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烈士纪念日活动方案(最新4篇)》
.30烈士纪念日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祭扫烈士墓活动,激发学生们对英烈的崇敬之情,从而珍惜由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幸福生活,使学生接受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二、活动时间:
20__年3月30日(星期六下午1:00南门集中出发)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七年级班主任和配班老师
四、活动准备、要求:
1、学校准备校旗、团旗,学校准备花圈一只。
2、全体学生穿好校服、佩带胸卡。
3、年级组长安排一位学生代表发言。
4、各班主任在扫墓前要做好安全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并向学生介绍扫墓活动的议程。
五、扫墓活动议程:
1、全体肃立!
2、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
3、默哀、奏哀乐、哀毕。
4、烈士事迹介绍。
5、学生代表发言。
6、学生代表扫墓。
7、依次瞻仰烈士墓
8、活动结束。
六、扫墓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自由活动,3:30集中返回。
七、安全措施:
1、出发前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学生,劝阻其参加本次活动。
2、活动前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行程时排好队伍,整个活动要体现文明、相互关心、注意安全。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和绿化。
.30烈士纪念日活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缅怀革命先烈,对队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号召同学们时刻铭记烈士们为解放国家和民族而不惜牺牲生命的大无畏的英勇事迹,向烈士们学习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的精神,培养队员的爱国主义精神。特开展清明期间祭扫墓活动。
二、活动时间:4月2日(周五 )
三、活动地点:革命烈士陵园。
四、参加对象:一至六年级全体师生(分一 ——三年级和四——六年级两批进行)。
五、活动程序和办法:
(一)3月31日-4月1日,晨会课收听革命烈士事迹报告。班主任对队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落实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二)4月2日活动安排:
1、中午12:00四——六年级在综合大楼北水泥场整队出发,前往烈士陵园;
2、待高年级祭扫完后,一 ——三年级听通知在综合大楼北水泥场整队前往烈士陵园。
3、到达南夏墅革命烈士陵园后举行祭扫仪式。
4、仪式结束后绕烈士陵园一周。
5、整队回校。
五、活动要求:
1、组织参加本次活动,各中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队员集体活动的安全、纪律、卫生教育。
2、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活动以中队为单位,带好中队旗,行走途中注意力要集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乱扔果壳垃圾。
3、回校途中,严禁队员擅自离开队伍回家。
六、活动准备
1、各中队在中队长的指导下,每位队员要用面纸自制好一朵小白花。
2、少先队大队部预先勘察行走线路和活动地点的'地形情况,做好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安全。
2、后勤组做好后勤保障,备好花圈、音响等。
七、人员分工及职责:
(1)正、副班主任分工:
正、副班主任在活动前负责做好队员思想工作,组织队员制作好小白花(制作小白花的面纸由队员自带);在扫墓途中分别在队伍的前后带领好队员前往烈士陵园。
(2)全面协调:
各年级负责人:
.30烈士纪念日活动方案 篇3
一、活动主题:
追忆革命历史丰碑,传承高尚革新精神
二、活动目的:
通过参观革命烈士陵园以及观看革命英雄人物资料增强志愿者对中国革命历史的'认同感,激发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三、主办单位:
__学院青年志愿者中心
四、承办单位:
__系青年志愿者队
五、活动时间:
4月5日下午(清明节)
六、活动地点:
__市革命烈士陵园
七、活动对象:
__系青年志愿者
八、活动流程:
2、联络:同时,外务组与烈士陵园管理人员联络,寻求合作。
3、执行:
(1)将策划书递交院青年志愿者中心及__系团委,说明活动可行性措施,由其进行审批;
(2)由各组组长通知志愿者,确定参加活动人数,并通知时间及具体事项;
(3)各组组长负责好本组人员出席情况,统一服装,集体出发;
(4)在陵园门口整理队形,以志愿者的旗帜为先导进入陵园,队伍按次序跟随其后;向革命先烈献花,三鞠躬并默哀三分钟;
(5)队长致词,以及全体宣誓、合影留念,而后自由参观纪念馆;
(6)去管理处拿劳动工具,打扫烈士陵园及清除垃圾。
4、总结:活动结束后,参与者写心得体会,活动负责人应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评估组应对活动做出效果评估,分析优缺点;文笔组对活动进行报道,并将有关资料递交院青年志愿者中心。
九、活动可行性:
1、清明节是传统节日之一,应参加有意义的活动;
2、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爱国情感;
3、为志愿者提供一个相互交流、服务社会的平台。
十、活动注意事项:
1、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理事各带领一个小分队;
2、鞠躬、默哀、宣誓、参观纪念馆时,保持安静,切勿喧闹;
3、致词由文笔组拟写,内容应包括对革命先烈丰功伟绩的歌颂及我们的决心;
4、注意保护周围环境。
.30烈士纪念日活动方案 篇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活动的通知》(厅字【20__】49号)和民政部颁布的《烈士公祭办法》(民政部第52号令)要求,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今年我区将与市政府一起开展烈士公祭活动,活动由市政府主持,现按照《宜春市烈士公祭方案》要求提出我区方案如下:
一、活动举办时间
20__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活动时间约40分钟。
二、活动地点
宜春市烈士公园(市殡葬管理所东侧)
三、参加活动人员
1、机关干部及各界代表共50人,其中四套班子领导、人武部部长、政委、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约20人,统战部组织落实各民主党派代表10人,团区委负责组织10人,卫生局抽调10人。
2、烈士家属、荣立战功退役军人代表20人。
四、着装要求
参加活动人员统一上穿白色短袖衬衣,下着深色长裤。
五、乘车安排
区四套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及各界代表于9月30日上午8:00在区政府大楼前广场集中,由区政府办安排车辆,统一乘车沿火车站—环城南路—源仙台—市烈士公园线路行驶,必须在8:30前到达市烈士公园仪式现场,并站好队。烈士家属代表由区民政局安排提前到场。
六、协调工作
本次活动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邹玮和区民政局局长欧阳琨负责协调。邹玮负责协调区领导和参加活动的相关单位及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人员调度和乘车安排。欧阳琨负责与市民政局沟通,安排烈属代表的各项事谊。
七、相关要求
1、区政府办负责安排区四套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及各界代表的乘坐车辆;
2、公祭活动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3、区民政局派人与市民政局联络,了解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