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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税务干部年终总结(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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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税务干部年终总结(精选3篇)

教育科税务干部年终总结 篇1

你们好!我叫,从事税收工作已有29个年头了,始终奋战在税收工作的第一线上。今天在此机会面对诸位我想真心的说句:依法纳税光荣!因为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税收,我们都是国家税收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正是我们为国家缴纳的一分一厘税款,才有了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才有了今天我们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和谐。正因如此,纳税人最光荣!

我是一名国家税务人员,我感到十分的自豪与骄傲,同时也肩负着国家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但我始终以方便纳税人为己任,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始终以为国家和人民尽责为宗旨。

20xx年在分局与股内领导的正确指挥和同事们的密切配合下,在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下,我能够思想坚定,钻研业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诚待人,优质服务,廉洁白律,秉公办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将自己今年来的思想、工作、廉政等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第一、注重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提高。

今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政治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的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税收法律法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责任观念、服务观念,有效地开展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

第二、注重业务知识的积累和更新。

树立终身学习,全方位学习的理念,知识是无穷尽的,对知识的追求也是无穷尽的。为此我在掌握税收理论的基础上,熟练掌握了税收法律法规,熟悉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以及企业财务制度,具备与自己所从事的税源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三、以饱满的工作激情爱岗敬业。

这些年来自己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始终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自己从未因本人事情耽误工作。遇到工作需要加班加点,从无怨言,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了局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因为自己是工作在一个上下同心、齐心协力、求实务真、勇于创新的工作氛围里,自己也为我分局取得诸多辉煌业绩贡献了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第四、以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勤奋工作。

自己的工作职责是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今年来自己能够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辅导和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了解税务管理要求,熟悉办税程序,及时将税收政策变动和征管程序变动告知纳税人。对纳税人打电话或上门咨询有关涉税事宜,总能尽我所知,一一解答;对新的申报软件,自己总是先学习在前,先操作在前,只有自己懂了、会了,才能教纳税人;对纳税人上门办理的涉税事宜,总能全程服务,并陪同办理涉税事宜,直到纳税人整个办税流程办好,做到纳税人满意。

自己的另一个工作职责是纳税评估,自己能够按月做好进出口企业及即征即退企业的日常纳税评估工作,根据纳税评估指数和预警参数值,按照评估分析,约谈举证,调查核实,评定处理等程序,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资料完整,发现问题,及时查补,保质保量的完成纳税评估这项工作职责。

第五、以诚实待人的热情优质服务。

对纳税人自己总是能够热情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因为纳税服务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税形象。今年来自己始终以服务零距离,满意全方位为目标,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今年9月份辖区内有一公司在申报期申报总是提示划款失败,企业打电话求助,当时已是申报期最后一天下午4点多了,申报平台马上要关闭了,我及时打电话到扣款银行查询企业存款,发现存款余额与企业申报税款相差3058元,我及时用自己的钱垫付,补足税款,确保企业在最后一刻申报划款成功,保证了当月申报率100%,入库率100%。事后该公司财务科长感慨地说:你们的服务态度真是到家了!

第六、以严于律己的心态秉公办事。

今年来自己能够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秉公办事、忠于职守、为税清廉,从不以权谋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警钟长鸣,严于律己,为和谐国税而不断努力。

回首20xx年的工作,我可以自豪地说:我的工作是称职的。无愧于自己是一名国家公务员。一年来自己所做的这些工作是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帮助的结果,更是你们这些纳税人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当然,在工作中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需要我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加以改进和克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敬请纳税人对我多加指教和帮助,我将会一如既往地勤奋工作,踏实做人,真诚待人,为国税事业再做贡献。

教育科税务干部年终总结 篇2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在大厅内实行“一窗通办”涉税事项

在办税服务厅内推行涉税业务“一窗通办”,即实现纳税人在办税大厅内办理涉税事项时,在任何办税窗口通办申报纳税(含车辆购置税征收、落籍、转籍、变更等业务),认证报税、票售、(含专用票售、业务)、税务登记、文书受理等业务。

(二)、在大厅内实行“按分计酬”考核办法

在办税服务厅内推行工作人员办理涉税业务“按分计酬”考核办法。即将大厅人均500元岗位津贴,按分值比例分配。所有涉税事项,按照查询方便、分值工作量配比合理的原则分类近30种,业务数量分类通过系统查询,计算窗口人员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分值,使工作量大小直接与岗位津贴挂钩。

通过打造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按分计酬”服务平台,提升了纳税服务质量。但也存在重服务,轻管理,服务手段单一、业务办结质量不高等方面不足。

二、XX年工作规划

(一)、升级“一窗通办”涉税事项服务

将“一窗通办”涉税服务升级为“一窗通办,同城通办”。从满足纳税人需求入手,将办税服务大厅“一窗通办”涉税事项服务升级为“一窗通办、同城通办”服务。即全县区域的纳税人,办理任何涉税事项时,可选择在办税服务厅的任何办税窗口通办所有涉税事项。办税大厅将严格执行“同城通办、一窗通办”涉税事项操作规范,积极探索“同城通办、一窗通办”新路子,起到标兵作用,主动和分局结对子,利用办税服务厅先行“一窗通办”的优势,为县局做好“一窗通办,同城通办”纳税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二)、升级“按分计酬”考核内容。

将“按分计酬”考核内容接近三十项升级为所有的涉税事项考核,将单一的业务数量考核拓展为业务质量考核和服务质量考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评价更加客观,更加符合纳税服务的需求。

三、创新纳税服务手段

除了办税服务厅提供表证单书样本、纸墨等用品,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税法公告等传统方式纳税服务外,XX年将创新如下纳税服务手段:

(一)多样式的申报。利用现代科技,开通网上申报,让纳税人自由选择传统的上门申报或方便快捷的网上申报。

(二)简便的缴款方式。开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开户银行的计算机网络互联,即ets银行扣款。增设银联pos机刷卡缴纳税款的方式,作为缴款方式的补充。

(三)规范的咨询方式。开通专门的税收12366;开通站,纳税人可以通过上门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短信咨询等方式,享受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纳税服务。

总之,办税服务厅将紧紧围绕县局纳税服务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的目标的要求,加大服务手段创新力度,千方百计提高服务质量,为把我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成省级标兵而努力奋斗。

教育科税务干部年终总结 篇3

20xx年,在市国税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纳税服务提升年”为工作主题,按照“构建两大体系、推进三项建设、强化四项管理、实现五项创新”的工作部署,推动了禅城国税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围绕组织收入,挖潜促收保增长

20xx年,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81.78亿元。同比增长14.41%,增收10.3亿元,其中:组织国内税收直接收入(含调库)63.73亿元,同比增长15.71%,增收8.65亿元;组织市区级收入13.06亿元,同比增长14.73%,增收1.68亿元。

为加强组织收入,我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成立了区国税局20xx年促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我局促收工作的开展。二是实施局领导和机关科室挂钩抓点工作机制,从机关各科、室及稽查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4个促收督导小组和1个调账专业队,协助各征收单位开展促收和调账工作。三是及时分解税收收入计划。年初,我局就深入开展了税源调查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收入计划分解到各征收单位。市国税局和区政府追加市区级收入计划后,我局迅速调整了各征收单位的年度收入计划,做到逐层逐级分解落实。四是狠抓税收分析预测质量。每月监控税收收入进度,通报税收旬报预测差异率和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分析情况,并对税收预测准确率制定了具体考核指标。五是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我局与区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了税警联合执法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部门之间的联席办公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合行动制度。

在挖潜促收的同时,我局认真落实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服务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20xx年,积极落实增值税政策转型、高新技术企业、“免二减三”、软件企业、车辆购置税、疾人就业安置、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产品等优惠政策,惠及纳税人达3.35亿元。同时,全面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共办理出口产品退税40.8亿元,同比增长33.55%,为帮助企业加快资金运转,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构建两大体系,执法服务建机制

(一)初步构建了纳税服务体系。

一是税法宣传有新意。开展“我当纳税人”体验活动,进一步简化了办税流程;编写《办税服务手册》,强化了对特定办税主体的纳税辅导;开展形象直观的主题海报宣传,提升了宣传的效果。二是办税环境有改善。率先开展了办税服务场所视觉识别系统的更换工作,统一了各办税服务厅的应用设施标识、办税公开标识及服务形象标识,进一步加强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三是服务制度有完善。实行了导税员制度、值班长制度和服务首问责任制,规范了前台办税秩序,促进了办税效率和办税服务水平的提升;制定纳税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了明确的操作指引。四是服务方式有突破。办税事项网上预申请业务、自助办税服务系统、“免填单”业务、车辆购置税二维码电子申报系统、网上开具缴(退)税凭证功能的推广使用,给纳税人带来更多便捷的办税方式,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五是权益维护有保障。修改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强化了责任追究;对21345户纳税人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积极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市12345行政服务热线问题回复、网上咨询问题解答以及市国税局12366热线整合等工作。

(二)全面启动了执法风险防范体系。

为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我局立足实际,初步构建了“两级预警,全面监控”的执法风险防范体系。

“两级预警”是指区国税局层面和各基层征收单位层面均建立起有效的执法检查预警机制。在区国税局层面,制订了税收全面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系列实施方案,建立了税收执法过错问题登记跟踪机制,强化了过错提醒和层级监督;编印了《政策风险防范手册》,加强了税种管理风险防范。在基层征收单位层面,各单位也制订了内部税收执法检查的制度,通过数据预警、集中检查、纳税人回访等办法,不定期组织内部人员开展本单位的执法检查和实地复查工作,对内部执法质量实施监控。

“全面监控”是指通过两级执法检查的有效监控,针对执法风险点,将执法检查的范围覆盖到征管数据预警、纸质资料复查和核定事项实地核查等内容。在征管数据预警方面,我局自主开发了税收分析监控指标信息数据平台,各基层征收单位均指定人员每月定期对重要的征管数据进行预警监控,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在纸质资料复查方面,各基层征收单位完善了复查岗位设置,通过内部定期抽查,提高纸质文书的整理质量。在核定事项实地核查方面,区国税局和各基层征收单位都建立和完善了纳税人回访工作制度,通过实地回访,有效监控税收征管质效和纳税服务质量,防范廉政风险。

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我局执法风险防范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是多项数据质量检测和预警程序发挥了作用。我局先后自行开发了39项数据质量检测程序和26项执法预警程序,有效实现了对有关指标执法过错的提前预警。

二是形成了内部检查和实地复查的管理制度。各基层征收单位均制订了内部执法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和执行方案;区国税局和各基层征收单位建立了纳税人回访工作制度,并形成了调查记录;退税管理部门也启动了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预警评估机制。

三是税收执法正确率有所提升。我局20xx年全年的执法考核正确率均保持在100%。

三、推进三项建设,文化育人强根基

(一)内控机制建设健全了制度。

一是着力营造工作氛围,达成群体共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在内网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等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内控意识。二是着力健全制度建设,实现规范管理。在排查风险点的基础上,我局制订了《税务稽查工作监督办法》,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廉洁勤政奖励基金办法》,完善了内控建设制度体系。三是着力优化工作流程,合理配置权力。针对敏感工作环节先后制订了小额采购比价等一系列流程,实现了对行政管理权的有效监督。

(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了平台。

一是拓宽晋升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先后组织开展了正、副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名年轻干部得到了选拔任用,对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二是重视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利用自有师资,采取脱产、以会代训等形式,先后开展了13个业务类别的分类培训。同时,还组织全体干部轮流开展了全员通用能力培训。出台了人才库、师资库等管理办法,规范提升了我局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三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氛围。积极开展服务之星、岗位能手评比等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开展职工运动会、兴趣小组等活动,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

(三)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了效应。

一是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主题活动。结合20xx年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月的主题,举办了“廉政文化进家庭”主题活动,向领导干部家属传达廉政文化精神,提升领导干部家庭成员的反腐倡廉意识和能力。二是建立“六个一”学习制度。即每周一条廉政答题、每月分析一个案例、每月播放一部廉政教育片、每季度制发一个学习提示、每季度推荐一本好书、每季度一次信息反馈,建立了廉政学习的长效机制。三是丰富廉政文化传播形式。充分运用内网廉政平台、廉政专题板报、廉政短信提醒、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展示了我局反腐倡廉的决心,使廉政工作做到了日日提、天天见。

四、强化四项管理,狠抓落实促规范

(一)税源监控管理把握了新思路。

一是强化数据监控。通过结构分析、产能分析等多种方法,强化对各项征管指标和重点税源的监控,及时沟通反馈数据信息,对有关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细化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时跟进管理;对中型企业分行业规范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对小规模纳税人,进一步拓展了专业市场委托代征的范围,提高了零散税源的征管效能。目前,已有5个专业市场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将1900多户业户纳入了委托代征,全年代征税额超1200万元,同比增长了82.4%。三是深化纳税评估。20xx年,共开展纳税评估587户次,入库增值税1172万元,企业所得税1282万元。在退税方面,也对79户出口企业和供货出口企业进行了评估,经认定不予退税155万元,应追回已退税款6.3万元,应补税额351万元。四是强化税务稽查。通过建立完善税务稽查调账、案件初查、案件汇报、案件集体审议等制度,强化办案管理,深入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20xx年全年,我局稽查部门立案查结案件105件,完成协查案件219件、金税协查案件86件,查补收入总额达9372万元。

(二)税务流程管理建立了新机制。

一是积极开展流程执行情况检查,强化了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执行市国税局税务管理流程的意识。二是明确流程与操作之间的差异处理原则。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梳理流程与操作之间的差异,及时向市国税局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全面开展区国税局流程的清理优化工作,对于仍生效流程、补充生效流程均参照市国税局流程标准进行优化、修改和完善。四是根据我局实际补充完善流程体系。先后制定了《参会汇报流程》等4个子流程,对内控建设、规范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绩效考核管理具备了导向性。

在20xx年全面实施部门和个人绩效考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了两级考评机制。一是将20xx年考评结果落到实处,做到直接将市国税局考核结果转化到部门绩效考评成绩,再将部门绩效考评转化到个人绩效考评并具体体现在个人奖金分配中。二是科学设置20xx年考评方案,使考评指标可直接体现区国税局工作导向。三是切实落实市国税局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市国税局考核指标的定期通报分析制度,并在每次局务会议上通报指标完成情况和具体工作措施。

(四)督办项目管理实现了量化验收。

20xx年,我局确立了42个督查督办项目,注重突出以下四方面:一是注重加强项目的创新性,要求每一个部门必须申报创新性项目;二是注重加强整体协调,强调部门间的分工协作,鼓励建立跨部门的督查项目;三是注重增强项目的科学性,要求各部门必须撰写1篇以上与项目相关的调研文章,引导各部门加强理论探索;四是注重项目的可核查性,对每一项督查项目都设立了进度安排和验收标准,为实现量化考核奠定了基础。

五、实现五项创新,务实发展提效能

(一)建立税收分析监控指标信息数据平台强化风险管理。

为有效实施数据监控,我局在统一的平台下开发了各种数据应用程序:在ctais2.0通用查询及xx市国税局工作平台中自主开发、整理了39项数据质量检测程序、6项执法监察类预警程序、20项税收执法类预警程序。其中,待批文书按期批复率提前预警程序得到了市国税局的肯定并先后被顺德、三水等区国税局采用;在ctais2.0通用查询中开发的部分税票检测类程序得到了市国税局收入核算科的肯定,并以此为模版在全市推广使用。同时,还在xx市国税局工作平台中开发了7项税收分析监控数据应用程序,实现了对征管异常数据及日常征管漏洞的有效监控。

(二)建立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函调提醒制度解决退税管理难题。

我局在佛山国税系统率先开发出外贸企业发函调查数据筛选系统,以“新增商贸”等九大指标作为标准,实现了数据自动比对筛选,帮助审核人员针对有关数据进行重点审核与发函。该系统解决了部份数据无法通过人工提取的问题,有效防范了应发函而未发函的执法风险。

(三)创新手段提升纳税服务岗位能力。

我局通过创编《纳税服务视窗》月刊(内部版)、建立网上“每月十题”岗位练兵平台、举办纳税服务专题培训班、汇编纳税咨询问题集《办税解惑20xx》等手段,不断加强税务人员的岗位练兵和操作培训,有效提升了前台人员的服务能力。

(四)借鉴pdca循环模型健全完善个人绩效考核工作。

我局借鉴pdca(即英文plan规划设计、do控制执行、check考核评价、act综合运用的简称)循环模型,通过探索实践,逐步建立了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一是指标制定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适度放开指标设计权,鼓励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开展个性化考核。二是对绩效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了监控和反馈,通过逐个部门调研、开设专场辅导会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辅导。三是形成了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责任分解办法进行过错追究,确保考核落到实处。四是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使其成为奖优罚劣、评先评优、人员调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规范小额采购比价流程推动“阳光采购”。

我局建立了“小额采购比价流程”、“小额基建比价流程”和“纳税服务类、计算机类货物和服务小额采购管理流程”,在全市国税系统率先规范了采购或基建结算金额在3万元以上但未列入政府采购流程的采购事项,实现了采购的标准化、比价的透明化以及监督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