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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读后感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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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用朴实流畅的语言,带领读者走进了皮普富有戏剧色彩的一生。以下是人美心善的小编惊云帮大伙儿找到的12篇《远大前程》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远大前程》读后感 篇1

这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也叫做《孤星血泪》),匹普。早晨还跟妈妈说,这样的好书,永远也看不厌,每次看,都有新的收获,真是好东西啊。

前阵子又重看了电影版的《悲惨世界》,下头也许还偷空重看《我们共同的朋友》。这部片子太早了,反正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看的。还有《巴黎的秘密》,这个是很好的片子,操刀鬼就是从那里而来。我第一次去灌云的时候,虽然老提醒着自我不要太沉湎于这些东西,做出点正经样貌,但怎样也忍不住不去瞄电视里的情节。当时看得支离破碎的,此刻重新收拾了来好好重看一遍吧。

写到这儿老妈同志叫我吃饭,是早上剩的酒酿稀饭,红烧鲫鱼,清炒四季豆。吃鱼的时候,妈妈在看一个电视剧,有不是很坏的坏人,我问妈妈,如果这世界上没有坏人了,是不是很无聊妈妈说,大部分人是,你会是么也是,我什么时候都不会无聊,永远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做。

或者坏人都在电视剧里、书里,现实生活没有坏人,如果这样呢我们往往说,书里很完美,现实很丑陋,如果掉个个儿呢

书里的美丑十分鲜明,坏人好人都清清楚楚站在太阳底下,连影子都在说,是好的,还是坏的。可是生活里,没有那么明确,太阳不会告诉你,影子也不会告诉你。所以看了最终的结果,真也是由衷地畅怀。坏人都遭了报应,好人都得了善果,每个人的安排都那么恰如其分,我心甘情愿地在狄更斯的手上颠倒。

此刻夜里2:16了。看完《我们共同的朋友》。看完,真让我感动。这么好的片子,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情节,这么好的美,——如果你们去看一看,就会看到这些,从狄更斯写出来到此刻,我想已经感动了无数无数的人。据说这是他最终一部小说,用这样的作品结束一生,是多美妙的事。

这个片子让我心怀仁慈,,让我觉得我应当再对自我好一点,对别人好一点,仅我所能。

夜空如此宁和与洁净,我会心怀感恩去睡,和期待明天。

远大前程读后感 篇2

大家都听说过英国的作家狄更斯吧!他可是一位的大作家啊!我十分佩服他,所以读过他的好几本书。前不久我又买了一本《远大前程》,我读了之后,非常有感触。

《远大前程》主要讲了:孤儿皮普被姐姐和姐夫抚养长大,过着贫穷却温暖的生活。为了赢得美丽、傲慢的富家女埃丝苔娜的爱情,他决定做有钱的上流社会绅士。机缘巧合,他曾经帮助过的一个逃犯发财后,暗中资助他到伦敦读书,并进入了上层社会。皮普的面前似乎已经是展开了一条康庄大道,他的“远大前程”在前方等着他了。于是他开始鄙视自己的出身,鄙视生活困难的亲人。向埃丝苔娜求爱被拒绝后,资助他的逃犯被抓,财产全部被没收。皮普重新被上流社会抛弃。他痛定思痛,重新考虑自己的人生,终于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过了很多年,自食其力的皮普重新回到家乡,得到了自己来之不易的亲情和爱情。

整部小说写得真实深刻,情节大起大落,富于感染力,尤其是满目“锦绣前程”转眼不见的一段,以及其后历经人情冷暖的中年皮普的形象,让我难以忘怀。也让我领悟到了一个人生道理:在我们人生得志的时候,千万不能骄傲,也许哪天你就像皮普一样,满目“锦绣前程”刷地一下就不见了。,而从皮普身上我还看到了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前程才是真正的“远大前程”。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你一定要记住喔!

《远大前程》是本好书,你也去看一下吧!

远大前程读后感 篇3

上一个学期,我们的《影视中的英国历史》老师给我们放了一部电影——《远大前程》。前一段时间,我又从图书馆里借来了这本书好好地读了一遍。读完后,我的感想颇多啊。

在这本书中,故事的主人公皮普是一个孤儿,如果不是偶然间受到了郝维仙小姐的邀请,遇到了冷漠的埃斯苔娜,他的愿望可能只不过是当一名铁匠。但是自此以后,他渴望成为绅士的梦想时刻在他心里纠缠,后来,他得到了20美元,去布店做了一身绅士的衣服,去伦敦住在了郝伯特的家里,他开始变得虚荣起来。以至于他的姐夫穿着一身寒酸的衣服来看他时,他都觉得丢人,结果,他在伦敦的生活使他负债累累,并没有好起来,资助他来伦敦的亲人把他带进了童年的回忆,他这时才发现,原来的生活是多么幸福,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虚荣。

读完了这本书,我陷入了沉思,我为皮普因为虚荣而丢掉了贫穷而幸福的生活感到惋惜,同时我不断地告诉我自己,不要因为虚荣心丢弃原本拥有的东西,而去追求那些像一桶泡泡一揉即碎的梦想,珍惜自己有的东西,不要受别人的影响,因为那些影响你的人,有可能是在害你。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4

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这本书是郁雨君所著,我非常喜欢。

本书主要写了大肚子爸爸和四个小女儿饭团、布丁、苏打、小晴歌和超爱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在小院子天堂发生的一个个有趣的事情,女儿饭团是个脑瘫女孩,由于长得美丽,常被维C阿姨打扮;布丁发起脾气来像火山,是大家眼里可爱又可怕的大姐头;苏打天生尿频,每天都依赖着马桶;小晴歌不说话只吐口水,可在一个美妙的晴天,她突然唱出了一支奇妙的歌……布丁她们认定自己是大肚子爸爸生的小姑娘。爸爸教他们上奇妙的音乐课,马桶课,妖精课甚至墓碑课。天才爸爸的智慧与爱心,使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小晴歌亮出美丽的歌喉,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白她们太喜欢大肚子爸爸了。大肚子爸爸给四个小姑娘做了一个实验:把两个香饺子放进两个箱子里,一个让小姑娘们天天对着喊:“我爱你!”另一个让小姑娘喊:“我恨你!”一个星期之后,我爱你的箱子里,饺子变成了香香的蜜饯。我恨你的箱子里饺子发霉了。这个实验使小姑娘们明白了一个道理,然后让她们的父母在来找她们。她们一个个都乖乖地跟着她们的爸爸妈妈回家了。

大肚子爸爸用我们难以想象的耐心和乐观,让原本有着各种缺陷的孩子们有了乐观的生活态度,有了对生活的希望。我想如果每个人都有这份耐心和自始至终的乐观,那没有什么困难是打不到的。

《远大前程》读后感 篇5

花了好长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远大前程》。我是20xx年5月11日开始看这本书的。整个暑假也没有碰,于是隔了这么久才把这本书看完。

这是我看的第二本狄更斯的书。一年前看完了《雾都孤儿》,奥利佛那种纯真和虔诚,到现在都印象深刻。

狄更斯的作品延续了主人公实诚的风格,匹普和奥利佛也是一样。他们两都运气很好,奥利佛有贵亲,而匹普有“贵人”相助。

总体来说,《远大前程》整本书在剧情设置上并不是非常惊艳丰富,但人物关系之间还是能做到处处有关联的。感觉可以围绕出更多的故事,却被这种人设浪费了。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没有打算写成长篇小说,感觉收尾的非常急,对匹普一生铺垫很长,接近六十章的篇幅,涉及匹普人生转折点的高潮部分,只用了一两章就描写完了。

只能说我可能被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惯坏了,现在看到每本世界名著中的每个人物,都想着Ta会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物有种怎样离奇的关系和故事。

感觉全文中,人设最浪费的是艾斯黛拉这个角色,对于她性格的形成只是描述了一些过程,也没必要标志性事件。而对于她最终性格的转变,也是一笔带过。这种转变很难说服读者,尤其是艾斯黛拉还是女一号,被捧成仙女般美丽的女一号。

除了这个以外还有艾斯黛拉的父母,那位流亡海外,匹普拯救者的父亲,还有那位在贾格斯先生家里做佣人的母亲。围绕他们三人的这个故事,本可以写的更加丰富多彩。但狄更斯只是把这三人的故事作为彩蛋埋在文中,而不是作为伏笔去更多叙述。

当然,书中也不乏一些意料之外的惊喜。比如结尾的乔和毕蒂。我真的万万没有料到,乔和毕蒂会在一起,毕竟乔虽然一辈子受尽了匹普姐姐的辱骂殴打,但在匹普姐姐遭到奥力克袭击后,他依然是如此不离不弃。我以为他太呆了,但显然狄更斯只是想证明他很实诚,却不呆滞。乔在匹普恢复后的最关键时刻离开了他,他选择了放手。我一直在揣摩乔的心情,他那么爱这位弟弟,但当匹普成为“上等人”,说不清他到底是骄傲还是惋惜。

换句话就是,乔到底知不知道,匹普过的不开心?我相信很多人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觉得匹普就是“作”,自作自受。他为了那虚无缥缈的爱情,让自己一直活在这种“未知”当中,最后的结局又无奈地打破了这种“未知”,一切重新回到起点。

他对艾斯黛拉那份爱,真的值得他付出这么多吗?我一直在怀疑那真的是爱情吗?还是他的虚荣,他这辈子没能得到艾斯黛拉一点爱,而引发的自尊维护。

“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美的东西。”

“金钱和地位,和幸福从来不是正相关。”

全文建立于“复仇”,终结于“爱”。郝薇香小姐想向所有男性复仇,所有培养出了艾斯黛拉。马格韦契想向所有看不起他的人复仇,所以极力培养出匹普这个“上等人”。最终,当他们生命走向尽头,发现复仇毫无意义时,他们又回归到“爱”。

文中还充斥了大量像潘波趣先生,朴凯特一家等等势利眼,据书中的序论介绍,狄更斯这样描述,是因为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看完全书的人我相信还有一个疑惑,就是狄更斯为什么要让康佩生那么轻易的去世了。他几乎是一个万恶不赦的人,欺诈,诡诈,制造了那么多人间惨案。在情节中还把他描述成一个在阴暗角落窥探世界的人,来无影去无踪。最终的去世其实真的让我觉得惋惜,就搏斗这两下就没了?怎么也得让他受尽感情的煎熬,身体的折磨等等才能放开他啊。

我摘录了一些书中的情节与大家分享一下:

当匹普遇上艾斯黛拉时,他的内心活动:“我连忙趁这个机会看看自己。我自己也看不上眼。以前我从来没有为这些而烦恼过,现在却烦恼起来,只怪自己什么都粗俗不堪。”

而艾斯黛拉冷漠对待匹普时,他的内心活动:“看也不看我一眼,傲慢无礼到极点,简直把我当作一条的狗。我丢够了脸,伤透了心,受尽了欺负,气炸了肚子,又是愤慨,又是难受——心理说不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创痛——只有天才知道这叫什么滋味!泪水涌进我的眼眶。”

当乔送别匹普时,对他说了这样一段话:“如果你不能顺着直路正路做到不平凡,可千万别为了要做不平凡而去走邪门歪道。”“活要活得规规矩矩,死要死得快快活活。”

而匹普的内心感受却是:“天下最苦恼的事莫过于看不起自己的家。固然这多半是由于忘恩负义黑良心,受到惩罚也是理所当然,罪有应得;不过我可以作证,这毕竟是一件苦恼的事。”

当匹普了解到自己的“远大前程”时,他的内心感受是“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临,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二者倒颇有些相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浓雾弥漫,大海茫茫。”

“我们为人一世,往往就会这样,为了防范自己最看不起的人,结果干出了最最卑鄙恶劣的行径。”

而乔对于他自身的命运,则是这样思考的,“匹普,亲爱的老朋友,世界嘛,可以这样说吧,本来就是由许许多多零件配合起来的。这个人做铁匠,那个人做银匠,还有人做金匠,又有人做铜匠。难免有一天要各走各的路,到了时候是回避不了的事。”

匹普:“世界上形形色色的骗子,比起自骗自的人来,实在算不上一回事,我就是编造了这些借口来欺骗我自己的。你说奇怪不奇怪。”

当匹普长大成人,开始了自己的“上等人”生涯时,是这样想的:“也不知有多少个傍晚,孤单单一个人望着壁炉,就不禁觉得,世间的炉火再好,也比不上打铁间的那一炉火,也比不上老家厨房里的那一炉火。”

《远大前程》读后感想与心得 篇6

《品三国》顾名思义是易教师对三国的见解,易教师以近代视角,以故事说历史,以人物说历史,以历史说文化,以文化说人性,十分形象的为读者重现了三国时尔虞我诈、战火纷飞的场景。而品这本书,使我对历史的好奇又一发不可收拾的萌发了出来。

易教师在这本书中花了不少的笔墨来阐述他对曹操的认识和看法。曹操,无疑是三国中最让人难读懂的人,由他的性格就能看出,两种相对反面的性格能集于一身,但又不会觉得矛盾。

我对于曹操的认识,最开始似乎是林俊杰的《曹操》中那个“一心要那荆州,用阴谋,阳谋,明说,暗夺,淡薄”的曹操,然后便是电视剧中那个阴险狡诈的小人。然而我们总是习惯于把王朝的兴衰、事业的成败、历史的更替和事情的对错都归结为个人的原因,归结为某个领袖人物和主导人物个人品质的优劣好坏。我们总是学不会从两面来评价一个人。

而在这本书中,虽然很多人都说易教师是在“扬曹抑诸葛”,但我并不认同,先不说这只是易教师个人的看法,而事实上,他并没有说诸葛孔明如何如何不好,如何如何不如曹操,他只是在文字中更多的表现了对曹操的一丝偏爱。而他也是从两面来评价曹操的,而不是只说了曹操的好。

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曹操就是其中一位影响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他生前威震天下,他死后骂名最多,有人说他是英雄,有人说他是奸雄。而我想说的是,曹操是奸臣没错,但他也的的确确是个英雄。

是非真假众说纷纭,成败得失疑窦丛生,一家之言品三国。

我合上书,望着窗外的绿树浓荫,我想,我的人生,也该由我自我来品。你说呢?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7

“妈妈,你和我说话的方式,还是把我当作……小孩看待,你完全无法明白我是个……成人,你给我足够的自由,是的,但你知道吗?你一边给,一边觉得那是你的‘授权’或‘施予’,你并不觉得那是我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对,这就是你的生态啊。也就是说,你到这天都没法明白:你的儿子不是你的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拿起《亲爱的安德烈》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样一段话,瞬间一种强烈的共鸣扑面而来。的确,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总是会有很多自己的思想,想着走自己的路,选取自己的品味,在搞自己的游戏,并总是在心底高呼:“妈,你能不能明白,我们要自己出去探索。”这便是我们心中的独立。

而我是从何时开始变得上述般反叛的,具体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我产生“这么大的人同母亲还太亲近,代表着本身人格独立性不够完整”的观念开始的。只记得去年自己当选“蠡中年度十大人物”后,家里没人知道,直到颁奖的前一天晚上,母亲才因我的一句话“明天的颁奖典礼我是获奖者之一”而得知。“什么?你申请了?怎样没和我们商量?”那一刻望着母亲惊愕的表情,心底却莫名地涌起一种快感,这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自己做决定,而且是一次成功的决定。于是每每当我想起这一经历,嘴角便会情不自禁地扬起一丝得意的笑。然而当我读到书里第三十四封信中龙应台应对儿子的独立宣言时的“惨状”,这抹浅笑满满的冻结、封存。

从未想到原来作为母亲的她们,应对这样的言语与场面是这般“无法应付”。那一刻,我首次于她们的角度开始试想。一开始的自己,只是个柔软地躺在母亲怀里的小婴儿,大声地啼哭,傻气地笑,流着口水亲切地叫着妈妈。然而,随着时刻的推移,我悄然成长,一点点地变得成熟,一点点地追求独立,然后毅然地奔向那个未知的世界。这一切都在母亲的眼里,而她只能远远地站在身后,惆怅地望着我的背影,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变得越来越小……或许,在她心里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柔软地躺在自己怀里无助啼哭的婴儿时代的我,而我却仿佛一夜之间变得亭亭玉立,说话干脆,做事自信,又不拈人,并且叛逆地表示,我没话想和她说。这个时候,一旁的母亲真得会很心痛吧。

此时再回想自己,在这羽翼还未丰满之际,就早已想方设法地追求“独立”,是否的确疏忽甚至在无形中伤害了有着中国“保护式”教育心理的母亲。

一番沉思之后,目光再一次回到手中的书上。书的封面,是英俊的安德烈沉思的样貌。蓦然发现再叛逆的孩子,在母亲面前,其实仍然只是一个孤独成长的少年,一个应对学习、情感、生活常常困惑,却发奋地去适应和排解的少年,一个拥有和自己一样血液的优秀、感性、率真、诚实、幽默的可爱少年。

《远大前程》读后感 篇8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到达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感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我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我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能够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可是是一个欲望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终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杯具,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当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一样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我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境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远大前程》读后感想与心得 篇9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光明似乎不舍昼夜地在我们身边流淌,或幸福地包裹着我们,或欢欣地在我们身旁腾跃,或就在你的掌心凝眸注视着你。许多人视若无睹,因为光明仿佛如此地廉价和唾手可得。然而,对于在过去30年的岁月里经霜沥雨的阿富汗妇女而言,光明是奢侈的,它永远在“屋顶之上”,在“墙壁之后”,近在咫尺地于睡梦中,远在天边地于现实里。这样令人心痛的生活,日复一日地摧残着她们的心灵,她们怀疑、愤怒、委屈、恐惧、自卑,她们逆来顺受、心存期望、孤注一掷……

胡赛尼在《灿烂千阳》里展示了阿富汗30年历史的揪心记录,一部关于家庭、友谊、信念和因爱得救的极其动人的故事,与其说是一个国家的杯具史,不如说是一个国家女性的心灵发展史。

其中之一是私生女玛丽雅姆,有钱的父亲与其女佣所生下的孩子。私生女,这就是她一出生就被贴上的标签,是走在大街上会被扔石头的那种小孩。十五岁的生日愿望仅仅是想去父亲的电影院里看一场电影。而这个愿望让她失去了一切。父亲没有如约来接她,她违背母亲的意愿下山去寻父亲,而他不肯见她,她在外面等了一夜,被送回家的时候发现了已自杀身亡的母亲。

随后几天内被父亲的其他妻子迅速嫁掉。嫁给喀布尔四十多岁的鞋匠拉希德。十五岁的纯真少女,眨眼间,失去了父亲,失去了母亲,失去了童年,失去了一生。初嫁之时,玛丽雅姆还算幸福,至少她是这样认为的,至少偶尔还能得到丈夫的温情,可是连续七次流产之后他所能应对的仅有丈夫那不知何时会降落在她头上的恐怖暴力。

而莱拉,则是小说的另一个女主人公。她有一个相对幸福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那是邻居塔里克。他能够挥舞着自我的一条假腿像骑士一样为自我的公主莱拉去作战。在战争中塔里克全家逃亡,临行前塔里克和莱拉偷尝禁果,他请求她嫁给他并和他一齐走。但她拒绝了,她想起了自我的父母,她不能自私地逃跑,尽管她很想那么做。

战火越烧越旺,莱拉父母也准备举家搬迁。就在搬运行李的时候,一枚火箭弹瞬间就让她父母双亡无家可归了。重伤中玛丽雅姆和拉希德救了她。拉希德垂涎她的美貌并无耻地买通了别人来告诉她塔里克已死的假消息,而她在发现自我有了身孕之后别无选择必须嫁给拉希德,那是塔里克的一部分。

就这样,两个不幸的女人生活在了同一个屋檐下,从一开始的水火不容,99.,到之后的如母女般相濡以沫。到最终玛丽雅姆为了莱拉和塔里克的幸福,做出了令人敬佩的、却毁灭了她一生的举动——杀死拉希德,而自我遭到塔利班的枪毙。

读完小说,真不敢想象在今日的世界上,还存在这样的角落,没有生活在那里,真是我们的幸运,当满大街的女生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时候,阿富汗妇女出门还要穿着布卡(布卡由一件完整的外套组成,它在背后拖到地面,前面的长度到臀部或上头一点,眼睛的地方有一张网纱或格子,是一种盖住全身的面纱);我们随时能够出门,而阿富汗女人出门必须要男人陪伴,否则要被惩罚;我们自由恋爱,而阿富汗女孩十五六岁就会被嫁给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并且,她可能是他的第二个,第三个,甚至第四个老婆。

我们在家能够当家作主,而阿富汗妇女在家承担所有家务,还要随时理解抡过来的拳头。这就是阿富汗,一个女性在其中苦苦挣扎的封闭民族,一个饱经战争之苦不能给人安全感的民族。平常,你可能会对现实产生种。种不满,可是读完《灿烂千阳》,你就会觉得我们此刻的生活是何等的幸福。

《远大前程》读后感想与心得 篇10

这个假期我充实了我的寒假生活,不仅做了作业,而且还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三二年,他出生在约克城的一个上流家庭里。一六五一年,他第一次离家后蹬上啦船,这次航海他险些丧命。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敢于尝试新鲜生活的鲁滨逊·克罗索。她在荒岛上生活了20xx年啊,是一个让人听了多么震惊的数字。

鲁滨逊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鲁滨逊还是一个勇敢的人。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己去打猎时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现在的同学不愿意为家人做出一点事,在敞亮的教室里却不知道好好学习,不知道珍惜现在的青春好年华,遇到一点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莫大的不应该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己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了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己猎到野兽的毛皮昨晨的衣服,看到这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且我也想到了如今社会上的一些人:因为一点小事,和朋友打起架来,搞得不欢而散;有些人看到了在街边乞求他给他一点钱的人,他们不仅没有献出一点爱心,还大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点。”这是多麽的不应该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让我们一起保护弱者,让我们献出一点爱,让世间充满爱。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要让家长帮忙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有爱心、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远大前程》读后感想与心得 篇11

这则故事叫《大林和小林》,是发生在两个穷孩子身上的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一对穷夫妇,都已经六七十岁了,他们才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儿子,不知道取什么名字,翻破了字典都没想到好名字。这时想到他们是在森林里面出生的,所以管大的叫“大林”,小的叫“小林”。

渐渐的,孩子们长大了。大林10岁,小林9岁。而那个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去世了,他们只能到外面打工养活自己。在半路上,一只怪物把他们分开了,他们怎么也找不到对方了。

大林的贪财之心让他当上了首富叭哈先生的儿子,小林的勤劳之心让他去了咕噜公司上班,在那里,他受了不少苦。后来,大林的名字变成了唧唧,最后他到了一个无人岛。而小林过上了好日子。

这则故事让我知道了人不能有贪财之心,只要肯努力,没有你不能做得到的事情。

《远大前程》读后感 篇12

最近,我一直在阅读另一本外国名著《远大前程》,尽管我才刚开始读不久,这本书已经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晚年写成的教育小说,主角孤儿皮普以自传式手法,叙述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此小说贯彻了狄更斯文以载道的风格,透过书中孤儿皮普的跌宕起落,表达他对生命和人性的看法。

我还读过狄更斯所写的《雾都孤儿》,仔细比较,发现两部小说不乏共同点——都是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生物”的悲惨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由此可见狄更斯的确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且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故事从1812年圣诞节前夕开始,父母双亡的小孤儿皮普,从小由严厉凶狠的姐姐抚养长大,他和憨厚的铁匠姐夫乔经常受到姐姐的殴打。有一天,皮普在父母的坟墓前遇到一个逃犯,那逃犯吓唬他威胁他,让皮普为他弄来食物和锉子,善良恐惧的皮普照做了,但不久,那个逃犯就在和另一个逃犯搏斗的过程中被警察再次逮捕。

虽然故事似乎才刚刚开始,但当时社会的阴暗,阶级的不平等,皮普悲惨的遭遇和恐惧的心理,已经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皮普的姐姐霸道蛮横,不讲道理,在外人面前却很要面子;村子里的人都见风使舵,瞧不起皮普;逃犯则仗势欺人……只有乔和皮普心地善良,互相关心,为他人着想。但仔细想想,大家都是可怜人,谁不是为世态所迫,生活所逼呢?

《远大前程》中还有许多故事情节和社会背景等待我去探索,我会继续读下去,从中得到更多启发!

我读论语:子曰:“君子不器。”

孔子说:“君子不像器皿一般(只有一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