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散文的要求汇总三篇》
朗读散文的要求(精选3篇)
朗读散文的要求 篇1
一只小鸟
─—偶记前天在庭树下看见的一件事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枝子上,它的毛羽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
它们都觉得非常的快乐。
这一天早晨,它醒了。那两只老鸟都觅食去了。它探出头来一望,看见那灿烂的阳光,葱绿的树木,大地上一片的好景致;它的小脑子里忽然充满了新意,抖刷抖刷翎毛,飞到枝子上,放出那赞美“自然”的歌声来。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着倾听一般。树下有许多的小孩子,听见了那歌声,都抬起头来望着─—这小鸟天天出来歌唱,小孩子们也天天来听它,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
它又出来了!它正要发声,忽然嗤的一声,一个弹子从下面射来,它一翻身从树上跌下去。斜刺里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一滴的落到地上来。
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那些孩子想要仰望着它,听它的歌声,却不能了。
朗读散文的要求 篇2
朗读是达到语言规范化的途径
我们的朗读,必须使用普通话。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从语音上要求标准,从词汇、语法上要求正确。虽然文字作品的多种多样、古今中外都有,朗读时要尊重原作,但是,声、韵、调、轻重格式、儿化、音变以及语句的声音样式,不能不讲究规范。这是历史发展的要求、时代的要求。1958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朗读,是推广普通话的重要形式,是达到语言规范化的途径。不学习普通话,不掌握普通话,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朗读者。而学习朗读的过程,同时就是学习普通话的过程,通过朗读学习普通话,是非常有效的方法。
朗读者要朗读某篇文字作品,这作品里的每个字、每个词、每句话,都要首先解决声母、韵母、声调、轻重格式、儿化、音变等问题,真是字斟句酌、不能马虎的事。初学普通话时,在朗读中比较容易发现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错误。诸如把“南方”读成“兰帆”;把“农村”中的“村”字的调值读成33或22,而不是55;把“战士”读成中重格式,而不是重中格式;把“好啊(哇)”读成“好呀”……这都不标准,不能说是普通话。在说话时,既没有文字依据,语流又快,口腔再松软无力,就不容易感觉到存在的问题,事过境迁,纠正起来也实在困难。如果加上方言土语掺杂其间,与普通话的距离拉大,当面校正更觉吃力。因此,在朗读文学作品中使语言规范化,就成为朗读的重要作用之一。
自己朗读,不能闭门造车,一定要同听别人朗读结合起来。听标准、正确的朗读,同自己的朗读加以对照,就可以在比较中认识到什么是普通话的标准音,什么是方言上语,怎样读才对,怎样改正不正确的读法,等等。相当多的人是从听电台、电视台的普通话播音,听朗读唱片或录音磁带中学习普通话朗读的。正因如此,周恩来同志于1958年l月10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的报告会上的报告<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中就强调指出:“北京语音是个标准,有个标准就有了方向,大家好向他看齐。……比方对广播员、电影和话剧演员、师范学校的语文教师就应该要求严些……”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应该是人们学习普通话的榜样。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的<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持别指出:“每年有上千万儿童进入小学,训练普通话应该从他们开始。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成百万的教师是普通话最直接的教学者和宣传家”,应该“使学生不但在语音方面,而且在书面语言的语法、修辞、逻辑方面都能得到有系统的规范化的教育,消除目前很多学生在中学甚至大学毕业以后还不会说普通话、不会写通顺文字的现象。”这个要求在今天看来仍显得十分迫切。
语言规范化当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朗读在推动语言规范化方面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有的人,日常说话中带有明显的方言,可是一拿起文章朗读,却能基本上符合普通话的标准,这不是恰恰说明了朗读在语言规范化中所起的作用么?学习和掌握普通话,达到语言规范化,完全可以通过朗读率先实现,这是一条快捷方式,我们应该把它充分利用起来!
朗读散文的要求 篇3
在语文教学中,朗读一直都是重中之重,是学生必备的一项基本功。教师可以多为学生进行范读,以激发学生的朗读欲望。读得多了,学生的语感就会更好,对语言文字的驾驭能力也会更强。学生爱读、会读,才能有学习语文的积极性。朗读的过程也是一个帮助学生理解文章的过程。当学生逐步掌握文章内容时,我们的教学也就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