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书笔记文章推荐30篇》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通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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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对亚瑟的描写是一个乖巧有思想的富家子弟,参加斗争后,因为不堪误解重新换了身份生活,从此过着痛苦艰难的生活,倘若还能称为生活的话,他身上的所有伤痕便是最好的证明。经历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磨难后他更加坚定自己立场,投身于更激烈的斗争中,到最后关在监狱里时,他和他父亲的对话令人动容落泪,他努力地活着就是为了看他的父亲更爱上帝还是他,主教深陷痛苦,但我为亚瑟的遭遇痛心,因为他的所有真情流露落泪,人生来就是要遭遇矛盾的,分歧倘若十分巨大,一边是多年的信仰,一边是自己的爱子,该怎么办才好呢?这首诗是亚瑟的绝笔诗,也是一个灵魂的申述。
我是一只牛虻,
幸福欢畅,
不管是活着,
还是已死亡。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
“我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四处玩耍的孩子们,若是有谁跑近悬崖,我就抓他回来。”我当初完全不懂霍尔顿,因为理解不了一个半大孩子那愤怒而敏感的内心。后来发现好多人在与成长殊死搏斗时,都是一个片面的他,我也一样。
那时年轻的生活像一场让人躁动不安的舞会,灯光之下,肉体之间,或无所适从,或放浪不羁。大战之后,从未有过的富足与空虚碰撞在一起,夹缝中的青年汹涌着骄傲与无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为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却无法自拔。”用这句歌词去形容那时青年的迷茫,竟是分外的贴切。
霍尔顿之所以被推崇成一个类似于英雄的存在,是因为他能看透当时社会的虚伪性并能够用语言和行动对其酣畅淋漓地讽刺和批判。虽然他最后不免失败,整个潜逃计划也像是一场闹剧,但这短短的三天浪荡生活已让他对虚伪的认知无比深刻。他的成功不在于顺利逃脱束缚,而在于用自己熔炉般的形象去为众多原型提供一个精神家园。
霍尔顿显然不能是一个榜样,但他却是我们自己。他代替我们去逃避,去批判,去大声咒骂。他有时无畏,有时软弱,有时也不顾一切地想要毁灭。他热爱,他憎恶,他偶尔也用自己的全力去适应社会。他做了我们想做却做不出的事情时,我们为他欢呼;他心头遇冷手足无措时,我们为他心酸。他被虚伪肮脏包围,但他向往守护纯洁真实。看似满纸荒.唐言,实则一把辛酸泪。用不了太多深刻,就已是满怀感慨。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3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4
土
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入手,作者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乡土性的阐述。在作者看来,"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土气",是一种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一种是泥土、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于我而言,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而言,土对我们,是有着特殊含义的。村落的形成必须有土地的存在,土地, 带给我的是种踏实的归属感,突然想起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作者论述的乡土社会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浓厚的淳朴气息,和谐的乡土社会在渐渐向现代社会过渡,内心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可以一直有"土气"的存在。
愚
乡下人因没见过先进的器物被称为"愚",但有些城里人,甚至教授在基本技巧上却不如乡下人,在我看来,各有各的长处,谁也没有资格对另一人做出评价。费孝通先生在文中论述了文字与"愚"的关系,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大家才会使用"特殊语言",推行文字下乡,的确需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记忆
学习,若要打破今昔之隔,必须要通过记忆。"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读了这篇文章,愈发的感觉,任何一件事的实施,都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比如推行文字下乡,不仅要考虑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还要考虑社会特点(基层)。
私
作者以苏州人家城里的水道、走廊为例,展开了对"私"的表达,"私"与"公"相对,"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以"自我"、"自家"为中心的网络结构,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利欲的诱惑,有些人也变得越来越极端,社交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乱,作者提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人都应该以一种包容的心态,由己及人,使自己拥有一种宽阔的格局,一种心怀大事的气魄。
道德
社会的格局决定道德。课本上学到了我们的行为应该以道德为标准,以法律为底线。我认为,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引导,引导着个人去构建更美好的社会。提起道德,脑海中首先闪过的是"百善孝为先",其次便是"忠义理智信",作者提到了"仁","仁"与"礼"是孔子学说的两个核心,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应该通过学习,见闻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有格局的人。
家族
看到文章的题目《家族》,倍感亲切,因为从小生长在大家族里,村里几乎一半以上的人都姓刘,从小到大,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家,对于离开家的我来说,意义重大。曾有制作了一份简易家谱,发现,四世同堂的我们家,真的很幸福。作者在对家的阐述中,尤为认真的指出了其生育功能,家是绵续的。
别
作者说,男女有别。不仅是生理上的区别,更是一种在社会分工,地位上的区别,大概正因为这种区别,才形成了安稳的乡土社会(作者一直在强调,乡土中国是安稳的社会),因为对感情方面的是不太了解,而且文章读的也不是很懂,所以,也没什么感想。
礼
作者以"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开头,引出后文乡土秩序的维持是靠一双看不见的手来维持的——"礼治",不同于法治的被动,从作者的论述中,我感受到礼治是一种主动的、自发的、由内而外的规范,乡土社会是传统的,因而"礼"在其社会里发生作用便成为顺理成章,乡土社会给我的感觉是"车马很慢",在慢悠悠的生活状态下,礼治社会出现了。
讼
在礼治的乡土社会中,社会秩序必然是稳定的,但也有例外,一定会有人因为特殊情况而"逾矩",诉讼便变得必要,但又由于乡土社会传统、稳定的特殊性质,那些从西方引进的法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发生着很特殊的副作用,传统的观念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碰撞,使得推行法下乡成了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权力
一直以来,课本中的权力与权利是同时出现的,作者从社会合作与社会冲突两个角度分析权力的存在。当今社会,权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比金钱更诱人的,作者看来,权力可以带来经济利益。在乡土社会,在小农经济的体制下,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微弱无力的。
契约
这篇文章,作者带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提出:在乡土社会中产生的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对社会规律的论述中,引入了社会契约,社会契约的确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我认为携着社会契约的教化权力在维持社会稳定、慢步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缘
但从"缘"字来看,我认为"缘"代表一种关系,由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及社会的生育的持续性,在规模比较小的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范围较小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种地域上的联系,即地缘关系,血缘与地缘像两条丝带,维系着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乡土社会整体向前发展。
名实
随着社会的变迁,时势造成了乡土社会权力结构中的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慢的,这种"慢",又导致了时势权力的不发达。这样,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就存在四种权力: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
需要
从欲望到需要,作者由时势权力想到了社会计划,因计划就"需要",作者在文中又将欲望与需要为我们做了区别,由于这篇文章读不太懂,所以没有更多的感想。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5
《茶馆》只有三幕,却分别写了三个时段,通过形形色色、生动鲜活的人物命运的描写,反映了从戊戌变法失败到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近50年的变迁史,揭示了旧中国黑暗与腐朽,真实展现了当时广大人民群众苦难生活,突出了表现了分别“葬送了三个旧时代”这一主题。
在这三个旧时代里,广大人民群众无法摆脱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精明能干、谨小慎微、委曲求全、善于应酬,一个典型小商人形象,却无法逃脱自已破产、悬梁自尽的命运。常四爷是一个有爱国心的旗人,是统治阶级内部进步人士的代表,他正直、倔强、敢作敢为、富有正义感、乐于助人,最终没摆脱饥寒交迫、穷困潦倒的命运。秦仲义是出身于北京城大财主家庭,是民族资产阶级进步人士的代表人物,实业报国,开办工厂,最终因工厂被霸占而失败告终。
在这三个旧时代里,广大人民群众受封建腐朽思想的毒害最深。当自已深受其害的旧时代,只有对自已苦难的愁苦和愤恨,对人吃人的旧时代显得如此苍白无助。例如:王利发当唐铁嘴说:“感谢这个年月”,他也说:“这个年月还值得感谢”。常四爷在绝望时也喊道:“我爱咱们的中国呀,可谁爱我呢?”。对几千年来封建制度麻木和毒害可想而知了。
在这三个旧时代里,只有推翻旧社会,建立新社会才是中国的出路。话剧《茶馆》的第一幕,戊戌变法虽失败了,真实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腐朽吃人的本质,标志着民族资产阶级进步人士通过改良运动,拯救中国的梦想破灭。第二幕,军阀混战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增添了更沉重的灾难,军阀们为各自的利益,不顾人民的死活,更谈不上给中国带来光明的前途,也无法摆脱帝国主义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疯狂掠夺,残酷欺压。第三幕,抗日战争胜利了,国民党腐败,不顾人民安危,卷入内战,并且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继续遭受官僚资本主义盘剥,重新沦落灾难的深渊。
因此,在当时的中国,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成为中国的唯一出路。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只有粉碎旧世界,建立新世界才会使中国广大人民群众走出苦难,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中国共产党正是适应时代要求,代表着最广大劳苦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
话剧《茶馆》反映的这段历史,是中国旧社会的缩影,是对旧社会的血泪控诉,使我们不能忘记过去旧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所遭受的苦难,倍加珍惜中国共产党人和广大中国人民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记住这段历史,激发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以自已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努力奋斗。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6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最后,对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乡土社会作一个我个人的理想想象:每个人都生活在宁静祥和的环境里。这环境不大,可以说小到了每个人都朝闻夕见、熟似亲缘,他们之间无论交流与否,也不管来往与罢,对其生活的氛围及环境都无任何丝毫的影响,每一个人都活在这样的状态中,静听着窗外风起枝曳、鸡鸣犬吠,仰着云卷云舒、繁华落寞,仿佛这乡土的一切就是一种永恒,惟此中沉醉。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7
昏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20--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
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8
不管我是否活着,还是已经死去,我始终都是,快乐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9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10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11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活着读后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12
《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此书以梅尔基亚德斯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友情及家族历代对羊皮卷的破译为暗线。最终奥雷里亚诺破译出——“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而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也随之永远都不会在大地上出现了。
尼采说过,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和体。这三态完美的概述了家族百年间所经受过的全部孤独,如果乌尔苏拉是那个灵神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则映射的则是那个野兽。最终哲学家代表大多数的族人,奥雷里亚诺上校则是其中的异子。奥雷里亚诺上校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却奇迹还生。戎马一生却在迟暮失去了青年时的激情,开始质疑一生得以支持奋斗的信仰。最终同政府签订和约,年老归家,每日炼金制得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25条后便放到坩埚里熔化,重新再做,与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的孤独生活,一直到死。他在孤独中奋发,因信仰而斗争;他桀骜不驯,企图挣扎那种宿命的孤独;他充实自立,凭借与生俱来的才华领导自由党去追求他们自己的信仰,可最终也只能在否定与自我否定中终结。他渴望抛开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那早已注定的孤独,他可以做的也许只能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他生而孤傲。
这才是真正的孤独,一种宿命的孤独感,你永远无法改变而又不得不改变,在这条没有尽头的道路上,孤独到没有影子的陪伴,因为这条路上只有无尽的黑暗。当你踏上它时,你才会发现生命微弱与微不足道,你只是命运的牺牲品。正如书中那永远沉溺在海底那有血有肉的三千工人,他们的死只是政治的牺牲品。“政府通过所能应用的一切宣传机器,千遍万遍的重复。于是一种似乎官方的说法终于站住了脚,这就是说:没有人死亡,工人们已经满意的回到了家里”。就这样一个个鲜活的人消失,仿若人间蒸发般消失。他们在世的亲属只知道他们很幸福,也许他们的确很幸福,因为他们再也不用在人间承受这份孤独了。
也许在宿命的孤独感之外更有着的是一种宿命的无助感,你似乎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只能任由自己循着命运的轨迹,无力改变,这便是《百年孤独》里的轮回观。
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人类来说,孤独是文明的深根,不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是等够永恒存在的。孤独也往往侵蚀着独行者的内心,能够让他空虚与疲惫。在空虚与疲惫中,在眼神迷离中,在恍惚中,洞察出社会的百态,人生的无穷,世界的无限。与此同时,也伴随着经典的问世,《百年孤独》就是这样一本永远的经典。这本书不仅讲述了家族的经历,也是作者源自灵魂对生命的诠释。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13
我第一次读《瓦尔登湖》时,对它并不是很感兴趣,那些晦涩难懂的言语,让我只粗粗浏览了几页。然而当我第二次静心地阅读后,这本书让我有了一种亲近自然、回归自然的感觉。
《瓦尔登湖》是美国作家亨利梭罗描写他在瓦尔登湖畔的独居生活,记述了梭罗两年多里的见闻和思索。
梭罗崇尚质朴的生活,崇尚自然,热爱自然,与动植物们谈天说地,似乎动植物才是他的挚友;冬天,站在冰冻的湖面上四处观望,看着麝鼠在湖面上搭的窝穴,这样的风景也别有一番风味;每天清晨,森鸮在远处的树林里与梭罗打着亲切的招呼:“你好。”梭罗从不斥责来偷吃玉米穗的红松鼠,从不介意它每次临走前抢走一个大玉米穗,也不抱怨它每天清晨来家里上蹿下跳、大闹一番而把自己吵醒,也从不驱赶来啃食土豆皮的野兔。梭罗就是这样一个与自然和平相处的人,在他的世界里,自然界里的一切事物都是他最亲密的朋友。
梭罗写的这本书的主旨是:回归自然,追求精神生活、精神上的享受,而不是现在大多数人不辞劳苦换来的物质生活。在瓦尔登湖畔独处的那段时光里,梭罗在小木屋旁开垦荒地,春种秋收。自己种的粮食能供自己吃饱就行,衣服穿暖就行,不追求奢侈和舒适。正如书中所提到的那样:“大部分的奢侈品以及很多所谓的舒适品,它们非但不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反而对人类的进步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所以那些最明智的人从不追求奢侈和舒适,他们生活得比穷人还要简单清贫。”比如我们生活中穿的衣服,梭罗是这样说的:“衣服,首先要起到维持我们身体热量的作用,其次,在我们这个文明社会里,它是用来盖裸遮羞的。所以,你们不需要无休止地往衣橱里添置新衣,很多重要的事情依然可以顺利完成。”反观我们的现实生活,很多人只是盲目地为自己披上华丽的新衣,以此赢得他人的尊重。还有些人,在寒冷的冬日仍不穿保暖的大衣,为了让自己不显得臃肿难看,穿着单薄的衣衫在外出行。可见这些人已忘记了衣服最本质的作用。
大多数人追求物质生活,不乏被家庭责任,工作压力,物质需求等枷锁所禁锢,限制甚至扼杀了人们的精神追求,使人们只能看见自己眼前的那些蝇头小利,却忘记、忽略了自身利益之外的事情,而人们为追求物欲,就整日整夜地、不辞劳苦地工作,所以他们就根本没有了休息和享受生活的时间,也没有闲暇时光陪伴亲友,联络感情。这样的生活毫无意义,如梭罗所说:“这不是真正的生活。”
亲近自然,回归自然,追求精神生活,活出自己的人生。
“每个人都是自己王国的国王,与这个王国相比,沙皇帝国也不过是一个卑微小国,犹如冰天雪地中的小雪团。”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14
小巷中,走过的人们相视一笑,互问你好;凉荫底下,互相依偎着的老人嘴上挂着一丝笑意;和平广场上,和平鸽拥揽着一缕金色的阳光……这些安然的场景却不能让我忘记了《安妮日记》……
初涉《安妮日记》在上个学期,我花了很长时间在这本书上。好奇的我与一名犹太小女孩进行了一番心灵上的沟通。
正式这番不寻常的沟通是我的心灵受到很大的震撼与触动……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安妮的小女孩,出生在一个犹太家庭,安妮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然而这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小女孩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有那么悲惨的遭遇。二战爆发后,布拉特便对波兰突袭,便对犹太人进行大肆屠杀……安妮一家人躲到一个密室里,但是这有用吗?敌人发现他们后便把他们关进令人窒息的集中营。但小安妮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每天她都在发黄的床榻上悄悄记录着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信念……我坚信,这么一个对生活充满向往的小女孩有理由活下去,并且活得更出色。无奈的她还是喊着热泪倒在血泊中。但她的精神并没有倒塌,直到法西斯倒台了,他们才获得了重生……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漾起了莫名的感动、敬佩,有为安妮的不幸而感到悲伤,更多的是对黑暗独裁统治的憎恨,不屑与鄙视。我悲愤,为什么人要制造那么多不必要的不幸,难道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战争是维护利益的仅有手段吗?我百般不解、惆怅……
为什么文明不能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就像桃花源一样,像蒙大奇一样,像乌托邦也罢,至少没有硝烟,没有战争,男女老少其乐融融,生活在一个宁静的世界里,怎们就不能呢?是的,或许我觉得可能。因此,我希望,希望时间停止战争,希望白色和平鸽在这方乐土放下橄榄枝,希望我们的人生色彩斑斓!
知道今日,我仍不愿去回想20世纪三四十年代那场全球性的恶战,一场可怕的战争,一想起它,脑中便会浮现出遍野的尸首和撕心裂肺的痛苦呻吟,不要让我想起那些人们不幸的眼泪,不要看到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不要看到他们孤苦无依的身影。我要听到全世界人们高声朗诵和平的赞美诗,要看到渴望和平放飞和平鸽,而不是呻吟无助的咏叹调……
看看周围人,一切都是多么的祥和,盲童也不焦躁了,老人他们嘴上也洋溢着彩虹弧度的微笑。每一样事物,每一个人,甚至每个微生物都是那么自在,看起来是那么幸福。
让我们停止战争,爱护生命吧,让和平永远伴随我们左右,让世间没有那么多痛苦与不幸,让我们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吧!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15
我们学中文的学生们读了很多文学作品。但是,我觉得老舍的《茶馆》是很特别的,读者可以把《茶馆》作为历史材料,就能更深的了解从清朝到国民政府时代人民生活上的问题。虽然这个时代不算长,只是一个人的一辈子。这段期间中国经过了好多的改变,这时候,中国是灾难深重的。《茶馆》里,读者不但了解到那时候的政治,而且也可以看到人民生活的方式。老舍先生的话剧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中国人,从有权有势的庞太监到最可怜的康六。我想每一个读者一定会找到一个你同情的人物。
因为我在大学上了中国历史课,所以我觉得《茶馆》特别有意思。我们大学生念了好多政治家的书,但是我们很少有机会学中国历史,尤其是从老百姓的观点。为了彻底地了解中国历史,我们应该学文学作品,虽然我念了好多历史书,但是没有一本象《茶馆》那样,给我那么深的印象。我以前念了一些有关中国的政府贪腐情形。但是到我看王掌柜被压迫,我才明白政府的贪腐到那么厉害的程度。美国人不容易承认共产主义有好处,现代的中国跟旧时代的中国无可比拟。在老舍先生的《旧时代的画卷》里,挨饿的人很普遍;卖女儿的人多,虽然我没有看见过很富有的现代中国人,但是我也没看到很贫穷的中国人。我觉得现在的中国是值得赞许的。
除了学中国立时以外,我也享受了学老舍的文学作品,他写得太好了,而且真有地道的北京味儿。我真羡慕他的写作技巧和才能。他能包括那么多人物在一个短话剧里。每一个人的性格分别的很清楚,他们说的话也明显地表示他的社会地位。
因为我是个女人,我特别对女性人物有兴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康顺子,所以我很高兴地演那个角色。从康顺子的性格,读者可以看出中国女人的能力,他受了一辈子的苦,但是他的精神还很坚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旧时代的女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但是《茶馆》的故事也暗示这个情况会慢慢儿地改善。小花代表下一代人;虽然她是个女孩,她的父亲,爷爷,和康婆婆都鼓励她要好好念书,我看了这些女人的情况之后,我庆幸自己的好运气。有一次,一个人问:“如果你可以见到任何一个人,你想选择谁?”我回答说,“我的曾祖母。”因为我很想了解我家的历史,我不知道《茶馆》里哪一个女性人物象我的曾祖母。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也觉得木坤演得非常好!)观众一看大傻杨的样子就马上知道当时人民的情况,在第一幕时,他说得很活泼,但是到第三幕,他的样子是“半死半活”的。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我们学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从王掌柜的台词里,我学了一些客气话,他专门说客气话;他自己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所以,我现在知道一些话;比方“我的脸上有光”或者“那儿的话”,我听到新加坡人用这两句话,所以我学到的东西真有用!老舍先生写的对白也包括了面誉背毁的话,比方秦二爷跟庞太监似乎彼此标榜,但是秦二爷一走后,庞太监马上很凶地说他的坏话,显示他看不起秦二爷。还有一些说法我以前没听过的,比方说人人常称呼“某某人的妈”,当然也表现出大家对女人的看法:中国女人最重要的任务是生孩子!我想如果人叫我妈妈“禾火、王利的妈”她一定会生气。我们现代的中国女人坚持我们有自己的名字!
《茶馆》对我来说还有另外的意义,我发现了中国人佩服“洋人”,我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中国人想象洋人?为什么中国人会想洋人比他们好?在《茶馆》里的第一幕可以看得到洋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第一幕,马五爷是“吃洋饭的,信洋教,说洋话。”茶客也说刘麻子的洋服,洋玩艺儿很巧妙,在第二幕跟第三幕,洋人的习惯慢慢地变成中国人的习惯,连他们的通货也叫“现大洋”,人听得音乐有洋味儿,不想再听传统的评书。小刘麻子最受洋人的影响。他说洋人的话很吃香。甚至有洋味的话比普通说的话有力量。小刘麻子说“你看人家不说‘好’人家说‘蒿hāo’”,连王掌柜也会说外国话的“Alright!”中国人越来越脱离中国人含蓄的习惯。小丁宝干脆说小刘麻子他的计划用“缺德公司”最好,我觉得太爱洋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我看这种态度的时候觉得不舒服,可能我是特别敏感的,因为我有一些华裔美国人的朋友有这个态度。
我最同意秦二爷,我相信他的心是好,他的志愿好,不管他本来那么骄傲,我也想做社会服务的工作。我听了秦二爷最后的几句话我自己问“我会不会象他那样后悔呢?”我们年轻人应该不应该听他的劝告“吃喝嫖赌”?我的父母亲常告诉我,我的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秦二爷说的是实话吗?我并不相信!
“茶馆”不但是好的文学教材,《茶馆》也帮助了我了解中国的历史,我家的历史和我自己的理想。并且,《茶馆》给我们机会发挥我们的演戏才能。我上了三年的中文课,但是我从来没有看过学生们对教材有那么大的兴趣。我唯一遗憾的是别的同学不全听懂我们的表演,《茶馆》真留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16
假期是一个教师最能入静的时候,所以也是教师最有收获的时候。假期是教师阅读的最佳时期,也是教学反思的最好时机。因为我们不再琐事缠身,不再疲于应对。有的是时间可供我们静心读书,深入思考
教师的成长之旅是一部漫长的心灵之旅。这个旅程是从阅读开始的。读最好的书应当是为人师者身体力行的职责。不在于读很多,而在于读最好的。即使有一些书很难轻易地读进去,但也要设法读进去。
《爱怕什么》是毕淑敏的散文名篇,被现代人称为“心理散文”。在读的过程中,我对文章产生了特有的激动,或许是毕淑敏在字里行间对我的打动,
我在毕淑敏散文中,体味到“爱”的真谛——“爱是神奇的化学试剂能让苦难变得香甜,能让一分钟永驻成永远,能让平凡的容颜貌若天仙,能让喃喃细雨压过雷鸣电闪。”
“爱”是教育者的情怀,“爱”是教师的职业特性,“爱”是灵魂工程师们的之情,“爱”是学生成长的土壤,“爱”是学生快乐的源泉。“爱”是孕育万物的草原。在这里,能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所有人间的美德和属于大自然的美丽天分,爱都会赠与你。”
让我们尽情的赋予学生们更多的“爱”,面对鲜活充满童贞的孩子们,让我们释怀人本的真“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见“爱”的种子成长的姹紫嫣红。
其实对孩子的爱也分为很多种,特别是对不同的学生,我们要理智地去爱。什么样的学生适合什么样的爱,你需要去量身定做。对于成绩优异又傲气的孩子,你尽可以严爱;对于成绩较差又自卑的孩子,你尽可以慈爱;对于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孩子,你要引导他去爱。。。。。。
这是我对毕淑敏阿姨《爱怕什么》最认真的理解与诠释了,是内心颤动的结果。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知识经验的载体,它记载着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它可以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书是无言的诚实者,书籍是智慧的海洋船: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崇高。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精益求精。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没错,田要细耕,书要精读,只要这样,你就可以读懂好书里的“救济粮”。啊!对,在此,我想到了名人的一句伟话:“书是精神的粮食。”是的,书可以以粮食的名义替代,生活中的难题可以在书中寻找解决的方法。书就像无声的导师,引导我们走向美好的未来,使我们学识渊博,使我们心胸开阔。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17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18
母亲,一个令人感到亲切的名称;母爱,是我们所有人享受到的最温暖的爱.它无疑是最伟大的,是最有力量的.我读《读者》这本书中的《烈火中的母女》之后,真是感触颇深.
一位母亲带着自己8岁的小女儿在商场购物.因为意见不合,有了一些小小的摩擦.女儿还在心中抱怨着母亲.就在这一瞬间,商场突然失火了,火苗汹涌地向人群扑来,人们顿时乱成一团,四散逃生.妈妈急中生智,搂着小女儿爬到窗户外面,双手紧紧握住窗户栏杆.上层楼被人们打碎的玻璃不断往妈妈身上砸,她不顾疼痛,把女儿紧紧抱在怀中.在妈妈的保护下,小女儿没有受伤,而她妈妈已经伤痕累累了 ……
这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啊,尽管她的女儿是那么不懂事,但她还是不顾一切保住了女儿的生命.也许这种情况--商场着火是很少见的,但这种万分危急的情况下母爱却显得更加深厚.在此之后,那位女儿变得更加听话了,因为她知道自己有一个如此疼爱自己的母亲;她会在今后的生活中,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来报答这份伟大的母爱!
不仅是人,连大自然中的动物母亲,也有对自己孩子那份真挚的母爱.鱼妈妈会为自己的孩子寻找食物,不让小鱼忍饥挨饿;猫妈妈对待自己的孩子,比看待自己还重要呢!它轻舔小猫身上雪白的茸毛,是那样爱怜.鸟妈妈"起早贪黑”地为小鸟搭好舒适温暖的鸟窝 …… 所有的动物妈妈都在用自己的母爱,哺育着一个个幼小的生命.
我是多么幸福啊,有一个无比疼爱自己的母亲.夏夜,是妈妈轻摇扇子让我安然入睡;瓢泼大雨,是妈妈接我回家;当我生病发烧时,是妈妈在床前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当我和同学发生不愉快时,也是妈妈耐心地开导我 ……
母爱是人生中最大的一笔财富,正式因为有了母爱,才让这个世界充满了温暖与欢乐.在每个早晨,让我们都轻轻拥抱一下自己的母亲,说一声:"妈妈,我爱您!”这是多么幸福啊!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19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20--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0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1
《解忧杂货店》,作者东野圭吾,这似乎是一本不看会遗憾的书。微博微信在说它好,豆瓣人人也在说它好,好在哪里,为什么好。人总是怀有好奇心的,我也不免落俗的买来看了。
读完第一章的时候,感觉故事很一般,不就是一个穿越时空对话的小说吗,根本没有什么亮点。可能由于是译本的原因,也少了很多中国文学独有的遣词造句的魅力。不过大家既然都在好评和力推,我也就勉强继续看下去。第一章讲述了一个女运动员的抉择。当她正在为奥运会艰苦训练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男朋友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继续训练还是照顾爱的人?她把自己的困惑写在信里,投向了杂货店。读罢第一章,很有欲望继续看下去,毕竟是小说,情节的悬念多少还是会吸引读者的。可是,当我兴致勃勃的翻看第二章,想要知道那个写信的女人后来怎么了,却发现第二章是一个全新的故事,想要的结局就这样戛然而止了。“这明明就是一本被赞誉过度的小说而已,真不知道好看在那里。”带着这样的想法,我继续看下去。
第二章讲述了一个少年的音乐梦想,是坚持唱自己写的歌还是继承父母鱼店生意?第三章是杂货店主人的故事,是认真的回复每一封信,还是因为担心自己的建议为别人指引了错误的方向而选择放弃?第四章的故事有点凄惨,男孩在和父母逃亡的路上选择了离开,最后却发现为了让自己安心生活下去,父母纷纷自杀了。最后一章的女主角听从了陌生来信的建议,选择了相信,放弃了做陪酒小姐,开启了新的生活。当整本书读完的时候,我开始明白:哦,原来是这样!这不是由多个穿越故事组成的集合,而是整个时空都被连接起来的因果带!文中每一个细节都做好了后期铺垫,每一条时间轴都缜密到找不到破绽。哦,东野奎吾是日本推理小说天王,看来是我的智商秀逗了。
除去那些让我惊叹不已的写作手法,《解忧杂货店》这本书带给我的还有对选择的思考。面对人生的大小抉择,我们该如何是好?从作者的文字里,我看到了这样的建议——遵从内心,并作出努力;相信爱,并认真对待。
其实,文中每一个给杂货店写信的人最后的决定都来自于自己的内心,而那些穿越时空的来信只是让他们看到了内心的真实想法。比如第一章里面的运动女,不论回信如何劝阻她放弃比赛,她也因为害怕失败而左右摇摆过,但最后她依然选择了坚持训练,因为她认为这是她爱的人想要看到的结果,这也是积极应对困境不逃避的最好方式。是啊,我们明明是知道自己的内心的,只是有时候会被恐惧和懦弱遮挡而假装信誓旦旦的说,不是我不努力啊,只是那不是我要的东西。相比于遵从内心,作者似乎认为做出努力其实是更重要的一步。故事里的每一个人最终都得到了救赎,就算是那位没有遵从杂货店主人的建议离开父母的逃亡者,也最终在不断的努力中得到释怀。
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的内心被太多的东西占满了,比如恐惧、担心和害怕,因此始终看不到它的样子。没关系,当你没有能力看到内心的时候就相信爱吧。相信人与人之间爱的力量,它终会带领你走向正确的方向。在《解忧杂货店》的结尾,店主人浪矢爷爷在生命的最后为一张空白的信认真的寄来了回信,他说:“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的描绘地图,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可能的。”你看,浪矢爷爷对一张空白的来信都那么认真对待,并将自己对他人的爱倾注其中,他的生活也因此变得明媚起来。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2
看完小说《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泪,在震撼中回顾了牛虻的一生。这时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无情的击打着礁石,并且伴着寒风的呼啸声……
我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里欺骗,被无耻的神父卡尔迪出卖,无辜的挨了一记琼玛的耳光。一些片断还在我的眼前停留:当得知自己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时,他狂笑着用锤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这么容易”他喘着粗气“我真是一个白痴”、他计划制造投海自尽的假象,他留了两封简短的“遗书”,一封写着:我相信过您,正如我曾相信过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塑的东西,我可以用锤子将它砸碎。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另一封则写着:去达赛纳码头找我的尸体。他在大雨中离家出走……
之后的十三年,作者一笔跳过(十三年被写成中断的友谊),之后,牛虻返回意大利,并用了化名费利斯?里瓦雷兹,他成了一名优秀的讽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间的折磨,听者都觉寒心。从好好的富家子弟沦落为残疾在甘蔗园卖苦力,在斗牛场里干脏活,忍受着病痛当小丑,受尽了屈辱,他对琼玛说过一些话,让人震撼,我绝对忘不掉,他说:“你想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许有灵魂——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吗?你对一切都以慈悲为怀——你可怜那个穿着傻瓜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你可曾想过那个凄惨的灵魂,那个甚至没有五颜六色的衣服遮掩、赤裸在外的灵魂?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冷得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感受到鞭子一样的讥笑——他们的狂笑就像赤红的烙铁烧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过头去——在众人的面前那样无依无靠——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因为岩石无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够逃进某个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个灵魂已经麻木——想喊无声,欲哭无音——它必须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说八道!你究竟为什么不笑出声来?你没有幽默感!”谁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在狱中,他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只要动一下,皮带就深深地陷进他的肉里,他还有重病,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里看望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告诉他,他就是他的儿子,一阵幸福和激动过后,亚瑟让蒙泰尼里选择,是要他还是上帝?他……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不久过后,亚瑟被押往刑场,临死前他坚决不忏悔,这多荒.唐!不向上帝忏悔而走进坟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绑,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亚瑟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亚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再来一次。”“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打起精神来,伙计,你拿的是马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还执行自己的死刑,看样子,他对蒙泰尼里已经不报希望了,他死而无憾了吗?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经错乱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真搞不懂,一开始放弃这个职位多好!到头来还要伤心的死去!蒙泰尼里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的面纱的恶狼!一个多么虚伪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亚瑟了,他现在叫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3
在《复活》中,这个黑暗社会出现了一丝曙光,是精神复活产生的光芒。聂赫留朵夫本来也是审判者的一员,但是他与其他审判者不同,他曾有过纯洁的时候,肮脏的灵魂中仍然存有纯洁。而玛丝洛娃天资聪颖,阅历丰富,能看清许多严酷的社会现象,识透上层人物的丑恶灵魂,但有时又天真得要命,容易轻信别人的花言巧语,结果上当受骗。她在苦难的深渊中感到绝望,以致自暴自弃但这样只是为了麻痹自己,要不然她就无法生活下去。这些都说明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并没有完全灭亡,一旦时机成熟,他们精神上就会“复活”。
另外,“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荒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希望每一个有幸阅读本书的同学,都能寻找到前进的动力!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4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5
知道吗,这几天,我独立一本书,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这本书《中国古代神话故事》。怎么样?看过吗?我可是很喜欢的哦!独立一边又一遍,直到读懂为止。这本书中的语言都是以前古代的时候的人们读的。不过还好,编辑社的叔叔阿姨们把我们看不懂的文字,翻译成方便我们阅读的文字。这样才好让我勉强看懂。
对坚持不懈,总能看懂!这一点我从《大禹治水》这个故事中也了解到了。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黄河流域经常发生水灾。大禹为了老百姓的生活,一直离家在外治水,有三次经过家门,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那是因为他如果进了家门就肯定会舍不得出来,而且,还有成千上万的老百姓要“救”呢!大禹他是多么的坚持不懈。
《女娲补天》讲了:古时候天上出现了一个黑黑的大窟窿,大地上的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为了拯救受苦的人们,女娲冒着生命危险,历经艰难险阻去采集五彩石补天。她不怕困难,甘于奉献的精神和勇敢、善良的皮质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看吧,古时候的人们是多么的伟大,难道我就不能和他们一样成为伟大的英雄吗?不会的,只要努力,坚持不懈,冤枉就会变成现实,变得再也不是令人期待的愿望了!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6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 》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 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 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 左臂弯曲; 左手少了两指; 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 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7
读了这本书,我被雨来的聪明勇敢所折服。他灵活机动,而且临危不乱,一次又一次把鬼子带入了包围圈。最让人敬佩的就是他那满腔的爱国情。在鬼子的威胁下,雨来仍然不肯透露出一丝关于八路军的消息。但那些特务和伪军,就是典型的叛国贼!他们虽然是中国人,却贪生怕死,做了日本人的走狗。他们虽然身上流着中国人的血,但他们不配做中国人,他们甚至连一个13岁的孩子都比不上!除了雨来,他的好朋友铁头、三钻儿、杨二娃、二黑……都非常爱国。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曾说过:“为祖国而死,是最美的命运啊!”是呀,我们都是中国人,身体里都流淌着中国人的血,我们生为祖国生,死为祖国死,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为祖国做最大的贡献。
在战争中,涌现出许多打击法西斯的小英雄,他们都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怀着满腔的爱国情怀。放牛娃王二小,把鬼子带入埋伏圈,最后不幸被鬼子杀害;小兵张嘎,奶奶被鬼子杀害,他参加八路军,立志为奶奶报仇。这些不折不扣的小英雄,都决心和敌人战斗到底。而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幸福的和平年代,没有艰苦环境的锻炼,自理能力尚且不足,如果面临战火的考验,是否能做出勇敢的行动呢?
《小英雄雨来》这本书给我极大的震撼,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忠诚?什么是为祖国献出一切?我要向雨来学习,做一个热爱祖国的人,热爱人民的人,勇敢战斗的人!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8
《童年》 高尔基
好词: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唉,你们这些人碍…!”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碍…”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29
梭罗的《瓦尔登湖》,有一种治愈的魔性,是一种来源于自然,又回归于自然的治愈能力。全书浸润在一股简单而又真实的气氛之中,恬淡宁静,让人的心灵甘于沉寂,于无声处体悟那种徜徉于山水竹木的诗远情怀。
在他的笔下,瓦尔登湖仿佛拥有了生命,那座小木屋,不仅满足了读者的幻想,更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拷问心灵的场所,一个在物欲横流时代里的中流砥柱。梭罗生活在一个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的时代里,科技进步带来的物质享受让许多人都迷失了方向,甘愿沉沦在城市里,以牺牲自由和践踏人与自然的平衡作为代价的。作者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一弊端,并决定用自己的努力,去唤醒沉睡在人们心底的,尚未泯灭的良知,进而改变那种重物质,轻精神的浮夸世风,从而完成一个时代的救赎。
隐居避世可以说是一种逃避,一种对于现实宣泄不满的表达方式。不同于五柳先生的桃源卧梦,篱菊养心,这种身处时代洪流之中,而无可奈何的无力感,深深刺痛了我的神经。五柳先生的避世是一种隐晦的入世,他无时无刻不想重回朝堂之上,为了他的理想而坚持着,看似平淡的外表背后是一颗火热的炎炎赤子之心。而梭罗则不同,他的远离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深深的绝望。这种莫名的痛苦无从言说,别人不懂,也不愿意懂。他唯有向自然倾诉,像那一片蔚蓝的,毫不参杂半点尘世渣滓,空明如洗,澄澈似练的瓦尔登湖倾诉,诉说着他那绵绵不绝,如泣如诉的动人回目。
遇见瓦尔登湖,是梭罗的夙愿。别人称他“自然随笔的创始者”,倒也是名副其实。在康科德的小木屋里,他完成了他的超验主义的实践,在这种依山傍水的环境里开始他的灵魂之旅。他相信自然是有灵性的,必然能够读懂他的心声。到处胜业化气息的城市里,自然早已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人们为了活着四处奔波,这一切让他感到窒息,生发出对于生的恐惧。为此,他选择远离,选择了牺牲优越,地位,以此来成全精神的完全解放。他曾经说过:“你走出了失望之域,又走进了绝望之乡。只有我们醒着,黎明才是黎明。”多么贯彻人心的肺腑之言啊,这种苏格拉底式的旷达与自信,鼓舞着一代代人勇敢追逐心灵的光明。
透过《瓦尔登湖》,梭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真实的幻境:寂静,空灵,人与自然和谐相依。这不仅是对于现实的抗争,对于未来的展望,更是作者为人类所勾勒出来的一种理想的思考模式。人来自于自然,终归于自然,必然要凭着一种皈依自然的勇气,简简单单的生活,而不识延残喘地浪费它的馈赠。他用他那细致而又精微地笔触讲述了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真实,并且自然。
牛虻读书笔记文章 篇30
战士的历练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