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所工作总结范文4篇》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大练兵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司法所坚持每周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镇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司法局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今年3月联合综治办、信访办、残联、计生办、妇联在集街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00余册,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今年4月份,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信访办,在市工业园开发区新区拆迁地镇况楼村张庄开展“和谐拆迁”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为村民们讲解《省征地补偿标准》《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
三、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不定期下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每周二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强化了与基层之间的联系。根据市司法局和“大练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参与开发区新区建设调解工作,专人随同开发区拆迁工作组,发现纠纷就地解决,平均每日调解3个纠纷,有效的防止了纠纷的扩大,为开发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了力量。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多次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上访事件,山北村吴窑铁矿开矿震塌村民房屋十余处,村民要求为其重建,震塌的房屋多为危房,吴窑铁矿又不愿意为其重建,司法所联合镇政府多次与吴窑铁矿和村民协商,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上半年,司法所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36件,调解成功36件,调解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镇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司法所按照区局的安排,根据省司法厅大练兵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我们每月进行一次走访调查,进行一次信息收集,对表现较好的放松管理模式,对违规的记过扣分,严格进行管理。对安置帮教对象我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和信息收集,对贫困的符合帮扶条件的无偿予以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每月报表、出现情况及时上报区局。上半年,我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名,解除4名,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名,解除2名。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都进行一次家访,调查其家庭和社会情况,了解清楚后再确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方案。对符合解除条件的,及时填写解除申请表,并调查情况,予以解除。
自“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司法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在政法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县司法局()1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使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按照司法局安排,司法所积极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全所干警认真学习了司法局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实施方案,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安排我所学习步骤;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了司法所自身的集体学习、讨论。主要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文件,市委、县委的《决定》和开展”大讨论、大学习”的通知精神。在认真学习各种文件和各项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我们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了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全所干警的思想是有了很大的进步,为以后的工作积蓄了力量,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
1、胡总书记的讲话是给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胡锦涛主席指出做好政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坚持把政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
2、胡锦涛强调,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发展;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
3、胡锦涛就做好政法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正确方向。二是要保障国家安全。三是要维护人民权益。四是要深化体制改革。五是要推进队伍建设。
4、胡锦涛在座谈会上提出五种意识。大法官,大检察官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
5、胡锦涛在座谈会上提出三个至上。既大法官,大检察官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胡总书记的讲话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要决心以胡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努力工作,不辜负总书记的希望。
二、切实落实平安建设责任目标,确保一方稳定
对照县综治办下达的《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制订具体措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我们坚持每月两次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特别是来自司法行政系统的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案件,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确保没有赴省、赴京非正常事件的发生,并定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司法局。
三、加强对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的管理,避免脱管、漏管等问题
我们在加强对在档两劳人员管理的同时,加强了对此类人员的摸底排查,定期进村进行逐村走访,发现漏登人员及时补充建档。在档人员发现外出时及时掌握他们的住处、去向、工作情况以及他们的联系方式,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他们活动动向。并派专人对这些重点人物定期联系,确保他们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四、加强普法工作
按照今年制定的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利用更会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彩页,在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为34个行政村和乡直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在全乡范围内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制意识,形成了自觉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
五、查摆单位内部问题,认真办好向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
针对司法所工作纪律方面,我们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制定了严格的上下班制度、考勤制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以实际行动兑现做好十件实事的承诺。在下一部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加强工作,不断开展干警自学和所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为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在过去的半年中,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县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我镇当前中心工作,不断丰富载体,积极开展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我镇大建设、大发展创造了良好稳定的政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强素养,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及综合素质的提高。
为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水平,使“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注重自身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高,一是于三月下旬在凤灵社区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培训班,对我镇人民调解队伍、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五月中旬参加县局开展的井岗山革命摇篮之行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三是五月下旬参加xx镇党委举办的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党史知识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四是六月初参加市了基层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及标委会观摩会。半年来,我所不断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全体干警积极向上,在学习中提升了业务素质,在工作中锤炼了精神品质。
二、树形象,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我镇实际,结合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日等联合镇综治、法律服务所、妇联、团委、安监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行大型的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六月,我所轮流在各社区、村开办了普法培训班和法制夜校。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广大群众常遇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三、 促和谐,人民调解工作长抓不懈。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六次深入到各社区、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六月初,我所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调月活动,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重点、难点纠纷,截止目前,我所有效预防纠纷三十余起,成功调解纠纷四十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九起,涉案金额高达25万余元。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成效显,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再上台阶。
我镇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人口总数占全县两类特殊对象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上半年,我们对这两类特殊群体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走访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思想动态及人员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完善了档案资料的同时对内网综合管理系统两大板块的人员信息进行了核实,进一步明确了帮教措施和责任人。做到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通过扎实的工作,涌现了一批帮教典型。如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从去年下半年入矫来共无偿捐赠29万余元,用于村里农用设施和道路的修建。我们将克服人员不足的现状,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普法依法治理
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调整完善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责任。围绕沙城镇中心工作,创新宣传载体。上半年共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一次,对各街村主管普法的村书记、调委会主任、委员及各社区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六五”普法的宣传活动,加强了普法骨干的培训,同时宣读了“六五”普法的考核评分办法并发放“六五”普法宣传书籍281套,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以“法律八进”促“法律八建”强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活动对建成的“民主示范村”司法所加强工作指导使其工作更规范。对依法治校示范校都与派出所确定了法制付校长,学校予以发了聘书,全镇12所小学全部配齐。已为学生上法制宣传课26次。
二、矛盾纠纷排查
始终坚持“减少存案、控制增案”的方针,继续开展好民间纠纷排查治理的工作。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0件,已解决3件,有4件正在调处中,有3件已进入起诉移交到有关部门处理。
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案件规范开展。我们上半年共发放《人民调解法》等宣传资料共99册,给上岗的人民调解员发放调解徽章119枚。建立了规范的人民调解室44个,其中街村23个、|社区10个、企业1个。完善了人民调解队伍的组织。目前有调解员118人,做到了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各街村、社区、企业全覆盖。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对一般性质的纠纷做到了不出村,全部化解在基层。
三、社区矫正工作
和各部门协调配合,规范社区矫正环节。完善社区矫正街和互动机制,健全了告知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上半年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6名,全部纳入管理。完成案件调查4件,正在服刑人员18名。全部都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31人都进行了信息化定位监管,确认了重大敏感期间不出问题。
四、法律服务工作
围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发展方向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对辖区街村、社区、企业积极服务好。上半年共提供各项法律咨询51次,协助相关单位起草各类经济合同34件、非诉讼代理2件、法律见证11件、合同把关5件。
深入开展“三六不让”学习教育活动,强化了五种意识,树立了四种能力的培养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记学习笔记,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由此来提升我所的工作质量,从而更好的为党和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