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保书质量承诺书(通用3篇)》
产品质保书质量承诺书(精选3篇)
产品质保书质量承诺书 篇1
免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根椐用户需要派出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协助用户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通电等工作。并负责处理安装调试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可免费为用户培训变压器维护操作人员。通过培训,使接受培训的人员能了解产品的基本结构、原理。并掌握产品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的方法。我方为受训人员提供生活方便。
质量保证期:
产品质量保证期:自产品发货之日起壹年内。
质保期内,由于产品本身问题造成的损坏,我方负责“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
质保期内。由于人为原因(非我方人员)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产品故障,我方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损坏或更换零部件的成本费。
质保期满后,我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服务期限为产品正常使用寿命,即不少于xx年)。
我方负责产品质量和故障问题的处理,按成本费用收取更换的零部件费用。
我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户进行电话回访,了解产品运行的情况,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
故障响应时间:
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在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我方保证在2小时内答复或在24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解决质量问题,并将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以保证用户的需要。
质量保证承诺:
我司保证所提供产品是全新的、技术成熟的、质量优良的,保证产品运行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和易于维护。保证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情况下,使用寿命不少于xx年,且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我公司将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
承诺人:
20__年xx月xx日
产品质保书质量承诺书 篇2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与安装)
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 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
2、 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 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
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
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 签 字:
承包方(公章): 签 字:
设计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 签 字:
20xx年X月X日
产品质保书质量承诺书 篇3
本工程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
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2、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无偿保修和换苗。
3、质量检验及技术措施.
4、各分项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三检制”,对各班定时、定点、部位施工,层层把关,做好质量等级的验评工作。
5、所有苗木必须有检疫证明。
6、苗木种植前,必须经业主、监理、质检站及有关验收单位签字认可,才能组织下道工序施工。
7、苗木的规格及形状必须通过专职质检员的检验,方能进行种植。
8、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严格检查制度,做好预防措施。
10、检查质量参控措施,检查其是否符合实际,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针对性,主要检查项目是:
a、选择施工队伍的标准;
b、项目技术交底内容;
c、关键工序质量控制措施;
d、细部处理统一施工方法;
e、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
f、后期养护质量检测方法。
11、强化管理监督、落实预控措施。
12、组织质检员和各工种班组认真学习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标准,做到每个人员都掌握各自的施工工序和验收标准,精心施工,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工程质量。
13、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实行主要工程操作者名字、级别质量等级挂牌上墙制、奖优罚劣。
14、项目质检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质量动态,分析质量情况,加强检查验收,找出影响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把质量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推动工程总体质量水平提高。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苗木生产经营承诺书
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林木种苗的有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及其种苗管理机构的检查和监督。
二、培育销售的苗木无检疫对象、无病虫害,并开具正规发票。
三、自己单独育苗,不分包或与人合作,生产经营种类及育苗数量不超过有关部门规定。
四、不哄抬苗木价格,不扰乱苗木销售市场。
以上承诺如果违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xx有限公司
二〇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