。 在这里, “月牙儿”代表着一种残缺,它是“月牙儿”是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诗意象征。 面对人生的残缺,母女俩也不是完全地放任自流。像“我”刚开始也在寻求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却不得已地失业,“我”告诉自己:“我年轻,我好看,我要活着。”还有最后的“我这样的生命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着一种理想的生活,象作着梦似的。”这些都是本能的对命运的反抗,对生活所抱的一种模糊的憧憬。虽然“我”已经堕落,却又始终比周围的许多人单纯善良。当青年的妻子找上门来的时候,“我”不预备跟她发生什么冲突,很容易就离开了,甚至在青年抛弃他的妻子后还对他的妻子产生了一丝同情。由于不甘心为挣钱而讨好小饭馆的客人,“我”愤然放弃那份工作。当母亲为了钱与嫖客发生争执的时候,“我”觉得母亲那样做有点过分——“不错,既干了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似乎不必骂人。”但是,这些就像那月牙儿,这点光是极其微弱的,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月牙儿对此也只能旁观而无能为力,它的光是冷的,给不了她们温暖。它只能目睹或喟叹,或陪伴着她们,而无计可施。这种状况也是老舍当时的心态吧。老舍只是用笔去书写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抗争,但是并无随着“潮流”为人物安排一条“革命的道路”。就像
老舍说的: “在书里,虽然我同情劳苦人民,敬爱他们的品质,我可是没有给他们找到出路,他们痛苦地活着,委屈地死去,这是因为我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但是,艺术作品不同于宣传材料,为什么一定要它给人找到出路,或者一定要说出穷人应该造反呢?”老舍来自下层人民,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比老舍更深切的体味到社会角落里受侮辱和受损害的人群,没有人比他更贴近下层人民的心。他的作品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对生活和下层人民的热爱,使他的笔端迸出生命的火花,异常的灿烂。
本篇没有老舍惯用的幽默,而是严肃沉痛的,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揭露和控诉。这大概是因为《月牙儿》是烈火过后的重生吧。
《月牙儿》对残缺人生的诠释十分独到,品读《月牙儿》眼前展开一副城市底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图景,耳边响起一个受尽蹂躏,而又常常被忽视的群体发出的撼人心魄的呼喊和控诉,一股月光般的清冷和苍凉,直抵内心的深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9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0
读三毛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受学业的影响,总会找些散文之类的来读,像朱自清,贾平凸之类的,那些都是为任务而读,三毛则是众多书籍中用来放松那一类的了。
现在已经忘了当时读的是哪一册了,想必是撒哈拉的故事,只记得当时三毛书籍读起来是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却被其中异域的风土人情所吸引。那时候我眼中的三毛是一个导游,用她的文字带领我去异国他乡,去感受侠客般的自由。后来买了三毛的作品集,不过看得很少了。那时候初中毕业,我还很幼稚。
后来高中,大学是很少看得了。直到前几个月,回到家恰巧那本书被翻出来。时隔8年彼时的我已经走上工作岗位,也是工作正不如意之际,再看那本书忽然觉得,三毛,你的命怎么那么苦!看荷西离世的那一段,本想与你执手天涯,相伴一生,可是却可以清清楚楚的感受到死神的逼近。本来爱人死后需要的安慰,接之而来的却是公婆对于财产的觊觎。在我眼中,三毛是带着面具的,带上面具的她,豪放,洒脱,自由,无拘无束。可是,三毛小时候是受过严重精神伤害的,面具下的她始终是一个孤独,脆弱迷失在黑暗中的小女孩。三毛的受的伤害太多,以至于我觉得就算和荷西在一起的日子,荷西也并没有治愈她,只是让她暂时把那个黑暗中的女孩锁了起来。三毛的字里行间里,总给我一种笑着哭的感觉,尤其荷西死后,三毛已然锁不住那黑暗中的女孩了,甚至那已经变成了恶魔,时时刻刻折磨着她,我想,如果是我,也会选择自我了结,或许比她更早。
内心痛苦的人总是需要麻痹的,身体上的行走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1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里面的一本书——《蓝色的兔耳朵草》,非常有意思。
这本书的大概意思是讲: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的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老老鼠告诉笑猫,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但是,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山花豹、还有那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轻易地只笑猫于死地。但是,为了他心爱的虎皮猫,这一路,笑猫走的义无反顾。可是,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然被几只兔子偷去吃了。于是,笑猫万念俱灰地回到了马小路的家里。绿毛龟却告诉他,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出现。
是啊,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至今,我还忘不了20xx年发生的5。12大地震,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爱的奇迹,令人触目惊心。我印象最深的是来自一位伟大母亲的爱。就在一处坍塌的民宅中,救援人员在那里奋力地挖掘着。忽然,发现水泥板下有一位年轻的母亲,她的双膝跪在地上,两只手按在地上。但是,她的背上面压着一块沉重的水泥板。救援队的队员们看了,就去拿工具把这位母亲上面的水泥板挖去。这是,细心的队长就就在正要去找东西时,隐隐约约的看见了这位母亲怀里有一个婴儿。于是,队长急促的喊道:“快来呀,这里还有一个婴儿。”队长就慢慢的挪动着那位母亲的双臂,就出了那个婴儿。婴儿被救出以后,正在那里号啕大哭着。也许,婴儿现在可能还不知道,他的母亲为了救下他,已经去世了。就在婴儿被救出来的时候却意外发现他母亲的手里还有着一条没有发出去的短信。短信上写道: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妈妈还是爱你的。救援队的队员们看了深深的被这位伟大的母亲的所作所为感动了。看了刚才的故事,我不由的感叹起来:“原来爱真的会出现奇迹,爱是那样的伟大。”
这就是我看的《蓝色的兔耳朵草》。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2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3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4
《工作重在到位》一书,对于我很有借鉴意义。
工作要到位,首先要认清自己的定位,要时刻明白岗位对自己的要求是什么。作为市政府办公室的一名秘书,为领导工作搞好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时刻牢记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什么,才能不失位、不缺位。
其次要端正态度,牢固树立起精品意识。做任何事都要有精益求精的精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讲细节,始终有“要把领导交给的工作超乎期望地完成好”的'意识。对于每件事情要多想几种“可能”,防止意外的发生和出现。
再次要勇于负责,有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责任感,光靠嘴巴承担是不行的,要用行动去实现,要体现在平时工作中。想要把工作做到位,就必须把责任落实到位。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5
在国富论中,第四章起名为论政治经济学体系,可通读全章,看到更多的是亚当斯密对重商主义、限制进口、出口退税、奖励金、通商条约、殖民地等涉及国际贸易的内容,可能在亚当斯密的概念中,凡涉及国家干预经济的内容就属于政治经济学。
由于我所理解的政治经济学更多的是强调国家与市场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国家维持社会稳定及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管理制度,所以在理解上,无法同意亚当斯密将自己所写的第四章纳入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在我看来,重商主义、限制进口等更准确而言应该归属于国际贸易的内容。
这里有一个名词解释一下:
“重商主义——18世纪在欧洲受欢迎的经济管理体现,它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上:一国的国力基于通过贸易顺差——既出口额大于进口额所能获得的财富,这是16、17世纪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理论或者说经济体系,反映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体系。”
这个理论目前依然有许多经济学家引用,包括中国国内目前奉行的国际贸易政策。从具体表现上看就是,为了维持贸易顺差,一国政府会倾向于通过关税(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出口退税(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奖励金(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等手段,在国际贸易体系中,提高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出口大于进口的目的,达到吸收贸易逆差国的资本流入本国,借以提高本国的资源条件,从而增加本国的国民总收入,以实现经济的增长。
亚当斯密由于是坚定的市场经济倡导者,其一直提倡小政府理念,所以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第四章几乎每页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意思——重商主义提出的绝大多数的维护贸易顺差的手段,都在某种程度扭曲了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决定性作用,从长期看都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国家应该减少监管,应该放手由市场自发调节进出口。也许是由于时代背景,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亚当斯密并没有完成对重商主义的批判,只是在字里行间表达了与重商主义观念不一致的思想和理论。
回到现实,回到本文所述的国际贸易体系,在我看来,国际贸易的最大作用和好处主要是两个,其一让市场扩大,其二促进了社会分工并使得生产效率提升。市场扩大比较容易理解,比如中国目前是全世界最大的商品生产国,各种细分市场的商品,尤其是家电类产品(手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其主要生产地都是中国,如果没有国际贸易,中国已经形成的生产体系就会出现生产过剩。所以对于目前的中国而言,因为国内的生产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自己的工业体系,短期内实现改变不是太现实的事情,所以相比于世界上的任何国家,中国都更需要国际贸易的自由但又有序的发展。但是否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追求贸易顺差呢?我的观念是,贸易顺差来源于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由于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日益上升,我国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也有限度,贸易顺差用最简单的言语表述就是,我们通过劳动及资源投入,生产出来了商品,但本国消费不完,那么就出口到外国,而外国给予的是本国无法流通的纸币,其实这种贸易顺差实现的外汇储备,类似一种债券。也就是逆差国用债券,购买了顺差国的各种商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短期看顺差有利,但长期看,贸易顺差就如同几个世纪前的殖民地一般,顺差国就是逆差国的殖民地。
更简单的说,我反对维护贸易逆差,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出口等于进口是对一国人民最公平和合理的劳动奖励。
除了顺差逆差外,关税、出口退税等都可以单独成文书写,本文不做累述。
希望看完本文,你对重商主义有所了解,对国际贸易有初步认识,最好能理解贸易顺差的意义和缺陷。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6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7
《世说新语》中每则故事的篇幅都很短,但读起来有如今日读的极短篇小说,故事有首尾及高潮迭起的情节。其中所记载的人物言行,往往是一些零星的片断,但言记言方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往往如实地记载当时口语,不加雕饰,因此有些话不很好懂但是言简意赅,很能传达人人物特征。一般都是很质朴的散文,反映出有时如同口语,但是意味隽永物的个性特点。
善于抓住人物特征。作者常用简单几个字,精确地描绘出主角的语言、动作,主角的性格便清楚的呈现在读者的面前。如“曹操捉刀”时的描写。
善用对比突出人物性格。比如淝水之战时谢安的沉着和朝中大臣们的惊慌。还有,桓温伏甲设宴,广请朝士,想借机除去谢安、王坦之。王坦之惊恐万分,谢安却“谢之宽容,愈表于貌,望阶趋席,方作洛生咏,讽浩浩洪流。”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8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9
你们知道动物小说大王是谁吗?当然是沈石溪了!而在暑假,我有幸读到了他的一本书《最后一头战象》,并写了一篇读后感。
主要内容: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傣族的最高领主叫召片领,他曾经有一只威风凛凛的象兵,但是和日寇打仗时,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战斗结束后,召片领让大家在洛江边挖一个巨坑,把阵亡的战象埋葬了,还立了一个碑:百象冢。在曼广的民兵搬尸体时,发现还有一头像还活着,叫嗄羧,由村里一个叫波农丁的人养着,这象已经五十岁,象在死之前会有预知,到它们家族的象冢去,于是作者和波农丁跟着嗄羧,让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它并没有去象冢,而是和老战友埋在了一起。
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部分是,嗄羧来到“百象冢”的石碑前,选了一平坦的土地。一对象牙就像两只铁锹,在地上挖起来,土地翻松后,他又用鼻子把土坷垃清理出来,继续挖。他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由于体力不支,挖一会就要歇一会,太阳落山了,他依然在挖。他的坚持不懈让我难忘。
感想:据科学家考察,全世界野生的非洲象和亚洲象只剩四十万头,因为每年都加共约六十万吨象牙,这等于要捕杀四万五千头大象,不少人还喜欢用象牙饰品,我国已将亚洲象列为一级保护动物。你拒绝象牙饰品,就是拯救了聪明可爱的大象。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0
看完《雪域豹影》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一是作者的写法值得我学习,二是故事情节令我感动。
作者的写法很生动,把动物写活了。不管是写景还是写生。都十分美妙。我认为我的作文很死板。这种方法我要多学习加以运用。
整个故事讲的是一只没有收到过家庭温暖的雄豹,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把三只幼豹抚养成成年豹的'动人故事。
这只雄豹虽然没有多大的本事,但是他却有金子般的心。虽然三只幼豹和它没有血缘关系,但他有责任心,敢用生命来换取幼豹的安全。命运一次次捉弄它。但它坦然面对。它创造了爱的奇迹。
想想人类生活中,父母是多么爱我们,就像动物一样。我们也要去爱父母。动物家庭可能是残暴的,温暖的,血腥的……但人类生活不一样。比照人类自身,我们要更爱父母。爱整个家,不要让情亲变得冷血。让自己的家变得温馨甜美,让家里生活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