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年度行动计划通用三篇》
党员年度行动计划 篇1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党员以及群团组织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6名,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局党委根据《入党教材(XX年修订本)》为主要培训教材,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二、在发展党员宏观管理方面,明确了各级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局党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提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逐级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基层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向局党委报送本支部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局党委对党支部报送的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协调,防止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实现均衡发展。
三、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对在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在培养考察和政审等工作中不细致,不认真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造成“带病入党”的,局党委要追究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XX年发展党员情况和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XX年党员转正一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人。XX年计划党员转正2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8人。
党员年度行动计划 篇2
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保证党的队伍后继有人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深入实践“”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对全镇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努力建设适应新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按照党章的规定及省、市、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dxp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打基础抓教育、树理想抓培养、促成熟抓发展”的工作思路,创新理念、健全机制、寻求突破,继续以“公推、公示”为主渠道,以发展工作生产一线特别是有致富能力的优秀青年入党为重点,努力把更多的优秀人才积聚到党组织中来,逐步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三低一高”问题,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知识技能结构,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要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始终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努力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执政为民能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力量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年计划发展党员**名左右,其中35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优秀青年党员占发展总数的80%以上;工作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占发展总数的80%以上;妇女达到25%左右。通过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建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全年入库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达到*人以上,使全镇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党员的比例达到5:1。
三、工作重点
1、优秀青年农民。20xx年,我镇党委要注意发展文化程度较高、带头致富并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农村改革,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入党,把种养加销致富能手、双带标兵以及优秀外出务工青年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发展比例达到95%以上。
2、优秀青年工人。在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生产、经营、管理一线的青年骨干入党;
3、优秀知识分子。在教育部门,发展兢兢业业工作、具有崇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的知识分子。
4、优秀青年干部。要在镇机关中培养优秀青年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把那些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业务精通,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青年干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争取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目标完成
1、层层制定规划,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党组织要依据全镇的党员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二○○七年度的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在发展党员具体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xx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程序办事,严禁违纪现象的发生。
2、培养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村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工作,把“推优”作为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推优”档案,规范“推优”制度,加强对“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优”数平均每村不少于8名,且其中至少有4名被列为培养对象,保证优秀共青团员入党的数量逐年稳步增长。基层支部要摸清入党积极分子底数,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帐,详尽地登记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坚持做到不在库人员不能入党。同时,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既要吸收新的入党积极分子,也要及时把不合格者调整出去。各村党组织要以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为目标,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从源头上保持党的先进性。
3、严把“入口关”,确保新党员质量。各村党组织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时期的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关”。要正确理解和全面坚持新时期党员标准,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降低标准。要切实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入党手续。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公推、公示”制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制度,不断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努力从制度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要认真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严格执行县委组织员与预备党员谈话制度,坚决防止和杜绝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五、强化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各村党组织要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员发展工作。今后,要把是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作为衡量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特别是连续两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要追究所在党组织书记的领导责任,并区别情况给予农村党组织书记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撤职等处分。
党员年度行动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全面坚持和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着眼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着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开创三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发展数量及构成
20xx-20xx年度全局计划发展党员3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2名。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比例:大专以上的不少于80%,35岁以下的党员不少于80%,妇女党员保持25%左右,工作一线党员保持在80%以上。
三、措施和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发展党员的前期工作。
各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永葆党的先进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对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摸底,避免突击发展。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要求,结合各支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结构要求和工作重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原则上要借鉴“群众推荐、党委考察、支部票决、全程公示”的经验做法,切实把政治上坚定、思想上先进、工作上积极,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不断为党的组织提供新鲜血液。
2、强化培养,做好入党前的培训教育工作。
坚决克服“轻培养、重发展”的现象,认真选送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培训班,切实增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章》、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有关知识等理论教育。同时,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党课学习的机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使其端正入党动机,提高党性修养。继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发展党员最为基础性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发展党员的质量。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逐一建档,实行动态管理;要认真调查研究,拓宽选人视野,发现和培养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群团组织“推优”制度,多渠道地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要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通过支部教育、联系人帮教、压担培养、实践锻炼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锻炼,切实加大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严格把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
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把“入口”关,认真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严格入党前的政治审查工作。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培养情况,坚持“六不发展”,即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入党前短期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党支部集体讨论或讨论未通过的不发展;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机关党委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发展。
二是严格入党程序。严格按照发展党的规定,坚持“预审”制,把好公示、培训关,严格入党程序,决不允许异地发展党员。
三是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于违反程序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并要追究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严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坚决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