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篇一
根据《##市农业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的通知》精神以及8月14日##县纪委召开的《*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正建设工作会》会议精神要求,我们对全县2个街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今年以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计,现总结如下:
一、农村财务审计的主要作法
1、搞好宣传,提高认识。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县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綦农业〔215〕12号)。通知明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能够更好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能够促进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是巩固“三农”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构建农村和谐的要求,是推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2、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镇都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领导或纪检书记担任组长,农经干部、财政干部、驻村干部、代理会计为成员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3、明确审计工作的范围和重点。这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范围,是街(镇)、村两级20xx年度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负担资金的提取使用及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的情况和日常财务工作。审计的重点是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日常财务审计。
全县314个行政村、2629个村民小组中,已审计249个村、246个村民小组。接受审计的村、社在农村合作医疗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集资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未发现贪污挪用、自立项目、违规收费、强行以资代劳筹工等情况。通过检查审计,主要反映出以下问题:
1、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有发生。个别村组干部由于思想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然存在。这次审计中查出:挪用集体资金8人,金额535.54元,其中:安稳镇一村支书挪用集体资金23余元,永城镇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2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4536.5元;其他违规行为23人,主要是在集体报销旅游费、伙食费、重报支出等费用,涉及金额15418.5元。到目前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赔,退出集体资金6243.5元,占应退赔金额的9.92%。
2、部分村组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我县农村财务实行委托代理和电算化管理以来,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由于少数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因而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执行制度不够严格。这次审计中同时查出集体收入未及时入账17笔84578元,少支多报1笔5元,拒绝不合理开支入账25笔9541元,违规新增债务3笔1817元。
3、财务管理监督仍需加强。一是开支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少数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二是部分票据不规范。少数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一些本应取得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业务,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三是民主理财小组未能履行监督职能。全县共有民主理财小组2214个,其中村314人,社19个,有的民主理财小组由于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参与或按要求参与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全县共有161个村、组民主理财小组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由村、组干部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四是公款私存情况仍然存在。少数村由于过去欠有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不愿或不敢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集体存款账户,因而将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造成集体资金管理失控。三角镇一村主任将集体资金2631从1999年3月至20xx年1月期间,该村向9户私人发放借贷款,到目前为止,经清理小组督促追收,累计至今尚有6元未还,原村会计将计划生育管理费、农税、基本水费等集体资金24578.7元以私人的名义存入银行,现已追收上缴,存入乐兴村集体资金账户。
4、村干部违规经办集体经济业务。按照制度规定,村组集体的经济收支业务只能由财务人员负责办理,但少数村的支书或主任不放手,强行经手集体经济业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乃至整个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今后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各项制度。各镇必须针对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完善,使之尽快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2、强化审计监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搞好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因此,要把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针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计监督。按照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审计三分之一的村组,原则上三年内对所有的村组要轮流审计一遍。对审计中查出的一般经济问题,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农村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农村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因此,在开展业务培训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村组财务人员及镇代理会计的财经纪律、思想素质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4、保持农村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严格按照农村财务规范管理的条件配备代理中心会计和村财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换的,必须经镇农经部门审核、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篇二
为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莲花县办公室《全县村(居)党组织和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莲办字[20xx]73号)文件精神,我乡成立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组对全乡8个行政村村级财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清理。
一、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这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们抽调了得力财务人员,组成了审计小组,认真组织了审前培训和审前调查工作,由乡副书记带队,统一部署,分工协作。每进驻一个村我们都贴出了审计预告,召开了部分村民座谈会,进行了走访调查,实地查看。从审计开始到审计结束,我们用了4天时间,共计审计了8个行政村,走访了48户农户,实地查看了3个项目工程。从审计情况来看,全乡只有洞背、井屋、江南有一些收入外、其余5个行政村都是空壳村,村里全年收入来源,目前绝大部分行政村全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每村45000元)进行日常运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收费票据不规范,存在乱收费现象
审计查明,部分村一是没有使用乡财政所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而是用自制现金收入凭单收费。二是违反有关规定收取不当的管理费。
(二)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未经审计而报账
从审计情况来看,8个行政村,20xx-20xx年度所有项目工程建设都没有经过竣工决算审计。违反了莲府办字[20xx]103号《关于规范我县基建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逃避审计监督,为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虚报工程支出提供了方便。
(三)白条列支现象仍然严重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白条列支现象还是相当严重。8个行政村均不同程度存在白条支付费用现象,有的村几万的工程款支出都不开正式发票,更有甚者,近十万余元工程款也用白条支付报账。这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为偷逃税者大开了方便之门。
从实际情况来看,村里有的费用支出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但大宗的工程支出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方能付款,并要求项目工程必须经审计方能最后结算。
(四)报账不及时,坐支收入及白条抵库现象普遍存在
在审计中发现,村里报账员因业务素质原因,收入不及时缴交村级财务代理室入账,而直接用于费用开支,因此村里账面现金余额很大。这种现象既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又逃避了乡政府对村里收支的监管,使村级财务代理室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仅为村里凭证的保管员。究其原因,一是报账员业务素质过低,报账不及时;二是报帐员对现金管理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
(五)村干部工资标准执行不平衡,标准不一
审计发现,各村在执行村干部工资时,标准不一,有的村三太头工资平均每月每人800元,有的只有500元。这种现象即给村级财务代理室监管带来不便,又容易造成村干部之间相互攀比,影响工作开展,打击村干部积极性。建议镇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村级财务代理室操作规程。
(六)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滞留账户不及时下拨现象存在
按规定,新农村建设扶贫专项资金坚持“六个不搞”和“三个不准”,严禁用于兴建和维修村委会办公用房等。但在审计中我们发现,部分村将新农村建设扶贫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部分村将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滞留账户。至审计之日,该资金仍滞留在账户上,没有用到项目上去。
(七)村级招待费过多,资金使用不合理
从审计中可以看出,村委会招待费严重超标,多数村年招待费在7000元左右,有些村甚至超过一万多元这对于年收入45000元的空壳村来说,严重超标。
三、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管理意识淡泊
有村委会没有把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村干部认为行政村一级没有必要搞预、决算,只要自己不贪污,只要钱用在集体事业上,怎么用都没关系。
(二)财务公开流于形式,透明度不高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但是有的村财务公开随意性大、流于形式或透明度不高;有的村公开的内容不具体、不真实,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导致村级财务管理乱上加乱。
(三)非生产性开支数额相当大
违反规定乱开支。尽管农村税费改革中规定村级不允许有招待费、自行设立的奖金之类的费用报账,但有的村还是我行我素。非生产性支出如招待费等开支随意性大,浪费现象严重。有的村里开支无约束,花费无度,致使村里欠债很多。
(四)财务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
1、收支审核把关不严。白条入账、白条支出多且真实性不强,手续不全。
2、财务监督主体力量不足。乡村级财务代理室监督力度较弱,对村财务不能进行及时有效指导与审查。
3、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村或没有财务制度,或未构成完整的财务制度体系。有的村竟将现金放在村干部手中,给村干贪占、挪用提供可乘之机。
4、村级财务审计流于形式。村级财务审计一般由乡政府行使,并由乡村级财务代理室具体执行。但由于这种审计缺乏独立性,专业能力和人员素质都较差,对审核查出的问题处罚不力。
6、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
(1)会计事项核算不清,收支不实。
(2)违反现金管理条件。主要表现为:一是村级财务中白条抵库、坐支现金现象严重,部分领导干部有长期借用公款现象;二是没有建立现金日记账,或者虽建有日记账,但记账和修改都不规范。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村级财务代理室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会计、报账员考核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及时、完整、真实;二是强化票据审核制度,实现二级审核制,严格把关,做到不合规票据决不入账;三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及时报帐,按时报表;四是对村级三大头工资待遇要有一个明确规定,或制定一个幅度,防止相互攀比,乱发钱物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内部检查,提高会计质量。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财务的真实性,防止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现象再度发生,杜绝贪污和损失浪费国家资金,使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一是农村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是决定该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的权力机构。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现民主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民主理财小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推选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要有专门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例会,充分履行职责。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对本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有权直接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状况。三是实行财务公开,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按照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凡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都要及时逐项逐笔进行公布,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义务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财务公开要一目了然。财务公开是给群众看的,凡是群众关心的事都应详细列出,力求及时、真实、具体,对一些群众关注的情况:如干部报酬、非生产性开支、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等,要作详细说明。
四是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于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专人帮助其清理财务,并监督其进行财务公开。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应依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对拒不执行财务公开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务必使农民群众满意。
(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进行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集体土地、厂房、设施、设备等产权转移时,必须经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价格;集体的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必须公开招标。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应当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建设,特别要抓紧建立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建立并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当前要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组织专项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