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行业分析【通用5篇】》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会计行业分析【通用5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会计行业分析 篇1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商业贿赂内涵
所谓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行为。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现象。它已经逐步成为我国许多行业的“潜规则”,注册会计师行业也深受其害。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在参加招投标、承接业务、出具业务报告等执业活动过程中,时有支付回扣、业务介绍费、劳务费、约定利益分成、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利益给委托单位或其他权力部门,同时还存在向委托方出卖报告、向委托方或被服务单位索取约定收费之外的钱物或消费等行为的发生。毫无疑问,会计师事务所上述不正当行为属于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范畴。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商业本文由收集整理贿赂行为可以分为行贿和受贿两大方面:行贿行为主要是指为了承揽客户、取得业务而向招标方为主体的权力部门或客户为主体的企业,按其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以现金回扣、实物回扣和提供培训旅游等方式行贿;受贿行为主要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时,客户为了不予调整或不披露,但想获取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对相关注册会计师给与现金、购物卡、贵重礼品等的行贿行为,这就导致注册会计师受贿行为的发生。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商业贿赂原因分析
1.企业产权制度安排不当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出现商业贿赂的根本原因。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国有企业,其产权为全体人民所有,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是所有者,但每一个人所占份额很小,相应的剩余索取权份额也很小,并且在实施上存在着种种障碍。同时,个人实施所有者监督职能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其实施监督所得收益不仅难以弥补成本,而且远低于给他人带来的收益,于是每个所有者都可能成为想“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者,出现所有者虚置现象。注册会计师因所有者虚置而失去来自所有者的有力约束,而主要受经营者的约束,站在私人利益的角度在利益的诱使下有可能屈从于经营者的要求而丧失独立性。这就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管理者和审计中介进行“审计合谋”,利用信息优势与权利优势进行战略合作,组成一种舞弊联盟,以达到获取超额收益的目的。也正是由于产权制度安排不当,上市公司才可能通过贿赂审计人员而向委托人(如股东)或社会公众隐瞒真实的财务信息。
2.委托单位具有业务委托上的优势地位。会计师事务所的委托权在理论上是由股东大会所拥有,并授予董事会去执行。但是,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委托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委托程序不科学,委托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具有很大的人为主观操作空间,监督机制乏力等。实际操作过程中基本上都是由管理层自己决定事务所的选择权,并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这就给委托单位索和会计师事务所索贿或受贿打开了方便之门。
3.会计师事务所整体行业的竞争态势以及“僧多粥少”的局面,导致事务所在业务受托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我国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规模小,业务单一,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与国际相比,差距较大;市场定位模糊,服务意识匮乏;品牌意识不强;营销手段落后;缺乏管理人才等等。这些局限性都会导致每个事务所的市场份额都非常有限,超过市场的承载能力。因此,部分事务所为了生存发展,不得不采取给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来迎合委托单位索贿以获得业务。
4.审计产品的同质性也为商业贿赂提供了便利。目前,我国不同规模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本质差别,具有同样的证明力,除了对极个别大的国有上市公司限制事务所的选择范围外,其他上市公司都可以自主选择。注册会计师行业出具的各种专业报告质量标准不够明确,检验质量的可操作性不强,很难用常规的方法判断产品优劣,从而导致委托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一般选择审计费用较低的事务所。因此,事务所为了能够获取业务,只能满足委托单位的索贿要求。
三、遏制注册会计师行业商业贿赂的对策
1.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治理索受贿行为,需要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从接受业务委托、项目实施、到出具报告,每个环节都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法律为武器,坚决抵制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维护好职业形象。如果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合谋舞弊,将会遭受法律的严惩和自身名誉的损害,因此良好的法律环境会使会计师事务所不愿收受贿赂。
2.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杜绝一切商业贿赂的重要举措。因此,应该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作,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特别是要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委托行为,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招投标和企业选择事务所过程的透明性、竞争的公平性、监督的公开性,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使所有事务所能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自由竞争。
3.明确清晰产权关系。上市公司产权制度的明确界定为保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创造重要条件。一方面会使所有者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成为一个真正有激励的监督人。另一方面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经济上的契约关系,激励经营者提供真实会计信息。因此,产权制度改革将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贿赂风险。产权制度改革对上市公司真实会计信息披露将产生一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推进产权制度的改革是从源头上遏制注册会计师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
4.强化事务所内部文化建设。事务所文化是事务所发展的灵魂,是由一定的价值观所决定而形成的事务所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系统,决定着事务所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事务所文化就是诚信文化,必须以诚信建设为中心,树立契约理念,遵守规则,讲求诚信,这是事务所的立业之本。良好的文化氛围能够形成积极向上,诚实守信的价值观,这将会来一定程度上起到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会计行业分析 篇2
钢铁行业作为典型的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比例较高,但披露内容及形式仍难以达到预期披露效果。目前,在钢铁行业,企业多在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另外在年度报告和招股说明书中也涉及到相关环境信息。下面将列举典型企业进行分析。以宝钢股份为例,公司从2003年起开始环境报告,与其他企业相比,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比较规范。在其2014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绿色生产部分披露了环境管理方针和组织构架、管理体系、环境与能源解决方案、环境保护成本和管理绩效。在环境成本方面,包括费用化成本和资本化成本两部分,分别为23.98亿元和8.03亿元,并详细披露了环境保护的资本化项目和费用化项目的具体构成,如下表:此外,宝钢股份2014年年报的董事会报告中,在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发展面临的挑战、经营计划、可能面对的风险等部分涉及环境信息;在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披露了环保风险。对应于宝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其他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大多社会责任报告并在其中披露相关的环境责任。一部分上市公司还在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报告中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有关环境信息的内容。以河北钢铁为例,在其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环境责任部分披露了节能减排投入和节能减排成果,且以货币形式披露了具体项目的投资数额。在其2013年度的董事会报告中,有对加强能源管理,引领绿色发展,推进节能减排的概述;核心竞争力分析中提到了绿色发展优势;201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明确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当好绿色钢铁的引领者、和谐发展的“排头兵”。
二、钢铁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以定性为主,缺乏货币计量
到现在为止,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制度,也没有要求企业建立相应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多为定性表达而欠缺定量描述。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的附录部分,提供了上市公司年度环境报告编写参考提纲,其中仅包括了环境管理情况、重大环境问题的发生情况、环保守法情况等披露项目,而企业多以文字形式对这类环境信息进行披露。我国还没有设置环境会计科目和环境会计报表项目,缺乏对环境信息基于会计基础的反映和考量。上市公司对环境信息的披露,大多是文字性的定性描述,涉及到的数据也只是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等非会计基础型数据,对相关的环境会计指标缺乏定量描述。从上一部分的总结看出,钢铁行业只有个别企业如宝钢股份、河北钢铁等披露的环境信息中涉及货币性信息,而其余企业则全部以文字信息进行披露。
(二)信息不规范,缺乏可比性
目前,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行业规范都没有明确而严格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标准,致使不同企业之间披露的环境信息存在较大差异,同一企业不同年份披露的环境信息也没有一贯标准,导致环境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从披露形式看,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多在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年报的董事会报告中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而从披露内容看,各个企业则呈现出多样化态势,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使得同行业之间的比较缺乏有力依据。
(三)信息单一,缺乏完整性
目前,我国钢铁行业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体系,公布的环境信息不系统、不全面。例如,2003年的《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要求企业必须公开的环境信息共包括5大类20小项,但从钢铁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来看,很多信息并未得到披露。一些涉及企业财务利益和战略利益的重要信息,如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环境费用及环保绩效等,并未得到真实完整的披露。而另外一些鼓励企业自愿公开的环境信息,由于缺乏强制约束力,企业很少对其进行披露。
(四)信息片面,缺乏相关性
钢铁行业对环境信息的披露注重反映已经发生的事项,如排污费、固废处置费等费用的支出,环保投资,环保认证等几乎不对企业以后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而对企业未来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信息,如环保研发、环保投资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环境诉讼等披露较少。另外,自愿而非强制披露的规定,使得钢铁企业对负面的预测性信息披露较少。企业目前公开的环境信息,仅简单披露了环保方针政策、环保体制机制、环保项目实施、环保管理绩效、环保风险及其对策、环保质量认证等项目,并且披露的都是对企业有利的环境信息,而没有披露对企业不利或者可能不利的环境信息。
(五)信息未审计,缺乏可靠性
目前,暂时没有独立的第三方对钢铁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审查和鉴定,环保机构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审核。因此已披露信息的可靠性缺乏有力保障,相关信息使用者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无法得到满足。
三、钢铁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一些针对或涉及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只存在于环保法规之中,而在其他法律法规尤其是会计法规中缺乏相应依据。而且相关披露要求只是对环境信息的规定,并不完全适用于环境会计信息。另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仍然缺乏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因此企业无法统一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和披露形式,信息披露实务缺乏可操作性,信息披露质量也没有规范的标准来衡量。同时,对于一些自愿公开的环境会计信息,由于缺乏强制约束力,企业通常不会选择主动披露。
(二)环境会计制度不完善
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需要相应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引。目前,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很难找到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企业对环境信息的反映缺少标准和依据。相关环境信息如环境资产和负债、环境收益和费用等并未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缺乏对环境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会计制度。因此企业在是否披露、披露什么和怎样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问题上无据可依。突破会计计量障碍,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建立环境会计制度,成为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缺乏有效监督
当前我国环境会计的研究和实务还处于起步阶段,缺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在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背景之下,尽管我国对企业提出了环保要求,但企业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主体,仍然不会主动牺牲经济效益而自觉增加环保投入和全面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的有效监督,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就难以得到有力执行。然而目前我国政府的管理职责划分不够明确,环境审计还未得到较为完善地开展,相关利益主体及社会大众的环保意识和监督意识也有待提高。
四、完善钢铁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有关法律法规
通过健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现有法可依,改变自愿披露为主强制披露为辅的局面,强制要求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以规范标准的形式披露完整的经审计的环境会计信息。其次,现行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规定主要由环保部门作出,除环保法规之外,应将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纳入会计法规体系之中,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立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另外,执法部门也应加强执法力度,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效执行落到实处,使企业严格遵照有章可循。
(二)完善环境会计理论,建立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务需要有相关理论的指导,我国可以从环境会计制度较先进国家的披露模式中寻求启示,灵活借鉴,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还可以通过召开专家研讨会或成立专门研究组织来加快环境会计理论研究进程。同时,应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来规范环境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设立环境会计科目和环境会计报表体系,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制度。从而引导企业以规范的形式和完整的内容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将货币信息纳入披露范围,使信息具有可比性。
(三)加强政府监督
企业从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在对环境保护这一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披露时,往往缺乏真实性和全面性。因此政府应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企业严格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管理与监督涉及环保部、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环保部门对一些环保指标的制定最具发言权,财政部对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建立应加强管理,证监会则直接负责监督上市公司的有关信息披露。这些政府部门的监管应该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共担其责,以保证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四)加强社会监督
会计行业分析 篇3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发展也越来越快速,商业银行机构也随之迅速增多,商业银行的竞争也越来越大,这导致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事件也越来越多,对于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是保证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保障。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表现形式和其银行会计风险成因,并提出了有关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对策
一、现阶段商业银行需要应对的会计风险以及表现形式
(一)结算任务风险
商业银行会不间断的进行一系列的经济交易,如办理结算任务,这一过程会出现一定的风险。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是商业银行的两大基础业务,也是风险存在最大之处。许多不法分子利用商业银行内部执行不规范,职员防范意识薄弱防范意识薄弱这一点,制造大量的伪造的票据,大量的投入到流通过程中去,在转让过程中造成银行贴现。如果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在票面金额、签章人等条项少有马虎,疏忽大意,会增加办理结算任务风险,让不法分子的阴谋得逞。
(二)职员风险
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导致经济形势也愈加复杂,这样的现状加大了经济市场对会计人员的需求。因为我国这一方面的人才向来缺乏,导致商业银行在招聘过程中不得不降低标准。有些职员甚至是因为工作需要破格录取,使得商业银行内部的管理缺乏监管,职员专业技能和道德素质下降。使整个银行的运行水平下降,造成严重的职员风险。
(三)控制系统风险
现阶段,许多的商业银行都加强了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然而,效果却不显著,控制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绊脚石,银行运行过程中的许多环节依然落实不到位,仅仅是面子工程,纸上谈兵。这样的现象势必会加大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再加上现阶段的商业银行的各个部门之间缺乏交流,导致在工作时互相缺乏合作和协调的能力,不能各司其职,这对建立完善的裤控制系统带来阻碍,给银行的运营与管理带来不便。一个商业银行内部没有完善的控制管理系统,必定会加大银行的运营风险,银行难以稳定运行。
(四)会计信息准确性以及计算机系统软件的风险
现在的是计算机信息化网络时代,会计信息依靠计算机的那一部分快速崛起,商业银行在会计领域这方面面临着转向,即传统的手工核算向计算机机器化核算转变。银行的许多业务直接在电脑上进行。网络平台为许多业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处理方法。而且减少了出错率。但是,企业在转型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定的风险。网络是虚拟的世界,这使得许多不法分子通过计算机网络犯罪,导致民众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度下降。给银行带来严重的运营风险。这一风险出现的本质原因就是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不完善,会计信息失真。
(五)商业银行互联风险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许多商业银行组织了商业联盟,也就是银联。银联能够加快商业银行的资金运转以及融合速度。大部分的商业银行都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到银联当中去,实现电子联行。然而,在网络上进行的一系列商业活动都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比如在电子跨行汇款,资金清算等方面有着较大的风险。联行业务职员可能因为没有适应新的工作形势而出现工作失误,在处理电子业务时错误的发送,或者遗漏发送项目,这会导致转账的时间延长,给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机会,他们利用延迟时间,打时间差,通过内外串通作案,这样的犯罪很难被公安机关侦破。
二、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建议
(一)加强对银行工作人员的技能和道德培训
商业银行需要把提高会计队伍素质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要义,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在缺乏人才资源的情况下生存,而且人才资源永远比现有的流动资产重要,特别是会计人才。银行的管理层要定期的安排会计培训课,进一步加强职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和道德素质教育,只有会计工作人员的思想正确,才能保证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银行整个的运行效率。
(二)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每个商业银行都有一套控制体系,但是不一定完善。所以,规避管理风险的最好方法就是加强银行薄弱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中都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人,银行的决策者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对要对银行会计工作中的每一个工作环节进行深刻的研究和讨论。针对不同的业务,制定不同的应对措施。
(三)鼓励创新,推动会计信息系统进程
企业创新是发展与进步的灵魂,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推进金融创新,鼓励职员对工作方式的创新,现阶段工作软件的更新周期缩短,商业银行在引进先进的软件方面也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果商业银行能自身的进行创新,肯定会取得更高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改善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力来提高企业应对会计风险的能力。在处理业务的时候,要减少工作人员的随机性和灵活性,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以防一些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的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做手脚。此外,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减少会计风险。
(四)建立健全专门的监督体系
监督部门是商业银行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保障。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银行的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合理的督促,商业银行外部的监督也不能忽视,要加强外部监督,企业外部的审计监督对银行的运营有着宏观的调控,对不法行为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强化外部监督,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应对会计风险的能力,从而提高银行整体的运作效率。
参考文献:
[1]焦枰。浅析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及防范措施[J].商场现代化,2014,31:238.
会计行业分析 篇4
从2007年到2009年,中国银监会要求国内的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分批分期实行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的颁发执行,涵盖了银行的经营状况、发展目标、风险控制及人才培训等多个层面,对银行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因此,商业银行中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是规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重要举措,同时,新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才能更有效的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本文主要就新会计准则下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商业银行能够稳步发展。
二、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特点
我国当前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财务会计管理核算程序不固定,银行工作人员依据本银行的需求而制定出相应的核算程序;二是银行会计管理人员给出的会计信息具有针对性和独特性;三是银行会计管理人员工作的终结目标是提升银行经济效益,因此围绕这个目标而给出相异的资源,银行各项活动则依据这些资源而开展;四是银行会计管理主体的责任主体不同,对会计管理工作进行执行评价;五是银行会计管理制度不受银行会计制度的约束,只需从银行效益以及决策方面出发。
三、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模式不科学
和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能够实现财务会计管理功能需求模式主要有:全面成本管理模式、全面预算模式、责任会计模式以及量本利分析的模式等。目前商业银行选择全面预算模式以及责任会计管理模式更为适应当前的发展实际,其中,全面预算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价值化具有针对性,有助于企业的计划管理变得更为全面。然而,许多商业银行主要还在应用责任会计模式,使得计划管理不够全面,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企业计划管理的战略思想,企业得不到多样化的发展,阻碍了银行朝着完善的管理模式进步的方向。
(二)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制度的监管力度不足,尤其是当银行实现综合化的临柜业务后,面临的风险在逐渐增加。例如现金支付业务,银行临柜人员操作着由记账到出纳的业务过程,虽然全部商业银行都设有摄像头等监控设备,银行也会不定期的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管理者工作中也十分注意整个环节的管理,但是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模式还缺乏完善,各个部门的配合力度不足,而且还缺乏具体的监督及管理流程方案,监督制度在更新时没有根据银行的具体实际来实施。这些问题的存在,对银行构成了风险威胁,难免出现临柜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从而发生盗窃等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近几年,商业银行实现了临柜业务的综合化,随着业务量在不断的增加,银行对临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标准和严格。目前,商业银行广泛使用的是综合性的操作软件,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软件在不断升级和优化。此外,银行的分工越来越细化,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更多高难度的工作,使得临柜人员在工作时难免出现错误。虽然银行设有专门的财务会计管理者,且管理者具备精通银行各项业务的能力,但是由于和银行的市场销售不相连,使得管理者只起到了辅助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会计的管理职能作用。
(四)责任机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责任机制,没有实现责任和权利相结合的以会计管理为核心的机制。商业银行建立责任机制应该由每个职能部门以及各级分支共同组成,并遵循责任和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但是,在商业银行的管理实践过程中,责任机制与责任和权利相统一的理念存在着一定差距。同时,银行的成本及效率不能够达到考核的标准,每个部门的工资收入分配与相应部门设立的绩效考核相脱离,导致资源有效配置率低下。此外,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纵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把计划内的预算与计划分开执行,使得预算中既有执行人员,又有编制人员,导致责任和权利不能够达到有效统一。
四、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改革
(一)优化财务会计管理职责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管理的专业化提出了相应的具体要求,商业银行应该优化会计部门的管理职能。会计管理部门应该强化会计基本职能,并把处理中的监督、控制以及披露等信息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规范和完善会计管理系统,以便为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外部的监督管理以及银行投资人提供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平台,并促进会计管理中的控制、监督等各个职能部门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降低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发生率。其中,防范人为风险的方法主要有:一是从银行制度出发,结合并采用现代管理学方法对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内部管理制度,以便保障银行先进管理理念的顺利实施,促进银行会计管理模式的效能得到优化。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顺应了现代信息技术的要求,较大程度上减少了人为风险的出现。二是会计管理部门应该严格监督银行业务,具体可以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让检查结果变得真实可靠,同时促进各个部门自觉严格的落实制度。三是加强对银行各个阶层人员的思想培训,培养会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预防违法及违规操作。银行员工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不断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促进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
(三)财务会计业务实行前后台分离处理模式
商业银行要想使会计管理实现能够集中化,并使营业网点的模式转变,主要应该建立起规范化的前后台分离处理模式。此种模式的推行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将不同类型的会计处理进行分离,划分银行前后台业务内容。划分依据则按照处理业务的实时性、批量性以及是否具有自动化特点来划分。通过这样的方式,网点的核算才能在分离后顺利的交由后台集中处理。二是建立功能强大的后台来综合处理核算结果,同时在后台中必须配备数量相当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则必须熟练掌握各项业务且能力过硬,这样有助于提高会计实物处理的效率。三是建立标准的会计业务处理流程,保障后台核算过程受到严格监控,实现核算的有效性。
(四)丰富财务会计信息
商业银行实现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市场的共同需求,离不开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体系的改革。其中,具体的改革方案为:一是根据外部市 场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实际及银行内部管理需求情况,重新设置各个体系。二是重新设计账表系统,银行不仅需要帐表系统与会计准则相符,而且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会计报告系统。三是报表管理系统中应该包含国内外的会计准则及要求,减少报告在国内外之间转换时产生的成本。四是改革会计信息生成管理制度,对银行财务报告进行统一编制及管理,并实现信息的集中。这样不仅保障了信息处理的真实可靠性,而且较大程度上缩减了中间环节,节约了成本。
五、结束语
通过对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影响分析得知,新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成为了商业银行必须进行的改革和实践。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应该将会计管理理论知识及方法与银行自身的特点相结合,不断吸收先进的会计管理方法,并总结实践经验,以便最终建立集经营和服务、核算和管理、反映和监督于一体的财务会计管理新模式。
参考文献:
[1]王春丽。论新会计准则下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J].中外企业家,2012,6(11):100-101
[2]李润田。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J].现代商业,2012,5(14):238-239
会计行业分析 篇5
从2002年起,银行开始逐步探索会计主管委派制。以下为查字典论文网为您编辑的:“商业银行会计主管委派制的利弊分析”,敬请关注!
商业银行会计主管委派制的利弊分析
一、引言 1998年,在中纪委二次会议上,“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成为了会议形成的决议。同年,财政部等部门逐步推进会计主管委派制度。对于会计主管委派制,笼统而言,是指相关的上级部门,如财政部在进行社会招聘后,对财会人员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并委派这些相关的财会人员到相关的公司从事会计监督和服务工作,下级单位不可对其工作进行干涉等。
商业银行的会计主管委派制度于2002年开始采用,具体而言,这种委派制度在商业银行主要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总行对一级分行或直属分行委派财会人员,第二就是一级分行对二级分行和直属支行实行委派制度,第三是二级分行对分支机构网点实行委派制度。而其委派的对象也从上至下有各行的主管会计行长、会计经理、主管会计和稽核人员四种。这种制度对于商业银行的初期成长和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但是其弊端也在逐步显现。下面我们就主要探讨下相关的利弊分析。